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炀:……
唐樘究竟为何对他这么热情?
阅历十分“丰富”的洛炀没从唐樘眼里看出任何阴暗情绪,他皱了皱眉,有些困惑,他真是遇上传说中的傻白甜富二代了?
洛炀早就猜到了,唐樘对徐初和傅君榆都那么熟悉,肯定不是普通人家。
洛炀突然有些担忧,他的娱乐圈咸鱼角色不会被唐樘破坏吧?
洛炀带来的行李不多,很快就收拾完了,还顺便帮唐樘把被子套好床铺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洛炀:这个霸总聪明又漂亮!完美工具人!
傅君榆:这个男人馋我身子。
第3章
晚上九点半,睡得早的人已经在准备休息了。
洛炀躲过了跟拍的摄像,悄悄溜出拍摄大楼€€€€他今天看中了一个好去处。
这边还在开发,星云湖边上的路灯一盏都没开,只有不远处他走过来的那条路的路灯透了一些光过来,不至于这里伸手不见五指。
洛炀席地坐在湖边草地上,从口袋中掏出一部有些老旧的大屏按键机€€€€从高中用到现在,是该老旧的。
洛炀常用的智能手机已经上交节目组了,按键机是他藏起来的。这手机别的不说,续航能力高,内存也大,里面记的是这些年来他的一些观察笔记、素材和灵感。
犹如银盘般的月亮倒映在清澈的湖面上,四下无人,寂静无声,洛炀望着水中月大脑放空,过了一会儿,星云湖边传来了老年机按键“哒哒哒”的声音。
洛炀捧着老人机注意力很集中,一声轻微的咳嗽声突然传入耳里,洛炀下意识迅速把手机翻了个面,屏幕朝向手心,回头看去。
身后,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黑暗中有一点猩红在跳动,隐隐还飘过来丝丝缕缕的烟味。
洛炀在黑暗中皱了皱眉,他不太喜欢烟味。
那个人并没有朝这边走过来,洛炀不确定那人有没有看到他。但他既然知道身后有人,自然不会再若无其事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洛炀手往地上一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手机随手塞回口袋,朝拍摄大楼的方向走去。
回宿舍的路就在那个人站着的方向。
洛炀装作没看到那个人的样子,视若无物,但越是走近那个人,洛炀越是觉得这身形好像有些眼熟,等到能看清了脸,洛炀终于想起来。
他本来走得笔直的步伐硬生生拐了一步,在傅君榆身前停下。
傅君榆指间夹了一支烟,背靠身后的树,也不在乎昂贵的衬衫会不会因此弄脏。他察觉到有人站在他面前,睁开了眼睛。
傅君榆不是没看见有个人坐在湖边,只是没想到这人是白天才见过的洛炀,更没想到洛炀现在还在他面前停下了。
傅君榆掐灭了手中的烟,并未开口,眼神幽深让人探不出情绪,面无表情地看着洛炀。
洛炀注意到傅君榆掐灭烟的小动作,心里对傅君榆的好感提升了一些。不愧是他看上的霸总,还算绅士。
洛炀笑了笑,好看的眉眼微微上翘,主动搭话:“先生?这么晚了,您怎么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语气熟稔,事实上两人并不认识,虽然白天眼神对视过。
洛炀清冷的气质在眉眼弯起的一瞬间仿佛冰雪消融,傅君榆顿了顿,竟然觉得眼前这人有些软乎,颧骨上的那颗痣使这张脸变得明媚动人。
傅君榆眼神暗了暗:“有事?”
洛炀脑子飞快运转,答非所问道:“先生有没有吃晚餐?”
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才有可能成功,对于自己的目的,洛炀向来很认真,费尽心思,主动出击。
傅君榆有些不耐烦,眉头微微皱起,他对陌生人一向没有耐心,刚刚搭理洛炀两个字已经算是例外了。傅君榆失了耐心,抬脚准备离开。
洛炀下意识抓住了傅君榆的衣角,在傅君榆反应过来之前迅速道:“我一天没吃东西了,附近也不知道有没有吃的,我对这边也不熟,先生你能带我去吃点东西吗?”不愧是搞创作的,思维跳跃,草稿都不用打,张口就来。
洛炀停顿了一下,眨了眨眼睛,眼眸添了几分水润,声音也低了几分:“可以吗?”
