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 第42章

林樾回头应了一声,“知道了,娘,那你们早点儿回来,我们今晚好好吃一顿。”

“今年没种多少大豆,估摸两个时辰就能收完,放心吧,一定早早回来。”

吃过午饭,一家人便锁上门出去了。

这段时间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开发出了新的业务:索唤。也就是外卖,大多是附近两条街的开铺子摆摊的人,还有小部分居民,头天提前交代要吃什么,什么时候送,第二天小吃摊支起来,两人就轮流送去,一个半时辰左右再去收碗筷。

因为买的碗筷不多,所以每天能外送的量也有限,刚开始那两日一天只接五个,现在一天能接十个。

送一次需要一文钱,若是买了五文钱以上,那就两次收一文钱,若是十文钱以上就免费送,十文钱看似多,但其实也就两碗凉粉再加两杯凉虾,两个人吃正好,所以差不多两日就能接到一个这样的大单子,双方都不亏。

自从开了索唤,每天还是卖那么多吃食,但赚的钱更多了。

今天两人支起摊子后的第一件事还是去送凉粉,林樾这段时间学习认字的进度颇佳,沈凌之也认识不少字,所以他们的索唤都是有序号的。

一个小竹片,上头用木炭简易的写上吃食的数量以及购买的人,比如“壹凉粉,书铺刘,午时末。”意思就是书铺的刘掌柜预定了一碗凉粉,需要在巳时末的时候送到。

竹片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好的,林樾先挑了几个需要在一个时辰内送到的,把东西备好放进竹篮,低声道:“凌之,有四个是要在午时送的,我现在去送,你看着点儿摊子,这会儿正是饭点,估计人多。”

沈凌之袖子挽到胳膊,正忙着擦桌子,“哥哥你快去吧,这儿有我呢。”

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干活儿,各自分工后就径直忙活去了。

今儿正好是赶集日,街口巷子里都是挤挤攘攘的,林樾刚出去还是拎着篮子,后头直接抱着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路人撞翻。

送吃食的林樾被挤得半天走不出一条街,摆摊的沈凌之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赶集日了,但不知怎的,今天人格外多,来摊子上吃凉粉的也多,不过两刻钟,两张桌子都坐满了。

没等沈凌之松一口气,前头又来人了,“小哥儿,给我来一碗荞凉粉,多放辣。”

沈凌之脸上带着歉意,“实在对不住,桌子坐满了,要不婶子您等会儿再来?”

“不碍事,还有凳子吗?我要个凳子就成,今儿太挤了,等会儿懒得出来。”

沈凌之立马弯腰拿了凳子递过去,这俩凳子是他和林樾平时坐的,可惜,不对,幸运的是今天太忙,他还没来得及坐。

“好嘞,婶子您先拿上凳子,我这就给您拌凉粉。”

林樾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他想着能休息一会儿,一抬头就瞧见自家摊子面前全是人,当即倒吸一口凉气。

但有生意总是好的,不过片刻,林樾脸上就重新挂上笑容,回到摊子上开始招呼客人。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今天的凉粉已经快卖了一半儿了,林樾眉头一皱,早知道今天人那么多就多做一些了,亏了。

约摸一个时辰过去,摊子上重新恢复了平静,林樾和沈凌之各自盛了一杯凉虾,瘫坐在凳子上吃。

原想着申时能够卖完就是万幸,没想到整整提前了两刻钟,林樾心中可惜的念头闪过一瞬,随即就抛之脑后了。

“凌之,咱们去菜街买肉吧,现在还早,说不定能买到一块肥肉多的五花肉,到时候做红烧肉吃。”

对于乡下人家,猪肉就是难得的美味,所有小孩子期盼过年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吃肉,肥肉就炼成猪油渣,炼出来的猪油能吃大半年,瘦肉一般不会出现在桌子上,因为不划算。

但肥瘦相间的又还不错,其中红烧肉就是其中最美味的做法之一,吃过的人寥寥无几,至少沈凌之没吃过,今早林樾说的时候他就激动得不行,一整天脑子里都是红烧肉的样子。

“哥哥,那咱们的东西怎么办?推着过去吗?”

沈凌之有些担心,推车加上货架十分占地方,今天人又多,估计一刻钟都没法儿走出半条街。

林樾摇头,“不用,我们请隔壁卖果脯的老板帮忙看着一下就成。”

其实镇上有专门看管行李的地方,但位置在镇口,而林樾和沈凌之现在在镇尾,只能放弃这个办法。

今天的菜市也很拥挤,林樾两人本想去里头的肉铺,没想到刚进巷口就发现了两个卖肉的摊子,摆摊的汉子一把菜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割肉利落,收钱也爽快,林樾和沈凌之对比了一下价钱,大部分和肉铺一样,但骨头的价钱一斤要便宜一文,林樾顿时就心动了。

“凌之,咱们就在这买吧,除了五花肉再买两斤排骨回去炖汤。”

沈凌之眼皮一跳,他哥哥真有魄力,没想到除了过年,家里居然还有一顿吃两个肉的时候,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好,哥哥,我也带了钱,给你。”

林樾横了他一眼,“就买两斤肉哪用得上你的钱,快收起来吧,小心等会儿丢了。”

沈凌之立马握紧手,还有什么是比丢钱更伤心的事吗?丢一文钱他都会难过好几天的。

“哥哥,你怎么老是吓我!”

