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斯快速变出一根狗链,给萨摩耶绑上。
还好这只萨摩耶看上去智商不高的样子,它还没反应过来,林斯已经完成了绑狗链的全部动作。
等萨摩耶终于回过神来,只能看着脖子间的黑色狗链,委屈地哼哼两声。
然后就被林斯惩罚性地拍了下头。
萨摩耶瞬间连哼都不敢哼了,只敢用头蹭蹭林斯的黑袍,蓬松的尾巴摇得欢快。
“还挺可爱的。”林斯评价道。
这只萨摩耶被养得很好,白色的长毛柔软而富有光泽,眼睛乌黑发亮。它的身上虽然沾了些土,但能看出来,它的主人平时又在好好为它做清洁。
“你的主人在哪里?”沈喻时弯下腰,握了握萨摩耶的爪子,“有没有跟在你后面?”
萨摩耶开心地看着沈喻时,一脸天真。
“站这里等一会儿吧,”林斯对沈喻时说,“它的主人可以还在找它。”
两人站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还把萨摩耶的照片发到了校园集市上,除了收到一堆“耶耶姨姨亲亲”之外,没有得到任何有用消息。
没有办法,两人只能把萨摩耶带到了学院的动物保护歇会。
“这只萨摩耶走丢了,”林斯将狗链解开,“我们找不到它的主人,就把它送过来了。”
“好可爱的狗狗!”值班的兽人学姐一把抱住萨摩耶,揉了几下,“放心,我们会管好它的。”
林斯看没什么事了,就带着沈喻时准备离开。
他们还没走出协会的门,就看到一道白色的影子窜了过来。
后面还跟着兽人学姐担忧的声音:“狗狗你去哪里!”
林斯眼疾手快,一把抱住飞奔而来的萨摩耶。
“怎么跑过来了?”他垂下眼,低声问道,“刚刚还跟人家玩得好好的。”
萨摩耶把头使劲往林斯怀里埋,不时发出委屈的叫声,像是在控诉林斯把它丢在这里。
沈喻时有点心软。
他看向林斯,眨眨眼:“哥哥我们要不然把它带回去吧。”
“宿舍不能养宠物。”林斯提醒了沈喻时这个事实。
“那就不养在宿舍里,”沈喻时认真计划,“就养在黑尾鸟旁边,反正那里还有很大空地。”
兽人学姐也终于走了过来:“它好像不太想离开你们……你看要不先放你们那儿?”
林斯看了看还在摇尾巴的萨摩耶,又看了看沈喻时期待的眼神。
“那就养在那里,”他做出决定,“反正也不差那块地方。”
“但是,”林斯瞥了一眼兴高采烈的沈喻时,“我提供地方,你来照顾狗。”
“再给它喂成猪,你就不用回宿舍了。”
“给你在那儿安个棚子,你陪着它们减肥。”
“这次不会了,”沈喻时欢呼一声。
“哥哥最好了!”
林斯也懒得再走了,他又扫了辆魔动车,让萨摩耶蹲在前面,自己载着它走。
等到了他的那块地,林斯将一脸兴奋的萨摩耶赶下车,开始和沈喻时一起组装围栏。
“我觉得这一块是拼在这里的。”沈喻时笔画着,拿着一块围栏就像往上装。
“等等,好像颜色不对,”林斯皱了皱眉,握住沈喻时的手腕,“这两个蓝色之间应该有个过渡。”
他又在旁边的栅栏里找了找,终于找到一块颜色差不多的:“应该是这个。”
等拼上去,果然一次成功。
“哥哥好厉害。”沈喻时蹲在一旁,眼睛亮晶晶的,给林斯提供了足够的情绪价值。
两人就这么你一块我一块,终于把围栏拼好,可以把萨摩耶放进去。
“我还给你圈了块小树林在里面,”林斯抱住萨摩耶,警告它,“不要乱跑,我不一定找得到你。”
萨摩耶进入一个新环境,一点也不怕生,刚才还扒拉着林斯不放,现在直接进小树林里撒欢去了,只留下一个欢快的背影。
“哥哥,”沈喻时站在原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哥哥你想一个。”沈喻时兴致勃勃地拉着林斯想名字。
林斯动用他贫瘠的取名能力,认真想了一会儿。
“就叫棉花糖吧,”过了一会儿,林斯说,“都是白的,都比较蓬松。”
至少从林斯的角度看,这个名字还挺贴切的。
沈喻时也深表赞同,并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内持续性夸林斯起名有水平。
“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他说。
林斯差点以为自己真的很会起名字。
于是,萨摩耶便正式得名棉花糖,并在接下来的日子成为了林斯和沈喻时锻炼的动力源泉。
没办法,这狗实在是精力太旺盛了。
就算每天在小树林里瞎蹿,都消耗不了它的精力,一定要有人带着它出去玩,而且一玩就是一个小时。
林斯长时间在卷,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沈喻时带着萨摩耶出去玩。
沈喻时一度认为这是对他天天摸鱼的报复。
但偶尔林斯有空,也会跟着一起。
比如现在,他刚上完下午的课,从教学楼骑车到这里。
“糖呢?”林斯走到围栏前,问沈喻时。
棉花糖这个名字确实贴切,但时间一长,林斯就懒得喊全,直接简化成糖。
