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西红柿!洋柿子!
这种酸甜多汁的蔬菜既可以和牛肉搭配在一起做番茄牛肉煲,又可以和鸡蛋组成神仙眷侣,做汤炒菜都是一绝,还能去水果分类里充充数,切块后拌上白糖生吃,就是一道经典菜肴。
裕朝此前没有番茄,秋华年一直非常遗憾,尤其是有吃牛肉的机会时,更是想念番茄炖牛腩的味道。
可以说,失去了番茄,华夏丰富多彩的美食版图就缺失了一块,而现在,随着这两颗“红果子”的出现,那块黯淡的区域马上就要被点亮了!
秋华年清了清嗓子,一点都没嫌弃这两颗番茄因为长途运输蔫了吧唧,过去把它们拿在手里。
“我以前听人说过,海外番邦有一种红色的像茄子和柿子的菜,味道酸酸甜甜的特别好吃,想来应该就是它了。”
杜云瑟看了秋华年一眼,秋华年冲他一笑,飞快眨了下眼,“咳咳,春生刚才说得好,我看不如就叫它番茄吧。”
指着番茄给番茄命名为番茄后,秋华年一边迫不及待地给祝经诚回信,让他想办法买到这种作物的种子,一边让厨房把两颗番茄处理了。
两颗番茄已经蔫了,生吃不好吃,只能做成菜,牛肉不容易弄到,鸡蛋还是很多的。
厨房按秋华年的吩咐,把番茄中间的软籽掏出来试着种进土里,外面厚厚的皮和瓤切成碎块,先在锅里煸炒出汁水,再放入炒到半熟的鸡蛋,加盐和糖提鲜调味,出锅前来一把小葱花,后世经典国民菜“番茄炒蛋”便出锅了。
能被称为经典菜的菜肴做法或许简单,但味道绝对能打,番茄炒蛋上桌后,大家迫不及待地品尝,一人一两筷头,不大的一碟子菜很快就见了底。
春生咂了咂嘴回味,“难怪华哥哥一直想从海外寻找农作物,原来海外有这么好吃的东西!我本来还觉得,大裕的庄稼已经是最好的了,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去找海外的。”
九九戳了下他的头,“让你多读书你不读,别的不说,我们现在常吃的玉米,也是百年前从番邦传来的。天下万土长万物,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粮食,如果能找到更好吃、更高产的,裕朝百姓就不用饿肚子了。”
春生知道姐姐说得对,扮了个鬼脸后继续去和红烧肉战斗了,他每天习武消耗很大,又在长身体的关头,饭量越来越大,个子也越来越高,快赶得上九九了。
九九的话说到了秋华年心坎上,华夏一直是建立在农耕上的文明,有足够多的粮食,才能支撑起强大的国家,裕朝国力能这么强盛,与百年前传入的高产作物玉米也有关系。
除此之外,秋华年想找到更多高产的作物与良种,也是为了改善裕朝底层百姓的生活,一直身居高位的人不会知道,有时候只是多半袋粮食,就能救一家人的命。
番茄虽然好吃,但只能算在美食的范畴里,什么时候找到能养活无数人的高产土豆,秋华年才能彻底满意。
这估计要等到天津港开设,他接触到足够多的外国商人,同时裕朝能派出自己的远航商队后,到了那时,他才有条件大范围寻找土豆等作物。
祝经诚送给杜云瑟和秋华年的信通常言简意赅,讲清楚自己的见闻与计划,再介绍一下随信附赠的礼物的来历,便结束了。
而送给苏信白的,那真是一页接着一页看都看不完,两三天就是一封,礼物也是一大箱子一大箱子地往来运,也不知他哪里来的这么多话。
苏信白经不住秋华年调侃,每次收到信就匆匆溜走,一个人看完了再回来。
秋华年调戏不了大猫猫,于是带着一股酸腔去找小杜大人的“麻烦”,不管两人天天腻在一起的事实,指责小杜大人不给自己写情书。
最后杜云瑟专门抽出一整个下午的时间,陪着秋华年去城郊游湖赏景过二人世界,又写了几首诗赋,才把自家爱人哄满意了。
就这样时间进入七月末尾,天气隐约有转凉的趋势时,祝经诚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准备返程了。
他送回来的信中提到,这次他还带了两个想拜见“喜欢海外事物”的齐黍县主的外国商人,一个来自佛郎机,一个来自马六甲。
第211章 佛朗机商人
祝经诚在信里简要地说明了两个商人的情况,让秋华年有了个大致的了解,更具体的细节要等见面后才知道。
