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少,顺路?”池霆看起来心情不错,嘴角微勾。
商初时嘴里塞了满满的饭菜,唇上油光亮晶晶的,格外滑稽又可怜。
被刺池霆注视着,商初时一时失措,吞也不是吐也不是,狼狈不堪。
他脑子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当着池霆把满嘴饭菜吐回饭盒里,成功让池霆眯起眼睛,神情一言难尽。
他却没想到这一点,连忙站起来,点头哈腰地说,“不顺路,不顺路。池董,我住郊区,浪费您的油。”
池霆也不是真心要送他,只随便一瞄,看见他手里拎的盒饭。
那饭盒上还有公司logo,一眼就是食堂出品。
注意到池霆的视线,商初时背脊一凉,后知后觉地将双手背在后面,想将饭盒藏起来。
可惜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池霆眼里满是嘲讽,“以前的商家大少爷,现在沦落到讨剩饭的地步了?”
商初时神色尴尬,搓着手说,“还得感谢池董您加大食堂补贴,真的,我特别感谢您。”
他连连重复感谢,除此之外,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池霆很是意外,为商初时脾性的改变。
以前的商初时,被商家宠得嚣张跋扈,就跟个炸药桶一样,一句话能给他点着,方圆十里都要被爆炸波及,无人生还。
可是现在,商初时仿佛换了个灵魂,没有半点尊严可言,要多低微有多低微。
不管听到多具讽刺的话,他都不生气,只一味地低着头弯着腰,像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狗模样讨好别人。
本来还想逗逗他,看他气急败坏地跳脚,可他始终这么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让池霆深感无趣。
连句礼貌的告别话都没有,池霆一踩油门,轰然而去。
等他走了,商初时才苦笑着摇头,坐下去继续吃冷透的盒饭。€€
第十三章 实在是没有做饭的天赋
跟池霆的久别重逢,勾起了商初时记忆深处的那些不堪回忆。
夜里,他睡得很不安稳,时而梦见商哲奚晕倒在血泊中,所有人都指责辱骂他,说他狼心狗肺,阴狠歹毒。
时而,他梦见自己挺着大肚子,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们喊“怪物” “怪胎” “人妖”等,一个个都来踢打他的肚子。
他梦见当他东躲西藏,被房东追债,被小混混找茬,鼓起勇气去找池霆后,却看池霆跟一个大美人站在一起。
池霆用前所未有的温柔目光注视那人,轻轻摘掉那人头上的落叶,神情眷恋柔和。
两人都无比亮眼,像是一副岁月静好的画卷,旁人格格不入。
梦境交织反复,让人难以安眠。
早上五点,商初时就冷汗淋漓地醒来。
窗外漆黑一片,小区里昏暗的路灯发出黯淡的光芒,吸引一群飞蛾扑簌簌地绕着转圈圈。
商初时扭开台灯,坐在床头,心脏跳得极快。
他坐了一会,从床底下抽出一个纸箱,找到用红布包裹起来的首饰盒子。
盒子里,静静躺着两枚尺寸不一,款式一致的男款婚戒。
商初时取出其中一枚,往左手无名指套了套,然而曾经量身打造的戒指,卡在扭曲变形的指关节上,再也戴不下去。
他摩挲着肿大错位的关节,不由苦笑。
四年前,商老爷子的寿宴上,他不小心弄掉戒指。
去捡的时候,不知道被谁踩断了指骨,事后也没钱医治,只能等自动愈合。
其他手指伤势较轻,唯独无名指,情况最为严重,历经长时间的自然愈合后,成了如今这副跟老树疙瘩一样丑陋的模样。
他已经戴不上漂亮的婚戒了,人也憔悴沧桑,只留下一身病痛,没有任何昔日“商初时”痕迹。
连曾经引以为傲的家世和长相,都在因果报应里,该还的还,该老的老。
现在的他,有什么资格去尝试,再一次戴上戒指?
外面起风,玻璃窗被哐当哐当地砸,让商初时想起,他生两个孩子的时候。
那是个大雪纷飞的隆冬,积雪压垮了诊所附近的电线杆。
商初时躺在冰冷的床上,因为停电,小诊所里没有暖气空调,冷得刺骨。
空气太干燥,吸进鼻腔里的冷风冻结了鼻黏膜,毛细血管因此破裂,流出粉红的血水。
喉咙和肺被冷空气占领,更是难受到极点,加上寒冷的胁迫,让他浑身没了知觉,直到阵痛开始。
那是他从没尝过的剧痛,被踩断手指的时候没有,被活生生打脱视网膜的时候没有,从池霆看不见的地方仓皇逃离时也没有,就像是电锯在身体里嗤嗤地搅动,痛得连呼吸都数次停止。
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了,但可能是老天爷觉得给他的惩罚还不够,让他在剧痛的折磨中,发出一声比一声嘶哑凄厉的惨叫,历经二十几个小时的阵痛,才在濒死的边缘生下两个孩子。
当朋友把孩子洗干净,包起来放到他枕边时,他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唯恐会因血脉的牵连,无法克制涌动如泉的思念,哀伤到无法支撑下去。
可是,那个时候连回想一下都觉得痛到无法呼吸的人,如今活生生站在面前,他却平静了许多,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歇斯底里。
可能,是因为,他贫瘠匮乏的生命里,有了新的寄托。
新的一天来临,早上商初时振作精神,趁醒得早,去给宝贝们做早饭。
冰箱里食材不多,就两袋速冻汤圆跟昨天带回来的酸奶。
他很快做好饭,再去把两个孩子叫起来。
一岁半起,萝卜就能在闹钟响起后,自行起床穿衣,洗脸刷牙,全程不需要商初时协助。
两岁半,他就认清了人民币的面值,摸清了购买力,甚至能算出,一根油条两块钱,买四根要给八块,如果给了摊主十块,对方要找他两块。
每当商初时不准备早饭的时候,就是萝卜去楼下大妈那买早点,期间对任何人的搭讪和攀谈都熟视无睹。
所以不怪商初时觉得,他身体里住了个穿越而来的老干部灵魂。
对此,萝卜曾说,“您少看点穿越小说,那玩意伤智力。”
商初时跪服。
虽然是暑假,但商初时觉得,孩子们从小就不该养成睡懒觉的习惯,而且还在生长期间,吃早饭才能保证身体健康。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家里人除了他,都必须在七点前起床。
对此,萝卜又曾说,“您这么狗,是良心被狗吃了吗?”
