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南是京城人,但西城这边他很少来,更别说纪驰给他发的这个只有上班族才会出没的地址。
西城CBD中心区,连片高耸入云的大厦,路过两幢商场,任南把车速缓下来,路边大多是些连锁快餐饮品店,他找停车位的时候顺便往上望了眼导航地址上的这栋写字楼,心想,工作日午休时间把自己约到这种地方的咖啡馆,大概率纪驰的公司就在这栋楼上,抑或是整栋楼都是他的公司。
停车位不好找,在两栋楼之间能停车的街巷里饶了好几圈才见有人挪开一个车位,任南赶紧将车倒进去。关上车门,任南看了眼手机,离约定时间还差十分钟,他松了口气,先低头看看自己衣物是否规整体面€€€€平时自己都是怎么方便怎么穿,一早接到纪驰的邀约后,他特意穿了身之前父母给他买回来还从未穿过的衬衫西裤,显得成熟稳重许多。
正准备抬头去找咖啡店的招牌,就看见西装革履的纪驰走近,他显然是老远就看到了任南。
“任先生刚到?”纪驰伸出手。
任南跟他浅浅握手,点头:“对,您这楼下停车位可不好找。”
闻言,纪驰视线往他身后的黑色越野车上一扫,淡淡一笑:“牧马人?这车很适合任先生。”
今天天气很好,又是午时,太阳当空,任南跟随纪驰的视线回过头看了眼自己的车,被车漆的反光闪了下眼睛。
“走吧,咱们先进去。”没再多说什么,纪驰带路往前走。
约好的这家咖啡馆名叫“in time”,装修格调蛮小资,因着这会儿是午休时间,咖啡馆人不算多,三两坐着的客人要么闲聊要么打瞌睡,都是在这附近上班的白领,见到两人推门进来,都有意无意地将目光投到他们身上,尤其是一看就跟大家格格不入的纪驰€€€€当老板的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踏足这种年轻人爱去的咖啡馆。
任南平时也算受瞩目惯了,跟纪驰到靠窗定好的半包围式卡座坐下,并不太在意这些目光。他们点好咖啡,又安静坐了一会儿,等咖啡做好端上桌,纪驰才开口:“这段时间太忙了,只能趁着午休时间约任先生出来聊一聊,任先生见谅。”他看了一圈咖啡馆的陈列,“这地方应该开业挺长时间了,我也是第一次来,助理说这里还不错,就托他定的位置,这么一看,确实不错,挺安静的。”
是挺安静的,这种氛围很适合开展一场详细交心的谈话,任南似乎明白了纪驰的意图,他捏着咖啡勺,有一搭没一搭地在杯子里搅着,不动声色地观察坐在对面的纪驰。
昨天下午跟纪驰见面的时候来不及深思,回家后仔细回想才觉得事情哪里都不对劲。
任南曾跟夏安远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对夏安远这个人,还算是有些了解。家境就不用说了,他们本身就是在工地上认识的,在工地上累死累活的农民工,没几个家里不缺钱。任南曾采访过他们中间的不少人,对这些人的生活圈朋友圈大概知悉,是即使拐上十个八个弯也跟这种级别的有钱人沾不上边的,更何况是京城纪家的大少爷€€€€纪驰这个名字一出来,他的身份便不难打听。
其实照夏安远的外形条件,要想靠脸吃饭的话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任南也不是没有劝过他,但夏安远总对这话题不置可否含糊其辞,于是任南便知道了,他并不愿意靠脸挣钱。既是这样,他也就更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个阶层的人,或许是源于某些意外?可人生怎么会有那么多意外,还意外到刚好让夏安远跟纪驰相识相爱?
任南想不通其中的缘由,想不通夏安远是如何在短短五年时间里,就从偏远城市工地上的民工,摇身一变,成了纪大少爷的爱人?
爱人这个词的份量可不简单。
任南垂眸,盯着咖啡杯里缓缓停下来的漩涡。
他又想到夏安远在纪驰面前略显拘谨的表现。他俩有过亲密接触这是可以肯定的,上过床的两个人在一块儿时,不经意的肢体语言就能说明一切,连自己这个平时不大爱注意细节的人都看得出来,但用“爱人”定义他俩的关系却不一定真实,尤其是属于“纪驰爱人”的这个位置,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可以占据的。
任南的家境虽然只勉强算得上富裕,但他们这些小辈谈恋爱相亲的时候也总要讲究一个门当户对,更何况是纪驰这样砸出个名头京城上流圈子就得抖三抖的家族,他们怎么会容许一个男人€€€€还是夏安远这种身份的男人,做纪驰的爱人?
