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眼(卿淅) 第75章

“小姚总,费小姐,这边请。”那人为他们带路。出了客运大楼,一辆七人车开到他们面前,他撑开黑色长柄伞,站到车门旁挡雨。

姚知渝先上车,然后把费怡的手提行李接上来,“直接去酒店吧。”他吩咐司机,“这几天你听费小姐安排就行,不用来问我。”

“是。”

叶筝坐到后排最右,雨丝脉管似的支流在玻璃窗上滚淌。黑云将整片天都盖住,海平面弥蒙昏乱,车行道上隐约看见一串串晕黄的汽车尾灯。

半小时后,车开到维多利亚港对面停下。酒店迎宾员打着伞前来接引。面前一座白色建筑,凹字形,主楼颇有殖民地风格,门口的喷泉不断涌流出活水,取一个车水马龙的好意头。

小时候叶筝来这家酒店住过,是他姐姐的十岁生日,父亲带一家四口来港城旅游,顺便过过圣诞和元旦。那时候他对豪华酒店概念不深,只知道住进这样的海景大套间要花很多很多钱,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都不够住上一晚,但因为是叶笛生日,父母在这方面从来都不会吝惜。

一晃眼,十八年过去,好多东西都变了,但酒店还是老样子。

房间订的是高层位置,姚知渝进门前就呵欠连天,显然还没睡够,“晚上你们吃饭就不用叫我了。”他打开房门,眼睛蒙蒙一条线,“我要睡觉。”

“我今晚约了Alvis。”费怡对叶筝和黎风闲一点下巴,“你们也不用管我。”

行吧。叶筝接受良好,转头去看黎风闲,“那待会儿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

进门整理好行李,叶筝点开桌上的触控面板,把房间温度调高。换衣服前,他先去浴室冲了个澡,站在郁郁蒸蒸的湿雾里,叶筝忽然福至心灵般明白到叶笛以前为什么总是会在约会之前洗个澡再出门。这几乎是无意识的行为。脑筋还没想,身体就已经行动起来。

擦干水出来,叶筝一连换了三、四件上衣€€€€

他衣服带得多。都是在星航沾染的坏习惯,对旗下艺人的外在形象管理,星航一向看得很重,丢什么都不能丢脸面,走哪都要穿新的,去一个地方换一套,有时候一天换下来的衣服都要垒成山了。

左挑右选,叶筝还是穿回普通的短袖加牛仔裤,百搭万能,不会出错的配置。出门后他给黎风闲发微信,说他已经好了,在走廊等他。

廊间有清丽的香薰味,米棕色地毯一直拓延到电梯口,叶筝往外走了两步,去看墙上的壁画。上世纪的港城街景,一栋栋逼狭的楼宇,七纵八横的直立式霓虹招牌,典当押行、酒楼、银行、夜总会,行道上人流如织,市区的士和双层巴士比肩迭踵,他们过两天要拍的海报约莫也是这种画境€€€€

一个时代的情怀和格调。

旁边的房门打开,叶筝正好欣赏完这里的壁画,合门时扇动的软风把沐浴露香气送了点过来。很熟悉的味道,就在半小时前,叶筝把酒店同款香味的沐浴露用在了自己身上。黎风闲也是一副洗漱过的样子,头发都梳到脑后,露出如瓷般的眉眼。

“你带路?”黎风闲问。

前面就是客运电梯。叶筝第一次看他弄这样的发型,像被重新雕刻的名贵木材,雅致、倜然,香气扑鼻。叶筝看了几秒才说,“走吧,保证带你吃个爽。”

离开酒店,叶筝戴上口罩,左转进了一家商场,顺着指示路线找到地铁站入口,用现金去售票机买了两张成人单程车票。周末饭点,站内人山人海,黄衣服的工作人员用扩音器维持秩序,来的每一班列车都坐满了乘客,上车后黎风闲后背几乎都要贴上车厢玻璃。

