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斓冬要是非要走,他只能追过去,试着按老破小二手房的地址把那一栋楼买下来了。
虽然也不难,那个城市人口流失极严重,季斓冬买的又是“骨灰楼”,就算要买一栋楼也用不了多少钱,但这么干是不是还是有点太嚣张了。
要查清季斓冬那个案子的真相,就和同居关系冲突。他是计划好了从调查局辞职开自己的事务所的,到时候的确会宽松很多,将来以自由人身份参选议员从政也不错。
但将来要是被扒出“准议员跟踪尾随国际巨星十二年”是不是也不好。
厉珩惯于务实,惯于思考应对措施,这是调查局作风的影响。
虽然认为这些方法不合适,但也已经开始思索可行性。
他看着季斓冬走向衣柜。
季斓冬找了件他常穿的衬衫,尺码有点大了,季斓冬应当好好吃饭。
瘦削过头的少年蹲下,撑着地面歇了一会儿,拿起什么慢慢走回来,放在他面前,沉默的黑眼睛静静看着他。
厉珩抬手,轻轻抚摸又有些失温的脸颊。
有什么很不易觉察的力道。
像安静徘徊的鹿,像被小心抚摸触碰的自由飞鸟,季斓冬接受他的抚摸,愿意尝试被逮捕。
或许危险。
危险。
有小红花的蛋糕被推向厉珩,季斓冬带着它走了一下午的路,蛋糕没倒,没磕碰,还很干净,是块很好的蛋糕。
少年尚显单薄的脊背笔直。
厉珩忍不住摸了摸季斓冬的头发,有那么一瞬间,薄薄的眼皮掀起时,不再是冰凌、不再是伤人伤己的刀。
这世上大概没有比季斓冬更好哄的人了。
为免把人真的吓走,厉珩必须尽力克制住自己的念头,不立刻把季斓冬紧紧抱住……哪怕他真想这么做。
厉珩看着季斓冬。
他尽力稳重,只是轻轻握住季斓冬的手腕。
季斓冬是个被好好摸头发,就会轻轻朝你笑的人。
……
有小红花的蛋糕被打开塑料盖,推到他面前。
季斓冬身上的气质是天生的,这样一个动作被他做得漂亮优雅,仿佛这是高级餐厅,是最昂贵难得的甜点。
这当然是。
厉珩看着蛋糕想。
远比他订的那个破蛋糕好得多。
……
季斓冬也这么想。
他能找来不错的蛋糕,能弄一个遮风避雨的住处。
他有信心通过剧组面试,他知道自己有天赋,他知道自己能出人头地。
日子能过,靠他自己完全能过,用不着帮忙€€€€厉珩说的那些的确听起来不错,但并不是真正的吸引力所在。
季斓冬看着铐住自己的那只手。
不舒服,和接吻一样不舒服。
和控制不住的掉泪一样不舒服。
和从寒风里一头扎进温暖的卧室一样不舒服。
他大概是昏了头,他有点想看厉珩说的“下雨就会变透明”的花。
抚摸头发的力道柔和,就是手法奇怪,好像摸什么稍微吓到就会跑的小动物,季斓冬抬头,迎上厉珩的视线。
季斓冬敲了敲木质的床头:“厉珩。”
厉珩立刻应声:“嗯?”
