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东西?
学什么?
谁学谁?
裴致礼学谁?乔丰年什么?
不是……哈?
郁早早捏着手机,无声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裴致礼学乔丰年?!
“你的意思是,让我全文复述给裴致礼吗?”郁早早沉默了半晌,握着手机谨慎地核实细节:“包括‘别学乔丰年’这五个字吗?”
发这五个字给裴致礼和拿刀捅他有什么区别?
郁早早这辈子做够犯罪嫌疑人了,她真的不想再当行凶者。
“我可不可以把这五个字删了?重点落在‘郁启明说,他不喜欢白色的花’这一句,你觉得怎么样?行吗?”
郁早早说完了话,眼睛盯住郁启明,试图从他的面部活动寻找出真实答案。
——然而真的很难。
她的老弟依旧慢条斯理、漫不经心地在笑。
说真的,郁早早生怕郁启明心狠手辣,对她说不行。
那样的话,她其实就宁可从此把裴致礼拉黑了事——反正她怎么也对裴致礼发不出这五个字的。
好在过了一会儿——或许就只是短短的两三秒,她听到郁启明说:“随你。”
郁早早当即就松了一口气。
也替裴致礼松了一口气。
郁早早于是给裴致礼发了信息:
【某人说不喜欢白花,建议换红的。】
【p.s.某人在生气or假装生气】
【p.p.s但是看上去的确像是在台风天,建议船舶返港,关门闭户,做好安全措施。】
裴致礼回复:
【辛苦早早女士。】
【p.s.了解了。】
* * *
台风扫尾,牵连到无辜的郁早早,要不是实在没了办法,又着急上了头,裴致礼也不会打扰正在约会的早早女士,这实在太不礼貌,也太说不过去。
为表歉意,裴致礼在第二天一早,就诚心向裴邶风女士询问,如果想要向年轻的女士道谢和致歉,他该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
裴邶风女士一时误解,惊讶又惊喜地连连追问。
裴致礼不得不再三解释说:“不是的,您误会了。”
裴邶风女士问:“对方不是你心仪的女孩儿?”
“不是。”裴致礼讲:“是……朋友的姐姐。”
朋友。噢,朋友。
一旁老神在在的钟遥山插了一句:“你说的这个朋友,是指小郁吗?”
裴邶风女士神情微顿,她拢了拢披肩,望着裴致礼,目光深沉:“小郁,郁启明?”
裴致礼瞥了一眼钟遥山,然后回答裴邶风说:“是,郁启明。”
裴邶风女士喜悦的情绪如潮水般退却,她平静地说:“如果是郁助的姐姐,那倒不适合送什么首饰珠宝,那有点太贵重了,建议你最好还是要投其所好。”
钟遥山再次插嘴:“你小姨说得对,要投其所好。致礼,既然是要送小郁的姐姐,你干脆直接问问小郁呗?”
裴致礼无视钟遥山,然后向裴邶风女士致谢:“好的,我了解了,麻烦您了。”
裴邶风女士说:“不麻烦,如果这一份礼物是送给别的女孩,我一定更上心。”
钟遥山在旁边笑着再次插了一句:“哎呀,感情这是缘分的事情,靠计划总归是计划不出来的。这又不像工作,对伐。何况致礼现在这个年纪,要考虑的肯定还是事业。”
裴邶风转过身,目光带着几分凉意投到钟遥山的身上:“怎么,现在我跟我外甥说两句话都需要先问过你的意见了是吗?我说一句你就要插一嘴?”
钟遥山小人本色,立即肃容道:“怎么会!我怎么敢呢!让您身心愉悦可是我与裴致礼先生毕生奋斗的目标!裴致礼,关于你小姨提的对象的事情,你记得一定要多上上心!”
裴邶风女士冲着这个小人冷哼一声。
裴致礼同钟遥山对视了一眼,他应了一声:“好,我一定上心。”
* * *
假期的第二天,郁启明被郁早早拉着在健身房泡了一天。
郁早早有理有据吐槽郁启明:“再不练练,你的腹肌就要消失了。”
郁启明想起年底即将到来的一波又一波的应酬,颇感头疼地叹口气:“中年男子的目标是不长出啤酒肚,保持腹肌有些奢侈了。”
郁早早听不下去了,伸出手直接给郁启明的后脑勺狠狠来了一记:“你二十七,不是四十七,中年男子个屁!”
郁启明吃痛,捂着脑袋偏过头嘶了一声。
“保持腹肌是身而为美人最基本的素养!”郁早早陈词激昂:“爸妈给你的皮囊不是让你用来糟蹋的,郁启明,请务必珍惜你的天赋美貌,OK?”
