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们为什么都用这种眼神看我 第110章

不一会他过来了,手里还拎着俩烤红薯,一份炒酸奶。

“小姜这么能吃。”随樱说。

“我晚饭真的一点都没吃。”姜乘曜说。

几个人就随翊不怎么饿,手是空着的。随樱说:“你给他拿一下。”

“我来吧。”顾清扬伸手把他手里的东西拿了过来。

“谢谢顾哥。”姜乘曜还说。

夜色里顾清扬言笑晏晏:“客气。”

“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随翊说,“吃了再走。”

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姜乘曜吃了很多。

他今天格外饿,发自灵魂的饥饿,特别有食欲,顾清扬都影响不了。

吃了饭以后,随樱开车去送他们,先送的顾清扬,再送的姜乘曜。

等把两位少爷都送到家以后,随翊把窗户打开,透了透气。

随樱笑:“小男孩就是小男孩,又幼稚又可爱的,吃个饭还要暗暗较劲儿。不过两个男孩子各有各的好,都挺优秀的,你喜欢哪一款啊?”

随翊说:“都不喜欢。”

随樱就笑,说:“你就是喜欢也没事,妈妈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虽然不是第一次有男孩子喜欢随翊,但他们母子俩从来没有聊过性取向方面的话题。

随翊只能说,随樱是个伟大的女人。

她是真的在追求自由和平等。

到了江家,江明已经在门口等他们了。

江家意外地热闹。

今天是国庆节,白天老爷子很忙,到了晚上,家里来了一堆客人。

比随樱带随翊第一次来江家的时候人还多一些。

江老爷子看到随翊,特意招手把他叫了过去,跟其他人介绍了一下。

老爷子都发话了,其他人当然上赶着和随翊套近乎。

刘玫原来觉得不姓江是随翊最大的短板,如今才明白,只要够优秀,姓什么压根不重要。

随樱站在窗边,远远地看着随翊。他穿的很简单,就是球鞋,牛仔裤,卫衣,现在一堆穿正装的男人跟前,一点也不怯场。

就是有点清冷,不太爱笑。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照样众星拱月。

随樱有一种打心底的自豪和快意,瞥到江老太太的目光,对视上去。

她喜欢这种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的感觉。

“你这两天还有比赛么?”老爷子问随翊。

随翊点头:“明天。”

“那早点上去休息吧。”老爷子说。

他们的比赛在明天上午九点。

顾清扬回到家洗了澡就睡下了。

他躺在床上,脑子里一直回想姜乘曜和随翊在人群里那个画面。

姜乘曜几乎趴在随翊肩膀上,然后给他戴上帽子。

顾清扬整个人都阴沉下来。

姜乘曜,姜乘曜。

狗得很。

好像随翊半个人都被他叼嘴里了。

姜乘曜手里把玩着一根头发。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

有栀子花那味吗?

按理说应该是没有的。

他可能幻闻了,他好像闻到了。

他就给随翊发了表情包。

一个哈巴狗绕着圈跑的表情包。

随翊没回他。

他就又发了一个:“睡了吗?”

随翊这一回回他了:“睡了。”

姜乘曜笑了一下,心就热起来了。

他都能想到随翊那个冷冷的模样。

让他特别想看这张清冷漂亮的脸变一个样子。

又爱又恨,猫抓一样。

他就捏自己的喉结。

喉结是个很重要的部位,比脖子其他部位脆弱,也比其他地方敏感,他却捏不出随翊捏他那种感觉。

他当时真的整个人都被震住的感觉。

叫他睡不着。

他专门去了趟超市,买了瓶栀子花香味的洗发水,重新洗了个澡。洗头发的时候,泡沫满头,他还用来干青春男高多多少少都要干的事了。

芬芳黏腻弄的哪都是,姜乘曜想,随翊要是看到他这样,估计得吓跑。

但他想对随翊说,你看看,都是你将我变成这样的。我是为你变成这样的。

洗了澡清清爽爽,一觉到天亮。

他真的好喜欢栀子花香。

第63章

卧室里,刘玫微微扬起下巴,一边抹着护肤品一边问江辉:“现在老爷子是把随翊当接班人培养了么?”

语气里有一点不甘。

江辉说:“他才多大,谈什么接班不接班的问题。要往下传,也是我们兄弟几个。”

“老爷子不是说什么以后咱们家怎么样都看他的了。”

“那是客气话,当着客人不就这么一说。”江辉放下手机,“不过随翊这小子确实不错,就是性格有点冷,也不知道像谁。将来好好培养,说不定真能成了咱们家顶梁柱。”

刘玫转过身来:“老爷子也就算了,你可得记得谁才是你亲儿子,好好的把小威培养出来……你现在都不管他,他上次摸底考,又倒退了好几名。”

“你指望小威,还不如指望小宁。没有能力,你硬拔上去也没用,还不如跟着有能力的喝肉汤。我们那儿子,一辈子当个闲散少爷也不错。你看二哥,过的比我们苦哈哈的强多了。”

刘玫居然觉得很有道理。

算了算了,她现在也没什么心气了。

“可是随翊跟二哥都不亲,爸爸都没听他叫过。他会跟小威亲?”

“小孩子,玩玩就亲了。小威就是有点怕你不高兴,都不敢跟随翊太亲近。还有,爸都接受随樱了,以后她少不了要跟家里来往,你对她也热情点,你们俩刚认识的时候不是感情挺好的么?”江辉说。

刘玫说:“这都多少年没见面了,再好的感情也早没了。”

她来到床边坐下:“你说,随樱这是要跟二哥复合了么?”

江辉说:“二哥倒是挺想跟她复合的,就看她怎么想了。”

刘玫抿了下嘴唇。

她到底还是比不上随樱的。

当初在老十三中,大家都喜欢在学校里人气最高的宋文鹰,唯独她和随樱都对书生气很浓的江明有好感,可是随樱到底比她捷足先登。

不管男孩女孩,漂亮主动,性格又浓烈的人总是容易赢。

“江畔红樱”的告白,当初在十三中多轰动啊,她到现在都还记得。

大概是江明这三十多年里,唯一出格过的一次。

江明和随樱,当年真是一对神仙小情侣。

庭院里,江明和随翊在送随樱出门。

其实江家有的是房间,但随樱就是不愿意在江家住。

她明天就要回清远一趟,搬家是个大工程,她得回去呆很长一段时间。随翊如果不是要打比赛,就跟她一道回去了。

“能找搬家公司的找搬家公司。”江明说,“你身体不好,医生说你得好好休息。”

随樱说:“少婆婆妈妈的,走了。”

随樱在江明跟前依旧很强势。

江明依旧很喜欢她这份强势,笑着点头,说:“行,我不说了。”

“你真得注意休息。”随翊说。

随樱倒是听他的话,笑着点头:“现在不缺吃不缺穿了,我还能委屈了自己?”

随樱开车走了以后,江明又在外头站了好一会,等到车子都已经完全看不到了,他才往回走。

夜色里,江明显得温柔而深情,对随翊说:“你妈妈听你的,你平时多嘱咐她一点,她现在一身毛病,身体虚的很。”

随翊“嗯”了一声,问:“你想跟我妈复合么?”

江明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笑着问他:“你支持么?爸爸妈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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