再加上听夏安远说,他家人在那家普通人连挂号都难的医院里头住院,任南心里逐渐有了推测,或许“爱人”是假,“情人”才是真,而纪驰对夏安远多半有几分真心喜欢和占有欲,才会在见到自己和夏安远拥抱的时候,呷酸说出来“爱人”两个字。
想通这一点,任南情绪更低落了,他难过夏安远的遭遇,也难过夏安远在遭遇这些问题的时候,从没有想过找自己帮忙。
“任先生?”
任南抬头,纪驰正淡淡地看着自己。
“纪总,您时间宝贵,我想了想,咱们还是别绕来绕去的,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任南轻轻靠到椅背上。
纪驰轻轻一挑眉,等着任南继续说下去。
“您今天约我过来的目的,我想不是为了交朋友吧?”任南摊摊手,“纪总您也并不需要我这么一个朋友。”
“任先生说话很直爽。”纪驰手扶上咖啡杯。
“关于我和远哥的关系€€€€我想您应该是对远哥给您的解释不满意,或者是不太相信,才会百忙中抽空约我出来,想要我给您一个解释,是吗?”说完,任南又笑了笑,“说解释好像有些言重了,因为我和他的确只是朋友关系,五年前,他救过我一次,我们因此成了朋友。”
任南身体前倾,手肘放到了桌上,他看着纪驰的眼睛,说:“他为我挡了一刀,伤在肚子上。”
纪驰也看着他,听到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一动未动,他那双眼睛是相当好看的,好看到了英气逼人的程度,但往往更吸引人注意力的其实是他眼睛里面的冷意,浑然天成一样,盯着那里看的时候,即使纪驰并不作任何表情,也让人觉得头皮发紧。
任南不擅长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他在生扛,不让自己露出来丝毫怯意。
“是么。”
良久,纪驰这样说。
任南观察他的神色,在里面竟然找不到讶异,甚至找不到任何一点其他的情绪。他心头忽然有火涌上来,恐怕之前自己的推论有错,眼前这人对夏安远哪里是有几分真心喜欢,怕只是纯粹对自己枕边人的占有欲作祟,要是真心喜欢,听到这种话,难道不应该着急多问两句吗?
他为夏安远颇觉忿忿不平,但他清楚自己无法将这些情绪宣之于口,不是出于对对面这个男人身份的顾虑,而是出于对现在正跟着他生活的夏安远的顾虑。
任南深吸一口气,压下那些想法,对纪驰的注视一避不避,他继续说:“我当时不知道他中刀了,下大雨,人又多,场面那么混乱,不对,不能说是混乱,毕竟挨打的就我一个。”像是在回忆当初的情景,任南捏住了他另一只手的指尖,捏得很紧,“围观的人好多,可只有远哥一个人冲出来帮我。我要护着相机,没法还手,他得一边挡那些棍棒,一边跟他们讲道理€€€€讲道理,跟那些人,工地老板请来的黑社会,有什么道理可讲,我本来就是来拍他们那些龌龊事儿的。当时我就觉得他傻,到后面,发现实在是没得讲,他就闭了嘴,把我护在下头,那些棍子全叫他一个人挨了下来,全程哼都没有哼一声。”
他顿了顿:“那些人是真狠,连自己工地上的工人也打,见这情形,还有谁敢上来拉架。纪总……我猜你没有听过那种声音,那种……棍子胡乱敲在人身上时发出的声音,让我真觉得他们是在下死手,不知道过了多久,半个小时?一个小时?雨越来越大了,最后那地方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远哥等人全走光才把手松开,人马上就滚到了一边去,我爬起来才看清他的脸,也才发现他肚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捅了一刀……血水早都被雨给冲淡了。”
任南垂眸,陷入那天傍晚的回忆,他躺在泥泞中间,雨水和棍子全被夏安远的身体挡住,耳边有好多声音,大雨的淋漓,那群人的叫骂,棍子挥下来时的破空声,落到夏安远身上时沉闷杂乱的响声,最清晰的,其实还有夏安远颤抖的呼吸声。
他是真的一声也不吭,忍痛的呼吸落到任南耳侧,沉重、炙热,像烙铁一样印在了任南的记忆里,即使隔了这么多年,坐在这里回想起来时,依然能原原本本感受到那个温度。
“纪总,这人简直傻透了对不对?为了个素不相识的人,搞出来一身的伤,最后还把工作弄丢了。”任南抬起头,“还好是没伤到要害,只是那道疤……是不是直到现在也没好?”
