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你不吃吗?”
猎风没打算瓜分他的食物:“你自己凭本事要来的,自己吃吧。”
可是鸡腿满满都是肉,比披萨和汉堡香多了,美美想了想,对猎风说:“这根鸡腿那么大,咱们可以轮流一人吃一口将它平分吃掉。”
他心情愉悦,不见有丝毫想要吃独食的意思。
闻着烤鸡腿的香味,美美咽了咽口水,把烤鸡腿朝猎风面前推近了一点,又说:“可它实在是太香了,刚才回来的时候我打不过我的嘴巴,鸡腿被咬了一口,所以现在轮到你先吃。”
作者有话说:
【猎风:宠物狗在外面流浪是很艰难的
【美美:两脚兽给我送了好吃的烤鸡腿!
第3章 ACT 3 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
猎风安静地看着眼前的鸡腿,随后,他接受了美美的好意,凑到鸡腿上咬了一口。
两只狗狗轮流接力,眨眼功夫,带肉的鸡腿只剩下了骨头。
美美没吃过瘾,咬着鸡骨头舔来舔去,想把它吃进肚里。
“这个不能吃,快吐出来。” 猎风见他张嘴要咬,及时阻止,“鸡骨的碎片很锋利,容易划伤肠道。”
可是骨头上还残留着肌鸡肉的香味,美美陷入了犹豫,不舍得松嘴。
猎风换了个直白粗暴的说法:“鸡骨会把你的肚子划破,很痛的。”
这话很好地发挥到警示作用,美美马上收住了嘴巴:“那吃炸鱼排好了,这里面全是鱼头,没有骨。”
美美从纸袋里拖出半大块炸鱼排,打算像刚才那样,和猎风一块儿轮流吃。
猎风灵敏的嗅觉立刻觉察到了异样:“这不能吃,里面有洋葱。”
雪白的鱼肉里面,掺夹了剁成颗粒的洋葱,狗一旦误食便会中毒。
“还是吃这个吧。” 猎风将一块香肠片比较多的披萨留给美美。
披萨干巴巴的,看着不如鸡腿好吃,但小牧羊很快就完全接受了披萨的味道,几口下去,越吃越香。
美美嚼着嘴里的食物,含糊不清地夸赞猎风:“你懂的东西真多。”
“这些都是常识,以前没人教过你吗?”
“没有,平时都是阿然喂我什么我就吃什么,而且他也不会故意给我吃有毒的东西。” 美美说。
他唯一知道狗狗不能碰的东西是巧克力,那是经验教训得出来的。
曾经有一回,他把店里客人掉在地上的巧克力吃进嘴里,所幸易然及时发现,把他嘴里的巧克力使劲抠了出来,之后他不仅被易然训斥,还被带去医院折腾了好一顿。
美美感到好奇,他问猎风:“那些常识是谁教你的?”
“我以前的人类搭档。” 猎风淡淡道。
美美头一回听猎风提起自己的搭档,以他的性格,当然对这种事情充满好奇,忍不住想要打听一番。
猎风在美美询问之前,率先开口: “快点儿吃吧,等吃完了咱们赶紧去找个地方休息。”
美美很快被带偏了思路:“今天晚上要睡哪儿?不过咱们没钱,住不起酒店。”
“......谁跟你说住酒店了?”
“那总不能睡大街上吧。” 美美扁扁嘴巴,将最后一口披萨吞下肚子里。
流浪在外,哪有那么多挑剔的,猎风心知肚明但不道破,只说:“先到周围看看再说。”
吃饱了饭,身体的力气重新又回来了,美美跟着猎风准备去找下脚的地方。
他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我想找一张湿纸巾。”
“要那玩意儿干嘛?”
“我每次吃完东西以后,都习惯了要擦一下嘴巴的。”
猎风:“......”
这只小牧羊的娇气体现在方方面面,他们都成流浪狗了,连住的地方都着落,还找什么湿纸巾。
“要不你去海边把嘴巴洗一洗?” 猎风建议道。
美美对那股咸咸涩涩的海水口感记忆尤深,连连摇头。
“那还是算了。” 没有湿纸巾就没有吧,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自己随便清理一下。
夜晚才是这座城市一天的开始,里约的夜生活丰富多姿,音乐舞蹈和歌声欢呼随处可见,美美跟在猎风身后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好奇地左右扭头,不停打量。
猎风知道美美爱凑热闹的性子,哪怕是走在一块儿也不太放心,隔三差五他就得回过头去看一眼,确保那只小牧羊还在自己身边呆着。
以防万一,猎风还是提醒了一句:“别顾着四处看,快跟上。”
美美听话地加快了步伐,来到猎风身旁,和他并肩同行。
“猎风。” 走着走着,美美喊了他一声。
“干嘛?”
“我突然想起你以前当过军犬,那你是不是可以通过气味找到咱们回家的路?”
