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天子 第44章

荀听一惊,只见大量金币像群聚的蠕虫一样从人俑中爬出来,那拖拽它的强盗直接被吞没掉。金币又紧接着“吃掉“了矮个儿强盗的一只腿,他崩溃地朝身边同伴大喊“救命”,同伴惊恐万分,来不及思考,手起刀落,把他的腿给砍了下来。

随着断腿化作一滩金钱,那矮个儿强盗像是倒塌的人形塔罗牌,肉体也开始散落成币,金色的血液撒了一地。叮铃的响声连绵不绝,尸体和盗墓贼的马车与工具融进了钱浪中,面前是一场贪婪者所渴望的“荣华富贵”。

那幸存的强盗霎时吓得魂飞魄散,他扭头朝仅剩的马车——也就是荀听这边——狂奔过来。

荀听的套索只解开一半,另一边的绳子藕断丝连,荀听用锈刀用力地砍了几下,无果,他只好直接跨上了马。马疾驰前进,平板车歪斜着被拖走,上面的工具掉落了一路。颠簸加剧了荀听腹部的痛苦,他向后一望,只见如蝗虫群般的“钱币虫潮”正追逐着强盗。一颗“金币”溅到了荀听眼前,他发现这玩意儿压根不是真的钱,它是扁平的,但正反面各长着一只眼珠。

强盗一边朝马车狂奔,一边怒吼着:“停!停下!”

求生欲让强盗爆发了前所未有的胆量,他向前一扑,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了车板尾部,在半拖半跑之中,颠簸地摔上了车板。他拔出腰间的剑,摇摇晃晃地车板上站起身来,对荀听咬牙切齿道:“畜牲!还敢偷老子的马……”

荀听腹诽,这本来就是被你们偷去的马。

正当强盗跌撞着抓向马屁股,试图将驾马的荀听拽下时,荀听滑出袖子中的生锈刀片,迅速地刺向了他的手背。强盗惨叫一声,重心不稳地向后一仰,抓住了马的尾巴。

他这一逮,让马瞬间刹住。它抬起前腿嘶叫着,荀听稳住身形,用力一甩缰绳,驱使它继续前进。

身后的“钱币虫潮”穷追不舍,且与车板尾部仅有一步之遥。被恐惧冲昏头脑的强盗还在一边叫骂,一边抢荀听驾马的位置,这样下去压根拉不开距离。

疾驰片刻,荀听发现前方路有拐弯,于是一咬牙,直接加速,一个急转之后,惯性驱使平板车甩向了路旁的树与岩石。

猛烈的冲击下,那根连接着马与平板车的绳索终于断开,车身震翻,强盗被掀了下来。

随即,叮铃脆响与惨叫一同爆发。金钱虫潮像是饿疯了的野兽,瞬间将强盗淹没啃噬,一具活生生的肉体融化在了钱币中。

而急转让马重心不稳,它在雨打湿的草地上四蹄一滑,摔了个人仰马翻。重摔在地的荀听耳鸣了一阵,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他仿佛能听见自己骨头碎掉的声音。

他艰难地爬起来,紧张之下迸发的肾上腺素让他暂且忘记了疼痛。好在人和马都相安无事,马站起来甩了甩和鬃毛,荀听再次跨上去,用力一甩缰绳。

最终,他逃离了正在“吃人“的钱堆。

脱离险境后,荀听牵绳的手开始发抖。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血迹几乎已经染红了半个衣袍。他努力地平稳呼吸,感叹着原主生命力真是顽强。

疼痛和麻木还是逐渐蔓延了上来,荀听的大脑意识抵挡不住昏厥的侵蚀,慢慢地,他在马背上晕了过去。

……

不知过了多久,荀听的身体慢慢地暖和了起来。

他听到令人安心的篝火声。

腹部传来酥麻的触感,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皮肤,同时伴随着舒服的温流……不过伤口还是很疼。

荀听张开眼睛,看到了一只双头的羊,一个头在舔他腹部的伤口,另一个头正在好奇地打量他的脸。

“……”

荀听闭上眼睛。

或许他应该再睡一会儿。

“你醒了!”身边传来一个十分清朗的声音。

荀听望向声源处。那是个身着贵族服饰的少年,他油绿色的眼睛眨了眨。他有一头金黄的齐耳短发,两鬓的辫子上插着一排花纹鹰羽,整个人像头活泼的小鹿。

荀听支起上身来,发现身上的黑袍已被清理干净,整整齐齐地叠起并放到了他的身边,白色面具压在上面。腹部的伤口也被包扎好了,那双头羊似乎很喜欢血腥味,不断地舔他绷带上渗出的血迹。

