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际野在心里盖棺定论,他接着扫了一圈游星戈,这人除了个乐器包身上什么都没带,干净利落得像是早就盯上了这里,他开口:“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现在已经凌晨一点多了,扑扑的冷气往衣领里钻。
他要是不送游星戈,这个时间点甚至还打不到车。
游星戈顿了下:“离这有点远。”
“没事。”程际野从裤口袋里拿出钥匙,停在酒吧侧门的摩托车很明显是他的目标。
游星戈挑了挑眉,认出是这个年代的哈雷,这款重型机车常常和桀骜不驯联系在一起,书里写过程际野会开,开得还很不错。
“上来。”程际野跨上去,将头盔抛给游星戈,动作利落,黑色头发被风吹开了点,露出了线条分明的侧脸。
“酷得像台剧。”游星戈评价道,毫不扭捏地跨坐在程际野身后,带上了头盔。
“我当你是夸奖。”
两个人有来有回。
“不过,”程际野听到后面人开口,声音在风中带着点模模糊糊的笑意:“我扶腰还是扶你肩?”
有区别吗?
程际野道:“随你。”
于是这人毫不犹豫地上手扶住了他的腰。
啧。
程际野:“我建议你扶稳。”
事实上,哈雷性能很稳,绝不会把人甩飞出去,在一阵强劲的马达声带起的风里,摩托车载着两人开出了酒吧后街。
冷风刮街,也刮到两个人身上,程际野这时候才想起来问:“对了,你住哪?”
风声太大,凌晨城市的夜风像刀子一样刮在游星戈脸上,他惬意地眯起了眼睛,有些没听清程际野说什么:“什么?”
“不知道的话,我带你先在祈城城区绕一圈好不好。”程际野垂下眼帘,神色很淡地开口。
“那就不用了,”游星戈总算意识到程际野在说什么,他弯起眼睛,“城西宾馆。”
程际野想起来什么:“你还住在宾馆?”
游星戈:“刚来祈城第三天,昨天才发现被骗诶。”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郁闷。
程际野没说话。
在冷冽的夜风里,他带着游星戈穿行了祈城河边繁华的半圈,水灯映着道,那种熟悉的、刮骨般的放纵又从骨子里涌出来。
程际野喜欢一切能带来刺激的东西,包括摇滚乐、机车和酒精。
他能感受到腰间的力度,对方有些左顾右盼,他甚至能感受到被风吹过来的细碎发丝,痒痒的,游星戈好像有点兴奋。
第一次坐机车?
他不动声色地准备放慢一下速度,后面的人察觉到了什么,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快点。”
程际野挑眉笑了笑。
别的不说,游星戈还挺对他胃口。
哈雷摩托像它打的广告一样值得信赖,加足马力后,风像是一下子从他们身边剥离开来,只能感受到刺耳的声音和冷意,带着原始的、狂野的气息,会让血液战栗起来。
游星戈同样喜欢这种感觉。
有种在旷野里吹风的感觉,周围无人,只有麦草沙沙作响。
所以€€€€凛冽的风穿过了他,游星戈收紧了扶着对方腰的手,感受到了心脏不知在生理还是心理作用下的瞬间沸腾,他的眼睛在夜色里很明亮地捧着笑意。
程际野。
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希望你能让我的穿书生活更有意思。
他露出一个微笑,哪怕在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到那双深栗色的眼睛很亮,像是巧克力河上泛出的波光潋滟。
很快,机车在一个大甩尾后拐进了街道,又稳稳地停在了宾馆门前。
游星戈摘下了头盔,他刚准备下车的时候,程际野叫住了他:“我隔壁有间房,你租不租?”
“我还没成为你们的吉他手呢。”游星戈道。
“迟早的事。”程际野相信自己不会看错,有的人天生张了副适合搞音乐的皮囊。
“好啊,明天顺便带我去看房。”游星戈下了车,很是爽快地回答道。
程际野挑了挑眉:“你不怕我骗你?”