叶筝站他身前,半环抱式地被黎风闲圈在角落,一抬眼就能对上视线,列车隆隆行驶着,车门外一片黑幽。

小孩子在哭吵。少女们高声讨论DSE模拟卷的成绩。洗碗吧,洗碗都有一万五人工。夜晚吃咩啊,两送饭得唔得?€€条仔,上个月散€€了。记得喂猫,帮猫铲屎。诊所又加价了,一次收我七百五,当我水鱼€€€€。我老细正一憨鸠。收皮啦,我又边忽得罪你。叶筝逼自己去听这些闲杂话,可耳边的呼吸、自己的心跳,仍然清晰得难以忽略。他的视觉、他的嗅觉,都被黎风闲占据得一丝不漏。

列车快要驶进下一站,一排排候车的人影透过门窗飞闪而过。停车时,车厢被惯力带着摇晃,车门旋即开启,要上车的人更多了,叶筝一只手从下绕到黎风闲背上,护住他。

低下视线,叶筝看见黎风闲的喉结稍微动了动,又挤入一大片人,手背被来来往往的人群挨擦撞击着,那应该是疼,叶筝却没放手,他看着黎风闲,手上按得更用力了。眼睛和眼睛贴近,睫毛轻轻颤抖,如蝴蝶扇出的悸动,划出一道旁人无从知晓的符号。隔着口罩,加重的鼻息凑到一起,一个绝非普通朋友能够深入的距离。

车门关闭,又过了两个站他们才下车。

叶筝拉下口罩缓了缓气,然后搭扶手电梯上楼,找到C出口。

吃饭的地方不是什么高级餐厅、也不是热门网红打卡地,他们穿过两条马路,把窄陋的长街走到底,橙色横匾招牌下,一家不甚起眼的港式小吃店。店里头坐了三四个人,侍应都靠在收银台聊天,电视上播放着新闻,看他们进来,随便指了个卡座让他们坐。

女侍应拿了两杯水和一份菜单过来。狗仔粉、香辣鱼蛋、火鸭鱼汤肉,都是很地道的港城美食,菜单另一面有个二人套餐,叶筝问:“我们点这个套餐,你看行吗?”

“你决定就好。”黎风闲把调羹筷子放水杯里泡着。

叶筝流利地用方言报了几个菜名,黎风闲听不太懂。八月的港城还是热,店铺门户大开,空调许是没开,只有两把风扇在吹,叶筝摘下口罩,拿纸把泡水里的餐具擦干,“你们那个启动仪式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早上。”

“那你什么时候走?”

“再过几天吧。”

叶筝又拿出一包面纸,抽一张铺桌上,把餐具对半分好。他坐直背,看向黎风闲,“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黎风闲说。

“你为什么要转幕后?”叶筝问。

“大杂烩、廿四味。”这时,侍应过来上餐。香辣调料的刺激一下子跃到鼻间,两根竹签插白萝卜上,叶筝又觉得这样问是不是太过突兀,遂补道:“你不想回答可以不用理我。”他把签子抽出来,笑笑递了一根上去,“试试吧,这里的招牌菜。”

黎风闲接过竹签,却不着急去碰食物,“因为闲庭不能只有我一个人。”

“对传统昆曲来说,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他说,“但流传下来的曲目还有很多,以后交给谁去唱?”

“如果不给他们上台的机会,他们永远都锻炼不出来、也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有什么问题。”

和叶筝心里猜想的结论相仿,黎风闲不是要去当什么艺术总监或者另起炉灶,也不涉及任何不愉快的过往。这只是一场对现实的让步。

“那你以后还会唱吗?”叶筝又问。

“或许吧。”黎风闲说,“薛淼现在经验还不够,会怯场。”

叶筝笑了笑,“很正常,就像我第一次上台,总想着去看观众的反应,后背一直在冒冷汗,衣服都打湿了。还没开始唱呢,就觉得自己一定会跑调、一定会发生点什么意外,然后被观众拿来当笑料。后来吧,上台的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不会去想那么多有的没的,虽然我以前的经纪人说过很多废话,但我还是记得第一次开演唱会之前,他跟我们说,‘先假装自己能做到,直到你们成功的那一天’*。”他把碟里两块裹满酱汁的牛百叶串到一起,搁进黎风闲碗里,“而且吧,大多数时候站在台上其实什么都看不清。”

“各种灯光一打,能看见的要么一片白,要么一片黑,跟散光差不多。很多粉丝以为的对视吧,”叶筝撑着脑袋,“大概都是美丽的误会。”

