就不能放我安静学魔法吗 第2章

艾非思的心情一言难尽:难道他这辈子有一个渣爹,把自己媳妇儿给逼疯了,然后现在发展到了女方要带孩子自杀的地步?

不怪他误会,艾非思知道世上有很多恶人,但有女人能狠心杀死别家的无辜幼儿的机率,低到让他直接忽略了这个可能性,还是母亲杀死孩子报复渣男的可能大一些。

不是吧阿sir,这就要死了?他能拿个最倒霉穿越奖了吧?

艾非思可不想被淹死,但是作为一个婴儿,他是毫无反抗之力的,甚至想表演一个“天才婴儿竟清晰说出‘妈妈,我爱你’从而唤醒狠心母亲的母爱”的奇迹都不可以,因为语言不通啊!

他就算说十句话,听在别人耳朵里大概就跟“叽里咕噜”差不多。

“嗯…”

小家伙安静了一路,终于断断续续地发出了点稚嫩软和的哼唧声,他肉乎乎的小手抓住了女人的衣领,笑得软萌可爱,他不知道,自己这辈子的脸长的相当出色,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这么个小宝贝都会不自觉地温和了眉眼,可惜,他演出的亲近和依恋丝毫没有打动女人……

温妮厌恶地看了一眼婴儿澄澈漂亮的蓝眼睛,“跟你母亲一样,都没脑子。”

她瞧见斜对岸正有人在洗衣服,手里的法杖动了动,控制了风元素将一个木盆吹落河中再推了过来。

魔法动静很小,没有引起对岸几人的怀疑,木盆主人只埋怨了一声倒霉。

温妮粗鲁地将婴儿放进盆中,艾非思心中一紧,开始啼哭起来,试图让女人心软,他更希望吸引外人过来救下他。

不幸的是,两者期盼都落空了,被困在弱小身体里的艾非思自救不能,被水流带走,越漂越远……

温妮满意地看着木盆变成黑点,直到完全消失不见。

不知道小杂种是会先淹死还是先饿死,哪种结局她都挺满意的。

之前本来想直接捂死了,随便扔在山林了事,但是温妮想到她之前的几次行径,兰开斯特家族将他们小少爷失踪的事联想到她身上不会用多久,届时再抓了她,请教廷的光明系魔导士强行“净化”她黑暗的心灵,她就会如傀儡那样一问一答,老实交代出小杂种的下落。

被抓到无所谓,温妮不想给他们答案,那样的话,就只能让她自己也避开答案了。

贵族小姐扬着头,傲慢地勾起唇角,“我要让他们连你的尸骨都找不到。”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多好,让那对恋人永远都放不下心结!

艾非思木着脸看着上方无垠的天空,第一次穿越,没经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自救?

他知道熬夜可能会猝死,但是不知道会死两次啊!

此刻,艾非思唯一欣慰的一点就是,幸好遗嘱立得早,他的资产股份都分好了,绝不会给恶心的舅舅一家碰一分钱!

啧,就是爷爷奶奶,还有老师他们年龄大了,希望别受太大刺激……

艾非思也没有完全放弃求生,他时不时地啼哭一阵,希望有人听见把他救上岸。但这小身体不知道多久没吃东西了,大概不到两个小时,艾非思就没力气大声嚎了,只能尽力呜咽几声,若是木盆靠近岸边的话,也不是没有被听到的可能。

木盆在宽广的曼泽河中漂荡,河水奔流的趋势还算急,但同时也算平,没有大的波浪将木盆打翻。

婴儿本就需要大量的睡眠,艾非思在水波轻晃中昏昏欲睡,眨了一下眼,就无意中沉睡过去了。

第2章

木盆漂了半天,到了分叉口,漂向了细小支流的方向,再遇分叉,又流向了更小的支流。

艾非思不知道,他已经从宽阔大河进入了小溪流之中,并且非常幸运的没有经过瀑布、乱流等危险地段,木盆摇篮丝滑走位了一个白天,直到被倒在溪流中的小枯树拦住了去路。

傍晚时分,几个魁梧的男人边聊着今天的见闻边往溪边走,前面几个小孩儿你追我赶地玩闹着。

这天热,劳作了一天,去水里洗洗好解热,然后差不多正赶得上家里的吃饭时间。

“你们快过来看!”

“哇,这是谁家婶婶洗衣服都忘记了把孩子带走啊?”

有个大一点的小少年很懂事地扯着嗓子喊人了:“父亲——你们快来!”

男人们正在聊最近哪个营生好做,忽闻已经跑没影儿的孩子们咋咋呼呼地开始叫人,心下一紧,赶忙过去了。

——

“小艾尔,不要一个人来森林,这里是有猛兽的。”马丁背着弓箭,拎着几只鸟和一只兔子,周身沾染了一些血腥味,长相粗狂严肃,态度却很温和。

正在尝试找食物的艾非思…不,现在应该叫艾尔菲斯了,他叹了一口气,又是想快点长大的一天呢!

