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温乔扣着他的肩膀和前胸,一只手摸在他的肚皮上。但手上并没有其他动作。
渐渐的,陈乐筝松懈下来,变得毫不设防。随着两人呼吸渐缓,睡意变浓,陆温乔很轻地拍着陈乐筝平坦又柔软的肚子,不禁阖着眼失笑了一下。
外面下了一夜的雨,而这一晚陈乐筝觉得很热。
有了陆温乔的存在,他睡竹床的意义荡然无存。
但他依然睡得很沉,可能因为白天锄了半天的地,太累了,这成了他回乡以来睡到的第一个好觉。
真是奇怪,他们分明是已经分手的关系,居然能就这么相拥而眠一整晚。
房间门口突然响起了敲门声,令惊醒的陈乐筝睁大了眼睛,不过幸好,没有人开门闯进来,敲门声也没有再响起。
应该是他爸妈来叫他起床了。
陈乐筝有些不敢细想,更不能回忆昨晚陆温乔说过的那些话,他挪了挪屁股,满头大汗、轻手轻脚地起身,然后一溜烟溜进了里面的厕所。
陆温乔缓缓睁开眼,起身就看见屋外陈父陈母骑着摩托车出了门。
他弯腰折好那床毯子,忍不住按了按左边肩膀。
也不知道陈乐筝为什么爱睡这么硬的床铺,难不成真有受虐体质?
陈乐筝在卫生间里舒服地伸着懒腰,一不留神,还哼起了小曲。
但他隐约听见外面有动静,便立即压制着声响,慢吞吞洗漱。
当他心中忐忑地走出来时,却发现陆温乔已经不在这里了。
陈乐筝松了口气,打开房门,对着静悄悄的客厅探头探脑一阵,一边把竹篾床拖出来,一边在心中默念,希望没有人发现昨晚他是和陆温乔睡在一起的。
否则他的清白就彻底没有了。
日上三竿的时间点,只有旺财摇着尾巴蹿到了他的脚边。
陈乐筝这才想起今天是镇上赶集的日子,除了像他这样的懒鬼,家里人都到镇上去了。在往常,他们中午还会留在他哥的店里一起吃中饭。
眼下家里只剩陈乐筝和陆温乔。
不过陈乐筝在厨房里看到了爸妈留好的早餐。
他简直惊呆了,因为有陆温乔这个贵客的存在,这一桌子早餐可谓前所未有的丰盛,除了面点和粥,还有各种小炒和饭菜。
农村有早上也吃米饭的习俗,但做起来麻烦,近年来只逢年过节和在重要的日子才这么做。
陈乐筝站在餐桌前看着,随手拿起一个包子吃了一口,转头就看见陆温乔已经洗漱完,从楼上下来了。
饭菜还热腾腾的,揭开桌罩香气四溢,陈乐筝和陆温乔面对面坐在餐桌两侧,诡异地开始吃早餐。
“早上好像是我爸妈来敲了门,”陈乐筝继续吃着那个包子,为了打破令人头皮发毛的寂静,他终于忍不住开口,“幸好他们没有开门,不然我和你,我们那样就会被看见了!真是的……”
他看起来是在埋怨,不高兴了,但也很容易被人误会成是在撒娇:“你上次就这样,可上次我们至少还在谈着,这次都分手……”他忽然收了声,发现氛围被他弄得更加该死的诡异。
“我锁门了,”陆温乔盛了碗粥,看着陈乐筝解释道,“不会被看见。”
陈乐筝抱歉地“哦”了一声,终于放心,往嘴里塞了口咸菜。
“你昨晚睡得好吗?”陆温乔问他。
“挺好的啊——”陈乐筝脱口而出,紧接着撇了撇嘴,“还行,挺热呢。”
陆温乔点了点头,嘴边带着和煦的微笑,又问:“那今晚还要继续睡下面吗?”
