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 第1章

《迟来热情》作者:江四野

文案:

秦煜×时初

前忠犬后冷淡攻×回避型依恋受

(文案增加了一些)

时初性格内敛、不善表达感情、不喜欢沟通...

不过没关系,从时初大一到博二,秦煜用了七八年的时间,妄图温暖他,改变他,让他能学会爱人,学会信任自己。

可是他已经给出了他的全部,时初依然没有改变。

世界上没有永动机,他也不会永远是单方面散发热度的小太阳。

他也会累,所以他放手了。

又名:论不长嘴的人如何学会开口表达

€€€€€€€€

阅读需知:

1.sc

2.前虐后甜,HE。

3.有追夫剧情,但总体来说双方都会各自反思付出,极端攻受控者可能不适合观看。

4.看的过程中不喜欢请及时退出,欢迎探讨,但不要辱骂攻击哦。

5.文案废,建议直接看文

第1章

凌晨三点,楼道寂静无声。

时初从电梯中走出来,单手提起行李箱,尽量放轻了脚步。

秦煜睡眠不好,总是被轻微的声音吵醒,醒来后便揉着额角去阳台抽烟,眼睛底下由长期睡眠不足造成的乌青就没消过。时初心疼他,本来不想深夜回来弄出动静,但又实在想见秦煜,在机场犹豫良久,还是打车回了家。

走到家门前,他熟练地输入密码,转动门把手。

微弱的猫叫伴随着一股难言的气味扑面而来,时初皱眉,把行李箱放到一边,蹲下用气音轻轻叫:“豆沙。”

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在月色中向他跑来,停在了几步远的地方,两只眼睛散发着幽幽荧光。时初伸出手,又叫了两声。影子犹豫地往前走了两步,闻到熟悉的气味,叫声骤然激动起来,一头埋进他张开的怀抱。

“嘘。”时初挠着猫咪的下巴安抚它,手指从它背上拂过,摸到脊骨清晰的凸起。

瘦了好多,时初想。

猫咪黏人,时初站起来时还不停地蹭他裤脚。借着月色,他从柜子里拿出猫罐头打开,轻轻放到豆沙面前,猫咪立马丢下人,埋头吃罐头,狼吞虎咽。

时初脱下外套,想洗个澡,但屋里难闻的味道始终萦绕在他鼻尖。猫的粪便、腐烂的食物、烟酒混合的气味...他踱步到冰箱前拉开门,里面的布置还停留在他离开的那一天,唯一的不同是水果已经干瘪,蔬菜也发黑发烂。

他隐隐感觉到什么,到卧室前推开门。

没有人,秦煜不在家。

之前刻意放低声音的行为突然失去了意义,时初呼出一口气,算不清心中弥漫上来的情绪有几分轻松几分失落。他按下墙壁上的开关,屋内霎时灯光明亮,摆满了酒瓶和烟头的飘窗就这样毫无遮掩的暴露在视线之下。

秦煜以前不喝酒,偶尔抽烟。是从毕业之后开始,喝的酒就一年比一年多,开始是为了应酬,后来就成了习惯。压力大的时候,失眠的时候,就爱喝酒,爱抽烟。

时初出差前打扫卫生,在秦煜的工作区发现了医院的检查单。他拍了照,让在医院工作的朋友帮忙看看。朋友说,胃有点毛病,肝也有点毛病,暂时都不算太严重,但长此以往,会出大问题的。

朋友还说,时初,秦哥不容易,忙起来就忘了吃饭,你多照顾照顾他。

秦煜手头有一个项目,忙的日夜颠倒,已经连续半个月晚上睡在公司。时初看到他公司其他人发的朋友圈照片,凌晨四点,办公室灯火通明,墙边堆着几大箱泡面。秦煜咬着塑料叉子,靠在沙发上看资料。

于是时初每天早起做好一天的饭,装进保温桶送到秦煜公司楼下,交给他的助理,再赶八点半的地铁到学校实验室,一直做实验到凌晨。

秦煜的助理劝他,时哥,你不用这么麻烦的。

时初说,“不麻烦,我在实验室也要吃饭,只是顺便多做了一份带过来。”

助理又说,“这里和你学校不顺路,你每天早上这么跑一趟...”