把萝卜揍得哇哇大叫后,商初时受伤的小心灵才得到少许纾解。
把孩子们拎起来,商初时自豪地端上父子三人的早餐:各一碗汤圆,一盒酸奶。
面对早餐,萝卜沉默了。
商初时的基因谱可能天生跟别人不同,其中大概有一列特别诡异的基因序列,是让他哪怕锤炼千百次,也不记得,不管煮饭炒菜还是下面条,都不能把油盐酱醋糖全部倒进锅里一起搅拌。
就比方眼前的这碗红糖汤圆里,有散发出生油味的菜籽油,醋,酱油,白糖,耗油,料酒,辣椒,花椒……
凡是橱柜里有的调味料,商初时无比大气地全放了一遍。
他还很惋惜地说,“我刚看冰箱里没蛋了,要不然敲个蛋进去搅成蛋花,肯定更美味。”
萝卜成熟地推开碗,“爸,别,亲生的。”
胖丁大清早被叫醒,还迷迷糊糊的,舀了一个汤圆进嘴里,还没嚼下去,就被满嘴怪味弄得痛哭不已。
他都不明白,自己是被酸哭的,还是被辣哭的,小小年纪的他,不会知道,一碗红糖汤圆里,有人间百态。
萝卜驾轻就熟地把弟弟拉到卫生间去漱口,一边教训,“让你不长记性,爸爸做的东西能吃吗?他连奶粉都要用辣椒油泡,你都喝吐多少次了?”
过后,他拿了一盒没被商初时荼毒的酸奶,喂到弟弟嘴里,成功阻止胖丁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嚎。
把一锅报废的汤圆倒进垃圾桶里时,商初时依然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他的基因里,明明白白写着:放,使劲放!调味料越多越好吃!
所以,不管萝卜怎么叮嘱,该怎么来还是怎么来,下次的黑暗料理一定比这次更惊艳。€€
第十四章 当红影帝宋昀
大清早,商初时刚到办公室,就听同事们,盛世娱乐刚签约了两个新人。
一个是新晋影帝宋昀,此人出道四年,以顶尖的美貌和精湛的演技迅速爬到顶流位置,如今是炙手可热的当红演员。
乍一听到宋昀的名字,商初时手一抖,豆浆洒了一地。
主管神秘地聊八卦,“你们知道吗,新董事长之所以收购飞天娱乐,就是因为有人想潜规则宋昀!老板心想,与其让宋昀在别人旗下受委屈,不如自己开个娱乐公司,全公司给宋昀服务!”
“天哪,好浪漫哦。”一女同事双手捧脸,花痴得不行。
大家都在讨论池霆跟宋昀的关系,只有商初时机械地擦拭地上豆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同事见他闷不吭声的,撞了他一下,“商明,你怎么不发表感言?”
商初时张张嘴,又沉默下来,继续埋头擦豆浆。
另一同事见状,不屑地撇过头去。
这人就是这么讨厌,又穷酸又小气,还不喜欢跟人说话,高傲得不行。
商初时没理会旁人对他的看法,只在回忆记忆里有关宋昀的事情。
十几年前,池霆家里出了变故,到商家来由商老爷子代为照看。
跟池霆一起来的,就有宋昀。
宋昀跟商初时同龄,那会胆子小得可怜,跟谁说话都像猫儿似的,不敢抬头看人,始终躲在池霆身后。
偏偏商初时这个小霸王对池霆很有好感,总是看不惯黏在池霆身边的宋昀,所以明里暗里,没少欺负人。
他那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把宋昀衣服剪成条塞马桶,往宋昀书包里装玩具蛇,把宋昀吓得半死。
他欺负池霆的时候,池霆视若无睹,从不跟他一般计较,但是一旦他欺负宋昀,池霆就会跳出来维护宋昀,对他疾言厉色,警告他不许胡来。
混蛋就是混蛋,池霆越生气,商初时就越得意,总觉得他能挑起池霆的愤怒,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所以,他越来越猖狂地欺负宋昀。
两人同班,他在临上课前把宋昀的书包丢进卫生间,在宋昀上交作业后,偷偷溜进办公室,把宋昀的作业换成白纸。
宋昀寄人篱下,卑微得很,从来不会去向商老爷子等人告状,只有池霆得知后,会跟商初时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