“你今晚还打算住在这里啊,”陈乐筝不敢相信,“多难受啊,要不然……”
他在想要不然他今天就回宁市算了,反正他逃回老家的目的已经落空。
就在这时,陈乐筝的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是妈妈打来的。
接连几天的雨水将世界浸泡,陈父陈母去镇上时走的是能通汽车的大路,结果半路被村里人劝回去走另一条需要绕远的路,因为前方有山体发生了塌方,路被堵了。
他们安全到达镇上后,不忘打电话回来提醒陈乐筝,让他们注意安全。
“塌方了?路都被泥巴堵上了?”陈乐筝惊讶不已,一边接电话,一边眼睛呆呆地看向桌面,“汽车走不了,那岂不是回不去宁市了……”
陈母听着以为他又情绪大发作想赶客了,在电话那头苦口婆心地劝慰起来。
“哎呀,妈妈,”陈乐筝连忙捂嘴,小声说,“我知道的,我没发脾气了,只是我们这破地方……不过我这种时候肯定也不会让别人冒死回去啊。”
陆温乔垂着眼,一直在喝粥吃东西,看起来有条不紊,喜怒不明。
这时陈母给了他新的建议,他犯难道:“要我带学长去镇上玩吗?可是我骑电动车带不了人,会冲进田里的。”
而且,既然现在陆温乔回不去宁市,他也回不去了,那他们俩还不如就待在村子里。
大张旗鼓地把陆温乔带去镇上,能有什么可玩的?反而容易让陈乐筝翻车丢脸。
再说了,大庭广众之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陆温乔要是再对他动手动脚,那得多不方便,多叫人不好意思。
陈乐筝向陆温乔投去询问的目光,毕竟他们现在的关系很微妙奇特,但总归是自己被克制得死死的,如果作为客人的陆温乔说要去,他根本没理由拒绝。
陆温乔像是感应到了,微微抬眼,朝他摇了摇头。
“学长说他不想去!太累了,”陈乐筝犹如得了大赦,立即积极地对他妈说,“妈妈,你们也注意安全,今天不回来没关系,我保证会好好照顾客人,照顾学长的!”
事已至此,一切尘埃落定,陈乐筝挂掉了电话。
将被他好好照顾的陆温乔此刻终于放下了筷子。
“路都被堵了,只能这样了,”陈乐筝瞅了两眼,自顾自转移话题,先下手为强地问陆温乔,“我们农村都是这么吃早饭的,你是不是吃不惯啊……”
陆温乔安静了一会儿,看着陈乐筝不得不继续吃东西,才说:“我刚去国外的时候,其实很讨厌吃黄油抹面包,也不喜欢黑咖啡,但后来习惯了,能吃就行,甚至会开始觉得还不错。”
窗户外的空气十分清新,混着泥土的芬芳飘进屋里,檐角边滴落的水声很轻很轻。
陈乐筝第一次没有闪躲地直视陆温乔,看见他眼下微青,像是一直没有休息好,低声说:“我不一样,我才不会喜欢上原本讨厌的东西,凡是喜欢的,我一定会一直喜欢。”
“那你现在还喜欢喝果粒多饮料?”陆温乔问道。
“嗯,你居然还记得,”陈乐筝有点面热,笑了一下,“不过……后来我没买到过了,但他们新出的,也很好喝。”
“你不喜欢喝这个,我也记得。”他不甘示弱地补充说道。
陆温乔默了默,对他说:“可我从来都不讨厌。”
陈乐筝微微愣住了。
这好像比陆温乔直接说他喜欢上他了、是在追他,更让陈乐筝惊讶。
他们认识将近二十年了,虽然中间有着非常多的荒芜地带和遗憾之处,但其中除了有突然的告别,还有突然的重遇,以及更突然的告白。
可是,无论是陈乐筝的网页重见天日还是陆温乔驱车前来此处,真的都是凭空才有的情谊吗?
他们仿佛在相互打哑谜,说一些彼此才能听懂的话。只是陆温乔并不觉得靠谱和放心。
陆温乔接着说道:“当年在假山后面,我闭上眼躺着的那次,是不是你最后一次送我果粒多?”