纪驰面无表情地看了任南一会儿,然后从兜里拿出烟盒,习惯性地抽了一支出来,正要拿打火机,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把烟又塞回去。
任南对他这个动作感到奇怪,后知后觉也才想起,这种咖啡馆多半不让抽烟。
许是烟瘾犯得难受,他视线再落到纪驰手上时,纪驰已经将烟盒捏得变形。
“是。”半晌,纪驰才回答,声音又低又沉,“现在也没好。”
两人相对着沉默了很久,咖啡馆的客人逐渐都在离开,应该是上班时间快要到了,任南鼓起勇气,终于说出他想说的:“因为要照顾他,后面我跟远哥同住过一段时间,您肯定看得出来,我喜欢他,远哥当然也看得出来,但实际上,我还没来得及对他表白,甚至还没来得及确认他是不是喜欢男人,就被他无声拒绝了。我也就明白,他是喜欢男人的,但不喜欢我。”任南笑容里泛上点苦涩,“我没有非要强求的意思,不然那时候也不会听他的话离开那里,只要他过得顺利平安,那我也就满足了。我挺了解他的,他现在愿意跟着您,对您肯定是有感情,而且跟着您当然是好,远超乎我想象的好,您应该也是挺喜欢他的,但……我想问一下纪总,像您这样的身份,这种喜欢,可以持续多长时间呢?如果不喜欢了,能保证远哥不受到任何伤害吗?”
纪驰眼皮抬了抬,他问:“这种喜欢?”
这是一句反问,像在质疑任南的质疑。
任南抿了抿嘴,手捧上咖啡杯,里面的液体此刻已经接近常温了:“说这话或许很欠揍,但我想不出来任何,除了脸,可以让您喜欢到将远哥称之为爱人的理由。或者我可以多问您一句吗€€€€您为什么喜欢远哥?”
空气静了那么片刻,飘着的咖啡香随着温度的冷却,已经变成了股不大好闻的味道,少顷,纪驰先动了,他伸手从带过来的包里取出电脑,放在桌上打开,页面定格在他昨晚浏览到的那处,并没有退出。
纪驰微不可见地笑了那么一下:“你又是为什么喜欢他?因为他救了你么。如果是这样,换一个人,也像小远那么护了你一程,你是不是也会同样这么喜欢他?”
他将电脑翻转,把屏幕对向任南。他没等任南回答,实际上任南视线随着纪驰的动作移到了电脑上,想必此刻也根本来不及回答。
纪驰淡道:“我约任先生出来的目的,其实只是这一个。”
第83章 奔向南方的博客主页
奔向南方的博客主页:
【好久没更新了,最近认识了一个人】
发布于xx年4月2日
出来了这么久,第一次在一个地方停留这么长的时间,也第一次这么长时间没有更新(虽然更新了也没人看,fine:))。帮城市报拍的东西反馈很好,所以我来到现在的这个城市(具体不能透露),预备给第二期选题搞点资料。
遗憾的是,这次马失前蹄了,还损失原厂镜头1,原厂电池1,我的小腹肌(富士)惨遭痛扁,满身伤痕,险些失身于人(心好痛好痛痛痛),还好我宁死也护着内存卡,那群傻冒只知道抠电池,不知道装照片的其实是内存卡吗哈哈哈哈哈哈。
本来我自己也要被痛扁的,但有个比那群傻冒更傻冒的傻冒替我挨下来了。受的伤不轻。
说实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赔钱他也不要,可他救我小命,还因为我受伤,我总不可能就这么一走了之,我得负责到底,选题的进程就得这么推迟下去了,那么一帮人等着我,哎,小南我真的好愁。
不过,现在的民工兄弟都这么朴实的吗。……现在的民工兄弟都这么帅的吗。
要是有机会一定给他多拍几张(努力握拳,用力点头),怀着这样的心情于是乎我在他不停的拒绝下还是厚着脸皮跟他成为朋友了(maybe是单方面的但是没关系!),为了照顾他嘛,也为了艺术嘛,好在他伤好转得很快,我才有心情来上个网,也不知道能在他家再住几天……他家虽然环境不怎么样,门口花盆里种的茉莉花倒是很香。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jpg#
【有傻冒帅哥照片版本的更新】
发布于xx年4月7日