傅君榆垂眸,抓着他衣角的手指修长,在月光下透出润泽莹白,是一只好看的手。
傅君榆余光突然注意到洛炀口袋里露出一角的东西,他辨认了一会儿,认出这是个早已被市场淘汰的按键机。这部手机明显使用了很多年,边角都是磨损的痕迹,透过这部手机似乎可以窥到手机主人的贫穷与落魄。
傅君榆抬眸,注视着洛炀的眼睛,一双很澄澈的眼睛,在黑暗里亮得出奇。
白日里他尘封许久的一段记忆被洛炀撞出来后怎么也关不住了,月光模糊了洛炀的五官,只能看清这双眼。就是这双眼,让他平白对洛炀多了几分耐心。
洛炀被盯得有些紧张,表情未变,却放轻了呼吸,下意识舔了舔唇。
这方空间仿佛被按了静音键,不知过了多久,洛炀才听见傅君榆轻笑一声:“可以。”
事实证明,只要脸皮厚,只要敢,一些皆有可能。
洛炀悄悄松了一口气,不愧是他看上的霸总,这气势,也是他喜欢的。
傅君榆站正了身子,背后的衬衫果然蹭了一些树屑,只不过衬衫是深色的,树屑并不明显。
“你想吃什么?”傅君榆声音不咸不淡。
洛炀注意到傅君榆背后的树屑,伸手轻轻拍掉,傅君榆后背下意识绷紧了一瞬,又不动声色地放松。
洛炀装作没发现傅君榆的反应,乖巧道:“都可以,傅先生你带我去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可以说是十分贴心了。
那必须贴心,傅君榆可是傅鸿信独子,这次回国多半是要接手傅氏庞大的商业集团,就算没有傅氏集团,傅君榆前几年就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如今已颇具规模。年轻有钱长得帅,言情男主标配。洛炀不是没见过各种公司的总裁,但平日里哪能接触到傅君榆这样的言情男主式总裁。
重点是,这脸这腿这腰,洛炀从来没碰上过这么一个完美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人,完美到洛炀不忍错过,错过了可能这辈子都再遇不上了。
这工具人没选错。
洛炀被带着渐渐远离拍摄大楼,一直走到星云湖对面,洛炀猜测傅君榆把车停在那边。虽然他很疑惑傅君榆为什么现在会在这,刚刚也将疑惑问出了口,但并没有得到回答。
洛炀大多数时候是佛系的,自己不在意的事请他不会多关注,更别说现在套了个咸鱼人设,傅君榆不告诉他,他便也不追问,傅君榆难道还能卖了他不成,堂堂霸总,不至于。
傅君榆带着洛炀走了十来分钟,面前终于出现了建筑物,洛炀认出这是徐氏集团正在开发还没对外开放的度假山庄。
山庄内灯火通明,餐厅前台只有一个服务员在,服务员很有眼色,看见傅君榆过来,连忙迎上前来。
“傅先生,请问您需要帮助吗?”
“去包间,把菜单送上来。”傅君榆言简意赅。
“请跟我来。”服务生做了个“请”的手势。
洛炀没有找到说话的机会,乖乖跟在傅君榆和服务生后面。走过大堂后才见到餐厅的全貌,餐厅采用仿园林的设计,走过曲折蜿蜒的连廊,视线里出现了大片荷叶,还有缀在绿色荷叶中粉色荷花,在夏夜清风里显出格外的生机。
“傅先生,请。”
包间很大,摆设精致,墙上挂的水墨画洛炀在美术展上见过,如果是真迹的话价值不菲,透过雕花木窗可以将窗外大片荷花纳入眼底。
然而这么大的包间却只有他们两个人。
傅君榆从容不迫地入座,将菜单递给洛炀,示意洛炀来点菜。
洛炀翻开菜单,乖巧问道:“傅先生你喜欢吃什么?”