陈乐筝喉咙陡然一紧,心脏砰砰搏动着,仿佛要挣脱出自己的胸腔。
第51章
陈乐筝不是没有想过,当时,在他偷亲陆温乔的那一瞬间,陆温乔可能并没有睡着。
但陆温乔睡着了和陆温乔醒着的概率,对他来说是一样的,同样占百分之五十,那么在此之前,无论真相是什么,对陈乐筝来说都没有差别。
陆温乔始终是他无法企及的人,坐上了去美国的飞机。
在陈乐筝的认识里,就算陆温乔将来会回国,会躺在他的好友列表里,会跟他参加同一场同学聚会。但他依然相当于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们是两条交错而过的直线。
令所有人乃至全世界意外的是,陈乐筝和陆温乔的关系,却因为逐风和someone的相遇,产生了无比滑稽又不可想象的效果。
陈乐筝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可怕的了,他就这样,这样不受欢迎但活蹦乱跳地活着,其他人喜不喜欢他,又不是他能决定和改变的事。
何况,他早就承认过自己是个小偷,偷走了陆温乔的某些东西。
“是的,没错,”陈乐筝一本正经地说,“那是我最后一次送你果粒多饮料,你喝掉了吗?”
陆温乔恐怕难以想象,自己有朝一日需要回忆和回答如此幼稚的问题:“喝了,不过确实有点太甜。”
陈乐筝抿了抿嘴角,有些心虚和紧张,忽然问道:“陆温乔,你和别人接过吻吗?”
怎么能对陆温乔说出这么冒犯的话呢,就算人家现在说是在追他,他也不应该窥探别人的隐私……陈乐筝立即后悔起来。
他觑了眼陆温乔的表情。
陆温乔静止片刻,可能没想到反被问住的是自己,他微微咳嗽两声,紧接着眼中浮现笑意,说得很夸张:“没有。你知道我有洁癖,而且,我做过一个噩梦,梦见有人平白无故地偷亲了我,所以留下了心理阴影。”
陈乐筝张着嘴,惊讶地说:“你居然没和别人接过吻?!”
然后他听见陆温乔所指的噩梦和心理阴影,瞬间就不做声了,心情十分杂乱,愧疚感又涌上心头。
抛开成年后重逢的他们,抛开逐风和someone,如果重新追溯回源头,找到那个不代表任何情欲的种子,难道一切都始于陈乐筝胆大包天却又无比纯洁的那个吻吗?
来自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弟的吻。
陈乐筝说道:“所以你也是因为这个,才不跟别人谈恋爱……”
“对,”陆温乔一时间哭笑不得,缓了口气,才伸手轻敲桌子,佯装不悦地说,“你说说,我该怎么办。如果遇到了那个人,要不要找他负责?”
他看起来很受伤,有一点故意卖惨的嫌疑。
陈乐筝心慌意乱地站起身,很有主人翁风范地收拾着桌上的碗筷,然后倏地停下来,对陆温乔说:“你真的不会再去美国了?”
陆温乔愣了愣,看着他道:“真的,不骗你。”
陈乐筝忽然笑了一下,转过身时声音闷闷的:“你之前就一直在骗我呢,只是你的骗术比我的高明……我偏偏会上当,还很想上当。”
“那你现在不相信我了,不理我了,就再也不用上当受骗了?”陆温乔看着他的侧脸。
“我一直在理你。”他较真地回应。
“以后真的不骗你了,也没有可骗的了,”陆温乔说,“下次去美国,就是跟你一起去旅行。”
陈乐筝不让他看见自己,背身嘟囔道:“我才不要去,讨厌美国。”
陆温乔将陈乐筝没来得及拿的、自己面前的碗筷拿了过去,碰了碰他,笑着说:“不是说好了不生气了吗?”
陈乐筝根本不是在生气,但他丢下碗筷,躲避着迈开腿往外走。
他一股脑往外跑,反而把陆温乔留在了自己的家里,方便对方鸠占鹊巢。
外面根本没下雨了,只有地是湿的,陈乐筝一屁股蹲在门边的台阶上,手里扯了好几片眼前罗汉松的叶片。
尖尖硬硬的叶子在他手里被揉成一团,把他的手指头都染上了绿色汁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