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太黑了,闻砚书不肯把脸转向她,她窥视不到此时她眼里的难过。八年太长了,闻砚书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她只能通过网络或别人的只言片语,了解到分毫。香港太远了,两个世界的她们,晒得到同一个太阳,却永远也淋不了同一场雪。
可是,闻砚书笑着对她说:“后来,我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场雪,可我只想,和你一起,再看一场雪。”
第97章 诱她入局
十米往外, 中年夫妇正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蝉鸣声有,蛙叫声也有, 这里是充满烟火气的小镇,但和沈郁澜一起站在拱形小桥的闻砚书, 身上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
她依然高贵, 裙摆飞扬的弧度都很完美。
沈郁澜非常开心一件事就是,经历这么多以后, 闻砚书仍然是初见时的闻砚书, 没有被来之不易的感情影响到失去那份耀眼的光芒。
从开始到现在,她所仰望的闻砚书来自骨子里的高贵傲气, 一丝一毫都没有减少。
“闻阿姨,你愿不愿意和我说一说, 你的故事。”
闻砚书目光深远,“关于我的故事, 太长了, 我可能需要很长很长时间来说,郁澜,我不想说了, 反正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就当是道谜题, 你用余生,慢慢来解吧。”
“好, 不说你的故事。”沈郁澜眼睛掠过被风吹得荡起层层涟漪的水面, 回到闻砚书温柔似水的脸庞, “那说一说,为什么想和我一起看雪的故事吧。”
很奇妙, 她说完这句话,下雨了。
路上的人们急匆匆地找地方躲雨,毛毛雨不大,时间久了,却能把衣服淋湿,而且,也不晓得,毛毛雨会不会突然变成倾盆大雨。
沈郁澜看看天,“月亮好亮,怎么会下雨呢,真奇怪。”
“是啊,真奇怪。”
沈郁澜下意识“嗯”了一声,声调挑起来的问句。
“我是说,我们明明擦肩而过,你却没有看我一眼,真奇怪。”闻砚书看着沈郁澜诧异的脸,“为了和你制造一场偶遇,我化了三个小时的妆,选了一个小时的衣服,然后等在这里,等你经过我,注意到我,可你只是盯着手机,都不看我。”
“什么时候?”
“今年春节。”
“是吗?”
“嗯。”
沈郁澜绞尽脑汁地想,想不起任何,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过年那天,叶琼女士喊她回去,让她挨家挨户给亲戚拜年,但那些亲戚见面就是催婚,她不愿意回,于是就满街溜达。
溜达的时候,她在干嘛。
哦,想起来了。
在微博开十六个小号和甜仙的黑粉对线互骂!
吃饭骂,走路骂,做梦都在骂。
沈郁澜猛地拍手,“我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过年前几天,你配音的广播剧是不是上架了,我也不知道你哪来那么多黑粉,他们就建群骂你,我气死了,我每天像个特务一样,我开小号潜进他们的群,炸他们号,你知道吗,我到处管朋友借手机号注册微博,为了你,我开了十六个小号,你能想象吗,十六个啊,我上学的时候都没这么努力过!”
“你就那么喜欢我?”
“卧槽我不喜欢你,我为你拼命。”沈郁澜说激动了,叉着腰,喘了好几口气。
“如果我说,不仅甜仙这个名字是根据你的喜好取的,就连我去学习配音这件事,也是因为你而开始,你会开心吗?”
天上下的不是雨,是金子。因为沈郁澜又幸福得快要晕过去了。
“为了我,真的是我吗,你确定是我吗?”
“是的,我确定。”闻砚书笑着说,“我第一次知道广播剧,是通过你的微博。你说你喜欢甜美类型的女孩,可我长相不够甜,性格也不够甜,并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可是声音不一样,声线可以调整,我可以让你喜欢上我的声音。”
“所以,你就去学习配音了?”
“嗯。”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我会喜欢上你的声音?”
“我不敢肯定,我只是想多一种,你有可能注意到我的方式,哪怕最后没有成功,我也依然要尝试。”
沈郁澜又开心又难过,“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有多好啊,其实你什么都不需要做,你只需要站到我面前,这样就足够了,我会爱上你,一定会。”
闻砚书苦笑,“可是,我没有信心。”
她摇头,“一点都没有。”
沈郁澜满眼心疼,“姐姐,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那天,你从我身边经过,我却没有看你,你心里,是不是很委屈很落寞?”