侍应把他们点的菜一次性上完,收托盘时,她多看了叶筝一眼,像在辨认什么,好几秒,她才抓了下手臂,从围裙兜里拿出菜单和笔,面上有点红,头一直耷着,“叶先生,可以给我们一个签名吗?签menu上。”

居然能被认出来,叶叶筝也有些意外。“可以啊。”他拿过笔,在菜单签下自己的名字,还熟练地写上日期和时间。

签名期间,侍应又盯着黎风闲看,看了好一阵,没认出他是谁,就放弃了。叶筝把签好的菜单交给侍应,“他是我朋友,”向侍应眨眨眼,叶筝小声说,“帮我们保密可以吗?”

侍应听明白了,傻呵呵在嘴上做了个上锁的动作,“那我不打扰你们啦。”

“谢谢。”

叶筝开了一瓶竹蔗茅根水,靠上椅背,“你不是看过MAP的演唱会吗?”他捏住瓶盖,大指指腹擦着盖口的锯齿,闲聊似的问出口,“我挺好奇……观众看我们的演唱会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感觉。

吉光片羽一样的碎片记忆长啸着醒来,一帧一帧在黎风闲眼前串联拼合,粉丝的欢呼声犹尚在耳。各种形状的应援扇、应援布条一直往上扬,悬在顶棚上的礼花球砰一声炸开,闪光灯和七彩亮片飘作一团,近似彩云,一霎后又散落成一场缤纷炫丽的彩片雨,所有人都伸手去接,虔敬、忠心,仿佛领受神€€祝福的信众。

声浪、人浪,从各个不同方向融合到一起。黎风闲自觉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他身旁有千万个人、有千万双艳羡或爱慕的眼,舞台上的人受太多簇拥,他只是千万个人里的其中一个。

会场隆隆震响,摇撼着他手腕皮肤下的血管,氧气要被迅速瓜分消耗,黎风闲看向台上的叶筝,白色短袖,牛仔外套,长裤裤腰上系一条长款银链,一步一摇,耀眼地闪。明亮的灯光下,他一步步走近张决,精薄的肩和腰忽然被人揽过,大屏幕上精准投放出这一幕,席座的尖吼声溃决灭顶,少女们亢奋地欢呼,叶筝回身向舞台挥手,目中有流连,还在飘散的礼花擦过他的鼻头,环在他身上的那双手也因姿势变幻而不得不松开。

能容纳上万人的场馆,黎风闲一错不错地看着叶筝,却始终无法分辨叶筝的目光究竟落到谁身上。

直到今日,那道目光终于翻山越岭,来到他面前。

第85章 保护

“感觉……很好。”黎风闲说。

看他不想多谈这个话题,叶筝也没延续下去的想法。有些事不宜在饭桌上交谈,他见好就收,“那就行,至少没白开那么多场演唱会。”

把侍应上的冰镇凉茶插上吸管,叶筝握着杯口,将塑料杯往盛满冰块的玻璃碗里一转,直按到底。冻冰喀嚓喀嚓地响,用外周寒意冻着的凉茶,杯子里没添一块冰,保留最原始的风味,“你喝过这个吗?廿四味。”叶筝问。

“没有。”吸管隐伏在棕黑色的液体里。黎风闲知道广式凉茶里有这么一款名声大震的药茶,以苦闻名,说是用二十四味药材熬制而成,但各家店有各家店的做法,二十九味,甚且三十味都有可能。

“要不要试试?”叶筝还在怂恿,两只手都搭上桌子,“很正宗的凉茶。”不知觉间用上了哄人的语气,“来都来了,就试一口,不好喝我们再点别的。”

黎风闲拈着吸管,轻淡地尝上一口。

形色不露,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难道说这家店加糖了?不应该吧。但叶筝黑下来的心统共也就跳了两秒钟,他食指勾过冰碗,没让黎风闲继续喝,“好了,这东西凉,喝多了胃受不了。”

又叫侍应倒来一杯白开水,叶筝试了试杯壁温度,刚好能入口,将杯子放到黎风闲面前,和那杯凉茶调了个位置,“喝点温水吧。”

桌上热菜都是辣口居多。狗仔粉里加了勺菜脯,口感爽脆,却也辣得够呛,叶筝吃一口粉就得喝两口饮料解辣。一瓶竹蔗茅根水喝完,粉还剩小半碗,喉咙又干又痒,叶筝不敢再吃了。他放下筷子,恰巧看见黎风闲也搁下了餐具。

“叶筝。”黎风闲微微叹息,“我说过,不要勉强自己。”

“这不叫勉强。”叶筝擦擦嘴唇,“这叫尝试。”

“明知道不合适也要尝试?”