“哈哈哈,好啦,我们快走,等会儿买不到五花肉了。”

最后林樾割了两斤五花肉,两斤排骨,一共花去五十二文钱,再加上一把做红烧肉的香料,又花去三文,林樾买的时候爽快,付钱的时候手都有些抖,今天赚了近二百文,这一下就花去四分之一,这猪肉也太贵了吧!

此时林樾脑子里冒出了另一个念头,并且异常坚定,来年春天,他要养两头,不对,四头猪。

傍晚,沈家的灶房里飘出了骨头汤的香味,热气从锅盖边呼呼地往外飘,每一丝蒸气里都是肉香味,咕嘟咕嘟的浓白汤汁里翻腾着粉白诱人的排骨,有的骨头上面还带着一块纯白的肥肉,只看一眼就能想象到口感多么爽滑。

沈凌之烧火的时候肚子都在叫,“哥哥,今晚我要吃一大碗骨头汤泡饭。”

“你可以再吃一碗红烧肉拌饭。”林樾说。

第58章

红烧肉作为一种费肉费糖费油费香料, 简而言之就是费钱的菜品,几乎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的,但它的美名听过的人还是很多。

林樾小时候的梦想之一就是能在过年的时候吃到一顿红烧肉, 这个愿望从他几岁时第一次听到红烧肉的名字,一直到他十几岁, 家里条件宽裕了,他娘才狠下心咬紧牙, 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 又去寻了个会做这道菜的老师傅, 林家的餐桌上才终于出现这道菜。

林樾还记得那天晚上饭桌上的油灯点得亮亮的,足足两盏油灯, 桌子正中间就是一个小陶碗, 里头盛着满满一碗红烧肉, 油亮鲜红, 甜香诱人。

那一天全家人都很开心,尽管花了很多钱, 并且在吃红烧肉的前后两个月里家里都不见一点荤腥。

一家四口围着围坐在饭桌前, 一人夹了一块儿拇指大小的红烧肉, 肥瘦相间而且是肥的更多的红烧肉, 汤汁会从肉块儿上滴下来,浸润进米饭里,连米饭也带上了那一股油润的甜香气。

就那一碗红烧肉,当晚林樾足足吃了三碗杂粮饭, 最后剩的一点汤汁,还给他拌饭吃了。

这个只出现过一次的菜,也成了林樾最喜欢的菜,后来他自己攒了钱想去买肉, 但他娘不许,说钱要攒着他以后慢慢用,花钱不能大手大脚。

尽管林樾知道他娘说的对但还是很难过,不过后来他和林杨一起去镇上卖点心,卖家里的果子,又赚了不少,这一回他娘终于没有再拦着他了。

尽管第二顿红烧肉的滋味儿,比起第一顿好像没那么香了,但他还是很喜欢。

林樾翻炒着锅里的肉,突然想起以前的往事,他有些想家了,等下次回去就买几块肉吧,他爹娘和林杨肯定也想吃红烧肉了。

切成大块的五花肉,焯水去腥,放进锅里炒出油后出锅,再盛出一半的油放进油罐里留着炒菜,锅里剩下的油用来炒冰糖,等炒出糖色后倒入五花肉翻炒上色,再加入酒和酱油等进行调味儿,最后加入热水以及方才备好的香料和葱姜蒜,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随着柴火噼里啪啦的燃烧声,锅盖周围开始冒出热气,诱人的甜香也四散开来。

油润的红烧肉,浓稠的排骨汤,再加上一碗拍黄瓜和小白菜,就是沈家今天的晚饭。

宋寻春和沈正初两人背刚来到自家院外就闻见了这股香气,宋寻春还叹了一声,“也不知是谁家今晚炖了肉,这味道可真香。”

没想到推开院门香味更加浓郁了,原来是自己家啊。

两人洗手回屋,看着桌上饭菜,四目相对,全是震惊,今儿的饭菜都快比过年和吃席好了,像排骨和红烧肉这样的大菜,席面上大多只会出现一种。

宋寻春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得花不少钱,心中暗道:不然还是给樾哥儿补贴一点儿,按现在家里这个花销,他赚的钱都攒不下来。

林樾见他俩不动,连忙招呼道;“爹,娘,快进来吃饭,愣在那儿做什么?”

