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给?行啊,我去找你那个金主,让他给呗?”
“他不是什么集团老总么?他得比你有眼光吧,我这投资是什么好东西,他肯定知道。”
“他是叫那什么……燕鸣山是吧?你等着,我现在就……”
“哐“得一声,玻璃杯子在我手中应声碎裂。
些许碎片越过案台飞过去,滑到付秋白脚边。
付秋白尖叫一声,捂着耳朵瑟缩着脖子,大口喘着粗气。
我提起嘴角,一字一顿。
“你试试。”
我绕过案台,一步步走向她。
“他给我的每一分钱我都存着,没花过没碰过。”
“外面人和他究竟怎么看我无所谓,但在我这儿,我拿他当爱人当宝贝。”
“付秋白,别让他知道你的存在,恶心我就算了,少恶心他。”
我不知道我当下神色如何,但付秋白看着我,手和眼神都在抖。我于是知道我的面色八成是十分可怕。
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吐出来,我踢开地上的狼藉,朝客厅深处走去。
“自己开门走。别等我叫物业赶你。”
付秋白崩溃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他妈的,七八年前就被丢了一回的狗,现在装个屁的深情啊。”
我的脚步一顿。
七八年啊……
已经那么久了吗?
我缓缓转身,与她对视。
我盯着她,一字字轻吐。
“是啊。”
“我他妈就是个情种。”
第12章 我的信仰
倘若问虔诚的信徒他为何坚定了自己的信仰,没人会说那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
他必然遭到过毁灭,自我厌弃,否定一切后,被光明又纯洁的光辉照耀,才选择在他爱的神明脚下跪倒。
而我对燕鸣山由好奇,到被吸引,再到狂热的追随,差不多也经历了这么一个过程。
高中时期的我是个烂人。
家庭背景烂,成绩烂,性格也烂,只有一张脸格外突出。
付秋白拿了大笔的钱把我送进私立学校,为的是让我笼络达官贵人,给她多制造机会。
她没脑子,根本想不明白像我这样家镜的人,面对的不是机会,而是强权。
毫无任何悬念的,刚入学我就沦为被排挤和蔑视的对象。阴柔的长相是他们羞辱我的把柄,我不够格的家境是他们这么做的底气。
桌子被人涂画,书包被扔到楼下,我走过的地方,能听见无数对我的污言秽语。
精神霸凌我无能为力,可当精神上升到肉体,我知道我有能力反击,我知道这是我唯一能摆脱桎梏的机会。
入学的第二个月,我在厕所里打伤了围堵我的人,他们中,有学校股东家的少爷。
我被宣布退学,本应该灰溜溜的收拾东西走人,但我没有。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在自习时闯进了少爷的班,拽着他又痛殴了一遍。
在场的人没人敢来拦我,我看起来太像个疯子。我扫过许多人惊恐的眼神,知道他们在害怕什么。
他们害怕我破罐子破摔的报复。
得出这样结论的我心情愉悦了不少,放下袖子收了手,转身要走时,却被人叫住。
那人手肘撑着桌子,歪着头饶有兴味地看我。
他和我说话,说他叫蒋开。
而我看了他片刻,喊了声“蒋哥。”
后来的事自然而然。
我没被开除,所有人也都知道是谁保下了我,我在跟谁混。
也没再有人敢来惹我,一是惧怕蒋开,二是打不过我。
我就这么做着蒋开的附属品,夹着尾巴做人,守着自己阴影里的一亩三分地,为虎作伥,好恬不知耻。
我那样的卑微、低贱。所以让屡屡与我擦肩的燕鸣山,显得愈发遥远、圣洁、不可侵犯。
我开始学着把一部分的自我寄托在燕鸣山身上。