“不试过怎么确定是不是真的不合适?”叶筝说,“做实验也很少一次就成功。”他戴上口罩,眼睛亮亮的,大概是被辣出来的水光,“再说了,这算一顿欺骗餐,怎么看都是有好处的。”

去收银柜台埋过单,叶筝带黎风闲到附近街区闲转。奶茶店、茶餐厅,处处都在排队。

路过一家鱼蛋铺时,叶筝打包了两份鸡蛋仔和肠粉带回去给费怡和姚知渝。沿路逛到西洋菜南街,繁密的灯箱招牌把整条街照得透亮。

马路两边售卖的多是电子产品和摄影器材,易拉架用尼龙包扎绳束在防撞栏上。

他们站在一处红绿灯前,向上看,阴云下有一条横贯多条道路的行人天桥,是外籍佣工周末假期的根据地,喜欢Busking*的青年在桥上唱着粤语歌,歌声飘曳,叶筝跟着哼了两句。

他大学时候也爱唱这首歌,在那些不允许自作曲参加的比赛里,他最常唱的就是这一首。

九零年发行的歌,歌龄比他都大好几岁,小时候他父亲很喜欢听这歌,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父亲和母亲的定情歌曲€€€€

他爸当年就用这首歌追到了还是校花的母亲。

望着红灯立正的小人,叶筝忽然想到他的父母。曾经也是外人眼中幸福美满、儿女双全的四口之家。可车祸之后,父亲离世,母亲终日郁郁寡欢,卧病在床。不幸之间没有一个通用的衡量准则,所以叶筝很少向外人提及自己的家庭。

雨点零落摔下,刚停几小时的雨又开始下了,风把它们吹成一条条很细的线,冷凉地贴到叶筝脸上。

绿灯。叶筝盯着交叉路口,手指被人碰了一下才调整过来,他反拉住那只手,闯过雨帘,跑向对面的地铁站入口。

棉质T汲了水,头发吹得乱蓬蓬的,叶筝抹去眉角水渍,数了几张买票的纸币出来。

户外雷声一打,地铁轰鸣着抵站。

回到酒店,姚知渝叫的Room service正好到了,门开着,他一身浴袍系得懈弛,手里托了杯红酒。

叶筝敲敲门,把买来的鸡蛋仔递了一份给他,“芋泥馅的,吃不吃?”

“吃吃吃,这个老好吃了!”姚知渝放下酒杯,撕了两块进嘴里。夹心又甜又软,餐盘里的龙虾都不香了。

另外一份小吃叶筝挂到费怡房门门把上。

上好餐,服务员推车离开姚知渝的房间,姚知渝目光越过他,喊住黎风闲,“先别走,有话和你说。”

黎风闲看向门的另一边,叶筝挂好餐袋就和他挥挥手,“晚安。”

“晚安。”黎风闲说。

姚知渝到窗边坐下。整个维港都浸泡在水里,溟溟€€€€的,“上次藤本宙那事,我查到了。”他拿过圆弧形的醒酒器,将葡萄酒注入滤口,“有个叔伯把邀请函给了他。他带进来的那个姑娘叫祁悦。”酒液倒得差不多,他把酒瓶转了一圈,再竖直。

“十七岁、未成年。星航搞了个新女团,祁悦就是这个团的预备役。”

黎风闲:“星航?”

“对,就是叶筝以前待的那个星航,不过吧……”姚知渝晃了晃醒酒器,“消息说这姑娘准备和星航解约了。”

“解约要多少钱?”

“最少两百万。”姚知渝抬头看他,“你也觉得奇怪是吗?能掏两百万解约,有什么资源拿不到手?用得着跟藤本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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