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将自己的想法按在别人身上。
沈若欣慰一笑,揉了揉二狗的脑袋。
有时候,身边发生的事情就是小孩子最好的老师,能让他学会如何明辨是非,只要身边的大人加以引导,就不会长歪。
顾允突然觉得,沈若真的很会教孩子。若是没有自己,小云吞也会在沈若的羽翼下成长的很好。
就像之前沈若遗落给他的那张手帕上绣的一样,挺拔的青竹护着一棵小笋,那棵幼嫩的小笋破土而出,青竹为他遮风挡雨。
看起来已经不容再有一样东西介入他们,但是顾允更想要成为更长更粗的一根竹,能够将青竹与笋都护在身下。
成婚这件事,沈若说过要再考虑一段时间。
顾允按捺心中的迫切,没有再提,当初沈若追求自己的时候他百般拒绝,现在轮到了自己,大概能体会到那时沈若的感觉了。
不过他总觉得,现在的沈若比之原来的,根本不像同一个人。
但是这个想法甫一出现就被他给扼杀了。
虽然他读书认真,但也看过话本。若他的想法是真的,那就只能往灵异神怪的方向去了……
沈若过来还有件事,要和蓝帆商量的。他们之前已经将阑珊珠宝行的广告给打了出去,那个锦鲤手帕的名气也被打响了,没几天就要开始实践,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落实一下。
二狗在蓝帆怀里,竖着耳朵听着,沈若和蓝帆说话,顾允时不时也能说上几句自己的想法。
“手帕我阿嫂快绣好了,到时候给你送镇上来。”沈若道。
“好,除了你之前说的,我还需要做什么?”蓝帆已经兴奋了好几天,日子很快就要临近了,他也想看看他们的这个合作能够给自家的珠宝行创造多少收入。
沈若道:“等。”
蓝帆无奈地笑了声:“这不就是在等吗?沈若,月初那天你会来的吧?”
“我肯定会来的,毕竟这还只是第一步。”要想步子迈的稳,开头的第一步尤为重要!沈若肯定是要来盯着情况的,要是有地方和他们预想的不一样,就得及时止损,或是改变方案。
沈若之前就说过要让“阑珊珠宝行”超越镇上老牌的珠宝行“金珠”,那广告与噱头已经在镇上发酵的差不多,几乎没人不知道阑珊珠宝行会有赠品手帕的事情。
鞭炮已经准备好,就差那一点火星了!
沈若期待着“念宝”的品牌会随着阑珊珠宝行的珠宝一起,进入百姓们的视野。
将所有的小细节全部安排妥当,沈若道:“我打算回去一趟。今儿带来集市上卖的东西差不多都卖完了,正好时辰还早,我回去将另外的都取来,要是能卖完,就不用赶几天后柳溪镇的集市了。”
“之前就听你说要做不少布做的小玩意儿卖,我都还没瞧见过。”蓝帆摇着扇子道。
顾允倒是知道一点,村里好几个婶子聊天时候会说起沈若找她们帮忙做东西的事,他娘听见了就会讲给自己听。
“那到时候你们出来逛集市的时候就能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我去去就回,二狗你乖乖呆在这里可好?”
二狗想跟小叔走,但又有点儿舍不得蓝帆,纠结了一会儿就想说要陪小叔一起回去,但却被人抢了先。
“我陪你回去。”顾允道。
沈若说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了,还要陪。”
顾允站起身,走到沈若跟前不由分说地牵住他一只手,说道:“走吧。”
二狗眼睛睁地大大的,蓝帆在后面用扇子遮住下半张脸,露出来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沈若想抽回自己的手,之前在村里头牵手的时候人不多,现在下去可都是人!他现在脸皮好像变薄了。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道:“是我想你陪我一起回去。”
沈若回想自己说的上一句,再听见顾允这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什么啊,顾允是三岁小孩吗?还要人陪!
牵着就牵着吧,沈若笑着打趣道:“顾…诺诺?”
顾允的表情终于稳不住,偏过头露出又震惊又羞耻的表情,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哈,我听你娘说的,可能是她不小心给带出来了。”沈若心想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自在,独尬尬不如众尬尬嘛!
但是就算这样顾允也没打算把他的手放开。
顾允心想:沈若难道不知道,只有家人和最亲近的人才会唤对方的乳名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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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沈若被顾允一路牵着往前走, 集市上人多,摩肩接踵的,沈若都怕顾允好不容易养好一点的肩膀又被人撞到了。
为了缩小两人走一起的体积, 沈若不自觉地往顾允身边蹭,两人的手臂几乎都贴在了一起。
“今日集市上的人格外多。”顾允突然开口道。
他挑起一个话题,等待沈若的回应。
沈若感叹:“确实,一眼过去密密麻麻的,我密恐都要犯了。”
“‘密恐’是?”顾允疑惑地歪头看他, 已经不是第一次从沈若口中听到奇怪的词语了,他有些似懂非懂。
沈若差点儿把舌头给咬了, 多说多错啊!
