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知道你喜欢吃甜的。”
看着碗里的羊奶小方,厉在心里说:以前是不喜欢,但有了你以后就喜欢了,因为......你比什么都甜。尝过,就忘不掉。
整张桌子上的菜,伏甄两姐妹似乎就认出一个南瓜,这东西还是祭司从原水带走的。看样子确实比他们做的精致,伏菱好奇的夹了一筷子。
外咸里甜、软嫩可口,真不知道要先感叹南瓜竟然如此好吃,还是要先感叹甜味和咸味融合在一起的奇妙。
没多会儿雁回来了,也一起入桌。瑶在大伙儿吃到一半的时候觉得倦了,玥和蔓先送她回屋才又回来。
“一会儿吃完饭,伏菱就随两位姐姐一处玩儿。蔓,部落现在还没有招待客人的地方,只得叫你去玥那挤一挤,将屋子先给她们住两日。”常念一边吃着小馄饨,一边安排。
“祭司放心,屋子我早收拾好了,想来伏甄首领和妹妹一路劳顿,吃完便去歇息。正好我与玥姐还没一道住过,也试试您说的抵足而眠。”蔓捂嘴轻笑,来家里半年她性子开朗不少,不似刚来那般强撑着。
这一路风尘扑扑确实累了,尤其是见到延越以后,伏甄内心的震撼需要消化一下,午饭吃完便由蔓引着去休息。
东跨院的小屋里,伏菱与伏甄躺在一块,她侧身面朝姐姐说:“姐,我觉着今天就和做梦似的。”
伏甄在想事,没说话。
“姐,如果我说我真瞧上了延越的男人,你会让我留下吗?”
伏甄蹙眉看她,“想留下来,我与祭司说说他能应允,不必为此硬找个男人。”
伏菱撇嘴,不开心道:“在姐姐心里是这么想我的?不能是我真看上谁了?”
她这才想起来,前几日妹妹非要闹着跟来,这是看上谁了?不会是祭司吧?伏甄一瞬间觉得额角突突地疼,问:“是谁?”
第81章
伏苓转身背对伏甄,“我生气了,不告诉你!”
伏甄对妹妹一点办法都没有,身边就这一个亲人,所以难免会多疼些,她试探地问:“是祭司吗?”
“什么啊!祭司比我还小一岁呢,我又不喜欢小孩子。”
伏甄很想扶额,小孩子,你看起来才更像小孩子!行吧,不是祭司就成。不知道为啥,直觉告诉她喜欢祭司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之后他又想到了一张脸,只一想就觉得汗毛要竖起来,赶忙追问:“那是延越首领?”
“也不是!他看着好凶,怎么会适合做伴侣?”伏苓嘟囔道,想到今天他嫉妒自己吃羊奶小方的样子,就不禁打了个寒战。
既然不是这两位,伏甄也懒得问。如果妹妹真的留在延越,虽然想念,但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两人躺下小憩了会儿,觉得疲乏消解了不少。要说延越睡觉的地方可真不错,听说这个叫做炕,上面铺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如此软和,让人躺着就不想起来。
伏苓伸出胳膊看午后换上的衣裳,料子暖和轻薄,还比皮衣好看许多,感慨道:“姐,我们原水什么时候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伏甄不答反问:“如果放到之前,我们会将缝人的手艺交给其他部落吗?”
“当然,不会。”
“只是缝人的手艺,我们都不会交给外族。可你看延越做出的哪一样不比缝人的皮衣好,他们又凭何交给原水?凭我和祭司的交情吗?那可远远不够!再说,延越对待原水已算十分亲厚,要求再多便是贪心不足了。”
伏苓虽懂得不多,但这个道理还是明白的。
把胳膊放到鼻前嗅了嗅,好香!虽然她看着还如在原水一样爽朗活泼,可只有自己知道进了延越后她心里滋生的羞惭。延越无论是部落还是人,各个干净整洁,尤其是祭司家里的人,好像走路都飘着香味。
自己和姐姐风尘仆仆的来,别说洗澡了,连衣服还没来得换一件。要不是休息前蔓带她们洗漱过,这炕她都不好意思躺。想到心里边装着的那个人,啊啊啊!他不会嫌弃自己吧?
伏甄没有发现妹妹的小心思,拍了下她说:“歇的差不多了,走吧。”
两人从东跨院进到主院,瑶在躺椅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玥和蔓在一旁将梳洗干净的羊毛分类。
细腻纤长的放一边,短小粗毛放另一边。
伏苓凑到跟前,好奇地问:“两位姐姐,这是......羊毛?”
