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难猜 第10章

尼玛这人天天意淫他,身体吃得消吗?

沈言板着张脸,目光悄然往身边驾驶位上瞟了一眼。

牛仔裤挺宽松的,布料微皱地隆起一点弧度。

沈言悚了一下,赶紧移开了视线。

太恐怖了。

赵林苏受邀来沈言家里吃晚饭。

“慎哥。”

“林苏来啦,”沈慎回过脸,边炒菜边笑道,“水自己倒啊,就不跟你客气了。”

赵林苏微一点头,沈慎问了他几句国外暑期交换的事,赵林苏一一作答,沈慎感慨道:“你头一回来我们家的时候,个儿都不到我胸口呢,一眨眼的工夫都这么大了,大学都快毕业了,沈言人呢?”

“去上厕所了。”

“让他别坐马桶上玩手机,蹲太久对身体不好。”

赵林苏笑了笑,“好。”

头一回上沈家做客之前,赵林苏很难想象兄弟俩在三年前成了孤儿。

尤其是沈言。

大大咧咧的性子,比所有人都开朗活泼,爱笑爱说,怎么看怎么都不像父母早逝的。

“明天去我家,我哥买了新碟,”沈言拿钢尺掘花坛里的土,“停手,冒头了冒头了,快挖€€€€”

两人挖了一个课间的蚯蚓,上课前沈言把蚯蚓放生,又照样把挖出来的土填回去,“手弄太脏,写作业不好写,咱们洗洗手再回教室吧,下节课我再陪你出来玩。”

野性难驯的小丁春秋第一次很给面子地去洗了洗手。

他心想这人成天傻乐,原来也怪可怜的,就别为难干部了。

后来他才发现他那点同情纯属多余。

这个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他自有一套快乐法则,能让自己和周围的人都一起变开心。

赵林苏敲了敲卫生间门。

“干嘛€€€€”

沈言从磨砂玻璃上辨认出赵林苏的身影,如临大敌地提了提裤子。

“别蹲太久,小心痔疮。”

沈言:……他得不得痔疮关他屁事!

家庭煮夫沈慎的手艺了得,沈言吃得心满意足。

沈慎现在工作太忙,经常996加班,沈言也难得尝一回他哥的手艺,还是沾了赵林苏的光。

他哥很看得上赵林苏,觉得此子将来必成大事,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沈慎很喜闻乐见沈言跟赵林苏一块儿混,赵林苏这个人也是贼会装,在他哥面前从不嘴贱多话,搞得他哥以为这人多成熟稳重似的,切,成熟稳重的人意淫自己兄弟?他只能说他哥还是肤浅了。

吃完饭,沈言和赵林苏两个吃白饭的负责收拾。

沈言在厨房洗碗,赵林苏在外面擦桌子,没一会儿赵林苏收拾完进了厨房,手往水池里捞了个碟子帮沈言一块儿洗。

厨房不大,也就一个水池,一个水龙头,两个人站一块儿洗盘子,没洗两个,沈言就有点不自在地抽了抽手。

赵林苏的胳膊老往他身上戳。

骨头坚硬,肌肤温热,戳一下,他那心就忍不住跟着发颤,被触碰到的地方也麻麻的,肌肉不受控地变得紧绷,像是被轻电了一下。

好怪。

沈言把手抽出来擦了擦,“剩下的你洗。”

赵林苏瞟他一眼,“占我便宜?”

沈言:这人怎么老倒打一耙?到底谁占谁便宜?

“滚滚滚,”沈言干脆直接把人往后一扯,“我洗,都我洗行了吧。”

后脖瞬间一凉,赵林苏湿淋淋的手掌压了下他的后颈,懒洋洋道:“狗咬吕洞宾。”

沈言回头怒瞪,对着赵林苏的背影虚空握了握拳。

又占他便宜!

赵林苏出了厨房,沈慎在阳台向他招手。

两人在阳台说话。

“言言最近在学校还好吧?”

