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元一度觉得这种无条件的服从是傻子行为。
十四五岁正是少年人自尊萌发的好时光,走出懵懂,看什么都目眩神迷,心中有激|情,有狂劲,喜欢和讨厌都泾渭分明。
黎风闲身上那阵不合群的孤僻让他们避之不及。
想起黎风闲第一次得奖那晚,老胡请他们出去吃夜宵,黎风闲却被黎音一句话叫走了,没去成。主人公不在的聚餐,一群人意外亢奋,男生女生分开两桌坐,各点了一打果酒。
那时闲庭有明确的禁酒令,但一次半次,老胡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
几个男生抱着玻璃杯挤在一块,汗贴着汗。
“有人录了比赛吗?”
“我录了……喂!别抢老子相机!”
“哎,没想到咱们能拿冠军啊,回去得好好谢谢风闲。”
“人家可是冠军、Champion,第一名,你一个小角色也配跟人家说话?好意思吗你?回家洗洗睡吧。”
“冠军走路都带风的,你说说你有啥?一身臭汗味吗?操……别贴过来,臭死了!”
“什么叫咱们能拿冠军,那是风闲的个人奖,”旁桌女生对他们冷笑,“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确实,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一男生弯起嘴角,跟她抬杠,“旦角奖嘛,归你们女孩子就是了。哦,差点忘了,你也拿不了这奖。”
“要脸吗你!”女生摔下筷子,拍桌起身,“每次考核都垫底的人也好意思说这话?”
“姚瑶,算了,别跟他们吵……”旁边的人给姚瑶拿了双新筷子,泡水杯里洗了洗,搁到姚瑶饭碗上,“来尝尝这个胡椒猪肚汤。”
“就是就是,别人吃肉,我们喝汤。来来,新元,别坐着不动啊,汤都放凉了……哎我草!怎么这么辣?”电风扇调到了满档还是辣得满头大汗,男生在桌下踢了脚方新元,叫他去把窗帘拉开。
饭店的窗帘被熏成油黄色,不知道多久没洗,方新元假装没听见他的指挥,借口去上洗手间,打算先一步回闲庭。
这群人聊天的内容永远那么幼稚。
方新元太懂他们的心理,一个人不会憎恨自己轻视的对象,他们只会痛恨地位比自己高的人。*
他收起手机,刚要走,被老胡一把拉住了。老胡夹着一块裹满辣椒油的鸡肾,冲他笑笑:“别回去。”
一桌人都喝上头了,没人注意到他们这边,老胡的话很快被新一轮的黄色笑话淹没过去,他松开方新元的手,把鸡肾放进他碗里,又说一遍:“别回去。”
外面扬起湿闷的风,窗帘被吹成椭圆形的鼓包。电视里正播放着天气预报,主持人字正腔圆地念稿,提示暴雨即将来临,市民外出记得带伞。
那似乎是一个警告,但方新元没听。
他执拗地拿起手机离开,一个人回了闲庭。
第60章 过去(二)配角视角
饭店离闲庭不远,约十五分钟路程。
方新元走得很慢,听着雷声一点一点地从远方的山头压过来,地面泛起了隐隐震动。漫无目的地逛了会儿,回闲庭时,他的衫裤湿了一半。
把鞋子放进鞋柜,方新元预备上楼洗澡。
一楼没开灯,他赤脚走了几步,脚心蓦地踩进一摊水里,黏湿滑腻。还没看清脚下,屏风后传来女人暴怒的尖叫,紧接是高跟鞋反复走动和纸张撕裂的声音。
心脏像是掷在了弹珠机里,方新元扶着沙发背不敢继续往前走。他想换回鞋子,一转身,客厅的灯亮了,黎风闲站在门边,喉咙两侧有五道触目惊心的指痕。
方新元愣怔地看着他,脚上像扣着锁链,失去自由行动能力。
“方新元。”黎风闲先说话。
“……啊?”
黎风闲举起毛巾,向他示意:“地上。”
“地……”方新元垂眼去看。
“操!”看见液体的颜色后,方新元头皮一炸,神经质地向后退,“这他妈什么东西?”