怎么说呢,他这个人,很奇妙。
我忍不住问他当时为什么要救我,他愣了好久,我还以为他在准备什么感人肺腑的东西,例如什么一见钟情呐觉得我像他弟弟啊哪怕是觉得我被他们揍得太可怜啦之类的,结果他告诉我说,是“本能”。
本能……哪有人的本能是冲上来替人挨揍的啊喂。啧,圣母可能是。
看他平时不爱吭声什么都随便无所谓的样子,怎么也不像个爱多管闲事的老好人。
还有,前几天给他拍了组照片,买回来当拍照道具的仙人掌我给放在茉莉花旁边了,不知道为什么,今早上起床一看,那玩意儿就腐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救回来,我以为他在这方面会很有经验呢,结果他就随便看了一眼,说什么不该是它生长的环境,再怎么养也养不活,让我趁早扔了得了。
拜托,那€€€€么大,造型那€€€€么好看的仙人掌,就没有一点点喜欢想要留下它吗。我还挺喜欢呢。
#好一颗美丽的仙人掌.jpg#
#战损帅哥+老头背心这气质和仙人掌果然般配绝配天仙配.jpg#
#太帅了再来一张.jpg#
#懂我师父的想法了果然遇到合适的模特怎么拍都拍不够.jpg#
#这张名字叫喂帅哥别那么耍酷看镜头小心仙人掌刺扎死你!.jpg#
【唉、、、】
发布于xx年4月13日
他伤刚好就去了工地,结果因为当时帮我忙的原因得罪了领导,人家把他辞退了。
我……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之前跟拍过的棒棒军专题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心里最多只是堵一会儿, 但这次不一样,他是因为我才被连累的,我很想帮他做点什么,但又很无能为力,只恨为什么这里不是京城啊啊啊啊啊,要是回京城,小爷我帮他找个工作还不简单吗?!
但他心倒还挺大的,我在这儿辗转反侧一晚上没睡着觉,天都要亮了,转身一看,他睡得还挺香……属于是小爷我想多了?不想去拿相机了,用手机拍了一张,嘿嘿,真的好帅哦(沉思:我总这么对着他脸花痴,我还有喜欢同性的潜质?)
#帅哥睡觉(侧脸版).jpg#
【我肯定就是喜欢他】
发布于xx年4月24日
如题。
不是因为长得好看,也不是因为他救了我,我找不出来理由,我发现这个人,怎么说呢,他身上的特质不太好用简单的几个词来形容,总之就是很吸引人,硬要说的话,可能就像我爸爱喝的糙茶,乍一喝觉得挺苦挺不值钱的,结果越品越来味儿,上瘾啊!
也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男人,所以我又拍了好多照片,以求个万一,拿来纪念嘛。我发现他真的很适合拍照诶,连这种随手拍的生活照都好有老港片的感觉(可能也是鄙人摄影技术业已炉火纯青hhh),看看!这透视!这构图!这调色!这么小的厨房都能拍出这种效果!小南南波湾!腹肌南波湾!当然了,模特本身天生的演绎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就是可惜了,人家没有要入行的打算。
#做饭的他真的帅爆了饭也好吃爆了.jpg#
#烟瘾真的好大啊,不过抽烟也帅爆了.jpg#
#虽然背景是掉皮掉得都露出水泥胚de墙面,但不影响他帅爆了.jpg#
#嗦面条也帅爆了.jpg#
#抬头看我,对,就是这眼神,天真朦胧无欲无求,救命啊!帅爆了!.jpg#
【。】
发布于xx年5月15日
又是好久没来了,前段时间跟他去另一个工地上拍了一组照片,也算是完成第二期选题的一小部分,但我私心并不想把这组照片交给报社,他倒是什么意见也没有,只说如果要发,最好还是别发正面照。
但这组照片即使是正面照也没怎么把他的脸拍清,要那种氛围感嘛,就不能把脸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