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应该是拼着一口气化回狼型才把那群野狼击退。
“原来是头小狼……”大美人呢喃着道。
男人不满意地嚎了一声,似在挑衅:你看过这样的“小狼”?
大美人一笑,心道:看过的。
男人没再化回人形,而是维持着狼的形态,给大美人舔了一夜伤口。
第三天他的烧竟奇迹般退了下来,危险期过去了,大美人的命勉强留住。
在睡梦中一睁眼香喷喷的烤兔腿就喂到了嘴边,大美人居然还有力气逗他:“有力气打猎了?”
男人哼一声,写道:这是炭烤美人腿。
大美人手一转就把兔腿喂给他,“那哥哥快吃一口,解解恨。”
云开雨霁,万物复苏,他们的日子也慢慢好过起来。
男人的伤好全了,只是依旧不能说话,像是天生的哑巴。
大美人的腿被男人治好,杵着拐杖重新站了起来,眼睛也在一天天康复。
男人在密林里搭了个小草屋,每天出去打猎摘果,拉扯着把大美人的身体养的越来越好,虽然是两个寡言的人,却把这苦日子过出了千姿百态。
大美人逐渐能化出自己的本体了,一只白色的长毛垂耳兔翕动着粉红鼻尖,啪嗒啪嗒慢慢蹦€€,男人见了一个手指把他拨到台阶下。
小兔子愤愤地咬住男人的手,挂在台阶上晃了晃,再蹬动着双爪顺着他的手艰难往上爬。
好不容易爬到了台阶上,小兔子累得长出了一口气,结果歇没两分钟就又被男人一指头拨下去,啪叽一下摔得眼冒金星。
大美人生气了,两只垂耳伸过来捂住小毛脸,缩成一小坨用屁股对着他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委屈。
男人笑着捏捏他的耳朵,握着他的一只小爪在地上写道:多走路,腿才能好。
小兔子傲娇地一甩耳朵,“知道了。”
男人把手心摊开放在他面前,无声示意:抱着走?
小兔子哼唧了一小声,爬到人腿上做一只毛茸茸的乖乖暖手球。
男人比大美人厉害得多,虽然没提过,但大美人猜到他的腺体等级一定比自己高。
但是再厉害的人也是会生病的。
男人打猎时淋了雨,得了风寒,高烧好几天都不退,正赶上大风狂吹,掀了他们房顶的茅草。
大美人腿还没好全,不能爬到屋顶遮草,两人只能挤在漏雨的房子里互相取暖。
男人烧得越来越厉害,神志不清了,大美人抖索着问:“你的本体既然能变那么大,那能反过来变小吗?”
男人没说话,几秒之后一只毛茸茸的落汤小小狼凑到了大美人手边,只有巴掌那么大。
大美人害羞地抖了抖耳朵,也变成垂耳兔的样子,用很大的力气变得很大很大成了一只毛量惊人的大兔子。
大兔子抬爪把巴掌小狼拨到身底下,用最温暖的肚肚毛盖住他。
寒风呼啸,暴雨淋漓,岌岌可危的草房里,瞎子小兔给哑巴小狼挡了一夜的雨。
第二天雨过天晴,湿漉漉的大兔子病倒了,可小狼浑身上下温暖干燥,从肚肚毛里爬出来,沉默地望了他良久。
*
林子里的日子过得很快,两人的身体渐渐变得结实,大美人也逐渐能参与打猎了。
男人看大美人身体好了之后就不再和他亲近了,经常半夜偷偷出去,白天再回来。
大美人没有多问,只以为他太辛苦了,就主动承担下更多活计,并把两人相遇的那一天定为自己的生日,想邀请他一起过。
可他却并没有意识到男人那天极为狂躁。
他在男人半夜躲起来的山洞前问他:“我这条命是哥哥捡回来的,不知道如何才能报答你?”
话音落下耳边擦过深重的喘息,男人温热的指腹突然点上他鼻尖。
大美人愣了愣:“怎么了?”
男人狂躁地出了一口气,在他手心写道:把你给我。
脑袋里轰得一声骤然塌陷,大美人腾地站起来,清冷的脸通红一片,“可我……可我腺体坏了,信息素没了,和你一起是耽误你……”
男人似是嗤笑了一声,却因为哑了嗓子听不真切,写道:腺体坏了又如何,你像一瘫烂泥的样子我都见过,你满身的伤我都舔过,若是嫌你早就在第一晚就把你嚼着吃了。
大美人怔住了,随即释怀一笑,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自己最不堪的样子对方都见过,连命都是他一口水一口野果救过来的。
大美人羞赧地冒出了兔耳朵,挠了挠脸颊,“哥哥如果不嫌弃……那就拿去吧。”
*
天地为被,山洞成席,两人抵死纠缠了一天一夜。
大美人被他搞得几次晕死过去,第二天醒过来时眼前却骤然恢复清明。
是男人坚持给他用的草药起效了!
他喜极而泣,跑出去找男人,嘴里不停喊着哥哥,开门出去一瞬间却惊愣当场。
门外他那位多日未见的养父正带着正派人士和男人对峙,而男人转过头来,在熟悉不过的身体之上竟然顶着被自己剿灭的海盗A的脸!
养父见大美人出来,立刻叫人把大美人围住,海盗A转头去和他四目相对,看他双目有神的那一刻立刻脱口而出道:“你能看见了!”
大美人却是呆愣的:“原来你不是哑巴……”
笑容凝固在脸上,海盗A脸色骤变,浑身戾气乍起,看他并没有反抗,哑然一笑,“怎么?生气我隐瞒身份骗你?一个十恶不赦的海盗竟毁了高高在上的军团长的清白?”