“西梅汁。”黎风闲说,“晚上回来记得开灯。”
又是这种风平浪静的语气。方新元乜了黎风闲一眼,蹭掉脚底多余的果汁,到沙发上坐下,让开位置给黎风闲。
屏风后持续发出女人的辱骂声,黎风闲像是没听见,就这样不慌不忙地擦拭果汁。他半低着头,弯下的颈线柔软得不堪一折,但方新元想到的却不是花、线,之类细弱无力的东西,他觉得那像一柄弯刀,窄劲瘦长,削铁如泥。
饭桌上没消化完的咸酸苦辣以摧枯拉朽之势卷上方新元颞骨,一路奔腾向上。他按住昏账的眼眶,问黎风闲:“你脖子,要去看医生吗?”
“不用。”黎风闲执着毛巾,神情平淡,像在看一个可有可无,与他毫不相关的人,没有流露出被人直视痛处的卑怯和不安,方新元甚至无法在他身上挖掘出一分一毫的慌张失措。
如同方新元见证过的每一次:
再窘困的情景到了黎风闲面前都仿佛是一团空气,无色无味、无声无臭,不会对他造成任何伤害。
意识到这点时,方新元思维彻底乱了。
猫无法容忍被陌生人触摸肚子,蛇有七寸要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哪怕伪装得再好,一旦找到缺口,再细小的搔弄都能要他命。
一直以来,方新元都判定黎风闲是个冷感的人,他不在乎旁人的评价,无所谓别人喜不喜欢他、又如何在背后议论他,孤独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安心当着别人眼中的异类。
但当下,方新元不禁毛骨悚然。
他发现黎风闲的冷感不只是针对外界的事物,还包括他自己。
方新元很少正面端量一个人,镜片很久没有更换过,度数早已不大相配。隔着眼镜看人费劲,摘了眼镜又一团模糊。有关黎风闲的事迹,他多是听回来的。
有人说他恃才傲物,目中无人;有人说他妄想一步登天,借黎音的名气出人头地……总之各人口中的黎风闲不尽相同。他们背地里无所畏忌地谈论一个人,声音很小,眼睛却忍不住寻觅某个方向€€€€
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
黎风闲没有阻断信息的入侵,也没有被这些信息煽惑挑动,任凭那些人论长道短,曲意逢迎。
他能听见,能看见。
当其他人还在为比赛名额争得头破血流、皮开肉绽时,黎风闲总是最沉默的那个。
起先方新元以为他是自信,毕竟他具备那样的实力,不同于那些“不服输”、“不认命”的同龄人,他清醒得可怕,肾上腺素没能催动他的心跳,仍然青涩的躯壳下隐藏着一颗过分凝重的心。
他从来不会为自己辩解什么,因为那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那一刻,方新元终于明白黎风闲眼里让他倍感危险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黎风闲不是在忍,也不是傻子一样的服从者,他只是比任何人都清醒。他接受自己拥有黎音这样一个不可理喻的姐姐,接受身边有诸多无知的偏见。
没什么值得他死心塌地、殚精竭虑。
这对十五岁的方新元来说委实有点不可思议。
成长的过程中,他见过形形式式的人,有愿意相信自己前途无量,假以时日一定能走上康庄大道的;有整天患得患失,惶惶不可终日的。方新元属于中间那批,不求前程似锦,但也不会泯然众人矣。
唯独黎风闲这类他见所未见。
“风闲,这种垃圾就不要放在闲庭了,扔了吧。”黎音从屏风后走出来,墨色长发散乱在颈侧,她拿着黎风闲的奖杯,用手背擦干口红。
抹开的唇膏染花了下半张脸,像没看见方新元,她轻巧一偏头,扬手,把奖杯狠砸到墙上。
墙角花瓶登时叮铃咣啷炸成碎片,水液四处迸溅,把种养的花儿冲到黎音鞋边。一切来得突然,方新元抽着凉气不敢说话,看黎音踏过一地红艳艳的花瓣儿来到他们面前。
“我钥匙放哪儿了?”她看着黎风闲,“你记得吗?”
“书柜第二格。”
“哦。”黎音点点头,宛若什么都没发生,步态温静地上楼。
方新元看傻了,一口气进也不是出也不是。
“地上有玻璃碎,”黎风闲对他说,“你穿好鞋再上去。”
还没从困惑中醒来,闻言,方新元快速蔓生出另一种怨愤,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他使力咬着牙,如同醉酒的人,无以复加的烦躁让他忍不住咆哮:“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拿这个奖吗?”他指着那个碎得不成样儿的花瓶,“你知道有多少人嫉妒你、恨你,又羡慕你吗?这奖本来就是你一个人的,评委看的是你,观众看的是你,你凭什么让黎音说它是垃圾?就这个奖,你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吗?你凭什么不在乎?凭什么像个没事人一样?”