少年摸摸羊头,对荀听说道:“不要担心,刻耳柏洛斯是头很厉害的岩羊,它的唾液能给你疗伤的——不会感染什么细菌。”

荀听暗暗吐槽为什么要给双头羊取一个三头狗的名字。他想说声“谢谢”,才记起自己是个哑巴。他只好朝少年点头,以示感谢。

“你不能说话吗?好可惜……”少年有些遗憾地说,他撑着腮,歪头看向荀听,道,“我想你长得这么漂亮,声音肯定也会很好听。”

“……”

荀听不知道自己目前的相貌如何,沉默了一会儿。他不会手语,在想怎么和少年交流。

“麦蒂奥维拉,叫我麦蒂就好,”麦蒂热情地把手伸过去,本意是想握手,荀听看了一会儿他的手,将他的手掌翻开,写道——

“荀。”

“这是你的名字吗?”

荀听点头。

他继续写道:“这里是哪。”

“我们处在南希伯领地东南方,第五区边陲,非常靠近明睛大荒。“麦蒂似乎没有一点戒备心,他对荀听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本来要去哪儿啊。”

“我来这送葬。”

写完之后,荀听手指停着不动。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

“唔,你无处可归吗?”

荀听点头。

麦蒂想了想,主动说:“我们要去南希伯联邦主城觐见卡佩斯总统,你要一起吗?”

荀听眨了眨眼,写道:“好。”他又接着写了一个“谢”字。

于是麦蒂高兴地朝身后道:“阿序——我想再带上他!”

荀听这才发现,洞窟的暗影里,还安静地依靠着一个人。

那人从阴影中走向火光。荀听看清,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女人——若按照原世界的身高,荀听能与她平齐,但目前以原主的高度,恐怕要稍矮几厘。

此女名为战止序,她身材劲瘦而健壮,身着黑色的皮革佣兵装。她的红瞳轻轻一眨,在荀听身上扫了一眼,回复麦蒂道:“随便。”

她在篝火旁蹲了下来,把一只用木签扎好的兔子放在火上烤,原来她刚才是在那里处理食材。

“阿序是刹门之神的化身,她会保护我,”麦蒂骄傲道,“你不用担心被怪物追杀啦。”

荀听大概知道麦蒂如此天真无防的原因——有这样一个强大的护卫傍身,事事都有兜底,即使在外,也不用每时每刻都吊着警惕心。

荀听写道:“你知道,追我怪物,是什么?”

“有一种朽神叫做眼蛾,你听说过吗?它会把尸体掏空当成产卵的窝,成熟的时候,好多眼珠就会把尸体撑到爆炸,然后飞出来!”麦蒂绘声绘色地说,“有个贪财的老富豪,在死之前把眼蛾放到了自己的肚子里。他每天吃金粒做的米饭,喝融化的金水,最后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金蛹,在他身体里孵化的眼蛾也被他养得变了样子,如此这般,他不仅自己也变成了金币之身,以后每一个试图去偷他钱财的盗墓贼也都会变成他的‘钱’。”

荀听想起那几个被金钱眼蛾吞没的强盗,叹了口气,他像是目睹了一场童话寓言的在现实里的投影。

麦蒂却说:“不是编造的哦,这个富豪就是我的曾叔祖父。”

荀听一噎。只见麦蒂托着腮,说道:“我奶奶说,从前我们家就住在附近,家族坟墓也在此地,直到厄婴之灾二次爆发,我们才搬家的。”

那具黄金人俑居然还是麦蒂的“亲戚”。荀听忍不住写道:“曾叔祖父的遗体,怎么办?”

“当然是用‘圣光’烧了。又没什么用处,曝尸荒野太危险,埋回去又占地方。”麦蒂平淡地添了一句,“而且他的样子丑死了。”

“……”

麦蒂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圆柱。他神秘地摇了几下,又拍了拍圆柱底部。

圆柱顶面直接发出一束耀眼的光束。这与荀听使用神赐“圣体”时,产生的灼热光芒很像。

“看,这是阿序给我做的礼物!里面装着记忆材料石,刻录了乜伽女神的神赐‘圣体’,使用它可以烧掉污秽之物,也就是低级的厄化怪物。”麦蒂说,“厉害吧,我叫它‘圣光集束之灼热圆柱’。”

“……”荀听甚至无法重复一遍这个拗口的名字。

“其实,”荀听写道,“可以叫手电筒。”

麦蒂默念一遍,觉得此名简约形象,赞叹道:“好名字。”

他转头,征求礼物赠出者的意见:“阿序你觉得呢?”

