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师动作迅速,操着一把大剪刀,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姜乐忱身上的t恤改造完毕,不仅领口剪大,顾禹哲还在旁边出谋划策,要求把衣服前后都剪出零散的小圆洞。穿在身上时,那些圆洞隐约透着肌肤,呈现一种似露非露、似遮非遮的状态。
姜乐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扭捏地问:“我露这么多,不会被打码吧。”
顾禹哲:“……你真幽默。”他侧头叮嘱冯姐,“小冯,记下来,以后有那种自称国内一流喜剧但是一点不好笑的电影首映式,让姜乐忱替我出席。”
小姜同学心想,老板的话真是让他越听越糊涂了,这到底是在表扬他还是在嘲讽他啊。
换好衣服的姜乐忱回到了闻桂身边,闻桂看着他身上被剪得破破烂烂还透着肉的t恤,表情有些难看。
小姜同学浑然未察觉,得意地叉着腰在闻桂面前转了一圈,给他炫耀自己“量身定制”的新衣服。
“怎么样,是不是很性感?”姜乐忱说,“幸亏这段时间我有认真锻炼,腹肌已经成型了,要不然软塌塌的,媚粉都媚不到位。”
闻桂盯着衣服缝隙里露出的皮肤,低声道:“媚粉不一定;倒是挺媚我。”
姜乐忱在短暂的沉默后,语气沉重地问:“桂桂子,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非要男男双修才能好那种?”
否则怎么三句话不离1他啊。
闻桂挑眉:“这不是公司给咱们定的新路线吗,我只是在凹人设。”
唔……说起这个团队新路线,姜乐忱有三天三夜的牢骚要讲。
他们团队原本叫做“hotboys101”,后面三位数字读作“一零一”,可是自从重组之后,101变成了10,这两个数字要怎么读,顾禹哲特地召开了全公司的讨论会。
(小姜同学内心be like:这点屁事都值得开个会?)
当时,关于团队组合名字有三种念法:
第一,读作“一零”
第二,读作“十”
第三,读作“ten”
全公司进行匿名投票,投票结果显示三个票数不相上下。
最终,顾禹哲作为老板,拍板定下了组合名字。
€€€€“hotboys one-zero”。
(小姜同学内心belike:笑死,三个投票选项一个都没用,这全员大会开的太带劲儿了。)
现在不管男团女团,作自我介绍时都要有个固定团队手势,他们团队的手势就是双手交叉在胸前,左手比1,右手比0.
这个团队手势,也是顾禹哲定下来的。
小姜同学每次做出这个羞耻至极的手势时,都觉得顾老板比他幽默多了。
而今天,小姜同学就要以队长身份,带着新手势、新队名、新队友,重新登上阔别已久的舞台了。
这次坐在舞台下面的,不是学校校庆时玩手机的老同学;不是商场站台时,排队等着领取化妆品小样的都市白领;不是游乐园里急着呼叫奥特曼出场的小朋友……
这一次,是真正的观众。
而这些观众里,又有多少会倾倒在他的舞台下,转变成他的粉丝呢?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所有成员排成一队,跟着小冯去舞台侧面standby。”在距离表演还剩下最后二十分钟时,顾禹哲终于放下了不离手的工作ipad。
全能助理冯姐站了出来,和音乐节的工作人员一起,带着hotboys的十位成员们走向外面的舞台。
上一场表演刚刚结束,上一场的嘉宾是一位老牌民谣女歌手,梳着长辫子,穿着很丽江的扎染长裙,声音沙哑,歌颂着京城永远挤不上去的地铁一号线。
空气里仿佛还弥漫着她慵懒的声音。
人群攒动,为了防止走散,冯姐要求hotboys的所有成员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后面人搭着前面人的肩膀,排成一列小火车。姜乐忱是队长,站在第一位,排在他身后的闻桂抬起手,轻轻按住了他的肩膀。
姜乐忱感受着他手掌里的炙热,问他:“你很紧张?”
闻桂:“我没有。”
“别骗人了。”小姜同学根本不信,他抬起自己的手,反手搭在闻桂的小臂上,顺带捏了捏他硬邦邦的胳膊,“你看看,你这里都硬了!”