“马丁大叔,我只在外围转转,请别担心。”

马丁看了一眼艾尔菲斯挽着的小篮子,“你又去摘甜奶果了,你以后想吃,我打猎的时候顺便帮你带就行,小孩子不许爬这么高的树。”

他还要去镇上卖野兔,就不跟小家伙多说了,“去跟亨瑞他们玩儿,别一个人乱跑。”

艾尔菲斯闻言笑得勉强,见马丁大叔说了两句就离开了,不免松了一口气,他是真的不想跟亨瑞那样的真小孩儿们一起玩泥巴、捉昆虫、玩扮演公主骑士和恶龙的游戏啊!

虽然这具身体受限于年龄,很多事情能办法做,过得平淡又无趣,比起现代的生活,衣食住行的条件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艾尔菲斯还是觉得这次穿越运气不错。

他当初还以为自己会被淹死,没想到在水里漂了快一天,居然一次危机都没遇到,还被住在利塞小镇边缘的镇民给救下了。

整个小镇风景优美,自然环境优越,但偏远封闭,三百多户人家加起来不足千人,条件顶多称得上是自给自足。

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在这片地方打转,只有家里养了马匹,隔几日会出去做买卖的商人老爷经常去距离最近的小城,他好心跟城里人打听哪家丢了孩子已经很不错了,可惜没有结果,要商人老爷再去其它城市也不可能,太远了太远了,他就一匹马,可不能跑死。

至于去找城主和护卫队帮忙?嗐,上面的人都是贵族留在这里收税的附庸,哪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平民啊。

又不是信息时代,利塞小镇可没有多的手段帮小家伙寻亲,见离他们最近的城没有好消息,也就只能把小家伙养在他们那里了。

镇长问了一圈,也只有卡文牧师愿意收养小可怜了。

镇上要出去谋生的年轻人都会留在最近的拉塞城赚钱,卡文是镇上唯一远行过,还愿意回来定居的人。

当年他出去识字、做工、走过不少地方,心却始终找不到归宿。

直到有一日途经王城,目睹了一位强大的光明系法师使用治愈魔法替平民治病,柔和光芒散去,跪地虔诚祈祷的病人们伤口愈合了,嗓子不咳了,腰不酸背不痛了,卡文站在边缘,有幸沐浴到一点神光,顿时感到精神百倍!

哦!天呐,这是神迹吗?多么强大的、仁慈的光明教廷!

曾经魔法离他太遥远了,卡文此前一直对神明的存在将信将疑,见证了这神奇的一幕后,他不由想再多了解一点神明和教廷的事情。

卡文花钱进了一个小城市教廷分会的布道会,聆听光明教廷信奉的精神旨意,了解诸神时代和神战的故事,也了解到光明神的强大和仁慈之心,以及信徒的诸多善举等等。

进过布道会的平民听过故事之后,精神得到了升华,他们的感受总的来说可以形容为——成为教廷的一份子,为传教事业作出贡献,他们的人生就不再平淡无奇!

若人人都信仰光明神,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照艾尔菲斯的话说,他们就是花钱进了传销组织接受洗脑,然后被卖了还要帮着数钱)

年轻的卡文很快就开始虔诚地信仰光明神了,他在小城分会谋了工作,尽心干了二十多年,颇得牧师欣赏。

到了中年,被举荐到邻近的小城市当牧师,他没意识到这里是但凡有点私心的神职人员就不愿意来的穷苦地方,卡文对任职牧师感到非常荣幸,根本不会挑地方。

等他六十多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多想他的同乡也能知道光明神和教廷的故事,了解那些伟大的牺牲和付出!同时,卡文也希望大家对外面的世界产生兴趣,愿意努力走出来看看。

抱着这样的想法,卡文回到了许久不见的利塞小镇。

他在外多年都生活朴素,还是有点积蓄,请人修了一个小屋,放了几根长椅,最上方供着从分会带回来的光明神小塑像,就在这里传道了。

卡文和他的小教堂挺受欢迎的,因为卡文是老好人,还会免费教孩子们识字,至于他说的信仰……

利塞小镇的人连魔法都没见过,教廷的存在在他们看来跟贵族没什么区别,都是遥远又高不可攀的势力。

至于光明神……谈不上什么信不信的,大家只觉得卡文牧师讲的故事和见闻很有趣,没事来这里跟他聊天打发时间还是很不错的。

艾非思流落到这个地方,被卡文收养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牧师爷爷可以说是全镇最博学的人,还从外面带回来了很多书,让他能顺利地学习新语言和新文字,更快地融入这个世界。

现年五岁的小豆丁是全镇的人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孩儿了,他五官精致,皮肤柔嫩白皙,如月华的银色及肩长发和蔚蓝的瞳色太过耀眼,一看就知道不是他们这个穷苦之地的孩子。

关于这个外来的小家伙,大家一致肯定小艾尔是贵族家的血脉,然后对他被不幸流落到这个地方的原因编出了几十个版本——毕竟除了闲聊,这里的成年人也没有其它娱乐活动了。

一个相貌显眼的外来者,还有可能是贵族血脉,作为底层人,多数人潜意识里就该排斥艾尔菲斯,就算不会为难他,也不见得会多友善,但是神奇的是,整个小镇的人几乎都喜欢这个孩子。

在大家眼中,小艾尔人聪明,从小又很礼貌懂事,偶尔帮这家拔一下田里的杂草,帮那家跑腿送个东西,给婶婶们编头发,给大叔们捶捶背。

艾尔总是会崇拜地说“您的箭术太棒了,简直是百发百中!”“您做的烤肉真是太美味了,怎么都吃不厌。”“婶婶的手真巧,这衣服缝得太漂亮了。”诸如此类话说的很是真诚,谁不乐意听到软萌的小可爱夸赞自己?