像是薄冰的少年朝他微微笑了下。
“厉珩。”
十八岁的季斓冬说:“我过生日。”
他第一次对人说这种话。
黑眼睛不自知的柔和。
很生疏,每个字都斟酌审慎,确认无误后才开口。
“我请你……吃蛋糕。”
第27章 前情试阅
主角是天之骄子。
出色、漂亮、张扬骄傲, 家里宠得无法无天,犯错从没挨过打。
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瞎撩人玩儿,和资助的高岭之花清冷万人迷贫困生有过段惊天动地的早恋史, 分手也分得轰轰烈烈。
本来也没当回事,年纪小不懂事吗, 谁都一身刺,谁都骄傲, 都不低头,谁都把谁扎得一身伤。
没想到一个“渣男改邪归正系统”绑定了他。
原来他是伤害主角感情的没良心渣男反派初恋。
被这种系统绑定以后自己就说得不算了,于是遭报应, 弥补, 改邪归正, 苦追苦求,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从漂亮神气小霸总破产到早餐店病弱轮椅老板。病是脊髓空洞,治不好, 只能一步步恶化最后坐轮椅,报应。
变成早餐店老板那年二十二岁。
活得糙了,一分钱掰两半花了,敢拎着刀跟收保护费的混混耍狠玩命了。
但看起来心态还是很好,卖了所有值钱的玩意, 盘了家早点铺, 从早到晚勤勤恳恳地干, 人生理想是攒够钱在变成瘫子之前就去最喜欢的雪山找个缝跳下去。
终于, 被原谅了, 换来了对面的回心转意互相谅解。
高岭之花也渐渐走近他的生活,知道了他这些年的不易, 愿意放下过去,和他重新开始。
系统也从“渣男改邪归正系统”换绑成“反派救赎系统”了。
现在只要一步就能he完美大团圆。
他不想干了。
他要收拾东西去雪山。
第28章 倒数第十天
楼下早餐店老板好看。
白净, 清瘦,跟筒子楼格格不入的气质,眼睛漂亮到叫人不好盯着看, 只敢有一下没一下瞄耳垂的红痣。
像个没穿耳钉的耳洞。
耳骨薄,软, 逆光通透,能看见毛细血管织出的脉络。
在大锅翻腾起的湿漉漉白雾里, 一直盯着这样一双耳朵看也仿佛是罪过。
“小馄饨要不要紫菜虾皮?”
郁兰因弯腰,把滚烫的白瓷碗放在餐桌上,折迭桌罩着层塑料垫子, 干干净净, 半旧的套袖洗得泛白, 抽丝的地方被仔细剪了,没一个地方不利索整洁:“不限量,可以自己加,都是手工包的, 淋了香油。”
他说话声音很低,温声慢语,很和气:“烫,吹吹再吃。”
早点一条街这会儿正热闹。
郁兰因的早餐店品类很丰富,所以他挺忙, 这桌要两根油条, 那桌要一屉叉烧包, 隔壁桌的豆浆不小心加多了糖, 要换一碗。
郁兰因掰开方便筷子, 刮掉木刺,又拿了碟脆生爽口的小咸菜, 一屉蒸饺,一个麻团。
和鲜美诱人的鸡汤小馄饨一起,端端正正摆在系统面前。
“这会儿忙。”他的神情抱歉,“等十点后好吗?”
系统坐在折迭桌旁的红塑料凳子上。
「……」
系统吃馄饨。
馄饨是手工包的,一点不马虎,鲜肉馅儿劲道弹牙,鸡汤清亮喷香扑鼻,连辣椒都通红油汪奇香无比。
这也就让郁兰因的“雪山早餐店”生意相当好,不仅附近的人天天来吃,甚至成了不少上班族一天的精神支柱。
像这种小店,生意好就容易招人惦记,郁兰因衣领下面的刀疤就是这么来的€€€€混混不知从哪弄了张欠条,本来以为能诈一笔钱,没想到这居然是个不吃讹也不怕疼的主。
这事在这地方流传很广,版本略有差异,但无一例外谁都清楚结果:最后是混混先胆怵。
看着浑身是血、和和气气拎着把菜刀,眉毛都不皱一下的漂亮小老板,十几个人吓得撂狠话就溜了。
这种事其实还不少。
郁兰因二十二岁来这地方,今年已经是第三年。
今天是他开早餐店的最后一天。
晴天霹雳,常来的熟客把里外挤得座无虚席,以为又是不长眼的混混来闹事找茬,恨不得联合起来组建早餐护卫队……结果一再追问下才知道。
是老板钱挣够了。
钱已经挣够了,郁兰因要出去旅游,要去雪山。
“吓死了。”总来吃馄饨的上班族拍胸口,咬一大口又香又脆的油条,“那就去嘛,旅游!散心!多好啊。”
边上有大口吞荷包蛋的小胖墩好奇:“雪山好玩吗?”
“那地方可冷。”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边把咸菜倒进馄饨汤里搅和,边操心嘱咐,“多穿啊,带够衣服,别冻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