猎风果断回答:“办不到。”
“可你不是军犬吗?”
“军犬也有不同的类型区分,我没有搜救犬那么敏锐的嗅觉,再说,圣保罗和里约地理跨度太大,哪怕鼻子再灵的狗,也很难做到。”
美美认真思考了一会之后,对猎风说:“没事的,不用担心,木桶能听得懂小动物说话,他会有办法找到我们,就像当初找米迷那样。”
“谁是米迷?”
“他是一只台湾猫咪,以前走丢过一次,后来木桶从附近的小动物那里打听到线索,把他重新找了回来。”
穆童的能力固然很好用,但还是那句话,两座城市的地理跨度太大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制约因素。
猎风没有美美那么乐观,万一真的回不去了,他得想好另一条后路,正如从前每次外出执行任务,他们总要时刻做好心理准备,预设最坏的结果。
在附近绕了一周,猎风对这个街区的全貌有了个大概了解,物色过好几处地点,最后选择在某个废弃的小仓库落脚。
这个地方暂时没人,而且还能遮风挡雨,猎风觉得挺不错,但是一向住惯了好环境的美美,对此显露出几分嫌弃。
“这地上的灰尘好像有点多,要不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吧?”
猎风不想再挪地儿,这破旧的仓库已经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住处了,况且他从早上折腾到现在,已经够累的:“再换就得天亮了,脏也没办法,将就睡一晚上再说。”
美美撇撇嘴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单方面闹了一会儿脾气之后,他妥协了,但又不完全妥协。
“那起码得找点什么东西垫一下吧。” 这是小牧羊对破旧小仓库最后的让步。
猎风也让一步,他在仓库周围巡了一转,最后在角落杂物堆里找到一块用来挡雨的防水布,防水布估计也有些时日了,看上去是泛黄的,但总比直接躺在灰尘地板上强。
美美在防水布上踩了一会,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开始舔爪子,舔完前爪舔后爪。
舔了好一阵之后,美美发现旁边的猎风在看自己,主动跟他解释道:“我很讲卫生的,平时出去散步回来都要擦爪爪,不过现在没人帮忙擦爪爪,我就只好自己清理了。”
一直以来,猎风还是不太适应美美讲话老爱说叠词这个习惯,每次听都觉得好别扭。
美美抬起右后腿,将爪子岔开,认认真真地舔舐。
猎风第一次注意到,小牧羊其余三只爪子上的肉垫都是黑色,唯独这一只肉垫是粉色的。
一个没什么用的新发现,猎风很快便将目光移开,趴下身子开始酝酿睡意。
“猎风。” 小牧羊在旁边喊着自己。
猎风“嗯”了一声表示回应。
“你不舔爪爪的吗?”
那是脚! 猎风内心咆哮。
“不舔。”
他转过身去,打算换一个姿态趴着睡,不当心磕碰到了前肢受伤的地方,刚开始愈合的表皮又开始渗血。
“你好像又流血了。”
猎风对这种家常便饭不怎么在意:“不打紧,过两天就会好。”
尽管只是普通的擦破皮肤,但看起来还是很痛呀。
美美说:“我给你舔舔吧。”
“不用......” 猎风不习惯同性之间这种过于亲密的触碰,他下意识地将受伤的爪子挪开, “我自己会舔。”
他原本只是敷衍一下而已,但小牧羊一直盯着自己,不得已,只好象征性地在伤口上舔了几下。
美美和他一块趴下,问道:“会不会很痛?”
“还好,我习惯了。” 猎风说,“比起以前受过的一些伤,这不算什么。”
“你以前经常受伤吗?”
“偶尔会,这种事情避免不了。”
猎风不想聊自己的过去,故意找别的话题岔开,他向美美问起一个好奇了很久的问题:“为什么你给自己起名叫张美淇?”
据他所知,美美原来的名字叫多多,是他主人易然给起的,但后来,小牧羊擅作主张自个儿把名字改了。
“这个名字是我太奶奶取的。” 美美告诉猎风,“有一次太奶奶跟我说,她年轻的时候也养过一只喜乐蒂,她原本打算给那只小狗取名叫张美淇的,但因为小狗是男孩子,太奶奶觉得张美淇这个名字不合适,所以重新给他改名叫张小书。其实我觉得张美淇这个名字比张小书好听多了。”
美美接着说:“后来有一天夜里,我做梦居然梦见了我在英国生活时的场景,好奇怪哦,我明明从来没去过那个国家。”
猎风:“所以呢?”
美美得出结论:“我觉得我应该就是张小书的转世。”
猎风:“......”
“猎风,我不是很懂。” 美美突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不懂什么?” 猎风不解问道。
“为什么人们在看见可爱的东西,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将它们和女孩子联系到一起?”
“每次阿然店里来了新客人,他们都很容易误会我是女孩子,后来当他们知道我是男孩子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很意外,还会说‘这么可爱居然不是女孩子’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