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没办法,曹家郎君和曹家大郎都被抓去当兵了,若是这个活了下来,她一个女人要养七个娃娃,非得活活累死。”
“我怎么听说曹家娘子不想要这个儿子的原因是孩子身上有毛病?”
“曹家大娘去河边放木盆的时候我悄悄看了一样,那娃娃的右脚长反了。”
“那木盆可不便宜,也不知道曹家大娘是怎么说服她娘的,要我说啊,弄死个娃娃哪有那么难,直接放到便桶里,再一瓢开水浇上去就完事了,曹家大娘还非得搭上一个木盆,说是顺水漂了没准会被善心人家收养,哪有那么好的命哦。”
“好歹是亲姐弟……”
曹高哥当时年纪小,只是下意识的记住了这些话,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她并没有太多思考的时间,因为家里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让她来不及懂事都成了需要负担弟弟妹妹生活的长姐。
在大哥和阿耶走了的第三个月,家里又被摊派到了劳役,按说她们这种男丁十岁不到,成年男子没有的家庭应该是不用服劳役,甚至不用交税的不课户,但这种好事是不会轮到她们这种普通人家身上的。
这次的劳役是去河堤修水坝,可以用钱来抵,但家里的银钱本就不多,要养活大大小小七口人早就入不敷出……阿娘想了一个晚上,最后决定自己去服劳役,她跟阿耶和大哥一样安慰着大姐,让大姐好好照顾弟妹,她很快就回家。
阿娘回来的的确很快,只是回来的阿娘不再会说话会喘气,甚至都不是完整的了,但她们依旧要向将阿娘带回来的村人道谢,虽说河堤离家只有一日的路程,但帮着带回来明显耽误了正常做工,那人摆摆手只说没事,用曹家的碗喝了一大碗水就匆匆忙忙的回水坝去了。
阿娘是在那边做活的第二天,被从水坝上滚落下来的半人高的石块砸到了身上,等人帮忙把石头从阿娘头上搬开,阿娘早就没气了。
阿娘走了,大姐便撑起了这个家……她撑不住,恰好镇上的王老爷要找小妾,她收拾包袱便去了,卖身银全给了曹高哥,叮嘱曹高哥照顾好弟弟妹妹,等到她站稳脚跟就回来看曹高哥。
两个月以后,一部分的卖身银成了大姐躺着的棺材。
于是她成了长姐,靠着几亩田地的微薄租金,带着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艰难的活着。
也就是大姐死后的第二年,大雨让水坝不堪重负,整个县城连带着附近的村子都发了大水,姐弟四个在房子的屋顶上,盼着大水快快褪去。
饿了两天的妹妹看到水里漂浮的死鸡的时候忍不住伸手去捞,谁知后面跟着一大块木头,直接把妹妹扫到水里,曹高哥甚至来不及伸手拉出,就看到妹妹的脑袋磕在水下不深的地方的一块石头上,水中直接晕开淡淡的红色,再一个水浪打过来,曹高哥便再也没有看到妹妹。
洪水只是灾难的开始,朝廷没有发赈灾粮,至少没有发到他们的手上,曹高哥和两个弟弟只能跟着众人去逃荒。
他们不知道往哪里走,便一路南下……一个弟弟被人偷走成了粮食,另一个弟弟活活饿死在路上,曹高哥也没有走到那个所谓的南方,而是饿晕过去后被捡回来当了童养媳。
再然后……小丈夫瞧不上这个童养媳,她婆婆又觉得就这么放走了不甘心,便直接把曹高哥给卖到了青楼,曹高哥后来好容易出来了,找了一份工艰难的活着,又被一个小吏认出身份,这小吏是曹高哥的常客,还想着把曹高哥赎出来当妾,只是赎金打算用的是曹高哥的卖身银。