傅君榆却没接他的话:“点你想吃的就行。”
洛炀本来也没指望傅君榆能回他的话,也没纠结,专心看起菜单,眼珠子转了一下,勾起嘴角。
“凤尾鱼翅、绣球乾贝、天香鲍鱼……先这些吧,谢谢。”洛炀一口气报了一连串菜名,笑眯眯地将菜单还给服务生,然后乖巧地看着傅君榆。
这些菜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贵,每道菜的价格在菜单上都是排前面的。
傅君榆面不改色,甚至难得好心提醒:“这些都吃不饱。”
“这些名字听起来都很特别,而且好贵,我想尝尝味道。”洛炀眨了眨眼,目的毫不掩饰,像个没见过世面想占有钱人便宜的人。他很好奇当霸总面对这样的人时会有怎样的反应。况且他根本就不饿,他七点多才吃完了晚餐。
然而傅君榆表情都没一丝变化,靠在椅背上,把玩着手里的手机。徐初正疯狂发消息问他去哪了。
洛炀将傅君榆的反应看在眼里,悄悄在心里记笔记,傅君榆是个阔气大方的霸总。
菜还没上,服务生也出去了,房间里安静了一瞬,洛炀挪了挪凳子,朝傅君榆坐近了一些:“傅先生,你喜欢什么花呀?”
傅君榆抬眸,对上洛炀巴巴看着他的眼睛,发现洛炀和他的距离缩短了很多。
傅君榆见过不少自荐枕席想走捷径的人,他自己就碰到过不少,不过是利益交换罢了,你情我愿,他对这样的人没什么意见,只不过他毫无兴趣。
他挑得很,这些人没一个能入他眼的。
洛炀这么明显的举动,在他眼里段位实在太低了一些,也就比那些脱了衣服爬上他的床的人好一些罢了。
傅君榆勾起嘴角,随口说道:“玫瑰。”
“什么颜色的?”洛炀追问。
“红色。”
霸总竟然喜欢红玫瑰。洛炀挑了挑眉,有些意外,毕竟在年轻人眼里,红玫瑰好像总有些俗气,但现在年轻的海归霸总说他喜欢红玫瑰。
洛炀在心里的笔记本里又“唰唰”记下几笔。
洛炀“混社会”多年,早就练就了一身尬聊本领,更何况这会儿正是入戏正深的时候。
要是说话的人是徐初,傅君榆可能早就忍不住让人闭嘴了。
然而傅君榆此刻是出奇的有耐心,也许是洛炀的脸有奇效,或是洛炀清润的嗓音恰到好处,语速不疾不缓,如夏夜清风般清爽。
在洛炀把心里的笔记记满一整页的时候,菜一道道地被端上来摆满了圆桌,每道菜无一例外的摆盘精致,精致到每道菜看着只能吃两口就没了。
洛炀默默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徐初黑心商家。
作者有话要说:
《霸总观察日记》 by洛炀
今天傅君榆带我去吃晚餐,我把菜单上最贵的都点了一遍,傅君榆表情都没变,不愧是霸总。就是想到以后跑路时要还钱就有些肉疼。
傅君榆:他手机用的都是破旧老人机,他好穷。
第4章
傅君榆没有动筷,而洛炀顶着傅君榆时不时投来的目光,从容又迅速地将整桌菜几乎吃完了,他不喜欢浪费,这时倒是庆幸徐初黑心商家每道菜分量不大。
洛炀并不知道,自己的“光盘行动”加上早已暴露了的破旧按键机再次加深了自己在傅君榆心中贫穷的形象。
洛炀放下筷子,木制筷子和瓷碗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吃完了?走吧。”傅君榆站起身。
傅君榆毫不留恋起身离开,也没问洛炀接下来要去哪里,洛炀吃得有些发胀,却不得不跟上傅君榆的步伐。
“傅先生。”洛炀拽住了傅君榆的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