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戒指
既然是大老板买单,甄乐天吃起来就更不客气了,把爱吃的海鲜通通拿出来,要吃个痛快。
等去跑长途,十天半个月不是泡面就是白米饭,人都得饿瘦一大圈。
商初时依旧没胃口,只帮老太太剥虾,时不时给胖丁喂点青菜。
老太太爱吃辣,口味比商初时还重,肠胃也好,这一顿火锅吃得很尽兴。
“明儿,你怎么连筷子都没动一下?”老太太比只知道吃的甄乐天细心,担忧地问了句。
商初时往她碗里挑鸭肠,笑了笑,“昨晚吃多了,您是没看见,光肥牛卷我就吃了好几大盘,还吃了好多花甲,搞得现在胃里还不舒服。”
老太太叮嘱,“你胃不好,千万别乱吃东西,我以前让你多喝红茶跟牛奶,不要吃冷饮,更别喝酒,你有没有记着?”
“真没喝酒,牛奶没怎么喝,倒是酸奶吃得多些。”商初时笑着说。
想想,自打池霆收购原飞天娱乐后,他的确没怎么碰过酒,主要是没那机会。
甄乐天呼呼地吸土豆粉,大朵快颐,羡慕地说,“早知道昨晚我就不去公司了,要是跟着明儿蹭饭,又可以多吃一顿。”
老太太嫌弃地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这辈子我是不能指望你找到媳妇了,幸好明儿给我生了两个孙子,以后不至于没人给我送终!”
甄乐天苦着脸说,“妈,我还在呢,我给你送终不成吗?”
老太太板着脸,“我指望你?从你七岁起,我就知道,指不上你了!”
这母子俩闹闹嚷嚷的,听起来好像很火爆,可氛围却是温馨美好,让商初时很羡慕。
他想起司曼华,忍不住掏出手机看了看。
距离司曼华上次来送蛋糕,已经过去快半个月,过后没有短信,也没有电话,商初时更不敢主动去联系。
曾经,他也是司曼华的宝贝儿子,能在司曼华身边肆意撒娇,永远当个天真懵懂的小屁孩。
怀里的胖丁抬起头,清澈的眼眸里是商初时忧郁的面庞。
“爸比,你不开心吗?”
商初时回过神来,揉揉他的小脑袋,笑着说,“没有的事,爸比在想,胖丁回老家玩,要准备些什么衣服和玩具。”
胖丁的脑袋在他手掌下摇来摇去,小脚丫子也欢快地翘起,开心地说,“胖丁不要玩具,胖丁可以跟奶奶家的大白鹅玩。”
甄老太太正吃墨鱼,闻言突然就喷了。
大白鹅?
去年养得白白胖胖的大白鹅,今天刚被她宰掉,拿到这来塞进冰箱里,胖丁回家只能看见一地鹅毛。
胖丁不明所以,扯出纸巾递给老太太,“奶奶,您肿么了?没有生病吗?”
甄老太太边擦嘴,绞尽脑汁道:“乖孙,回去的时候,奶奶带你去镇上买好多好多小鹅,好不好?”
胖丁更开心了,“好鸭好鸭,胖丁要小白鹅,可以骑着玩!”
听着儿子的童言童语,商初时无奈地笑笑,进屋去给胖丁收拾行李。
夏天的衣服不厚重,但是再加上萝卜爹布置的作业,以及几样玩具,胖丁的药,奶粉等,愣是挤了一个行李箱。
下午,商初时送甄老太太和胖丁去汽车站,将人送上车。
客车会直抵镇子上,两人到时候还有时间去逛逛市集,然后坐农村公交车到家门口。
将人送走后,商初时心里空荡荡的。
胖丁一走,甄乐天也要去跑长途,家里就剩下他跟萝卜,空前冷寂。
回到家里,甄乐天已经走了,各个房间一点声息都没有。
商初时莫名疲惫,走到自己房里,一头倒在床上。
房间里只听得到他自己的呼吸声,静谧得让商初时越来越孤独,只有将身体蜷缩起来,好像才能缓解冷清的感觉。
他拿过手机,见工作群里,正在讨论宋昀即将跟R€€G签约的事情。
R€€G品牌主打原创珠宝首饰,品牌创始人特雷西是这几年才声名鹊起的知名设计师,其设计风格百变,可以尊贵优雅,大气端庄,也可以清新灵动,或者朴素简约。
能请到宋昀作为新品牌代言人,池霆应该有起到作用。
商初时总觉得R€€G耳熟得很,趴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又想,才腾地一下坐起来,从床底拉出箱子,找到精心保存,却随意丢在床底积灰的首饰盒。
揭开红布,首饰盒上,赫然印着R€€G的品牌标志。
四年前,他一眼相中并买下来的戒指,居然是特雷西的早期作品?
