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爱豆指北 第170章

第131章 (大修后1500字)

白天的嘈杂尚未褪去, 夜晚的热闹又悄然降临。竖店镇的几条主街上,人来人往,各种小吃摊推车沿着街面一字排开, 中间穿插着“T恤50元4件”的招牌, 还有开着私家车卖CD光碟的“移动店铺”。

只不过,那些车上装着的光碟不是车载DJ音乐, 而是很有竖店风格的“演技大师课vip录像”,一同搭售的还有盗版翻印的《演员的自我修养》《救猫咪》《故事》等等。

总之, 入夜之后的竖店镇, 比白天还要热闹。

姜乐忱实在好奇,闻桂要怎么躲过这么多双眼睛,带他去吃夜宵。

很快,这个答案揭晓了€€€€

当时针指向八点,闻桂背起姜乐忱, 静悄悄地走出宾馆。为了避开晚上回宾馆休息的剧组大部队, 闻桂特地走的楼梯, 没有搭乘电梯。

小姜趴在闻桂背上, 下巴颏抵在他肩膀, 两条腿在半空晃啊晃。闻桂的双手揽住他的大腿,再往上一点点, 就要摸到小姜队长的屁股了。

姜乐忱不由得警惕起来:闻桂不会要故意打个趔趄,然后趁机装作没站稳, 摸他屁股吧?

想到这里, 姜乐忱便开始提前在心里打腹稿,准备训斥闻桂的以下犯上了!

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 闻桂背着他稳稳地从走到了一楼。

姜乐忱:“……”

哎, 这种有点失望的心情是怎么回事?

他们没有走宾馆正门, 而是走的后门小通道。像这种小宾馆,日常毛巾、床单肯定不是店家自己清洗,而是统一收走后让专门的清洁公司拿去消毒,价格便宜的多,这条后门小通道就是专门预留给清洁公司的。

姜乐忱在这个宾馆里住了一个多月,都不知道这里居然还有后门,闻桂才来了一天,居然连后门都摸清楚了,估计今天早上他突然出现在房间门口,也是通过后门进来的。

姜乐忱啧啧:桂桂这侦查能力,不做私生真是可惜了。

宾馆后门连接着一条幽静狭长的小巷。明明几步之遥的巷外主街热闹非凡,可这里却空荡安静,偶有一只野猫灵巧地跑过。

姜乐忱伏在闻桂肩膀,侧头问他:“你说要骑车载我去,车呢?你不会说的是路边的共享单车吧,那可没有后座,总不能让我坐筐里叭?”

“当然不是。”闻桂抬手指向巷子对面的一辆车,“我说的是那辆。”

“!!!”在看清那辆车后,姜乐忱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你说的……居然是摩托车吗?”

那是一辆造型流畅的载人摩托车,车身漆成了复古的暗棕色,右侧车斗里的靠垫很是柔软,空间也大,可以让姜乐忱舒舒服服地放下受伤的脚。

“你究竟从哪里弄来的车啊?”姜乐忱不可思议地问。

“租的。”闻桂淡定道,“我从网上找了一家竖店镇当地的摩托车行,说剧组拍戏需要租一台能载人的摩托车,钱好商量。店主开了个价,我同意了,让他直接把车送到这里,油箱也加满了。”

“……”

闻桂把姜乐忱轻轻放下来,扶着他跨进车斗里。

然后,他又取出头盔,拂开姜乐忱的碎发,为他小心戴好。

头盔很厚重,刚一戴上去,外界的声音立刻小了许多。

闻桂的嘴巴动了动,姜乐忱大声问:“你说什么?”

闻桂重复一遍:“乐乐,你以前坐过别人的摩托车吗?”

姜乐忱想了想:“有哦!”

“……”闻桂眼底闪过一丝落寞,“什么时候,和谁一起?”