在祝经诚给外国商人讲述的故事中,秋华年是一位年轻、富有、喜欢新鲜事物、不在乎金钱的地位很高的裕朝贵族,简称“冤大头”。
所以这两个商人,都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从祝经诚这里得到前往天津觐见县主的机会,做着从县主手里大赚一笔的美梦。
不过等他们到了天津,见到秋华年后,到底是谁更赚就说不好了。
祝经诚没有买到番茄的种子,秋华年的信送过去时,把番茄当作新奇礼物的洋商已经离开了裕朝。
不幸中的万幸,从那两颗蔫番茄里挖出的种子顽强地发芽了,一共冒出了十几株幼苗。秋华年亲自在院子里划了一小块地,上面搭了遮风挡雨的小棚子,把幼苗们小心翼翼地移栽过去,期待冬日之前有所收获。
当幼苗长到两寸高时,祝经诚带着两个外邦商人回到了天津。
天津府城有官方驿馆,两个外商都被安排住在那里,秋华年没有立即见他们,先让人盯着驿馆,暗中观察他们的性格与底细。
来自佛郎机的商人是典型的欧洲人长相,皮肤苍白,泛着不健康的红丝,头发是暗红色的,膀大腰圆,体毛非常旺盛。
驿馆小吏给秋华年汇报时神情很崩溃,说这洋人身上有好大一股骚臭味,驿馆给他准备了加了香草的水与去污效果最强的澡豆,每天洗一次依旧去不掉味道。
不过据他自己说,等真正觐见县主殿下的那天,他有办法把自己变得香喷喷的。
秋华年听到小吏的转述,着实是囧了一下,给小吏赏了十两银子作为精神损失费,让他回去和同僚们分一分。
因为人种不同,很多欧洲人确实会比亚洲人体味重,这个商人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这是正常的生理差异,秋华年不会因此有什么偏见,但他还是决定见对方时选一个通风透气的地方,这样对大家都好。
另一位来自马六甲的商人长相更接近裕朝人,只不过更黑更瘦,有些尖嘴猴腮,他自称自己的先祖是几百年前从华夏大地逃亡到马六甲的汉人,真假无从考证,但他的汉语确实说得比佛郎机商人好得多。
福州一带常年开设对外港口,有专门学习外商语言的官吏,为了筹办天津港,朝廷调了一批相关人才过来,不需要担心语言不通的问题。
和从福州来的官吏们交流后,秋华年大致确定了这个时空的佛郎机和马六甲在现代是什么国家。
如果他的推断没错,佛郎机应该就是靠远洋贸易发家的欧洲初代日不落帝国西班牙,马六甲则是位处南洋航行咽喉位置的马来西亚。
因为秋华年对两个商人采取了冷处理的态度,他们又不能随意出驿馆闲逛,所以两个人只能把精力放在讨县主欢心上,互相较着劲,每天变着方儿地给县主献上自己的“心意”。
秋华年收到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些实在让人哭笑不得,他把这些东西归类整理了一下,拉着回后宅午休的小杜大人一起看。
杜云瑟的目光从桌案上的鲜花和散发着奇怪香味的卡片上扫过,挑了下眉。
他拿起一张字体花里胡哨的卡片,看了一遍后直接抬手把它撕了。
这张卡片是今天刚送来的,秋华年还没来得及找官吏翻译,不清楚写了什么东西。
秋华年半是好奇半是好笑,“云瑟,你认识这上面的字?”
作为一个现代高才生,秋华年的英语水平自然是没的说,为了留学还学过德语,不过最后没去成。
可惜他毕竟不是相关语言专业的,西班牙语和马来西亚语实在是没接触过。如果早知道有今日,秋华年想自己一定会去隔壁外院多辅修两个学位,可惜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杜云瑟淡淡道,“知道要负责天津港后,便找来资料和会番邦语言的人,学了几种海商中常见的语言。”
杜云瑟知晓自己要负责天津港的时间绝不会早于去年年初的殿试,也就是说不到两年时间,他就已经基本掌握了几门外语,可以实践运用了。
秋华年赞叹道,“没想到云瑟你的语言天赋也这么强,我也打算学几门外语,争取比你学得更快一些。”
说到这里,秋华年久违的感受到一种卷起来的快乐感。
杜云瑟唇角闪过一抹笑意,点了下头,“我等华哥儿和我一较高下。”
秋华年清了一下嗓子,“别转移话题,这上面究竟写了什么东西,你怎么不经过我同意就把它撕了,嗯?”