“嗯,是羊毛。”玥应她。
“还真是啊!可收集野兽身上的毛做什么?”茯苓疑惑。
玥想祭司既然允她们在院子里分羊毛,应是不怕原水知道的,便和她解释了一番。
早前延越的羊毛都当废品扔掉了,可现在谁家都知道这玩意是好东西。粗毛能打垫子,细的加捻卷绕变成毛线再织成软和的毯子。不仅如此,祭司还能把羊毛变成羊毛脂,那东西抹在身上脸上,皮肤都能变得滑滑嫩嫩的。
提到这,瑶起身说:“蔓,你去将脂膏和香皂拿两份过来。”
脂膏是羊毛脂和精油复配的,不但味道香还十分滋润。香皂中也加了精油,还放了些花瓣到里头,瞧着精致又漂亮。现在常念没时间在这上面花心思,将大概的原理告诉两人,她们自己倒也能捣鼓出花样来。
蔓带东西回来,没用瑶再吩咐,就将东西送了过去。
“第一次来家里我也没什么好送的,这便算是见面礼了。我们家玥和蔓没事喜欢做这些,想来都是姑娘家你们也能喜欢。”
刚洗澡就用过香皂,伏苓没想到还能送给自己一块,但她依旧没好意思收,推拒:“谢谢瑶姨,吃住在您家已经很打扰了,怎么还能再拿东西。”
瑶觉得肚子里的小家伙踢了自己一下,遂安抚的摸了摸,才又道:“上次念去你们那里不也是又吃又拿的吗?东院的枣树你们也瞧着了,还是在原水拉回来的。这臭小子脸皮厚,你们可不能和他客气。”
看姐姐一眼,得到应允后伏苓才收下,心里喜欢的不得了。
瑶知道儿子很看重原水,想来这次也有重要的事商议,便说:“念和厉都在书房,伏甄首领要是有事就去忙吧,伏苓留在我这和玥她们一处玩。”
事情不商定下来,伏甄心里也不踏实,顺势道:“那麻烦瑶姨了。”
书房午饭就来过,她也不用人领。来这么久了,还不知道延越窗户上透明的东西叫什么,可真敞亮。
她感慨完,目光透过支隔窗看到里面。
矮榻上常念和厉坐在一起,他用炭笔在册子上写了个字,“厉,这字读什么?”
厉放下手里的书,侧头去看,“傅。”
“什么?你仔细看看?”
“不是傅吗?”
“这是搏斗的搏,我昨天考过你的,你忘了!傅是单人旁,搏是提手旁。”
说着他气呼呼地放下手里的册子,惩罚似的用双手捏住厉下颌,说:“明日再错,我就罚你做一百个俯卧撑。”
厉收手搂住常念的腰,哑声说:“念,你靠我太近了。”
伏甄站在外面,见两人如此亲密,本能地觉得此时不适合敲门。
常念看着厉的脸一点点靠近,目光从厉的眉骨、鼻梁划过落在薄唇上,他喉咙滚动了一下,真的很想亲上去。可正巧厉的手从他的腰间向下滑了一点,虽不是故意的,却让他瞬间清醒。
屁/股,他的屁/股!对,他还要做渣男!正在他纠结要如何推开厉时,余光扫到了窗外的伏甄。
常念一个狐狸翻身,下地招呼道:“伏甄来了。”
伏甄进门时,久违的感受到了那种摄人的目光。如果此时厉的眼神能凝成箭矢,那她肯定已经被钉到了墙上。
头疼,自己又哪里招惹了秦厉首领?想不明白,怎么都想不明白!只得硬着头皮招呼道:“祭司,秦厉首领。”
见她换上了提前准备的衣服,常念夸赞道:“伏甄换了衣裳,看着更加飒爽。”说完自己扑哧一笑,“本来是想夸伏甄的,这么一说听着好像是在夸衣裳。”
伏甄大方的抬起手臂展示,“延越衣服精致,任谁穿了都好看。”
“倒也不是衣服精致,不过是布料较皮子好缝制许多,加上缝制工具并不是骨针,可以更精细的起针运针,自然就显得精致,但要说缝制的手艺还是缝人更纯熟。”
其实他还有话想说,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提到原水缝人,伏甄叹气:“除了皮衣,我们也只背来十几筐麦子,其他真不知道还能拿什么交换。可现下我也明白延越并不缺皮衣,倒是叫我不知如何开口了。”
常念安慰道:“你不必担心,虽说现在延越穿着布衣,但冬日还是单薄外面需套上皮衣才暖和,所以缝人做的皮衣还可正常交换。去年应允你的盐和弓箭都作数,至于数量我们回头算,刚你既提到麦子,我带你去瞧瞧我们的麦地。”
“麦地?”
