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知雪睁大润泽双眼,四处打量繁华街景。
——他相貌极美, 又是天生异瞳,若是毫不遮掩, 不出半个时辰就会引起围观,惊动洛家。
宋之年早有准备。
他此时虽处于“莫欺少年穷”阶段,但好在对皇子有救命之恩, 借来马车,在里面放了帏帽和许多应急用品。期间七皇子看了一眼,笑着调侃他是不是带家中幼弟出去春游,才如此操心。
宋之年答, 不是幼弟,是娘子。
没管石化的七皇子,他又买了许多东西,才披着夜露驾车来到清溪院外, 而后翻墙而进,津津有味地开始观察小知雪睡觉。
比起初见, 此时的洛知雪显然青涩许多。
少了令人惊心动魄的秾艳, 却多了几分稚纯澄明, 宛如一朵盛开前的花苞, 会用枝叶依赖地缠住饲养人的手指,可怜可爱。
宋之年抱着洛知雪在树上飞了几圈, 等他玩够了,才将他带进马车,哄着人戴上了帏帽。
日光温热,汴京百姓接踵摩肩,他们似乎出来得正是时候,坊市内在举行一年一度的春季射箭赛。
高大的金吾卫守着场内界限,每射中一次靶心,周围就会有押注成功的豪商一掷千金,撒铜币庆祝,百姓们喜不自胜地跟着捡钱,将气氛推向狂热。
铜钱咕噜噜滚落在洛知雪脚下。
少年侧头,看了眼一旁卖糖葫芦的小贩,伸手去拉宋之年衣角。
漆黑双眼望过来。
洛知雪假模假样地关心:“宋之年,你是不是想吃糖葫芦了?”
宋之年忍笑,二话不说给他买了根新鲜脆甜的糖葫芦。洛知雪满意接过,咔嚓咬了口,含糊夸他。
“你好懂我哦。”
“我的荣幸。”
宋之年笑着回答,牵住他去看射箭赛。洛知雪却脚步一顿,看着台上摆放的那套西域来的红宝石头面,走不动道了。
——那是射箭大赛的一等奖奖品。
宋之年挑眉:“喜欢?”
洛知雪帏帽下的眼睛闪闪发亮:“喜欢。”
宋之年点头,很快花钱将洛知雪带入赛场最前排,又买了杯新鲜的乌梅山楂饮,放在桌前。
他道:“等我。”
宋之年用七皇子的关系疏通,中途加入了比赛,凑巧站在最后一个。黑衣少年垂眸,清瘦身影不动如山,除了一张脸外,看上去似乎没什么特别。
周围有人嘘声。
洛知雪耳朵仿佛装了雷达,瞬间转头,举着糖葫芦对准那人,恶狠狠道:“闭嘴!”
“......”
比赛开始。
洛知雪连忙回头,紧张的心情都还没酝酿出来呢。
就见宋之年脚尖一点,拉满弓箭,侧身猛地连发十次,瞬间射向靶台,箭箭正中红心。
全场骤然寂静。
只有一个头戴帏帽的红衣少年,哗啦一下自坐席上蹦起来,激动地挥舞着手里啃了一半的糖葫芦,声音比糖还脆甜。
“宋之年!厉害!”
