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琢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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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坏小孩

现在时间临近中午,我正好也有些饿了,于是生硬地转移话题:“去吃午饭吧。”

自从手受伤后,我就没再自己开过火,粟水镇这种小地方也不会发展外卖行业,一般情况下,我就会找个小馆子随便吃点东西。

我常去的那一家饭馆离诊所不远,就在同一条街上,很容易找到。店面又窄又小,一共就放了三张桌子,还有一只中华田园猫趴在门口打盹。

我带着方应琢坐下,问他:“你能吃辣吗?”

方应琢不太确定道:“应该可以。”

我转头对老板说:“两碗凉面。”

凉面算是我在夏天最喜欢的主食之一,面条筋道,里面有海带丝和绿豆芽作为配菜,口感脆爽,配合适量的花椒粉和小米辣,既清爽开胃,又不失麻辣鲜香。有的时候,我还会再配一碗稀饭一起吃。

前阵子因为手伤,我有意控制清淡饮食,吃凉面也更偏向酸甜口味,如今终于可以稍稍放纵一下,我整整加了三勺半辣椒油。

出人意料的是,方应琢也在他那份凉面里加了不少辣椒油,又直接拿起装着醋的小瓶子,倒了一些在碗里。也许是出于潜在的刻板印象,无论是从方应琢的生长环境还是外在形象来看,方应琢都不太像能吃辣的人——但是很显然,我误判了。

方应琢连一句话都顾不上讲,埋头吃得飞快,吃相却不粗鲁,看他这副样子,我又难免想起以前养的小兔子啃胡萝卜的模样。

没过一会儿,方应琢就吃得一干二净。我不禁问:“这么喜欢?”

“嗯,真的很好吃。”方应琢说。

听了这话,我还是挺开心的,毕竟这也算是一种来自别人的肯定。

方应琢又问:“秦理,我可以再点一份吗?”

“会很撑。”我说,“你刚才吃那么快,未必会立刻觉得饱,一会儿就越来越撑了。”

这家饭馆的老板是实在人,饭菜份量都比其他店要大一些,一碗凉面就足够我填饱肚子,我没有想到方应琢的胃口居然这么好,原本还以为他这种人一日三餐只喝露水呢。

方应琢听到我的拒绝,露出稍显失望的表情。

我想了想,改口道:“要不然给你买份冰粉?”

隔壁就有个手搓冰粉的小摊,我让方应琢在饭馆等候,自己出去买了一份。

其实我很少吃这种甜兮兮的小吃,但想到方应琢随身带着的那几块太妃糖,估计嗜甜的方应琢会喜欢。

十几分钟后,我回到饭馆,把装着冰粉的塑料碗放在方应琢眼前,“这个摊子只卖手搓冰粉,不是粉兑的,你试试。”

“我还没吃过,”方应琢十分好学,适时地询问,“有什么区别吗?”

“口感不一样,”我答,“手搓的一吸就化水,很解渴,但粉兑的很硬,吸不起来。”

方应琢看着面前的塑料碗,里面的小料满满当当,芋圆,葡萄干,甜酒酿,山楂片……

果不其然,方应琢这时候体会到了迟来的饱腹感,吃冰粉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他垂着眼睫,不知想了什么事,才缓缓开口:“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傅摇是我母亲,这些信息都是不对外公开的。一方面是她要保护家人隐私,另一方面,她也不太满意我这个儿子。”

“那你这么轻易告诉了余红菱,难道就因为红姐是傅摇的粉丝?”我停顿片刻,又抓住方应琢话中另一个重点,“她对你不满意?”

“傅摇是一个很自恋的人。她要求自己永远以最完美的一面示人,后来她怀孕、生子,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她的孩子。”方应琢说,“你可能很难想象,在我们家,除去盥洗室,每个房间都被她安装了监控,包括我的卧室。因为她要时刻监督,察看我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

我瞠目结舌,稍显冒犯地感叹:“……这也太变态了吧?”

难怪方应琢的偶像包袱这么重……

“我也不被允许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以前年纪小,以为所有家庭都是这样,她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后来才发现这样不对,错得很离谱。”方应琢继续说,“甚至每一餐的食谱她都要找人专门制定,她认为不健康不卫生的食物不可以出现在家里的餐桌。”

难怪方应琢只是吃了普普通通的凉面和冰粉会这么激动,因为他根本就没吃过。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言简意赅地总结:“没想到啊,余红菱塌房了。”

“还是给她留一点想象的空间比较好。”方应琢笑了,如释重负道,“在这里我就可以很放松,无论是和红姐聊天,还是跟你在一起,都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难怪方应琢被七月旅馆放鸽子、面对我家简陋的居住环境没有一丝一毫不悦,于他而言,哪怕是去野外幕天席地都是新奇的体验。

可是,平心而论,我其实难以与方应琢共情。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至今还停留在底层的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吃饱穿暖都成问题,自然也不太懂得老钱们的烦恼。

我当然明白活在世上的人各有难处,可是苦与苦还是不同的。

有些人的苦是顺遂人生里必经的波折,有些人的苦则是实打实能把人压垮。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告诉他秦志勇的事,跟他讲我的手为什么会受伤。

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互相比惨是最没必要的事,我更不想在别人面前自揭伤疤。

于是,原本想说的话到底转了个弯,咽回了肚子里。

“方应琢,其实你可以不优秀不完美。”我说,“每个人都有做坏小孩的权力。”

陀翁写过一句我深以为然的话——人最主要的缺点,那就是天长地久的品质恶劣。

方应琢垂着的眼睫微微颤抖了一下,他轻声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

“那别人都说什么?”