“走吧,看过你就知道了。正好来延越还没好好转转呢,叫着伏苓一块去瞧瞧。”
常念说完便去拉厉,他当然知道刚刚厉想做什么,也知他现在为何气闷,遂小声在他耳边哄道:“走了,晚上回来我亲自下厨,做你最爱的炭烤鹿排。”
伏甄本来还烦恼交换物品的事情,没想到祭司叫她正常交换。虽说冬日还需皮衣御寒,但有珠玉在前,缝人做的皮衣价值自然要降。她还不知道今年冬天延越会出现叫棉衣的东西,不然就会明白延越这哪里是交换啊,这根本就是白送。
几人出门并未着急去麦地,常念即带伏甄见了延越个人家如何织布,又带她去看了织布厂。斜织机还好,飞梭织布机的速度惊地她说不出话。
放到大部落的交换集会上,一块布的价值可不止交换几个奴隶,但在这里只喝杯水的功夫,展臂宽的布就多出小半指长。
也不能怪她惊讶,以飞梭织布机的速度就算放到明清时期,也能将龙椅上的人惊掉下巴。
出了织布厂,庚和申他们几人凡在部落的都过来了。庚和申之前与原水也同行过一段,见面便热络的打了招呼。
伏苓见到迎面来的人,脸不自觉的有些发热,许久不见,那人更好看了。后面祭司和姐姐说了什么她一个字都没听清,心思全扑到另外的地方。
路过正在施工的房子,族人和役人都热络的与首领和祭司打招呼,对于伏甄这个外族人,也笑着点头。
这些戴着脚镣的人去年秋日伏甄见过一部分,还记得那时他们和旁的奴隶没什么区别,才半年不到,怎么好像变了个样子。而且这也太怪了,哪有奴隶和族人闲聊说笑的,不仅没有监工扬鞭的战士,他们还你一言我一语的,如果忽视脚上的铁链和穿着,完全看不出他们身份差异和隔阂。
她叹道:“还真是奇怪,感觉延越的奴隶都与别处不同。”
也不能一路只叫祭司一人说话,庚接话道:“伏甄首领误会了,我们延越没有奴隶,刚你见到的是延越的役人,与奴隶不同。”
“役人?”又是一个新鲜的词。
“嗯,役人。祭司说人生来平等,没有人合该做奴隶,但因他们是延越用物资交换回来的,就先以役人的身份劳作两年,两年后便是延越人。”
庚没细说内城和外城,只笼统的介绍。
伏甄看向常念,感慨:“祭司的想法,总能与别人不同。”
等离建房的人远了,常念坦言:“我觉得人生来平等没错,但也有自己的私心。比如延越交换奴隶的东西虽珍贵,倒也不值这些人两年的自由。之所以如此做,是想让他们在这两年之中对延越有认同感。另外也是为了安抚我的族人,今日的一切皆因族人努力,我总不能让外人过来就坐享他们的成果,需要做出点贡献才能消融矛盾。之前我们不是说过吗?延越与城的差距就在人数上面,每个部落都期待自己强大,我们也是。只是扩张的路上延越不会行征伐之事,但也会用自己的办法接纳新的族人。”
伏甄从来都钦佩常念的坦诚,就好像这会儿打在他脸上的阳光,明亮却不刺眼。
“怎么样?伏甄考虑一下加入延越吧。如果原水愿来,不必如他们一样。你们不会是役人,更没有脚镣,甚至可以在延越主城外自行建立部落,打猎采集也随意,我还会叫族人教你们织布,以原水缝人的手艺学会织布后拿到主城一定能换更多的物资。无论是食盐、兽肉还是武器,都不必为此冒险远行交换。至于你在意的麦子,看,我们到了。”
加入?延越!在此之前,伏甄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过。
她木讷地随着常念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郁郁葱葱的麦田一望无际,哪里像在原水似的稀稀疏疏。而且,原水的麦子才刚发芽,怎么延越的都长出了穗子!
“伏甄不必着急答复,等你回到族里商议过再说。当然,也不要有心理压力,就算拒绝也没关系,我只是给我们彼此多一个选择。”
可以说常念这是阳谋,也可以说是利诱,但无论是什么他都做得坦坦荡荡。虽然会刻意安排事情的顺序,但他的意图从未隐藏。
好半天,伏甄应道:“好,回去我会与族人商议。但是祭司,我能问问这麦子是怎么回事吗?”
没有被一口回绝,常念已经很满意了,他笑着解释:“这就是伏甄给我的麦子啊,麦子既是粮食也是种子,回来我便将它种到了地里。比起别的谷物,麦子既可以冬日种也可以春日种,原水的麦子是自己散落到地上的,因为土层太浅加上冬日太冷,所以到春日才发芽。但延越的麦子我们是冬日种下的,它会先发芽分蘖,经过冬日冬眠后再迅速的返青抽穗。如果你来延越,我们也会教原水种麦子,如何?”
这又是在给自己的利诱加筹码。
“祭司,你的条件太诱人了,可即使这样我也不能很快给出答案,我们部落的祭司还在原水,其他人的意见我也要询问,所以......”
“没关系,我这只是在引/诱你,并不急于听到答案。”
一旁的厉终于开口,他脸色阴沉地说:“祭司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