卸完气,方新元靠着沙发喘气。
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黎风闲的想法,他只知道他憋得慌,再不说出来怕是会被这些字给噎死。
完美,真是后生可畏。这是嘉宾颁奖时对黎风闲说的话。
表演舞台搭得很高,方新元在台下看他,像其他人那样,用相同的角度仰望他。有别的参赛剧团在后排窃窃私语,一边打听黎风闲的来历,一边夸他的演出观赏性高,长得也漂亮,要是拿他当标准去要求剧团里的小年轻,怕不是个个都该收拾铺盖回老家了。
后续采访无趣至极,面对蜂拥而至的话筒,黎风闲一一应付下来。都知道他不擅长做这些事,但必要的情况下,他可以把它们处理好。
“喂!”方新元一脚踹在茶几上,茶杯杂物颠了下,哐一声,“你听没听我说话?”
“听了。”黎风闲一块块拾起地上的瓷片,攒着屯着扔进垃圾篓,到方新元边上时,他垂低睫毛,眼瞳跟着往下。
那样子有几分俯首帖耳的意思,方新元冷笑出声,心道听个屁的听了,犟得比死人还僵,他两条腿一让,搭到茶几上,懒得挪位置。
黎风闲捡起他脚下的几块碎片,掌心一不小心挨到尖锐的边缘,浑圆的血珠立刻涌了出来。方新元烦躁地揪了下头发,从茶几上捞过纸巾盒扔给黎风闲,“你弱智吗?非得拿手捡?”
黎风闲抽过一张纸按在伤口上,静了几秒,再开口,是很轻的声音:“你以前不是问我为什么想来闲庭吗?”他说,“我来闲庭是因为黎音。”
“妈的!”方新元真想撬开这货的脑子看看里面装的是哪国的水,“腿长自己身上想去哪儿去哪儿啊,黎音又不能把你绑回来,你怕个什么劲儿?”
“和你一样吗?”黎风闲面无表情问。
方新元顿了下,想起自己来闲庭是另类意义上的离家出走,而现在,他正用同样的方法怂恿黎风闲。他嗤了声,仰躺在沙发上,视线飘远,落到窗台一角:“你他妈懂个屁!”
换了几个姿势还是觉得别扭,方新元清一声嗓,磨出变声期特有的嘶哑感:“我的意思是你又不喜欢唱戏,为什么一定要留在闲庭?干点别的什么事儿不好吗?”
黎风闲与他视线相交,眼底一片清寂:“谁告诉你我不喜欢唱戏?”
夏夜的虫鸣海潮般涨大了,一浪一浪地钻进方新元耳朵,在这场单向且虚张声势的发泄里,他难得成为沉默的一方。
过了很久,方新元自嘲似的笑了声:“对,你喜欢,你喜欢唱戏。”他眼睛挑向黎风闲的脖子,问,“这样的也喜欢?你懂什么叫喜欢吗?”
这一次黎风闲没有再回答他。
为什么不反驳呢?方新元懒得问他。
媒体对黎风闲的赞词来来去去都那么几个,字典翻烂了都翻不出新花样。黎风闲确实是个天才。然而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黎音就是最好的例子。
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能将不喜欢的事做到尽善尽美,能在极致痛苦的时刻体会到快乐,同样地,他们无法喜欢一个人、或者喜欢一件事,他们的大脑会自动过滤掉无用多余的情感,把所有感知切割为一帧帧可视数据。
他们能解释,却无法亲身验证。
如此下去,再正常的人也有发疯的一天。
他想,黎风闲早晚也会步黎音后尘,变成疯子,不,他现在就是,只是疯得没那么外露而已。
窗外电闪雷鸣,没关拢的窗户缝儿里吹进来一点草叶腥气,方新元瘫在沙发上,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发呆。黎风闲一个人把客厅清扫干净,一切又归于平静。
“你这灰姑娘当得真敬业。”恍惚之中,方新元想到了这么个童话故事,他瞥了眼墙上的钟,又说,“快十二点了,你的南瓜车呢?”
黎风闲终于为之所动。他叹了声气:“你不去洗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