“在上个剧组嘛。”姜乐忱解释,“我在林导那个剧组里演一个养猪少年。剧情要求让男主角骑摩托车载着我,一起把猪运到镇上去。不过和现在不一样,我那时候是坐摩托车后座€€€€”他先指了指摩托车后排,又指了指自己现在所乘坐的车斗部分,“€€€€猪坐这里。”

闻桂:“……”

闻桂“咣当”一声,把姜乐忱头盔前面的防风面板盖上,没好气地说:“坐好吧,小猪。”

姜乐忱委屈:明明他说的是实话,为什么桂桂生气了嘛。

银发青年绕向车子的另一边,也为自己戴上头盔。银灰色的短发藏在了头盔之下,有了头盔的遮挡,就再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他们的身份了。

闻桂跨上摩托,拧开油门,姜乐忱只觉得身子往后一晃,车子便嗡嗡的开动起来。

摩托车缓缓驶出小巷,拐入巷外的主干道。在那一刻,他们一头撞入了鼎沸人声之中,视线所及之处,灯光如昼,人潮如涌。

“老板,这裙子还能再便宜点儿吗?”

“烤鱿鱼,烤扇贝,烤面筋!”

“最新修订版北电艺考教材,带视频讲解的!”

“妈妈,你看那辆摩托车,好拉风……”

他们好似一滴水汇入汪洋,轻而易举地融入其中,没人知道,这辆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摩托车上,有如今最炙手可热的双子星。

五月底的竖店镇已经入夏,身上的薄衫被迎面而来的风吹起,姜乐忱张开双臂,与晚风热烈拥抱。

“呦吼~~!”他忘记了脚上的伤,也忘记了浑身的酸痛。

闻桂不着痕迹地看了他一眼,虽然头盔遮住了彼此的面容,但姜乐忱似有所感,也侧头看向了闻桂。

“看我做什么。”姜乐忱大声喊,“安全驾驶,看路。”

“没看你。”闻桂也大声回答,“我在看小猪。”

一路上,闻桂开得并不快,他们穿梭在街巷之中,更像是一场随心所欲的冒险,或是一段不知终点的旅行。

终于,在姜乐忱的肚子咕咕叫起来之前,闻桂把车停在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餐馆外。

这家小餐馆距离热闹的主城区较远,附近多是本地居民,老房子挤挤挨挨,很多店家都是把自家一楼改成店面,做点小生意,上层住人。

这家小餐馆头顶的招牌已经很陈旧了,叫欣姐猪蹄面,一名五十多岁的妇女正在店里收拾卫生,店里只剩一桌客人,年纪也不轻,正一边吃面,一边用手机刷小视频。

姜乐忱说:“你居然带小猪来吃猪蹄,你可真残忍。”

闻桂:“那小猪吃不吃?”

姜小猪吸了下口水:“吃。”

闻桂扶着他下了车,因为有外人在,姜乐忱不好意思再让闻桂背了,只让他扶着自己,一蹦一蹦地挪进去。

他们进店时,老板放下手里的抹布,迎上来,歉意地说:“猪脚没了,最后两只被客人定了。”

闻桂说:“就是我定的。”

老板一听,立刻招呼他们坐下。

店面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桌上地下都没有一点脏污,斑驳的旧墙上悬挂着许多张老照片。竖店很多餐厅都会悬挂照片,密密麻麻全是大明星合影,姜乐忱原以为这些照片也是,但他逐一看去,发现照片上的人都很陌生。他还以为是他不认识的演员(毕竟竖店演员多到比路边的流浪动物都多),可是他再仔细瞧瞧下面的介绍文字,发现和他想象的截然不同。

【欣姐与邻居李爷爷合影,李爷爷坚持每周吃两次猪脚面,已经坚持了二十三年。】

【欣姐与学生小胖合影,小胖每次考到一百分,妈妈都会带他来吃猪脚面。】

【欣姐与新婚夫妻合影,新娘在附近工作,每次下晚班后都来吃猪脚面,一次在店里拼桌时,与丈夫相识。】

【欣姐与阿黄合影,每日卖剩的食材会喂给巷口的阿黄,阿黄知恩图报,多次吓退醉汉。】

姜乐忱的视线在店里扫了一圈,果然在一张桌子下,看到一只正四仰八叉睡觉的土狗。

姜乐忱对这家店太好奇了,他问闻桂:“你从哪里知道这家店的?”