“棉花糖还在里面玩,”沈喻时给林斯指了指远处一个白色的影子,“它找到一只兔子,现在正在和兔子一起玩。”
林斯看着里面撒欢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没看到那只兔子在哪儿。
直到棉花糖跑过来,林斯才终于看见,一只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还随着棉花糖的动作晃动着。
“慢一点,”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头,“别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将狗项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开始和沈喻时一起在学校外围转悠。
棉花糖很亲人,不仅不吵不闹,而且特别喜欢别人摸它,一路上,两人停了好几次,等着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条商业街上好多店主都认识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过去,给它点吃的,或者陪它玩一会儿。
“棉花糖过来,”一位精灵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里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狗粮,“玩累了吧?来吃点东西。”
棉花糖屁颠屁颠地拖着林斯过去了。
“走慢一点,”林斯看着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点无奈,“没有不让你去。”
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个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里连碗都有了。
“以后给它少喂点东西,”林斯对沈喻时说,“它在外面还有食物来源。”
沈喻时严肃地点点头,表明不把棉花糖喂成猪的决心。
他们说话的功夫,棉花糖已经吃了起来,精灵阿姨看着它,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别可爱,”阿姨忍不住跟他们分享起了自己对棉花糖的喜爱之情,“眼睛圆溜溜的,见人也不叫也不躲,还知道跟你撒娇。”
“确实可爱。”沈喻时赞同地点头。
比起林斯,沈喻时照顾棉花糖要更加尽心尽力,他真的很喜欢这只黏人的萨摩耶,有事没事就来找它玩。
而对林斯来说,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确实不讨厌棉花糖,甚至说还会经常性地纵容它,但如果说到喜爱之情,他也许会比沈喻时淡很多。
对他来说,喜爱上什么,是需要花时间的。
所以说,他其实不太能理解沈喻时为什么会对棉花糖这么上心。
不过既然沈喻时喜欢,那养着就养着,也不是什么大事。
那边棉花糖已经吃完了狗粮,正在和精灵阿姨玩,它向对方展示自己背上的小兔子,并如愿得到了精灵阿姨故作夸张的赞叹。
“好可爱的小兔子,”精灵阿姨“哇”了一声,“棉花糖好棒,还知道带着小兔子出来兜风。”
棉花糖如愿以偿听到了夸奖,更开心了,恨不得绕着对方转圈圈。
“好啦好啦,”沈喻时看了一眼时间,蹲下来对着棉花糖说,“该回去了,明天再来玩。”
棉花糖默默看了一眼沈喻时,转了个方向,装作没看见对方。
沈喻时:“……”
出息了啊,都知道装看不见了。
“这样不乖哦,”沈喻时拍拍手,“快过来,再不过来就要打你了。”
虽然是这么说,但沈喻时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而那些金色纹路如同狭窄的河流,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缓缓流淌。
棉花糖早就摸清了沈喻时的性格,只要不想,理都不带理的。
沈喻时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走过去,轻轻松松地把棉花糖抱进怀里。
“我们先回去了,”沈喻时跟精灵阿姨打招呼,“阿姨再见。”
“再见,”阿姨笑着挥挥手,“明天再带它来玩啊。”
两人一狗走出门,开始往回走。
走到一半,林斯突然开了口。
“问你个问题,”林斯说,“其实棉花糖还是挺重的,而且你也没有用魔法。”
“你为什么抱它抱得这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