郁启明伸出手,不大情愿地对着郁早早比出一个OK。
行,卷吧。
卷。
卷什么不是卷呢。
陪着郁早早卷了一天的结果是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察觉到了几分腿软。
郁启明靠着洗头台,给自己的脸泼了两把冷水,醒了神,他抬头,睁开眼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还算漂亮的脸。
水珠滚落鼻尖,郁启明伸手抹了一把,没忍住幽幽叹了口气。
算了,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腰酸腿软也是福报。
从小到大吃尽了容貌福利的人最懂一张好皮相的优点,郁启明摸出了快一个月没有用的护肤品,慢条斯理开始在自己的脸上抹。
郁启明的手机在这一天里,安静得有些过了分。
除了几个工作上的电话和信息以外——那一个不小心“冒犯”到了他的人从昨晚开始就一直保持着一种智慧的缄默。
仿佛知道这个时候他但凡再往郁启明眼前多蹦跶一下,就只能落一个前功尽弃的下场。
托郁早早送的那一束花倒是开得越来越好了。
放置在了餐桌,平白给那一处增添了几份小意境的美。
走出房门的郁启明盯着那束花看了一会儿,忽然就记起了之前被他随手放在床头柜上那一支红玫瑰。
红玫瑰离开水,已经有些枯了,花瓣黏黏地挂坠着。
郁启明把它也一齐插进了花瓶,和那一捧白桔梗挤在一起。
好不好看两说——好吧,就是不好看。
不好看就不好看吧。
反正也没其他人看见。
午饭结束后,郁早早重新回去睡觉,郁启明就拿着钥匙一个人出了门。
在小区外的老街口闲逛了一个钟头,又在一间咖啡馆的门口盯着菜单看了一刻钟,郁启明在走出半条街后,重新掉头,最后还在咖啡馆点了一杯热拿铁。
浅浅喝了两口,他满足地喟叹出了声。
冬季的日光有一种又薄又透的亮,郁启明双手交握着热咖啡坐在小公园的椅子上。
他在日光底下看来来往往的人,匆忙的,不匆忙的,他们在这个路口相遇,又在下个路口各自朝南朝北分开。
郁启明喝了一口咖啡,抬头,恰好看到了不远处有牵着绳子正在遛狗的一位年轻路人。
被牵着的,是一只看上去很漂亮、很温顺的金毛犬,它摇着尾巴,偶尔停下来嗅一嗅路边的花坛,抬起毛茸茸的头时,又会露出一双憨直温润的、湿漉漉的眼。
郁启明尝试着让自己与这条漂亮的金毛狗对视,漂亮的狗子看到了他,朝着他友好地摇了摇尾巴,然后咧开了嘴吐出了舌头——郁启明坚持不到三秒钟,浑身冷汗地败下阵来。
——裴致礼大概依旧以为,郁启明对狗的恐惧,只来源于他幼年时候被狗追着咬屁股的这一段经历。
郁启明曾经跟他提起过这件事,他告诉过他:“从那以后,我就有点怕狗了。也不是特别怕,只是在看到狗的时候,我都还是尽量会绕道走。”
裴致礼偏离重点,只关心他关心的问题:“所以,你真的被那只狗咬到了屁股?”
郁启明说:“没有,我跑得快。半路又碰到了早早,早早手里提着一根比她还高的木棍,直接把那条狗给揍得嗷嗷叫。”
裴致礼翻了一页手里的书,语气不明地评价:“听上去你像是一个正在等待被拯救的莴苣公主。”
郁启明沉默了两秒钟,选择回馈一个嘲讽:“有些人看上去高冷到不行,竟然还熟读《安徒生童话》?”
“是《格林童话》。”裴致礼纠正,他放下手里的书看向郁启明:“试过脱敏训练吗?”
郁启明说:“没有。”
然后裴致礼微微笑了一下,问他:“想试试吗?”
——试过很多次。
后来。
在他对狗的恐惧增加到甚至听到一声狗叫都不得安眠的时候。
他试过。
试过很多、很多次。
郁启明的手指在金毛狗靠近他的时候开始发抖。
漂亮温顺被人牵着的金毛狗从他的身前走过,柔软的毛发扫到了他的小腿。
郁启明的颤抖从他的指尖开始传导到了他的全身。
日光盛大,郁启明不清楚自己到底僵硬了多少时间,直到他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后知后觉的觉察到手里的咖啡已经凉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