“我最近早上都要去这边的研究所报道。”时初说,“顺路的。”

助理其实想说,没必要送过来,其实秦总不一定吃。但看着对方冻红的鼻尖,助理还是接过保温桶,没有说话。

送饭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二十天后,时初就被导师派到西北某个城市去学习,一去就是两个月。

临走前一天,秦煜终于回了家。在他沉默的注视下,时初将衣服一件件放入行李箱,放完了,他偏过头问,“豆沙怎么办?”

秦煜叹了口气,说:“我后面不太忙,也能喂。”

时初还想说点什么,天冷了要多穿衣服、按时吃饭、别只吃泡面...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

就像让少喝酒这句话,说了多少次,也没见秦煜听进去过。

-

豆沙吃完了罐头,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又围着时初转,两只腿不断地去扒时初的裤腿,想爬上去。

时初有些头疼,在直接去睡觉和收拾房子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叹了口气,把豆沙抱起来关进笼子,转身去卫生间拿扫把。

秦煜回来的时候时初刚躺下不久,明明很困,但闭上眼睛却思绪繁杂,乱七八糟的景象在脑海中跳跃,像杂乱无章的音符。

听见开门的声音,时初睁开眼,身体却困在被子里,一动不动。

天色蒙蒙发亮,在清冷的雾气中显得有些暗淡模糊,他看见同样模糊的身影走进来,恍惚之间,床就陷下一块。

秦煜带着一身寒气,坐在床边低声问他,“回来怎么不说一声?”

他的嗓音有些沙哑,听不出来声音中藏着什么情绪。时初想,说了怎么样?秦煜是会在凌晨离开公司去接他还是在他到家之前赶回来,打开门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就像几年前那样?

得不到肯定的答案,于是没有说的必要。

时初轻轻摇头,“太晚了,没必要。”

秦煜垂着眼沉默,蓦地,他站起来,脱了外套往床上压。时初被笼在阴影中,看着他双手撑在自己两边,青紫色的筋络分明。秦煜低沉的声音响起,“做吗?”

都说小别胜新婚,他此刻理应和两月未见的爱人天雷勾地火,来一场轰轰烈烈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沉沦颠倒。但是他望向秦煜的眼睛,看到的只是和自己相似的疲累。

他眨了眨眼,又将下巴往被子里缩一些,说:“导师给我放了三天假,之后要回学校赶论文进度,太忙了。豆沙送到老杨那里吧,他考上了公务员,有时间养猫。”

秦煜不太在意的点了下头,又问他,“做不做?”

时初说:“秦煜,我很累。”

秦煜没有坚持,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出喜怒,起身离开了房间。

室内重归安静,秦煜身上熟悉的木质香水味也渐渐散尽,时初盘算着什么时候送猫,终于有了些困意。意识无限下沉,半梦半醒之间,他听见客厅传来的关门声,脑中清明了一些,他挣扎着爬起来,到窗边拉开一点窗帘往下看。

秦煜穿着黑色的羊绒大衣,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走向雪中打伞等待的人。他从那人手中接过伞,两人并肩往远处走,一会儿就没了身影。

第2章

时初睡得并不安稳,梦中的场景一直在变换,一会儿是烈日骄阳下的大学球场,一会儿是寒冬腊月间破败的小巷。他躲在小巷的垃圾桶后,看秦煜东张西望地找他,他想出声呼喊,却像被什么捂住了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于是他眼睁睁看着秦煜走远。

他的嘴依然被捂住,渐渐地,连呼吸都费劲。时初猛然睁开眼睛,眼前一团黑影嗷的一声窜起,像颗炮弹一样发射出去,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最后落在他的腹部。

时初看着差点把自己谋杀在梦中的猫,怔愣了片刻,伸手去摸枕头底下的手机。

已经晚上六点了,屏幕上除了中国移动发来的流量使用情况外,没有其他消息。

屋子里很安静,豆沙自顾自的坐在一边舔毛,于是偌大的房间就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时初感觉到没由来的压抑,以前午觉睡久了,一觉起来面对夕阳也会有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被遗弃在世界之外。