大美人双眸湿红,哑然地翕动唇瓣,却躲在正义之士身后一动不动。
男人彻底心灰意冷:“这一次,你还是要站在他们那边来剿灭我,对吗?”
大美人没作声,养父眼神一转,立刻叫人把他带走,“儿子你先走,那天的事有天大的误会,我过后再和你解释!当务之急是先把这个魔头处决!”
海盗A却瞬间发疯,提剑攻去:“我看你敢走!忘恩负义的狗东西!早知如此我当初就应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看你还怎么离开我一步!”
正派人士一攻而上,很快不敌,养父见状赶紧叫大美人出手对付A,同时提刀朝A攻去。
却不想下一秒两柄双剑从颈间袭过,大美人手掌一翻,毫不犹豫地削掉了养父的脑袋。
头颅滚在地上,鲜血溅满他脸颊。
海盗A和众人一起不敢置信地望着他,以前的副将惊声质问:“长官你在干什么!”
大美人双剑一挥,只身挡在海盗A身前,低声道:“我来救我夫。”
其实高烧濒死的第一晚,他就已经知道了男人是谁。
因为他在几乎断气前摸到那人身上大大小小七处刀伤,皆是他所为。
€€€€End.
一发完撒花,是我超级喜欢的故事呀。
作者有话说:
下面是保留节目,长久没见的日子里,大家有收集到新的颜文字吗!给我康康!€€(€€€€€€*)
第17章 《粗鄙野人A和高贵王子O》
是粗鄙不堪的野人alpha.
他从小生活在乡下,长到三岁时不幸被狼群叼走,父母亲人和一众村民都以为小孩子绝对活不成了,那么小的娃娃怎么可能对抗得了狼群,最后的结局逃不了被狼群撕咬着吞入腹中。
却不成想小孩子不仅没死,还一直被狼群养大,十七岁时暴露了痕迹,被一群上流社会在新闻中偶然发现了他极高的腺体等级和绝顶优异的信息素。
比野兽鬼神更可怕的永远是人心,他们杀掉狼群,把alpha抓回了基地。
要用于实验和改造。
Alpha亲眼看见狼群死在他们手里,不可能放过这帮人类,他拼命撕咬追逐那帮穿着白大褂的科学家,只为了给自己的伙伴报仇。
科学家们为了防止他反抗,在他脑袋里插入芯片,篡改了alpha的记忆,让他以为自己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科学家们则是把他养大的恩人。
没有人教他礼仪,他们也不准alpha去见识正常的世界和接受教育,久而久之自然养成了他粗鄙狂野的性格和极其可怕的战斗力。
科学家觊觎他的腺体,上流人士争抢他的战斗力,他从离开狼群开始再也没有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自由和尊严,甚至连思想和记忆都要受人类操控。
上流人士把他圈养成人形杀器,科学家们帮他当成可以被为所欲为的实验体,王公贵族们则嗤他为最低等级的下贱努隶。
然而就是这样的野人alpha却在一次宴会上一眼就相中了谪仙般清冷的不容人玷污的王子O。
一个这辈子都不该和他有任何交集、甚至多看他一眼的优质omega.
野人alpha自然不会附庸风雅温柔小意,他连最基本的素质都缺乏,他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的认知都来自于带他长大的狼群,以及科学家们灌输给他的歪曲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狼是凶蛮却深情的动物,
在alpha的记忆中,狼群中的首领如果看中了某个雌性,只需要把他掳进草丛中叼住后颈,然后强行交配,最后首领和伴侣会相伴一生,直至其中的一方死去,另一方也会紧跟着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当他试图用同样的方法把小o抱进山洞时却被王子用树枝刺穿了肩膀。
鲜血从伤口喷溅而出,淋漓地溅在omega的脸上,他眼中满是毫不遮掩的鄙夷。
Alpha已经被改造得感觉不到疼了,但是他心里还有一小块地方留给本能的喜欢。
即便鲜血把廉价上衣全部染红,他依旧小心翼翼地抱着王子,防止他娇贵的身体被山洞的石壁硌伤。
可是有一点,alpha不明白王子眼中的厌恶从何而来,在他的认知里自己的办法并没有错误,就是应该都这样追求配偶的。
王子怎么样都挣不来alpha的禁锢,强大的A级信息素又压迫得他眼泪直流,热意在体内横冲直撞,急迫地寻找着出口,但王子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委身于这样“下贱的野人”。
看到王子的眼泪的一瞬间,alpha立刻松开了手,他虽然不知道对错,但绝对不想做令王子伤心的事。
“不伤害你,山洞很硌,你们都娇嫩,乱动会弄疼自己……”alpha勉强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小心地扶着王子站起来。
挣脱禁锢的一瞬间omega推开他就跑,可跑了没两步就栽到了地上€€€€他在挣扎过程中伤了脚踝。
“别乱动!”alpha看着他流血很着急,脸上立刻带了狠戾,看起来很凶,粗蛮可怖。
王子登时就不敢动了,怕他又发疯要抱自己,alpha却是匆匆跑开,回来时怀里抱着药草和一堆野果。
那些东西上沾了血,王子很嫌弃,alpha看出他对自己的厌恶,抱着东西的双臂僵了一瞬,然后捡起自己唯一一块没有沾到血的衣摆,小心仔细地擦干净野草和野果。
擦干净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狠戾就消了,转而露出一些雀跃,像是一个任何情绪都很直白的小孩子。
笨蛋野人想,这下总不脏了吧,我的小王子可以治伤,也不会饿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