后来……曹高哥还是活不下去,只能遮遮掩掩的做些不太好的生意,直到一个冬天,她在街上捡到了一个快没了呼吸的女婴。
她跟过去的一切做了了断,专心养育这个意外的女儿,但……蝗灾来了,说好的赈灾粮又一次消失了,城里的粮价也一个劲的涨,她买不起,女儿是在她怀里断的气,曹高哥翻遍了屋子,找不到一点粮食。
她觉得日子过的没什么意思,但就这么走了也不甘心,于是曹高哥想啊想,最后决定带些人下去陪她,比如仗势欺人的小吏,为富不仁的老爷……
她全家一共十一口人,现在还赚了六个人,值了。
曹高哥这么想着,到了刑场上走在笑,刽子手手起刀落,那微笑便永久定格在滚落的头颅上。
曹高哥的死亡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因为粮价陷入绝望的许多人仿佛在瞬间找到了新的出出路,那些敢发百姓财的人开始一个个消失,官府抓人的速度甚至赶不上人们转化的速度,一时间各地的富商官员人人自危。
这场风暴越来越大,牵扯到的人也越来越多,百姓求生的欲望与商人和背后的靠山挣钱的想法形成了激烈的冲突,几乎每天都有人命闹出来,最后惊动了当今,对官员们好一番惩戒,又把粮价恢复到正常的售价,这才让百姓的怒火平息下来。
而在风暴开始之前就换完了绿豆的徐墨阳,也就入了唐王的眼,这才有了后面万斤粮食换方子的故事,纯粹是因为徐墨阳在这次的蝗灾中刷到了唐王的好感度,不然皇家也不会专门问一声要换什么,要知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啊!
……
“祝生意红红火火!”
徐墨阳从回忆中抽离出来,笑着举起了茶杯。
“砰!”
三个杯子撞到了一起,三人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
好日子在后面呢!
第152章 姜糖要奋斗
天气渐渐冷了下来,街上行人轻薄的夏衫也开始变得厚重起来,竹夫人之类的纳凉神器再次成为明日黄花,被喜新厌旧的众人扔到角落,它们会在这里度过一个秋冬,再度过一个春天,然后在夏天的时候重新成为风靡的小甜甜。
“那边赶制出来了多少衣物?”
温娇一边行走在去仓库的路上,一边给自己挽发,手指在头顶相互扭动交缠,最后插上一根简约的簪子,便是一个利落的发型,可能不是那么符合闺阁小姐的审美,但胜在牢固,再剧烈的运动都不会轻易脱落,让日常稍稍活动一下就鬓发散乱的温娇很满意。
若是做生意以前的温娇自然不会在意这些时间,反正她的日常除了上课就没什么娱乐活动,她又不喜弹琴刺绣,话本子看多了也没什么意思,便觉得日子过的非常漫长,并不介意浪费一段光阴在梳头上。
但现在不行。
“数量已经过千了。”
男子恭敬的回话,他并没有多敬畏这位小女郎,温娇在做生意的时候表现的几乎是一窍不通,但她的手上握着自己的卖身契,所以他依旧会对她表示尊敬。
“女工们都签了契书吗?”
温娇的确不太懂生意,她在这方面并不是什么天才,中等偏上的智商和天赋不足以让她在短时间内掌控全局,但她牢牢记住把握住了最重要的人员,材料和商品,在这个做生意要有靠山的时代,她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被架空?