闻桂指了指新婚夫妻的合影:“这个新郎现在是一名摄影师,这些照片都是他拍的,我有一次和他合作时,听他提起过这家店。”

他知道姜乐忱喜欢吃美食,更喜欢听这些日常琐碎的小故事,所以趁着这次有机会,他特地带着姜乐忱来品尝。

猪蹄都是提前煨好的,一只清炖,一只酱焖,味道虽然不同,但相同点是软烂入味,完全不用切,只需要用筷子轻轻一扒拉,表皮就松松软软地摊开,夹起一筷子送入嘴里,一抿即化,毫无一般猪蹄的油腻。

面是现下的清汤面,出锅后只用最基础的香葱做点缀,小青菜刚刚断生,再点一两滴芝麻油,配上猪蹄就是非常美味的一顿夜宵了。

姜乐忱快乐地吃着猪蹄,都要忘了自己脚上的伤了。

小店已经快打烊了,除了他们以外,店里只有一桌客人,老板欣姐动作麻利地收拾着卫生,也不催他们。

他们就在这慢悠悠的环境下,一边吃东西,一边谈天说地。

期间,姜乐忱的手机陆陆续续进来几条消息,他今天睡了一天,几乎没有碰手机,通知栏挤满了未读的微信。

他打开微信看了一眼,全是朋友们、家人们、同学们的问候,他一一回复,让大家安心。

蒙赫二话不说,给他转了一千块钱,让他多吃肉补补身体。小姜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一千块钱,告诉他自己正在吃猪蹄,已经很补了。

顾老板问他要不要换到旁边的五星级酒店休息一周,当然,这次酒店房卡只有他一个人有。小姜确实心动了,但转念一想,搬来搬去怪麻烦的,他决定让顾禹哲把定酒店的钱当作营养费打给他,并叮嘱会计姐姐记得免税。

林岿然坚持要给他寄补身的药材包,让助理给他在宾馆煲汤。小姜问他这个药材除了补身以外还有什么别的疗效,林岿然给出了标准答案:“祛湿气。”

盛之寻因为忙于筹备巡演,没有办法亲自探望,但依旧送上了关心与祝福。小姜告诉他,自己的脚虽然伤了,但一个月后就能康复,不会耽误去演唱会做助演嘉宾。盛之寻那边隔了许久才回复:“我关心你,不是出于公事目的。”

当姜乐忱忙着回复大家时,闻桂就坐在他对面,静静看着他。从闻桂的角度看不到姜乐忱的手机,他知道姜乐忱有多受欢迎,小姜的朋友多,同学多,喜欢他的人更多,就连路过的野猫也要大老远地从树梢跳下来喵喵喵地找他玩。

闻桂也曾嫉妒过,他想,为什么姜乐忱要对大家都这么好,为什么姜乐忱不能只对自己一个人笑?

但是后来,闻桂明白了。

他不能去责怪一朵花为什么会盛放。

直到桌上的面快凉了,闻桂才敲敲桌子,提醒小姜:“手机有那么好玩吗?再不吃面条就凉了。”

“好哦。”姜乐忱乖乖把手机放下,之后再也没有拿起来过。

为了上镜好看,他们两人都很久没吃过夜宵了,更别提是这种高碳水高脂肪的食物。

好吃是真好吃,罪恶也是真罪恶。

姜乐忱上次这么罪恶,还是高中时有一次犯懒少写了一页练习题。

他边吃边嘀咕:“你说咱俩大半夜吃猪蹄面,一点也不注重身材管理,这算不算偶像失格啊。”

闻桂正要安慰他偶尔一次放纵不算什么,就听他紧接着话锋一转,开始自问自答:“不,当然不算。”

“?”

“我现在是新人演员姜乐忱,你是中国内地男歌手、音乐创作人闻桂,咱们已经不算是爱豆了。”

“……”闻桂称赞他,“乐乐,你是懂内娱的。”

姜乐忱一开心,干脆把闻桂碗里的面条又挑了一筷子给自己。

他右手掌心的伤还没有好,用筷子很费劲,只能把筷子先插到闻桂的碗里,然后往一侧旋转,直到把一大缕面条都缠在筷子上了,然后再像吃棒棒糖那样吃。

闻桂故意用自己的筷子夹住他的筷子:“为什么要抢我的面条?”

姜乐忱振振有词:“我是怕你吃太多碳水,明天会肿。”

闻桂:“那我还要谢谢你?”

姜乐忱想了想:“以咱们的关系,倒是不用那么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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