(晋江审核老师:这里是两位敬业的爱豆在讨论上舞台前肌肉僵硬,请不要误锁)
闻桂:“……”
姜乐忱啧啧两声:“男人,虽然你嘴巴爱说谎,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嘛。”
闻桂:“…………”
姜乐忱话音刚落,走在队伍侧方的顾禹哲忽然转过头,警告的视线从透明的镜片后落在了年轻人的身上。
“姜乐忱,你要是这么喜欢研究别人的身体硬不硬,那就别当男团,去做按摩师吧。”顾禹哲停顿了几秒,又说,“就是不知道,这世上有盲人按摩,有没有哑巴按摩呢。”
作者有话要说:
小姜同学:提前声明一下,我不是唱所有歌都走调的,全怪盛老师的歌调子太高!
(今日份小姜鸡汤:要想良心过得去,就要多指责别人,少埋怨自己)
第13章
任财财(化名),女,二十八岁,如你们所见,她是一位被工作磨平了所有棱角的女白领。
日常工作内容,就是和狗同事解释怎么贴发票单,被狗领导质问为什么他儿子的游泳课不能走公款报销,以及去税务局被柜台后的工作人员骂成狗。
看看,这就达成了狗与人的和谐共处。
自从她踏入社会以来,她下班后的时间仿佛被某种黏腻的、晦涩的、让她无法挣脱的东西填满了。综艺懒得追,电视剧懒得补,游戏懒得打,恋爱懒得谈……她一天到晚抱着手机,在不同的社交软件里切换来切换去,马克的减肥操一次都不会做,收藏夹里的网红餐厅也不想去探店。
她现在翻看自己读大学时候的照片,真不明白自己年轻时怎么能有这么多精力,天上地下哪里都敢去。
这个小长假,她本打算醉生梦死瘫在沙发里,睡它个天昏地暗。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她在早上五点被闺蜜从床上挖起来,催促她化妆、换衣服、戴上二十块钱一付的日抛美瞳,出门去蹦迪。
任财财困的颠三倒四:“蹦迪?早上五点去蹦迪?”
“对啊!”闺蜜说,“你看看你最近丧成什么样了,走啊,我要为你注入灵魂€€€€!!”
后来任财财才发现,闺蜜说的蹦迪,是去距离京城市区整整两个小时路程的三山音乐节,给他的爱豆盛之寻举应援牌去。
音乐节早上十点开门,八点不到,门外已经人山人海。
盛之寻的应援色叫做晴空蓝,粉丝们举着应援牌,连成一片青蓝色的海洋,齐声喊着应援口号。整齐无比,震耳欲聋。
任财财:“我觉得你们不是来应援,你们这是军训拉练来了。”
周围的粉丝们对她怒目而视。
任财财不说话了。
任财财从不追星,甚至€€€€这话不能当着闺蜜的面说€€€€她觉得明星粉丝们都有点什么大病。
这年头爱豆遍地走,秀人多如狗;不管多小的“星”,只要叫得上名字,立刻开始宣商务开单链直播卖货。
任财财家里堆着数不清的面膜眼霜和防晒,全是闺蜜为了冲销量买的,买完之后自己用不过来,转手送给了周围的朋友。
第一次拿到明星代言的任财财:“谢谢宝贝~”
第二次拿到明星代言的任财财:“哎呀不用送啦,上次送我的还没用完呢。”
第三次拿到明星代言的任财财:“……你到底为什么要追星啊,就这么想当韭菜吗?”
闺蜜郑重地说:“财财,每个人追星的原因都不同,有些人会幻想爱豆是自己的男朋友,这叫‘女友粉’;有些人会希望偶像一路乘风破浪,作品出圈,这叫‘事业粉’;还有人就是喜欢看两个人的互动,这叫‘cp粉’。对我而言,追星可以让我的心态永葆青春,这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你看,咱俩同岁,我却看起来比你年轻,这就是原因!”