“挺好的。”

“哦,我看他最近好像有点怪。”

“可能刚开学,他还没缓过劲。”

简单聊了几句后,赵林苏回到厅里,厨房里沈言正在收拾盘子,他擦了擦手,又用掌心用力抚擦了下后颈。

视线微微一凝,沈言转过身时,赵林苏也收回了视线看手机。

是有点怪。

*

沈言送赵林苏下楼。

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

沈言无论往哪看都躲不开赵林苏头顶上那俩字。

就算低着头,电梯地面也一样反光,扭曲地反射出黑黢黢的【沈言】俩字。

说来也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赵林苏头顶上的两个字比其他人都要来得更粗、更大、更黑。

不知道是有什么特别的意思,还是就是因为是他的名字。

而且这到底什么原理?为什么反射在地面都只有他能看见?诚心给他添堵是吧?

沈言脚不动声色地挪了挪,踩住电梯地面上的【沈言】两个字。

“你几岁了?”

赵林苏冷嘲道。

沈言不理他,继续自己的踩头行为。

他都大人有大量地不计较赵林苏天天意淫他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了,踩两下影子还不行么?

显然赵林苏觉得不行,一脚也踩上了沈言的“头”。

沈言:“……你几岁?”

“比你大一岁。”

“那叫比我老一岁。”

“对自己的幼稚,你好像很骄傲啊。”

“你成熟?你成熟你还€€€€”

赵林苏盯着沈言,沈言面红耳赤,显然是憋着有话要说,然而他还是泄了气,电梯门一打开,人就先窜了出去,“……看动画片呢。”

赵林苏也跟着走了出去,“你指的是你发给我的‘动画片’?”

楼道里小狗抬头,沈言人都走过去了,又返回去把小狗抱上。

赵林苏常来沈家,对这狗也算认识,只是不熟悉。

在他看来这狗很笨,对陌生人毫无警惕之心,从来不叫,谁路过都能撸两把,几乎可以算是“人尽可夫”,不是什么良家好狗。

“偷狗?”赵林苏道。

沈言:“带它出去遛遛。”

说着带狗出去遛遛,沈言全程都把狗抱在怀里,他没绳,没法真遛,余光暗瞥了一眼身旁的赵林苏,赵林苏双腿修长,走路姿势也很优雅,比杂毛狗高贵许多,而且不牵绳就能遛。

沈言在心里暗暗把赵林苏跟杂毛狗放在一块儿比,有种冒犯回去的解气,嘿嘿偷乐了一下,道:“你知道它女神是谁吗?”

“他?”

“小狗。”

赵林苏懒洋洋地看狗一眼,又看人一眼,“该不会是你吧?”

沈言一脚踹了过去,赵林苏从容地闪身躲开,“我对狗了解不深,还是你跟它比较有共同语言。”

沈言立刻回嘴,“我俩不也挺有共同语言?”

话说出口,他就噎住了,还没等他不好意思,赵林苏很快地就接了话。

“恭喜,这说明你还残存人性。”

沈言:他要不是还残存人性,他就直接把赵林苏的勾八给剪了来净化一下他的心灵!

“去公园散散步消消食再回去吧。”沈言提议道。

赵林苏不置可否,反正脚步还是跟着走,确实是比杂毛狗好遛。

公园里灯都亮了,灯光昏黄,簇簇地点缀在树林花草中间,蚊虫绕光鸣,沈言抱着狗在公园的跑道上散步,被蚊子咬得苦不堪言。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人特别招蚊虫喜爱,而且是舍身取义的类型,只要有他在,蚊子就全往他身上招呼,他身边的人反倒安全了。

沈言用鞋面蹭了蹭小腿,双眼探照灯一样地搜寻着大狗的身影。

赵林苏道:“你这是遛狗还是把自己当狗遛?”

“散步嘛,”沈言道,“又没狗绳。”

“没什么好逛的,走吧。”

“别走别走,再逛逛,再逛逛。”

“€€€€€€”

沈言压低了声音,声音难掩兴奋,“前面前面。”

赵林苏目光懒洋洋地扫过去。

纤瘦的女孩牵着条大狗,大狗步态稳重,神情机警,和主人有相当大的反差,很吸引人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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