不存在的!所有做羊毛生意的都跟丞相府签了卖身契,又被她撒娇卖痴的趁着耶娘心情好的时候全部要了过来,若是有人起了其他的心思,大不了转手发卖出去,再找个合适的人顶上就是了,大家族可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伺候的人。
“签了,按照您说的,已经在行昭坊租了地,盖了……集体宿舍让她们住进去了,周围都搭了围墙,还有好几个婆子守门,到点就落锁,保证没人动歪心思。”
说道集体宿舍的时候,男子明显迟疑了一下,毕竟在许多人,包括他眼中,房子就直接叫房子好了,最多分个酒楼院子食肆之类的区别,还非得起个这么奇怪的名字,果然是个小女郎,想一出是一出。
“回头让姜糖多盯着些女郎的吃食,若是有人敢克扣,从上到下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女郎住的都是五人间独立卫浴的宿舍,两张床的那边多出来的空间刚好放卫生间,温娇雇的是给徐墨阳那边建员工宿舍的管事,保证兄妹的房子都是同款流水线下来的产物。
“是。”
不管心里是怎么想的,男子面上还是被利落的应了一句,看在卖身契的份上,他一般会把事情做到六十分,来安慰自己失去的上升空间,但男子不知道的是,在他持续性不间断的维持及格线水平的时候,温娇已经在琢磨着什么时候把他换掉了。
羊毛生意虽然现在看起来不起眼,但未来扩展的空间很大,她的身份摆在这里,不可能成为这门生意的主管人,那么为了自己的未来利益,就必须好好选出一只领头羊。
ta要聪慧,可靠,有远见;忠诚,懂事,能力强,最好八面玲珑又会读书识字。
当然在外面跑了这么久,温娇也知道自己光一个识字的条件就能刷掉九成以上的人,所以她专门花了一个下午的功夫,让自己挑选出领头羊必须具备的能力,最后温娇面前的白纸上留下大大小小的墨水团,只有四个字依旧清晰。
忠诚,聪慧。
于是温娇知道,这便是她的底线了。
“你这边也抓紧些时间,最晚冬至的时候,我就要开始卖羊绒衫了。”
看到男人这段时间的表现,温娇已经完全将男子剔除了领头人的位置,努力过但是能力不足和有能力不用完全是两个概念,不管这位郎君的目的是什么,忠诚这一点他便输的彻底。
但在把人弄走之前,该用的还是得用。
“是。”
男子对温娇的心思一无所知,多数权贵家养出来的孩子都是一身的心眼子,但温娇从小被丞相府的人宠着,完全就是一个天真的小女郎,他自觉还是能糊弄过去的。
若是以前的天真娇,没准还真的被忽悠过去了,可惜面前的人先是遭遇拐卖风波,又经历了家庭巨变,近几月更是连日的往外跑,她现在已经进化了,成了钮钴禄氏娇。男人的小心思被看的一清二楚,她只是什么都不说。
毕竟现在她也只是看好了几个领头羊候选人,而不是挑出了可以完全替代男人的对象。
不过也快了。
至少温娇觉得姜糖就是一个不错的选项,只需要丢入知识的海洋扑腾一圈,再通过几个小小的考验,替代现在的工作水平的男人还是没问题的。
“我想吃西市的胡饼了,你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一角。”
说着,温娇便抓出一把铜板放到桌子上,虽然男人不至于承担不起这点买东西的消费,但让人帮忙捎东西还不给钱就是另一个概念了,温娇还没有跟男人熟到那个地步。
要不以后她这边跟叶娘子那边一样,只招收女工吧,男人还得考虑名声,实在是有些麻烦。
“好的。”
男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注定了被抛弃的命运,应了一声便往外走,不过刚刚走出府门就停下来了——伙食如果真的出问题了,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现在天色还早,去茶楼吃两块点心,听一场说书也来得及。
而温娇送走了男人也没闲着,随机抓了一个空闲的侍女,让她帮忙把姜糖叫过来,那侍女在舒舒服服的摸鱼,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感受到手里沉甸甸的重量,顿时就眉开眼笑的点头,撒丫子往姜糖的住处跑。
嗯,她不是贪财,只是比较乐于助人。
温娇确定侍女没走错方向,便一边做热身运动一边等人,这名为“广播体操”的奇怪运动还是徐墨阳教给她的,虽然跟五禽戏不一样,却很适合温娇,每天早晚打上一遍,手脚好像都热乎了些。