打开盒子,两枚戒指相互依偎,闪闪发光。
商初时忍不住拿出戒指,放在手心里把玩。
这四年来,不管过得多苦,多缺钱,他都没舍得把戒指低价贱卖。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跟池霆再无可能,为池霆量身打造的戒指,再也不会戴在池霆指间。
而他的无名指也扭曲变形,原本根据他的尺寸打造的戒指,再也戴不上了。
这对戒指,只能被封存在小小的首饰盒里,再也没有见证爱情的意义。
商初时握着戒指,将脸埋在枕头里。
晚上七点多,池霆带萝卜出现在家门口。
“弟弟去老家了?谁的老家?”池霆问。
“是乐天叔叔的老家。”萝卜取出脖子上的钥匙,将门打开,请池霆进去。
他从鞋架上取出备用拖鞋拿给池霆,但是码数偏小,池霆的脚趾很滑稽地挤在一起。
萝卜换上自己的小拖鞋,一边解释,“因为爸爸要上班,乐天叔叔要跑长途,我又要上夏令营,弟弟没人照看。”
早上出门前,甄乐天跟他交待过,让他自带钥匙,如果商初时没在家,自己乖乖的,不要跟陌生人走。
这种事,其实萝卜比甄乐天还懂,根本无需担心。
池霆没为萝卜的早熟感到意外,这孩子各方面像他,而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远比萝卜更聪明。
“你爸爸不在?”池霆四下看了眼,家里乌漆嘛黑的,到处没开灯。
萝卜朝他“嘘”了一下,小声说,“爸爸不舒服,可能在睡觉觉。”
不舒服?池霆脸色微凝,“感冒了?”
萝卜点头,又迟疑地摇头,“爸爸身体很不好,不是这难受就是那里疼,就算不感冒也不舒服。”
池霆眼眸微垂,手掌在他脑袋上揉了两下。
两人一起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间里去,果然看商初时趴在床上睡得正香。
他没关窗,晚上起风后,窗帘被吹起,从他后脑勺上拂过。
萝卜趴到床边,双手托腮,脚尖点地,花痴一般看着商初时的侧脸。
爸爸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爸爸,可是……
“叔叔,为什么我和弟弟长得不像爸爸,反而像你呢?”萝卜不解地问。
“等你长大些,学会遗传学就懂了。”池霆面不改色地说。
萝卜果然懵懂地问,“什么叫遗传学?”
“长大再教你。”池霆低头,恬不知耻地问,“晚上吃什么?”
萝卜呆了呆。
原来不单单是爸爸一个大人,会问他这个小孩吃什么,连叔叔这样看起来很厉害的人,也会把晚饭寄托在一个三岁小孩身上?
萝卜长见识了,郁闷地去开冰箱。
把人赶走,池霆这才去看商初时。
商初时是趴着的,露出小半张苍白瘦削的侧脸。
池霆顿了一下,伸手在他眼角边轻轻擦过,将不明显的泪痕拭去。
他刚要给商初时搭一条毛毯,突然又看到商初时尚未来得及收拾好的戒指。
因为有朋友品牌的标志,池霆一眼就认出来。
他拿过一枚戒指看了几眼,拍过照过发给特雷西。
特雷西很快回复:这你从哪找来的?真不愧是我的好giegie!这应该是我四年前设计的婚戒,老实说我觉得不满意……
后面大段大段的废话,池霆直接无视。
四年前?
他扫了商初时一眼,商初时还在熟睡中。
他将戒指握在手心又摊开,反复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尝试将尺寸大些的那枚戴在自己无名指上。
就像是量身定做的,简直不能再合适。
另一枚戒指跟池霆手中的是对戒,按特雷西的说法,当时的设计是男女婚戒,但是如果同性购买,可以选择订做另一枚。
商初时显然也是订做的,两枚都是优雅的男戒,尺寸也很合适。
只对池霆来说,很合适。
男性婚戒均戴左手无名指,可商初时的左手无名指,关节扭曲得像老树疙瘩,丑陋肿大,戴不上戒指。
池霆在床边坐下,握着戒指发呆。
夜风加大,窗户砰的一声砸到墙上,发出的响动把睡梦中的商初时惊了一下,身体慢慢舒展。
池霆立即将戒指放回原位,商初时也缓慢睁眼,神智尚未彻底恢复清明。
他眼底朦胧一片,因睡得太久,连今夕是何年都不大想得起来。
只是,昏暗的房间门口,从客厅照射进来一片灯光,而床边逆光的人笼罩在阴影中,看不清脸,但他莫名就很肯定,这是池霆。
好像回到年少的时候,池霆坐在那看书,他在一旁托腮看着,单单是这么看一眼,都觉得无比满足。
鬼使神差间,商初时朝池霆伸出双手,脸上的笑容毫不吝啬地放大,跟从未遭受变故的“商少”一样热烈纯粹,张扬明媚。
他双手勾住池霆的脖子,不管不顾地吻上去。
不管多犯贱,多没有希望,他真的,还是喜欢这个人,从年少时的一见倾心,到多年的守护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