“是呀,很委屈很落寞,我想,是不是妆没有化好,还是衣服配得太显老,不是你们年轻人喜欢的风格。说起来,蛮可笑,回去之后,我再也没有用过那天的香水。”闻砚书扯开的笑容格外忧伤,“你应该会问我,为什么不主动跟你认识,而是要等你发现我,看见我。”
沈郁澜说不出,她确实不知道答案。
闻砚书不断摩挲手指,似乎纠结很久,终于讲出埋藏心底很久的话,“不止是因为看见你说,你不喜欢别人主动追求你,你要是喜欢,你会自己主动追,所以一开始,我一直在引诱你,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
摩挲手指的动作停顿,她咬住下唇,“我知道你喜欢跟别人玩暧昧,我看出你对我有好感,但我不确定,那究竟是真心实意地喜欢,还是新鲜感,所有我一直不敢戳破我们的关系,我怕你会对我失去兴趣,我吊着你,是想等你,把新鲜感变成喜欢,把喜欢变成爱,我要让你依赖我,离不开我,永永远远地爱我。”
沈郁澜想要给她拥抱,却被她抵住胸口,轻轻推开。
“郁澜,喜欢你这件事,我真的不够勇敢,每一步,我都走得唯唯诺诺,要不然,我也不能等到,确定你真的对你的姐姐死心了,才敢来到枣镇。”
沈郁澜反驳,“你才是我的姐姐。”
“我说的是以前。”
“我说的是现在和以后呀。”
雨飘得很舒服,扫在脸上像在挠痒痒,沈郁澜脸上的笑容很是抓人心,和那场雪里的她一模一样,生动,干净。
闻砚书缓慢伸手,想要触摸她的脸颊。
闪烁的眼神暴露她的心,她总觉得眼前的女孩那样不真实,就像那天伸出手,想要感受一下她的温度,却只触碰到冰凉的玻璃窗。
手定格在那里,仿佛跨过时间。
闻砚书看着指尖流淌成痕的水,看着眼前的女孩,奔向那个朝她走来的女人,先是抱了她,然后牵着她的手,和她有说有笑地离开闻砚书的视线。
那便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
只有闻砚书一个人记得的,见面。
那天雪落得不大,下得久了,铺在地上便是厚厚一层。
雪片在指尖融化成水,闻砚书用手帕擦干,看着食杂店门口发呆,等待女孩能够再一次出现,她没有等到女孩,倒是把闻彩珠等回来了。
闻彩珠换了身衣服,手里多了条白手帕。
闻砚书问:“手帕哪里来的?”
“那个小姑娘给的。”
闻砚书看着那条手帕,一角绣了两个字€€€€平安。
后来,闻砚书随身携带的手帕,都是和这条一模一样的,脏了就换新的,她从来没有用过别的款式的手帕,多好看的,都没有。
没有换过手帕,也没有散去对那场雪的执念。
她一直在默默关注那个女孩。
知道她的名字是自己给取的,知道她妈妈是自己的朋友,知道原来叶琼经常在朋友圈文字描述的或古灵精怪或懂事的女儿,居然就是她。
喜欢吃夹生面,一次只能吃一包半,剩下半包,会封好,留着下次再吃。
刚买的牛仔裤非要剪出来两个洞,一左一右,美名其曰是时尚,叶琼拿着鸡毛掸子追了她三条街。
养过两只猫,第一只猫叫大黄,死的时候,她哭了好长时间,后来,又养了一只和大黄特别像的,给取了名字,叫小黄。
爱打麻将,但很菜。
爱打游戏,但很抠门,一分钱也不充。对朋友却很仗义,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爱吃麻辣烫,知道不卫生,下次还吃。
学习还不错,可惜高考失利了,上完大学,接手家里食杂店那天,放了好几挂鞭炮,折腾得比结婚办喜事还热闹。
她有很多优点,也有不少缺点,她就是千千万万小镇姑娘其中一个,但她身上纯粹的鲜活的闪光点,让闻砚书无法自拔地对她产生探索欲。
闻砚书轻而易举就通过各种渠道,把她了解。她从小到大的事,闻砚书知道很多很多。正是因为太过了解,才会越来越不敢,从永远不会被注意的角落走到她身边。
只敢默默关注她的每一条微博,偶尔用小号点赞,是她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是的,她不够勇敢,站在小桥那么多次,望了那么多眼,这里带着枣香的风都认识她了,她却不敢给那个女孩机会,让她走进她的生命。
那次擦肩而过,没有被注意,回去香港之后,整日整夜地想她,看到那条她说对谢香衣早已彻底死心的微博后,推了所有行程,不顾一切地来到枣镇。
以最美的姿态。
回了头,便看到那个扛着一把生锈镰刀的女孩。
这一次,换女孩在人群里看她。
第一次见面,第一眼,她便想要诱惑她。
故意装作普通话不好,是在诱她入局。故意遗落那条脚链,是在诱她入局。故意说自己再也走不了T台,还是在诱她入局。
但沈郁澜就是不入局,就是看不见她。
甚至有一点,不太喜欢她。
她开始自我反思,是不是自己太过严肃,于是她尝试慢慢对她温柔。
一个人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做什么,都是白费。
沈郁澜似乎没有和谢香衣断干净。
谢香衣跟沈郁澜单独进了食杂店,闻砚书慌了,拜托小男孩帮忙买包烟,打断她们单独相处的机会。
但当她亲眼看到谢香衣坐在沈郁澜腿上想要亲吻她时,那一秒,心凉了。
当时的她,还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对沈郁澜的爱,是奉献是付出,是不求回报,是不需要占有,是只盼着她能好。
她要沈郁澜幸福,要她前程万里,要所有人记得,她的名字。
她应该被叫做沈郁澜,而不是那个她不喜欢的名字,沈枣儿。
她们慢慢相熟,过程里,沈郁澜看着她的眼神慢慢发生改变,她一直耐心地调教她,希望她幸福的同时,也希望她能看一看,那双隐忍的眼。
那晚,知道沈郁澜带黄玖儿去开房,她待在隔壁房间,等来了醉醺醺的沈郁澜,喊着别人的名字,摸了她。
沈郁澜睡着后,她脱光自己的衣服,进了浴室。
“郁澜,你知道,当时在浴室,我把自己点燃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吗?”
“什么?”
闻砚书轻声说:“我想的是,我把我的手伸向你那里,你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