“总会有人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我还是更喜欢你这句话。”方应琢抬起头,认真地道谢,“秦理,谢谢你。”

“是啊,凡事做得那么好干嘛,人生的容错率这么大,就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又怎么样?自己心里舒坦不就行了?”

我从小到大简直是野蛮生长,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方应琢一抬头,我才发现他嘴角粘了一粒花生碎。我没忍住轻笑出声,告诉他:“你嘴角粘了东西。”

偶像包袱依旧很重的方应琢立刻慌乱起来:“在哪?”

“你别动。”

见方应琢半天没找对地方,我伸出一只手捏住方应琢的下颌,明显感受到方应琢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滞。

我用另一只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拭过方应琢的嘴角,擦掉了花生碎。

方应琢僵在原地,许久未动。他在吃饭之前把头发扎了起来,完整露出的耳朵渐渐泛出一层浅淡的粉。

粉色的耳朵……更像小兔子了。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满含讶异的声音:“秦理?”

我向声源看去,一个女生站在饭馆门口,看向这边的眼神里惊讶和疑惑参半,可能是因为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我猜我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

因为对方是我前女友。

作者有话说

乖小孩总是容易被坏小孩吸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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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们同在雨中

前女友名字叫胡雨霏。我和她是高中同班同学,这段恋情的开展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年轻的男生女生被彼此的脸吸引,多聊了几次天,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至今还停留在拉拉手的阶段。

她是粟水镇里罕见的文艺少女,曾借给过我一位葡萄牙作家的随笔集,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作家;我有时会给她讲数学题和物理题,她是唯一一个会向我问问题的人,并且一点就透;她也问过我以后想去哪里的大学,我说首都,理由一是离家远,二是可供选择的名校多,就算没考上最顶尖那两所,进其他的应该不是问题。

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但这是我心底的一个秘密,不想告诉其他人。

她又问,那你就不能考虑一下省会的C大吗?

我明白她这么说的原因——她父母一直在外务工,前不久在省会找了份快递站的工作,收入还不错,一家人考虑长久地在那里定居。

我不准备改变我的选择,但我也不想因这件事与她发生争吵,于是我没有直接回答她到底可不可以,只答:“高考后再说吧。”

现在一回想,那句话颇具前瞻性,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我因手伤高考落榜,害我沦落至此的秦志勇离世,而胡雨霏如愿以偿,成了粟水一中今年的状元,被省会的一所本科录取。当然,她也向我提出了分手。

我们算是和平分手,当时就是在这家饭馆,她看了看我戴着支具的手,试探着说:“秦理,我想了想,我们还是分开吧……”

“嗯,好啊。”

胡雨霏没料到我的回答会这么爽快,又沉默了稍许,才问:“你之后打算怎么办?要复读吗?”

“不复读了。”

“那是打算直接打工?”胡雨霏微微皱了皱眉,对我未卜的前途表现出由衷的担忧,“留在粟水还是去外地?”

“留在粟水。”

这是实话。我现在只身一人,亲妈走了,亲爹死了,又已经成年,能打工养活自己,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去其他的地方生活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绝非对粟水有什么感情,而是我还有没解决的事。所以暂时还不能离开。

“这样啊……”

在起身离开之前,胡雨霏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祝你早日康复。”

的确是不错的祝福。

我对她微笑:“祝你前程似锦。”

“秦理?”

胡雨霏这一声唤回了我逐渐发散的思绪。

我和方应琢一起看向胡雨霏。距离我和胡雨霏上次见面,也就是分手那次,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这段时间里,她去了一趟省会,跟父母住在一起。

从大城市回来后,胡雨霏整个人变了不少,头发染成栗棕色,发尾烫了卷,嘴唇上的裸色唇蜜在室内呈现出一种细碎的闪光,蓝衬衫加白裙,配蓝白条纹鞋,跟她高中的时候截然不同。

但可能我有点直男癌吧,总觉得她这种清纯的长相,还是黑色头发最适配。

就像方应琢这样……

清清冷冷的一张面孔,与那头柔顺的黑色长发相得益彰……但我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想到方应琢??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我敷衍道:“凑合。”

胡雨霏没再说什么,视线跃过我,落到了我对面的方应琢身上。我看得很真切,几乎就在一瞬间,胡雨霏的眼睛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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