任财财心想是啊,你都二十八岁了,还经常去盛之寻的超话和十四岁的初中生小妹妹掐架,确实可以永葆青春啊。
任财财不理解,但成年人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不需要外人理解,只需要尊重。再说,她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看在那些面膜眼霜和防晒的份上,她也经常会帮闺蜜投投票、当当数据女工。
比如今天,闺蜜之所以带任财财来音乐节现场,是因为任财财有个特殊技能€€€€拍照。
读大学时,任财财就喜欢上了人物摄影,那时候她的梦想是大学毕业后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她喜欢快门声响起时,定格住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喜欢捕捉那些眼底的闪光,与脸上的思索。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梦想被现实里永远处理不完的报销单据淹没了。
若不是闺蜜的拜托,任财财也不会扛上她的相机,千里迢迢跑来音乐节当老黄牛。
盛之寻的舞台在晚上七点半,任财财被太阳晒得快蔫了,和闺蜜说自己要去别的地方转转,透透气。
闺蜜:“那你不如直接去主舞台吧,还能听歌。”
任财财:“好吧。”
任财财扛着相机走了。
这次三山音乐节办的还挺热闹,到场的演唱嘉宾众多,就连任财财也听过其中一些出场歌手和乐队的名字。任财财闲着也是闲着,拍了几组艺人照片,用手机随便磨了下皮加上水印,直接发在了三山音乐节的超话里,很快就有没买到门票的艺人粉丝开开心心来认领,说着谢谢摄影大大。
有个小粉丝,甚至在一分钟之后就把任财财拍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微博头像。
任财财觉得这些粉丝真的很有趣。
转眼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场上是一位民谣女歌手,穿扎染长裙,头发编成两个粗长的大辫子,戴着羽毛和花朵,任财财读大学时就听过她的歌,那时候她就是这样的穿着打扮,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这位女歌手唱的是沪市的人民广场,十年后唱的是京城的一号线。
任财财坐在那儿安安静静听完她的歌,等到女歌手下场后,任财财本来打算去找闺蜜,忽然注意到舞台侧面的候场区,出现了一排年轻的身影。
那应该是某个男团吧,打扮得很年轻,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他们像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后面的人双手搭在前面的人的肩膀上,在幼儿园阿姨……啊不对,应该是经纪人和助理的护送下,来到了舞台旁边。
离得远了,任财财看不清他们的长相,她举起手里的高倍相机,把镜头当成望远镜,拉近了画面。
她透过小小的取景框,从最后一个往前,逐一审视起这些小爱豆的外貌。
这个不行,居然是个方脸……那个也不行,下半张脸怎么有点歪……这个个子也太矮了,鞋底这么高不怕崴脚?……那个眼线太重,不喜欢……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当男团了,这颜值下滑的太厉害啊!
任财财经常被闺蜜用盛之寻的“美图”轰炸,对男人的外貌很挑剔。东亚男人都给她卷起来啊,身材长相和实力总要有一个吧?
任财财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一边继续审视。
看到倒数第二个时,她眼前一亮€€€€这个团里终于有个顺眼的了!小弟弟长得很好看,是那种雌雄莫辨的美,眼角下一点泪痣,铅灰色的发尾微长,无袖t恤下露出健壮的双臂,一个能打三个,标准的金刚芭比。
任财财:“婉拒了哈。”
她长叹一口气,镜头又一次移动,不抱希望地把镜头移向了队伍最前端的年轻人。
那个人把头发染成了落日余晖般的橙色,宽松的白t恤被剪成不对称的款式,行动间肌肤若隐若现。他背对着她,正偏着头和一名穿着西装的男人说话。
不知他们聊到了什么,那个年轻人突然肩膀一垮,夸张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了身,刚好面向了镜头€€€€
€€€€那是一张格外鲜活的脸。
是的,“鲜活”。
不是帅气英俊、不是潇洒俊朗,那些普通的词汇根本无法形容镜头之下的少年。
他是那样的灵动,那样的伶俐,像是一轮可以被捧在手心里的太阳,又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星星。他脸上厚重的舞台妆盖不住他眼角眉梢的雀跃,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好奇心与快乐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