大人们很喜欢嘴甜又懂事的小艾尔,于是一个外来者,在利塞小镇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镇上的小孩儿也并不嫉妒样样都比他们优秀的人,因为他们也认为艾尔真是太好了,虽然很少陪他们一起玩,但是艾尔在森林里摘的野果子会分享给他们,教他们游泳,教他们编草编,还想出好几个好玩的新游戏,他可真聪明啊!

艾尔菲斯就像藏在这个灰扑扑的偏僻小镇里的漂亮宝石,没有人不喜欢珍宝,甚至家里有小女孩儿的镇民都愿意让女儿长大后嫁给他,那他们延续下来的血脉一定也很优秀。

——

看着马丁大叔转身离开的背影,艾尔菲斯乖巧礼貌的笑容慢慢隐了下去,露出不合乎年龄的平淡漠然。

他的本性当然没有外人所认为的那么热心讨喜,他真心愿意回报示好的就只有收养他的卡文爷爷,最多加上将他从水里救上来的几人。

刷全镇人的好感度,不过是想快点融入这个集体中,让自己更舒适一些罢了。

实现这个目的的过程也不难,他在失去父母,失去可以放心依赖的血缘亲人之后,就或真心或假意地进行社交,创造出有利于他成长和发展的安全环境,他早就习惯友善又懂事的人设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至少还要在利塞小镇呆很多年,这份长袖善舞的本事用在这里刚刚好。

艾尔菲斯往森林深处看了一眼,抱着遗憾的心情往回走了。

他还是很期待里面有什么他在现代没听过的新物种,可惜小胳膊小腿,没有自保能力,遇见猛兽跑都跑不掉,还是过几年再说吧。

被救的最初,襁褓中的艾尔菲斯注意到镇民的服饰风格和房屋建材,猜测过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中世纪的某个欧洲国家。

等他成长到能跑能跳时,就知道猜测错误了,首先,这里的气候不像是在欧洲,其次,看到某些陌生的植被和动物,他已经确定自己不在地球上了。

不过现实情况总比最初的猜想好的多,虽然衣食住行差不多停留在中世纪的发展地步,但卫生可干净多了,艾尔菲斯不至于捂着鼻子走路,也不需要过于担心会爆发传染病。

另外,政策似乎也不错,即便是贫民也是相对自由的,不存在农奴制。

这里倒是也有王公贵族的存在,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好像对压榨底层,获取最大利益的手段不感冒,难道是有一位英明仁慈的君主?

就目前看来,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艾尔菲斯还是挺满意的,毕竟只要不作,平安活到老死应该是没问题。

为了尽量远离喧嚣,营造肃穆氛围,卡文牧师的小教堂修在小镇的边缘位置,也是靠近森林的地方,艾尔菲斯很快就到家了。

一个身材削瘦,穿着素白麻布旧长袍,面色平和,略微有些秃顶的老人正在打扫教堂,桌上那半人高的铜质神像被他日日擦拭得锃光瓦亮。

卡文看见艾尔菲斯拎着各种野果子进来,就知道他一下午又上哪儿去了,沉声批评道:“艾尔,我已经说了森林里是有猛兽的,还容易迷路,你又进去了,你真是太贪吃了!”

艾尔菲斯抽了抽嘴角,他非常清楚自己在利塞小镇的形象,除了乖巧懂事之外,还有一个小贪吃鬼。

只因为他自小就很能吃,再稍大一点,就开始进森林找东西,经常拿着野草野果来问大家这个有毒吗?可以吃吗?还向猎人马丁大叔请教设陷阱抓猎物的技巧。

若不是人小,用不了弓箭,没准天天去森林深处找肉吃。

艾尔菲斯也不想吃那么多的,事实上对于这里的主食,他是嫌弃至极,但是他在婴儿时期,只被喂了牛奶、果汁饱腹,这些东西的营养对婴儿来说完全不够,他能消化掉都谢天谢地了,长得瘦弱也是可以预见的。

为了补充营养,健康长大,艾尔菲斯是什么能吃就吃什么,当然,比起粗糙的主食,还是大自然的馈赠更美味,所以他是有事没事就往里面跑。

“爷爷,我摘了莓果给您。”

卡文神色缓了下来,拍拍小家伙的脑袋,“哦,我的艾尔,你真是太贴心了,我喜欢这些软软的莓果。我这些年牙口不好,委屈你跟着我吃些软食,黑麦总要熬成糊,口感一点也不好。”

老人想起了什么,又掏出几枚铜币,“对了,好孩子,去你汤尼大叔家买块面包吃,这是你背下‘神光礼赞’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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