宋之年一顿,笑着回头,挑眉看他。
他很快拿到红宝石头面,回到马车。洛知雪一把掀开帏帽,眼眸亮晶晶地让宋之年给他试戴几只。
宋之年低头,动作轻柔地为洛知雪戴上步摇。
红色很衬他。
陷在黑色柔软的发丝里,显得少年皮肤更白,唇色更红。
之后的一整天,洛知雪都喜滋滋地戴着那根珊瑚发簪和红宝石步摇。直到夜色降临,马车缓缓停在清溪小院外。
宋之年抱着洛知雪,一个翻身,再次落在寂静院内。
四周一片昏暗,唯有月光洒落,照亮青石板路。
——清溪小院似乎从不在夜里开灯。
诡异的咀嚼声隐隐从周围房间内传来,宋之年恍若未闻,将一路买的东西放下,笑着道别。
“三日后,我再来找你。”
少年身穿银红缎裳,笑着站在昏暗中,眸光润泽地点头说好。
宋之年一顿。
几秒后,他轻轻摸了摸对方的头,面不改色地转身离开。
月光洒落。
在那道背影消失的一瞬间。
鲜血骤然自奴仆房间涌出,哗啦浸湿整个小院。
诡谲的惨叫声不断响起,少年脸上猛地浮出无数鲜艳红线,片刻后,又似乎被什么压制,倏然消失。
许久。
洛知雪回神,眼中残留着些许茫然。
他环顾四周,很快伸手,一边摸着头顶的精致步摇,一边脚步轻快地往房间里走。
宝石触感冰凉。
戴在发间,似乎还能回忆起宋之年温热的指尖。他帮他簪好,低声笑着夸他漂亮。
“你戴什么都漂亮,不戴也漂亮。”
少年躺在床上,脸上带着不自知的笑意。
月光清冷,他翻了个身,无意识在枕头上写宋之年的名字,声音很小地呢喃。
“四月,宋之年来了。”
“喜欢四月。”
“喜欢。”
……
三日后。
宋之年一身黑衣,站在梨花树下,与眸光润泽的少年对视。
日光温热。
洛知雪似乎丝毫不觉自己长高了许多,长睫扑闪,新奇地问:“宋之年,我们这次去哪?”
头顶花瓣缓缓飘落。
按理说,这颗梨树已经开尽了花,不会再有如此纷纷扬扬的花瓣雨落下。
然而此刻恍如时光静止,它的枝头再度开满花朵,馥郁的香气笼罩着他们,清浅浮动。
宋之年伸手,轻轻牵住洛知雪的手,对一切异常视而不见。
他笑道:“去酒楼,我带你去吃饭。”
——这个世界的时间在崩坏。
洛知雪并不知情,无法控制。
又或者说,此时的洛知雪并不知情。
第一次出门时,他堪堪到宋之年肩膀。
第二次出门时,他已经能垫脚碰到宋之年耳朵。
而同样的,第一次出门时宋之年只是七皇子陪读。
三日后再睁眼,时间已然过去一年,他被封为七皇子开府幕僚,个子也抽条长开,变为十六岁时的模样。
他依旧保留着所有记忆。
宋之年知晓,这是“回溯”在生效,保证着他的绝对理智,令他不被幻境迷惑,能察觉出周围不和谐的一切。
他们再次来到汴京坊市。
人潮依旧拥挤,百姓们接踵摩肩,一路兴奋交谈,互相约着要去金明池看新来的胡人杂耍。
——在这里,汴京似乎永远都是繁华热闹的。
没有愁苦、没有冷寂,鲜艳和热闹是永恒不变的底色。就好像,在造出这一切幻境的主人眼里,汴京就应该是如此模样。
因为直到死去,曾经的洛知雪也没有真正来过汴京。
他只是日复一日地坐在小院,羡慕地听着奴仆八卦,他们说春季射箭赛、胡人杂耍、坊市热闹、灯火阑珊……说射箭赛的冠军赢得一套红宝石头面,当晚就送给了自己的新婚妻子,二人恩爱无比,令人啧啧艳羡。
洛知雪贪婪地听,以此想象院外的热闹世界。
酒楼小二端来无数佳肴。
房门关闭,宋之年伸手,帮洛知雪摘下帏帽,少年乖巧地坐在酒楼包间,眨眼看着满桌新鲜食物。
宋之年给他夹了块虾。
洛知雪咬了一口,眼睛一亮:“这个特别好吃。”
宋之年给他夹了块红烧肉。
洛知雪犹豫地尝一小口,猫一样皱起鼻子:“这个,腻。”
如此往复多次。
宋之年点头,拿出炭笔,低头在纸上写写画画。
洛知雪一愣,探头探脑地去看。发现纸上写满了无数菜色。
宋之年正在给菜色打分。
特别好吃是五颗星,好吃是四颗星,腻是一颗星,不喜欢则直接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