成绩的名次进步或退步多少我不在乎,只要放榜时燕鸣山的名字仍旧在第一位,我的快乐就会疯长。文艺汇演上我看着燕鸣山坐在舞台中央,衣着漂亮地弹着琴,我兴奋到面红耳赤。他的课桌里每天都有新的情书和礼物,而我隐秘地为之自豪,因为他是燕鸣山所以并不奇怪。
就好像成绩名列前茅,高雅文艺,饱受喜爱的那个人是我,我在我看得见的角落以不太一样的方式过着这样的生活。在无数被罪恶感啃食地夜晚,我靠这这一点幻想存活。
他就这样一点点侵蚀着我,同化着我,迷惑着我。
直到完完全全成为我的信仰,成为我眼里所有完美无缺的代名词。
我会倾尽所有维护他的所有美好,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是否物是人非。
我的盲目执着连付秋白都知道,以至于从不对我任何事关心的她,还能记得起燕鸣山就是我高中时期痴迷过的那个人。
所以我不可能让付秋白靠近他。
事实上,有关我的,所有龌龊的不堪的东西,都不该靠近他。
他的羽毛,不该因为拥抱我而腐烂。
邹渚清曾经试过掰正我无可救药的思想。
他说我把燕鸣山说的太圣洁了。燕鸣山的商业手腕脏,情人也有过无数,从哪个层面上来讲都和我描述的相差甚远。
而我想了又想挣扎了又挣扎,最后也只是说了句“可他就是很好。”
就算是我滤镜太大吧。
我知道,但也难改得了。
赶走付秋白后,我钻进卧室里收拾着要打包带回去的东西。
每次去一个地方拍戏,我都会给燕鸣山买些纪念品。前几次的都囤在我家里没来得及拿给他,这次回来,索性就一起带走。
我不经常回来住,这套房也因为地位置和开发商的缘故一直在贬值,我本就有卖掉它的心思。
付秋白闹了这么一通,我更加坚定了把房子出手的心思,于是要打包回去的东西又多了不少。
我翻箱倒柜,搬衣柜的箱子时,不小心碰倒了放在外围的盒子。
盒子里的东西散了一地,有笔,本子,水杯,还有几个写了名字的名牌。
这些小东西的存在,连它们的主人都不知晓。我也没有要让它们见光的意思,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回到盒子里,往衣柜深处推了推。
它们是我年轻岁月时偏执的罪证,我保留下来,在无人时,对着我的神明悄悄忏悔。
收拾好东西,我掂着大包小包往回赶。回到大平层时,刚好和从公司赶回来的燕鸣山碰了头。
“去买东西了?”他盯着我手里的袋子问道。
“没,不是。”我摇头,“回我那儿了一趟,把之前给你捎的纪念品拿回来了。”
他扫了眼袋子里的东西道:“你每回买的都太多了。”
我盯着他:“你不喜欢?”
他接过我手里的一袋,开了房门。
“我是在想要不要单独分出个市区的房放你进的这些货。”
这个解释显然没让我满意,以至于坐下来开始染头发时,我都还在耿耿于怀。
“这个木雕多好看啊,你摆你办公室桌子上正好。还有这个挂画,挂卧室或者书房都行,怎么就没地方放了……”
“别乱动。”燕鸣山说道,按住了我的脑袋。
我于是不再折腾,闭眼仰头,感受着他手掌的温度。
我不是个话很多的人,但对上燕鸣山,总是像个机关枪,能从早上讲到晚上。
这是我们俩间鲜有的安静时刻。对我来说,少了许多热烈,但多了几分温情。
“景明。”
他叫我,我于是睁开了眼。
“嗯?”
燕鸣山低声道:“下周我去巴黎。你跟我一起。”
我愣住了。
燕鸣山从来没有和我一起旅行的习惯,而从前的各种商务出行,他也从来没有同意过带上我。
这次为什么是例外?
我一边因意外的出游同行邀请欣喜若狂,一边又因这种不寻常而不安。
“为什么?”我问道。
燕鸣山摘下了手套,点了点我的肩,示意我站起身去冲水。
“有个人,我想带你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