等到姜糖过来,温娇也没有透露出自己选秀的真实想法,而是交了几个任务给姜糖,准备等回头看成果打分,姜糖一脸懵的来,又带着一堆任务一脸懵的走,虽然不太明白温娇的意思,但还是决定好好做。
她的卖身契在温娇的手中,在外面也没有了别的亲眷,当然是离小女郎越近越好,现在小女郎难得亲近自己,她必须交出一张漂亮的答卷。
姜糖不是家生子,她是被从牙人那边买进来的,她原本住在离长安百里外的村落,因为聪明伶俐,又格外得家里人喜欢,便给了跟男孩一样起名字的殊荣,只是那个时候姜糖还不叫姜糖,她叫何汤。
后来家里遭了灾,她便被卖给了牙人,几个银色的小东西,一些铜疙瘩,买断了她跟家里的联系,她也就改名换姓,成了姜糖,因为她到牙人这边就发了高烧,是一碗姜汤救了她的命,而她一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便是弟弟不小心掉在地上沾了泥巴,就不愿意再吃的饴糖。
再后来她被卖到了丞相府……的下人家中,本来想着是给自己的儿子当媳妇,但养了一段时间的姜糖唇红齿白眉目精致,两个儿子天天为了一个小丫头打架,那下人便开始嫌弃姜糖,从冷言冷语到身体暴力,后来甚至在大街上也会对姜糖动手。
姜糖本来是真心实意想留在下人家的,但天天挨打……她就渐渐没了这个念头,开始思索着怎么给自己换个主子,在谋划了半年多以后,那下人当街追打姜糖的时候,姜糖“不慎”撞到了金夫人,恰好露出了前两天才挨了一顿狠的,青青紫紫的手臂。
丞相夫人果然是个仁善的,姜糖就这么成了丞相府厨房的烧火小丫头,虽然没什么前途,但胜在能吃饱饭,姜糖也就心满意足的留了下来,一干就是十年。
丞相府是个书香门第,即使是姜糖这样的小丫头也能时不时接触到字,于是姜糖惊奇的发现,那些字自己只要看过一遍,就直接印在了脑子里,根本不会忘掉。
在很久以后,学了文化的姜糖才知道有一个专门的词语来形容这种能力:过目不忘。
不过这个时候的姜糖还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鬟,她发现自己这个能力以后有些惊喜,但也仅此而已了。
她慢慢的认字,慢慢的从厨房悄悄学手艺,本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她会从烧火丫头变成洗菜工,在忙不过来的时候顶替切菜员,在要婚配的时候找个合适的人成亲,若是她的夫家有一点点小权利,大概她能在生完儿子以后坐上厨子的位置。
但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因为一个意外,她用碳灰故意遮盖的容貌被人发现了。
在丞相府中吃好喝好,又不用干重活的姜糖原本玉雪可爱的脸完全没长残,一副欺霜赛雪的容貌虽然还没长开,却也能窥见几分日后的风华。
成也萧何败萧何,昔日的姜糖靠着脸激起丞相夫人的怜爱之心,现在也因为脸成为众矢之的,在发现众人看过来的目光含义变了以后,姜糖毫不犹豫的用这些年攒下来的钱,找了还没看过也没听过她真面貌名声的人,迅速把自己塞进了羊毛队伍里。
小姐心善,身边的丫鬟只要不愿意都不会被随意分配,而官员若是夺女儿的丫鬟为妾,那他的仕途也就走到了尽头,这是她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
不过现在,她好像又多了一条路。
姜糖又回忆了一遍自己被分配到的任务,难得勾起了嘴角。
第153章 倭国的不幸
温娇在忙活着自己的小生意,闲暇的时候还要去应付父母,尽职尽责的扮演一个表面上的乖女儿,好从耶娘手中得到些好处,原本不感兴趣的琴棋书画也捡起来了,并非突然变了性子,只是耶娘想看到一个贤良淑德的女郎,温娇不会,但她可以装。
毕竟给钱的才是大爷,她现在是个寄人篱下的。
“阿娘,我弹了好久呢,指甲都被劈了。”
温娇在金母身边撒着娇,两人看似亲密,却连一个手指都没有挨到,跟前两年的小儿无赖姿态看似相同,两颗心却已经渐行渐远。
“我女儿真是辛苦了……”
金母心疼的说道,虽然心里的大部分位置被儿子占了,但她对女儿还是有些心疼的,只是这点疼爱跟之前的全心全意比起来差距实在是有些大,甚至让温娇觉得有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