“我相信你。”
起点男主的信用还是可靠的。
程际野听他这么干脆,接过头盔的时候打量他两下。
居然真不怕被坑。
“总之,”游星戈的眼睛盛着明亮真诚的笑意,往前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挥手,“谢谢你,哥。”
年轻人的卷发在风里被吹得飞扬了些,漂亮得不成样子。
哥€€€€
程际野砸吧了下这个词的含义,有些失笑。
真是自来熟。
直到看见游星戈的背影渐渐被笼罩进宾馆里,程际野才回过神,骑上机车离开。
而在他背后,游星戈已经上了宾馆二楼,能透过楼梯的窗子看见程际野离开,他安静地垂下了眼。
宾馆的格子缝隙里蒙着一层灰,像是雾霾的天色。
当他翻开《乐成》这本书时,也是这样一个天色。
那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进书里,看这本书的时候还在心里默默吐槽了句这书真是俗套,就是个男人在唱片尚且还有余晖的年代追求自己的音乐道路,从酒吧里落魄的驻唱到国内知名歌手的故事,时间跨度很长,甚至一度有流水账的嫌疑。
能让他继续读下去的,是男主程际野这个并不俗套的人物。
游星戈向来欣赏棱角分明才华横溢的人。
现在见到真人后,又多了一点。
他想睡他。
可惜,游星戈这个人物在这个故事里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占的篇幅很短,是男主乐队时期的好友、兄弟、跟班,什么都能形容,最后又注定会和程际野分道扬镳。
乐队解散之后,游星戈就和程际野决裂了,并从此放下了音乐,转身泯然于世俗的人海里,从书里来看,那之后,他一生都没有再和程际野联系过。
他最后一次露面,就是在结局时,他路过了程际野拿到某个国际大奖星光璀璨的大屏,那时候三十多岁的程际野眉眼已经比当年稳重多,也耀眼多了,而当年同样是乐队成员的游星戈泯然于众,只是在大屏下驻足了一会,就提着手里的菜,一头扎进了人海里。
像他当年路过了程际野那段藉藉无名的时光一样,走得也悄无声息。
夜里的柳絮丝飘了点进来,铺在楼梯间的最后一阶,前面拿钥匙带路的客房服务有些不耐烦地催促着,游星戈不太介意,只是加快了脚步。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夜晚。
第03章 午后
能够被老板兼半个经理人的杜乔认可的吉他手绝不会是一个坏吉他手。
更何况,游星戈本人出了名的帅气有才,吉他弹得贼拉好。
所以,他按照书里所写的那样,顺利混进了乐队。
查尔斯比他还高兴,大大咧咧的鼓手个性相当鲜明,中午就要约他一起吃饭,碰杯的时候笑得牙不见眼。
李钴在旁边三令五申让他们少喝点,结果就看到主唱默默地喝掉了一瓶。
他对上程际野的目光:“……”
程际野:“……我喝得少。”
有一双上挑眼的贝斯手闭了闭眼。
坐在角落里的键盘手同样默默地喝着酒,就是游星戈昨天没能见到的陈青,他有一头黑色的披肩发,美人尖,脸色苍白,对上游星戈投注过来的目光还一愣,然后露出了半个浅笑。
游星戈同样回了他一个笑容,很灿烂。
“有了吉他手的ONE才是一个完整的ONE,”查尔斯举杯道,他属于那种很容易就醉倒的人,一喝酒脸上就泛红,“干杯!”
“干杯。”
五只酒杯碰在一起,挥洒出金色的酒液。
这只乐队以一种轻巧的方式接纳了游星戈,现实显示出同书中一样的走向。
“敬音乐。”查尔斯说。
游星戈看进了程际野的眼睛里,这个人顿了下说:“敬现在。”
波澜不惊的黑色眼睛里掠过了游星戈的脸。
游星戈投之以淡淡的微笑。
这个时候的乐队并不会想到,再过一年,他们就会解散,一起走过的金色岁月一起被搁置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只成为多年之后功成名就的程际野面对采访时神色淡淡几句带过的一段经历。
但是在那之前。
游星戈想,他还有时间做很多事情。
酒液挥洒,他露出了个弯起眼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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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星戈很快就搬进了程际野租给他的隔壁间。
他东西少得可怜,全部的家当只有一个行李箱和一个乐器包,像他这个人一样简洁。
这是栋五层小楼,很普通的那种马路边随处可见的居民楼,离南城区中心很近,同样的,离Huracán酒吧也很近,他们在二楼,他和程际野的房间通过阳台的走廊就能串联起来。
楼下没人住,顶层是直接被乐队包下来当排练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