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魔法世界,但学高数 第33章

林斯快速变出一根狗链,给萨摩耶绑上。

还好这只萨摩耶看上去智商不高的样子,它还没反应过来,林斯已经完成了绑狗链的全部动作。

等萨摩耶终于回过神来,只能看着脖子间的黑色狗链,委屈地哼哼两声。

然后就被林斯惩罚性地拍了下头。

萨摩耶瞬间连哼都不敢哼了,只敢用头蹭蹭林斯的黑袍,蓬松的尾巴摇得欢快。

“还挺可爱的。”林斯评价道。

这只萨摩耶被养得很好,白色的长毛柔软而富有光泽,眼睛乌黑发亮。它的身上虽然沾了些土,但能看出来,它的主人平时又在好好为它做清洁。

“你的主人在哪里?”沈喻时弯下腰,握了握萨摩耶的爪子,“有没有跟在你后面?”

萨摩耶开心地看着沈喻时,一脸天真。

“站这里等一会儿吧,”林斯对沈喻时说,“它的主人可以还在找它。”

两人站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还把萨摩耶的照片发到了校园集市上,除了收到一堆“耶耶姨姨亲亲”之外,没有得到任何有用消息。

没有办法,两人只能把萨摩耶带到了学院的动物保护歇会。

“这只萨摩耶走丢了,”林斯将狗链解开,“我们找不到它的主人,就把它送过来了。”

“好可爱的狗狗!”值班的兽人学姐一把抱住萨摩耶,揉了几下,“放心,我们会管好它的。”

林斯看没什么事了,就带着沈喻时准备离开。

他们还没走出协会的门,就看到一道白色的影子窜了过来。

后面还跟着兽人学姐担忧的声音:“狗狗你去哪里!”

林斯眼疾手快,一把抱住飞奔而来的萨摩耶。

“怎么跑过来了?”他垂下眼,低声问道,“刚刚还跟人家玩得好好的。”

萨摩耶把头使劲往林斯怀里埋,不时发出委屈的叫声,像是在控诉林斯把它丢在这里。

沈喻时有点心软。

他看向林斯,眨眨眼:“哥哥我们要不然把它带回去吧。”

“宿舍不能养宠物。”林斯提醒了沈喻时这个事实。

“那就不养在宿舍里,”沈喻时认真计划,“就养在黑尾鸟旁边,反正那里还有很大空地。”

兽人学姐也终于走了过来:“它好像不太想离开你们……你看要不先放你们那儿?”

林斯看了看还在摇尾巴的萨摩耶,又看了看沈喻时期待的眼神。

“那就养在那里,”他做出决定,“反正也不差那块地方。”

“但是,”林斯瞥了一眼兴高采烈的沈喻时,“我提供地方,你来照顾狗。”

“再给它喂成猪,你就不用回宿舍了。”

“给你在那儿安个棚子,你陪着它们减肥。”

“这次不会了,”沈喻时欢呼一声。

“哥哥最好了!”

林斯也懒得再走了,他又扫了辆魔动车,让萨摩耶蹲在前面,自己载着它走。

等到了他的那块地,林斯将一脸兴奋的萨摩耶赶下车,开始和沈喻时一起组装围栏。

“我觉得这一块是拼在这里的。”沈喻时笔画着,拿着一块围栏就像往上装。

“等等,好像颜色不对,”林斯皱了皱眉,握住沈喻时的手腕,“这两个蓝色之间应该有个过渡。”

他又在旁边的栅栏里找了找,终于找到一块颜色差不多的:“应该是这个。”

等拼上去,果然一次成功。

“哥哥好厉害。”沈喻时蹲在一旁,眼睛亮晶晶的,给林斯提供了足够的情绪价值。

两人就这么你一块我一块,终于把围栏拼好,可以把萨摩耶放进去。

“我还给你圈了块小树林在里面,”林斯抱住萨摩耶,警告它,“不要乱跑,我不一定找得到你。”

萨摩耶进入一个新环境,一点也不怕生,刚才还扒拉着林斯不放,现在直接进小树林里撒欢去了,只留下一个欢快的背影。

“哥哥,”沈喻时站在原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哥哥你想一个。”沈喻时兴致勃勃地拉着林斯想名字。

林斯动用他贫瘠的取名能力,认真想了一会儿。

“就叫棉花糖吧,”过了一会儿,林斯说,“都是白的,都比较蓬松。”