战止序兴趣乏乏,只是“嗯”了一声,顺手打开一瓶番红花香料,在烤兔肉上撒了一通。

在荀听的建设性的提议下,“圣光集束之灼热圆柱”的往日荣光已逝。

“那他就叫手电筒了。”麦蒂说。

麦蒂接过战止序递来的兔肉,问道:“荀,你饿吗?”

荀听摆手示意:“不用。”

“那你早点睡哦,我们明天一早出发。”

“刻耳柏洛斯!”道了晚安之后,麦蒂顺便把双头羊的两只脑袋从荀听身上掰走,责道,“不要一直舔别人了,这样不礼貌!”

……

经过了解,荀听发现麦蒂来自南希伯独立属。

当初,晟洲大陆上有两个大国,分别是乜伽晟国和兰德维帝,而南希伯是一个由半岛与群岛组成的国家,与晟洲大陆相隔了一片大洋。

后来南希伯攻打兰德维帝,在兰德维蒂建立了多个殖民地,在先进蒸汽科技的压倒性力量以及文化的侵蚀下,兰德维帝慢慢走向灭国。

在这之后,南希伯便开始了征服整个晟洲大陆的计划。而正当占据晟洲西部南希伯与乜伽晟国开战时,第一次厄婴之灾爆发了。南希伯半岛和群岛直接被大荒吞噬——

打着打着,宗主国莫名其妙没了。

南希伯遭受重创。直到第一次厄婴之灾结束,南希伯遗民在兰德维帝地区建立了南希伯联邦,也就是爻和希什所在之国家,人们惯称为“新殖民区”。

而不愿意并入联邦的殖民区则独立出来,各区自由联合,因为形态不固定,统称为南希伯独立属,是麦蒂的家乡所在,被人一直喊作“旧殖民区”。

旧殖民区实际上由几个大家族掌权,奥维拉就是其中最富裕的家族。

麦蒂则是奥维拉家族最小的少爷。他被家中长辈宠爱,从小锦衣玉食,无忧无虑,所以性格才会这样天真烂漫。

双头羊在路上慢悠悠地走着,麦蒂则盘腿坐在它的背上。有时他会迎着日落吹起悠扬的风笛,有时在清风徐来的时候哼歌,或者讲个故事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发现新奇事物就大喊一声:“阿序,荀!这里有只长着腿毛的蜥蜴!”

战止序一声不吭,仍旧目视着前方,习以为常地从马鞍上摘下一直麻布袋,张开,接住麦蒂老远扔来的腿毛蜥蜴,又熟练地把袋子挂回去。

荀听:“……”

就这样,二人没有什么交流,驾马跟在麦蒂身后走了两天,到达了南希伯联邦的主城。

……

南希伯的壮丽是难以用语言描述的。

在很远的地方就能见到平原尽头的城市尖顶,城邦的背后是一座山脉,耸入云霄的峰顶覆盖着皑皑白雪。

一声鹰啸,从天空坠向地面。

一只铁背红鹰从他们的身旁疾飞而过,荀听目光被他吸引过去,焦点由此乘上云霄——

只见它自在地飞向城邦,所掠之处喷气建筑、尖顶宫殿、浮雕广场、风车钟楼拔地而起。苍鹰是一只在壮丽舞曲上跳跃的音符,它侧身飞过移动的机器巨象,居民的晾晒衣服被翅膀扇起的疾风扯动。

它穿过空中花园底部错杂的根系,穿过朦胧的蒸汽白雾。新的一班火车到站,沉闷的鸣笛响起,与此同时,苍鹰它在嘈杂的人群上空尖啸,悠远地回荡在辽阔的蓝天,引行人频频仰头,摁帽注目。

最后,奇壮的谱曲落下休止符。苍鹰停到了城市的高处,万千奇景收敛在它的翅羽之下,它抖抖身子,停落到了它蓝眸主人的肩膀上。

此时,离怀霏的献祭已经过了四个月,天气已然入秋。

却杀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麻布衬衣,正在宫殿高处的露台上搬花。他胸前的绳子懒散地开着,他挽起袖子,将一盆花期已过的白马蹄莲从花卉架上搬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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