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道侣逼迫祭剑后 第70章

“好吃!”付谨之惊讶,“比家里做的还好吃!”

朝别满意地哼哼。

付谨之第一次来这里,什么也不懂,朝别开始还嫌弃他,可小孩子,聊着聊着就成了朋友,哪还记得先前有什么不快。

朝别还给他当场再抓了两只兔子,极为显摆地说,这整个林子都是他的地盘。

付谨之嗯嗯点头,应他话语去碰兔子耳朵,朝别松开手,兔子便一下往外窜,付谨之扑了个空,栽倒在地,一身白衣都沾满了泥水,成了个脏兮兮的泥人。

“你真厉害,”付谨之咧开嘴,毫不吝啬夸奖崇拜,“我第一次和爹爹离开家,没想到就能遇上你这样的好朋友。”

“这就厉害?真没见识,”朝别虚荣心大为满足。

“那下次我还来找你玩!”付谨之笑吟吟的。

朝别还是哼哼,别过脸。

好一会儿,还是付谨之主动戳了戳他脸蛋,有些丧气道:“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你家在哪里呀?”

薛应挽心中咯噔一下。

若薛应挽猜的不错,此时应逢横断之乱才启,正是人、妖族争斗水深火热之时,众仙门皆以围剿消灭妖族为己任。

虽说有些皂白不分,可情境如此,除却主战的领头几族,其余大多妖族都避之不及。

朝别一族居于深林,想必也是抱了此等心思。

许是入了元神的缘故,薛应挽惊觉,他似乎能感知朝别此刻想法。

果然,朝别父亲与他说过,不能与外人透露族群位置,是以犹豫片刻,少有的一点理智占据上风,抬手指向远处一条小径方向。

小径分左右两条,分别没入林间。

朝别族群在西边,他指明方向却是东边那条入深林之路。

“那儿,”他说,“不过,我们不让外人来,你要是想来找我,就还来这儿,我经常出来猎食的。”

付谨之本就生得乖巧而教人见之喜爱,他点点头,“我知道的!”泥水沾染下的脸蛋白净肉乎,泛着股糯粉,眼睛扑闪扑闪的。

他取下自己腰上挂着的一只玉牌交给朝别:“那我也把这个给你,以后你要是来找我,我们就靠这个相认!”

朝别不擅长应对付谨之这种直白讨好,臭着一张脸,摸了摸身上,干脆扯下胸口的骨坠子,胡乱塞到付谨之手里。

“诺,别说我白拿你东西啊。”

付谨之擦了擦脸上泥污,笑得傻兮兮的:“那我下次还来找你玩,你还给我烤鱼吃!”又跟他挥挥手,以示作别。

*

朝别就这么睡了一觉。

付谨之给的辟谷丹满是清濯之气,似乎和他体内妖气相撞,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何况临近冬日,做什么都有些困乏。

于是他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

再醒来,已是足足一日后。

日落西山,云蒸霞蔚,透过林叶,看到被染成一片粉橘色的天际。

辟谷丹果真有用,到现在也不觉腹饥。可朝别实在嘴馋,又在林中蹲了两只鸟雀,掐起翅膀,哼着小调往回走。

他家是晖宵狼一族的分支,因着不喜争斗,百年前就寻了这处林子长居,也少于外界往来,每日在林间抓抓猎物,自给自足。

不知为何,朝别总觉得今日林子静得可怕,平日那些鸟雀叽喳都没了声响,只剩下风吹叶动簌簌之声。

鼻间还嗅到似有若无的血腥味。

元神中能通晓五感,薛应挽看着周围景象,心中忽地升起一股不祥预感。

朝别并没放在心上,神清气爽,路上还抓了一把果子,放在口中啃咬,汁水淋漓飞溅。

眼前很快出现了几件木屋屋顶,还冒着几缕乌烟,朝别远远便大喊:“老爹,我回来了!”

无人回应。

朝别又喝了两声,显然有些脾气,不耐烦地加快步伐,嘴里嘟嘟囔囔:“都睡觉了吗,没一个人回我!”

他小跑着,一路穿过林间,甚至忽略了路旁被踩踏过的野草,折断的树干。

朝别回到了族群的居住地。

随后,看到了他这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景象。

夕阳红得绚烂,屋子是红色的,树木是红色的,地面也是红色的,他们怪诞地交汇在一起,似一副晚霞构成的绮丽画卷,浸染过目之所及的每一处。

木屋榻颓,遍地狼藉,他的数百族人倒在血泊之中,有的尚是人形,有的恢复原身,薄薄的皮肉像是一张纸,随着风吹微微颤动。

碾碎成沫的肉,折断的骨,插在身体上的箭,飞扬在空中的零散灰毛。

“啊,”朝别突然说,“我还在做梦啊。”

两只尚有力气的鸟雀从他脱力掌心挣脱,扑腾着翅膀往外飞走,喙里吱喳地叫,煽动一点嗖嗖的风声。

他就站在那里,站了很久,黑烟蔓延到橘红色的天际,那是房屋被焚烧的痕迹。

朝别身体僵硬地走回自己屋子,灶房大锅上的的水还在咕噜咕噜烧,烧了一整天,米肉丢在灶台上,还没来得及下锅。

木然地收拾着满地成碎的父母尸体,从连着胳膊被砍下半截的爪子里发现一块被紧扒在掌中的木牌。

而后手臂一顿,颤抖着从怀中掏出另一块,同样以精湛技艺雕刻出的龙纹玉佩。

朝别瞳孔缩紧,身体血液一瞬间冷却。

即使不够聪明,也能明白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一瞬间,朝别茫茫然地看着天际,眼中视界变得模糊而昏暗。

他往前走了一步,身形踉跄,扑摔在地。

积攒的无数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躁动,愤然,悲恸,挣扎,无边无际的悔恨不甘,抒发不出的痛苦,一道严丝合缝,紧紧桎梏的牢笼,困住动弹不得的身躯。

朝别后知后觉恸哭起来,喉咙里发出狼族那本该凶戾的嘶鸣与嗥叫。

未成熟的狼犬叫声并不响亮,甚至因为幼齿而有些好笑,似婴儿夜啼,小兽打闹。

朝别蜷缩在地,抱着认出的半只狼爪。

连薛应挽,都感觉到了心口那股犹如被利刃剜开,不停捣碎搅烂的痛楚。

疼得人喘不上气来。

第60章 朝别(二)

那日之后,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场雨,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于辟谷丹,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

他去问过人,别人笑他,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怎么,就你,也想去流云山庄?

朝别跟着笑,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

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

只是时间漫长,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已经没有力气,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

而后风餐露宿,卧雪眠霜。

朝别没有吃的,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饭。

他熬了整整五年。

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也算得上繁盛。

朝别数日没有吃饭,与人比武换赏钱时,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负行囊,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掌柜,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

“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公子且先候着,马上就来!”掌柜一面揽着新客,堆笑着高声呼喝。

新酿启坛,果香与酒香浓郁。

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个时辰的打,就能多吃两个馒头。

他趴在地上,被雄壮男人抬脚重重踹在后背。

抬起一点头,透过人群缝隙,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面上笑意爽朗。似乎注意到对街吵嚷,问掌柜:“外面这是在做什么?”

掌柜习以为常:“几个卖艺杂耍讨赏钱的。公子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看上两眼,有个经常来我们这捡剩饭的乞丐就在那,据说天生健体,怎么都打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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