杜云瑟答非所问,“洋商为利而来,不是善茬,华哥儿见他们时记得带我一起。”
秋华年扑哧一声笑了。
虽然不清楚这张卡片的具体内容,但结合之前卡片的语言风格,再加上杜云瑟的反应,秋华年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洋人说话奔放夸张,连我的面都没见过,就能说什么我是他的天使,是他的梦中神子,其实都是为了钱罢了。”秋华年摇头笑道,“你信不信,要是在他面前摆上几箱子丝绸和瓷器,他能直接说我是他的祖宗和上帝。”
杜云瑟看着秋华年的笑颜,目光一黯,俯身在他唇角印上一吻。
“那可不一定。”
“什么?”他的声音有些低,被猝不及防偷袭了一下的秋华年没听清。
杜云瑟用拇指揉了下秋华年的唇瓣,直起身来,面不改色地转移话题。
“华哥儿应该是想分别见两个洋商,让他们互相牵制和竞争吧?决定好先见哪一个了吗?”
秋华年点头,“差不多是时候了,先见佛朗机商人,云瑟你明天有空的话就定在明天。”
杜云瑟嗯了一声,“去前面二堂见他,我让人收拾布置一下。”
秋华年提醒,“记得布置一个香炉,窗户和门要全部打开。”
杜云瑟没问为什么,只是在临走之前,把桌案上的鲜花、卡片、自画像之类的东西全部收走了。
秋华年笑眯眯地看着他的背影,决定今晚再和小杜大人深入探讨这些问题。
……
第二日早上用过早饭后,秋华年换上非常唬人的大裕县主吉服,等前面来人通传说驿馆小吏已经把佛朗机商人带来了,才好整以暇地前往二堂。
会面地点在二堂西边的梢间,已经按秋华年所说收拾了一番,隔了十几步远,秋华年就闻到了浓郁的熏香味道。
在官邸二进院子的仆役和办公的官吏们一一站定,躬身行礼,恭迎县主驾临。
秋华年一边点头回应一边走向西梢间,还没进去,眼前突然闪来一道巨大人影,试图拉他的手。
秋华年下意识躲了一下,下一秒,已经有几个人把人影拉住,杜云瑟也黑着脸从另一边过来了。
秋华年定睛一看,被拉住的人穿着花哨的奇怪衣物,脖子上围着一圈奶油拉花一样的白色围脖,深红色的头发又乱又密,身上散发着无法形容的复杂味道,赫然是那个佛朗机商人。
这个佛郎机人被拉住了也不消停,仿佛看不懂周围人的紧张与生气,仍在叽里咕噜说着什么。
秋华年刚才猝不及防有些被惊到,这会儿已经缓了过来,叫来一旁负责翻译的官吏,问他此人在说什么。
官吏上前和佛朗机商人问答了几句,神情变得既微妙又气愤。
“他是怎么说的?”
官吏吸了口气,看了一眼浑身冒着冷气的知府大人,硬着头皮翻译。
“这厮实在是野蛮难化,有辱斯文!他说,他说他想亲县主殿下的手背!”
第212章 警钟
负责翻译的官吏话音落下,偌大的二进院子顿时寂静无声,佛郎机商人终于意识到空气中满溢的危机,停止叽里咕噜。
在场的人从侍从到衙役再到官吏,全部对他怒目而视。在风气相对保守的裕朝,亲吻手背是绝对的登徒子行为,是大不敬,这个洋人怎么敢如此肖想县主!
杜云瑟的脸上黑气四溢,要不是涵养和理智支撑着,估计下一秒就要命人把此恬不知耻的洋人拖下去,直接丢进海里。
相对而言,来自现代社会的秋华年对吻手礼没有那么反感,还觉得蛮新奇的。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了,他越来越习惯裕朝的礼仪与风俗,好久没有这样受到文化冲击的感觉了。
当然,新奇归新奇,秋华年可没兴趣配合对方完成什么吻手礼,就算没有小杜大人在旁边“目光灼灼”也不可能。
来裕朝做生意,就要遵守裕朝的规矩,外国的风俗可以受到尊重,但不能入侵,更不能反客为主。
秋华年想要做的是扭转另一个时空历史上发生过的悲剧,是让自己所在的古老国度在未来数百年席卷世界的时代浪潮中稳稳站在船头,在这些方面,他绝不退让。
这个佛郎机商人来裕朝做生意几个月了,有本事搭上祝经诚的线,不可能对裕朝风俗一无所知,他表现得如此不合礼仪,八成是打着装疯卖傻试探底线的主意。
秋华年维持笑意不变,对脸上写满夸张的害怕的商人开口。
“按大裕律法,异邦之商地位犹列于本国奴婢之后,违法犯纪一概罪加三等。你对本县主举止无礼,出言不逊,依律当受断足之刑。”
“来人,把他拖下去行刑,记得留一口气,我还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