他决定找点事情做。

卧室旁边就是书房,时初依稀记得离开前一本书才看了一半,于是他烧水泡了杯咖啡,端着杯子推开了书房的门。

预想中迎面扑来的烟酒味并没有出现,屋子里干干净净,书桌上放着一支没有笔帽的笔,那是他走前放在桌子上的。

看来秦煜这段时间没有进过书房。

以前不是没有外出学习几个月的时候,时初记得自己研一那年,去国外交流学习半年。回来之后,秦煜像只黏人的狗狗一样抱住他就不松手,可怜兮兮地说自己想他的时候就去书房坐着,因为书房都是他的味道。

时初总是无措于他的直白,只好尴尬地说,行了,松手吧,我还要收拾行李呢。

于是秦煜就跟在他身后,不大的房间,他走到哪秦煜跟到哪,偶尔不注意踩了他的脚,他就撅起嘴巴装委屈,非要抱抱才能好。

咖啡杯被轻轻放在桌子上,杯底与红木的桌面相撞,发出轻微的声响。时初拿着要看的书,半天都没有看进去一个字,脑中不受控制的回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秦煜就不再喜欢粘着他,也不再毫无遮掩的向他表示自己汹涌的爱意。

书房墙上挂着的时钟指针逐渐指向八点,时初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书柜前重新抽了一本出来。这本书很旧,书脊两端都卷着毛边,一看就被人翻阅过很多遍。时初拿着它抖了抖,一张照片就从书页间逃了出来,在空中左右摇摆两下,落在了地上。

时初低头去看,焦距对准的那个人穿着黑金配色的球衣,手中托举着一个篮球,在夏日明亮的阳光下跳起投篮。

-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大学前两年的自己,时初会用“平平无奇”。专业学的是“生化环材”四大天坑中的一个,有一个不上不下的成绩,不爱社交,人又安静。每天大部分时间往返于教学楼、宿舍和图书馆,过着和高中无异的三点一线式生活。

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青涩萌动的校园恋爱和各式各样的项目比赛都与他没有关系,他按部就班地做着大部分人做的事情,既不出彩,也不至于在千万个同龄人中落队。唯一值得单独提出来说点什么的,也许就是他在平淡无味生活中的唯一爱好€€€€摄影。

没有课的下午,时初偶尔会提着自己的相机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闲逛,遇到什么就随便拍点儿下来,然后花晚上的时间修修图,再发到自己的微博号上。他明白自己的技术算不上多好,或许是因为拍的都是学校的风景,渐渐地也积攒了一些粉丝,大多都是本校的学生,他们会在照片下留言,说自己平时怎么没发现每天常见的景物也能这么好看。

所有微博里热度最高的一条,是一组篮球场的照片。似乎是两个学院之间的比赛,少年们奔跑在球场之上,肆意挥洒汗水,篮球在不同人手中穿梭,最后被一个人拦截下来,稳稳控在自己手中,过了几个人,三步上篮。

时初突然在这一刻体会到一种强烈的青春感,是他自己没有体会过的。他从小就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学生,不惹事,也不出彩,他低着头默默做自己的事,不喜欢掌声,不喜欢聚光灯。他没有像这样在篮球场上不顾一切地奔跑过。

于是,他举起相机,拍下男生投篮的模样。

快门声被淹没在场下瞬间燃起的欢呼中,赢得两分的男生笑着朝场下抬了抬下巴,又伸出手,对着敌方勾了勾手指€€€€一个挑衅味十足的动作,但男生长得好看,脸上的表情没有恶意,皱鼻子的动作也显得可爱。

场下又起了一阵骚动,女孩子们笑着,活泼一些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喊男生的名字。

€€€€秦煜。

时初拍了近一百张,晚上回到宿舍时才对着电脑修图软件发呆€€€€他怎么会拍这么多张球场的照片?他不是只喜欢拍安静的东西吗,建筑、花草、午后打盹的老猫...人声鼎沸的球场,激烈紧张的比赛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的镜头中。

抱着自己都说不清的心理,他删删减减,最后留了九张照片修好后发到微博上,很快就有学校的同学在下面评论。

€€€€这不是今天下午经管学院和法学院的比赛吗,最后谁赢了?

€€€€经管啊,秦煜太猛了,法学院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第九张黑金球衣24号小哥哥是谁啊,好帅!

€€€€他就是秦煜,我有他联系方式谁要?人帅心善,入股不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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