沈正初笑道:“看到今儿饭菜太好,我和你娘都看呆了。”

沈凌之猛猛点头,“我也是,我哥哥做的红烧肉,真的太香了,比吃席还要好!”

因为吃席一桌上至少得八个人,一碗肉刚上桌,转眼就没了,尤其是和小孩儿坐一桌,沈凌之根本抢不过他们。

林樾盛饭的时候只盛了三碗,“爹,娘,凌之,你们先吃。”

宋寻春刚拿起筷子又放下了,疑惑道:“这是怎么了?哪有做这么一大桌子菜自己却不吃的。”

沈正初和沈凌之也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林樾连忙摇头,“娘,我就是想着淮之这几天回来的晚,晚饭都是一个人吃,所以今儿我想等他一起。”

平时林樾都是把饭菜留在锅里温好,并不会等他,但今晚要不同一些,他还是更想等沈淮之回来再吃饭。

宋寻春立马道:“那这样,我们也等会儿。估计淮之还有半个时辰就回来了。我们一起等他。”

林樾立马摇头,他想等是他自己的事,而且他现在还没有那么饿,但沈正初夫妻俩都在地里忙活一整天了,哪还能再耽搁吃饭?

“娘,真的不用,你们快吃,我等会儿去迎一迎他,刚好回来吃饭。”

宋寻春还是很犹豫,良久才开口:“罢了,听你的,那肉可盛出来了?现在就得放到锅里温着,等会儿你们好吃个热乎的,要是放凉了再热,味道就没那么好了。”

林樾点头,“肉和菜都盛了,就排骨没有,但这个有汤凉得慢,到时候吃也刚好。”

林樾接到沈淮之的时候都快到榆水村了,远远地就看见沈淮之背着书箱过来,嘴里还念念叨叨的。

林樾朝那边挥了挥手,得到一个目瞪口呆的沈淮之。

沈淮之看见林樾的时候一下子蒙了,满脑子都是家里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他立马大步跑上前,拉着林樾的手连声问道:“你怎么来了?是家里怎么了吗?”

林樾明显更蒙,摇头:“没有啊,我就是想来接你,今晚家里炖了肉。我等你一起吃饭。”

沈淮之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又道:“怎么不先吃?这几日我回来得晚,这会儿天都快黑了,下回别等我了。”

“也不是天天都等你,好啦,我们快回家吧,再耽搁饭菜都凉了。”

回到家,灶房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了,灶台上的水壶也不见踪影,许是沈凌之回屋洗漱去了。

林樾迅速把饭菜端到桌上,又给沈淮之加了满满当当的一碗肉,“快尝尝,我觉得今天的红烧肉味道应该不错。”

沈淮之看到桌上的饭菜也有些惊讶,但他没说什么,只默默地给林樾也盛了肉,“真的不用等我,你要是愿意,我吃饭的时候陪着我就好。”

林樾头点的有些不走心,他也不是每天都有空闲的啦。

但心里还是有些感慨,读书也不容易,想了半晌才开口安慰道:“不碍事的,马上就初八了,到时候你就不用再这么晚回来了。”

林樾的安慰并没有起到作用,沈淮之明显更紧张了,读书十余年,他自知不是天赋异禀之辈,几年前能顺利考上童生已属不易,现在要考秀才,他真的很担心自己考不上。

等沈淮之嘴上还是道:“是没有几天了,都不用初八,初六就不用早起了。”

“嗯?为什么?”

沈淮之喝了口汤,回道:“府城离咱们这儿有些远,要是走路估计得一整天,初八考试,最迟初七早上就得去,但以防万一,老师建议我们初六就去,到时候在府城歇一天再去考试。”

林樾点点头,确实是初六去比较合适。

两人一边闲话一边吃饭,倒也热闹,饭后,林樾搁下筷子,迟疑道:“我记得村里有养牛和养驴的人家,还有养螺子的,咱们租一头来拉车,到时候坐车去,这样也能快些,不然你走一整天,到时候影响了考试的状态就不好了。”

沈淮之拒绝了,一头牲畜价钱称得上昂贵,租借也不便宜,到时候去府城,住客栈又是一笔花销,能省一点是一点,从小到大上山下河不知道多少次,走一天路比干一天农活儿还是要轻松的。

林樾说不动他便闭嘴了,想着到时候和爹娘商量商量,只要他们发了话,沈淮之也拒绝不了。

当晚,林樾依然是在昏黄的油灯照耀下睡着的,连沈淮之什么时候躺到床上的他都不知道。

转眼进了八月,地里的苞谷黄了。

这回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没有暂停,因为前一天还接了索唤的生意,不去不行,甚至还添了新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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