至少从林斯的角度看,这个名字还挺贴切的。

沈喻时也深表赞同,并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内持续性夸林斯起名有水平。

“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他说。

林斯差点以为自己真的很会起名字。

于是,萨摩耶便正式得名棉花糖,并在接下来的日子成为了林斯和沈喻时锻炼的动力源泉。

没办法,这狗实在是精力太旺盛了。

就算每天在小树林里瞎蹿,都消耗不了它的精力,一定要有人带着它出去玩,而且一玩就是一个小时。

林斯长时间在卷,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沈喻时带着萨摩耶出去玩。

沈喻时一度认为这是对他天天摸鱼的报复。

但偶尔林斯有空,也会跟着一起。

比如现在,他刚上完下午的课,从教学楼骑车到这里。

“糖呢?”林斯走到围栏前,问沈喻时。

棉花糖这个名字确实贴切,但时间一长,林斯就懒得喊全,直接简化成糖。

“棉花糖还在里面玩,”沈喻时给林斯指了指远处一个白色的影子,“它找到一只兔子,现在正在和兔子一起玩。”

林斯看着里面撒欢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没看到那只兔子在哪儿。

直到棉花糖跑过来,林斯才终于看见,一只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还随着棉花糖的动作晃动着。

“慢一点,”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头,“别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将狗项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开始和沈喻时一起在学校外围转悠。

棉花糖很亲人,不仅不吵不闹,而且特别喜欢别人摸它,一路上,两人停了好几次,等着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条商业街上好多店主都认识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过去,给它点吃的,或者陪它玩一会儿。

“棉花糖过来,”一位精灵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里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狗粮,“玩累了吧?来吃点东西。”

棉花糖屁颠屁颠地拖着林斯过去了。

“走慢一点,”林斯看着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点无奈,“没有不让你去。”

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个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里连碗都有了。

“以后给它少喂点东西,”林斯对沈喻时说,“它在外面还有食物来源。”

沈喻时严肃地点点头,表明不把棉花糖喂成猪的决心。

他们说话的功夫,棉花糖已经吃了起来,精灵阿姨看着它,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别可爱,”阿姨忍不住跟他们分享起了自己对棉花糖的喜爱之情,“眼睛圆溜溜的,见人也不叫也不躲,还知道跟你撒娇。”

“确实可爱。”沈喻时赞同地点头。

比起林斯,沈喻时照顾棉花糖要更加尽心尽力,他真的很喜欢这只黏人的萨摩耶,有事没事就来找它玩。

而对林斯来说,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确实不讨厌棉花糖,甚至说还会经常性地纵容它,但如果说到喜爱之情,他也许会比沈喻时淡很多。

对他来说,喜爱上什么,是需要花时间的。

所以说,他其实不太能理解沈喻时为什么会对棉花糖这么上心。

不过既然沈喻时喜欢,那养着就养着,也不是什么大事。

那边棉花糖已经吃完了狗粮,正在和精灵阿姨玩,它向对方展示自己背上的小兔子,并如愿得到了精灵阿姨故作夸张的赞叹。

“好可爱的小兔子,”精灵阿姨“哇”了一声,“棉花糖好棒,还知道带着小兔子出来兜风。”

棉花糖如愿以偿听到了夸奖,更开心了,恨不得绕着对方转圈圈。

“好啦好啦,”沈喻时看了一眼时间,蹲下来对着棉花糖说,“该回去了,明天再来玩。”

棉花糖默默看了一眼沈喻时,转了个方向,装作没看见对方。

沈喻时:“……”

出息了啊,都知道装看不见了。

“这样不乖哦,”沈喻时拍拍手,“快过来,再不过来就要打你了。”

虽然是这么说,但沈喻时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而那些金色纹路如同狭窄的河流,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缓缓流淌。

棉花糖早就摸清了沈喻时的性格,只要不想,理都不带理的。

沈喻时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走过去,轻轻松松地把棉花糖抱进怀里。

“我们先回去了,”沈喻时跟精灵阿姨打招呼,“阿姨再见。”

“再见,”阿姨笑着挥挥手,“明天再带它来玩啊。”

两人一狗走出门,开始往回走。

走到一半,林斯突然开了口。

“问你个问题,”林斯说,“其实棉花糖还是挺重的,而且你也没有用魔法。”

“你为什么抱它抱得这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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