不知为何他走在顾允身边的时候心情还不错, 态度不由自主地就随意了起来,说话都不太过脑子。
沈若心想:可能是因为知道他的有些想法超脱这个时代,所以自己和他相处起来还挺合拍的。毕竟在这个时代, 跟顾允一样不带性别歧视, 而且尊重他人的人太少了。
沈若解释道:“就是密集恐惧症。”
顾允点点头,一脸认真地说道:“你若是怕, 就闭上眼,我牵你走。”
这样就不会犯“密恐”了。他心想。
沈若心领神会,他感叹的那一句只不过是夸张了一下, 还真不是害怕。
他就是想表达人是真的多!
就跟现代有人第一次去长城想要吟诗一首感叹长城之雄伟一样, 但当看到长城在眼前脑海中却想不到什么诗句, 只好富有感情的棒读道:啊!长城!你咋这么长!
啊!这集市!人咋这么多!沈若就想表达这个,密恐也就是随口一说。
“不用, 我不是怕人多。就是随便感叹一下。”沈若偏头看他, 顾允那一脸认真的表情格外戳人笑点。不过有人愿意将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放在心里, 沈若还挺受用的。
他能感觉得到顾允的关心。
顾允嗯了声, 牵着沈若的手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沈若穿的是农家人常穿的粗布麻衣,是窄袖,顾允穿的是读书人的长衫,袖子宽大。
青色的袖摆垂下,正好能将两人牵着的手给遮住。
两人的长相都极其出色,一时间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俊男美哥儿的组合谁不爱看呢?
沈若将寄放的那些给家里人带的东西给拿了来,斜挎包背在身上,里面已经塞得鼓鼓囊囊了。那些东西只能用一大块布给包成了包袱,还有给沈大山带的酒,沈若拎在手里。
顾允几次三番想帮忙,但他一拿起来就被沈若抢走了。
沈若:“你肩膀还没好,不要提重物。”
结果就是顾允走在边上身上啥也没有,而沈若手里、背上、身前全都挂满了东西。
边上有人瞧见了,没忍住阴阳怪气地开口道:“瞧瞧哦,这以后啊要找夫君可不能找这样的!虽说是个读书人,但还跟黄花闺女似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所有东西都让夫郎一个人拎着啊?啧啧啧。”
“是啊,小夫郎这身板瞧着瘦弱的,他一个大男人就在一边看着,也不知道帮衬着提一手。”
周围说话的人嗓门大得很,一圈人的视线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阳一样,飞快地扫过来。
顾允面色如常,流言蜚语他经历的也不少,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难处别人不可能知道,而且也不可能跟每个人去解释。说这些话的人都不重要,只要自己在意的人不要误解,那就可以了。
而且人家说沈若是自己的夫郎,顾允心中还有些暗喜。
“怎么停下了?”顾允突然发现沈若停下了脚步,他有些疑惑问道。
沈若把包袱往肩膀上提了提,对着周围人说道:“各位叔婶,是我自己要提的。他之前为了救我受了伤,伤在肩膀上呢。不好提重的东西。他要帮我我没让,要是肩膀脱臼的伤更重了,以后可就写不了字了呀。”
原来是这样。周围的人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全貌,只是瞧见他一个大男人走在一边什么也不拿,那么多东西全让身边的小哥儿拿着了,不怪大家第一反应就觉得这是个游手好闲的男人。
而且读书人的手是要写字的,若是真伤到了,那确实是很可惜。听沈若这样说,周围人都对顾允投去抱歉的眼神。
顾允没注意道周围人的目光,他本就是不在意这些话的,听过就算了就当成耳旁风。却没想到沈若会郑重其事地跟周围人说话,帮自己解释。
心中暖流淌过。
沈若偏过头冲顾允笑了下,带着些安抚的意味。被人当面说闲话的滋味不好受,沈若受过。所以他不想自己的朋友,不,是比朋友更亲近一点的人,也受到这种伤害。
“对不住啊,我心直口快惯了。不知道还有这种苦衷,不如让我来帮你吧?”第一个开口说的人走过来跟顾允道歉,转而想帮沈若一起提东西。
沈若摇了摇头,道:“不用麻烦了,只还有几步路,就前面那儿拴着牛的地方就到了。”
“那成,没想到你这小哥儿瞧着瘦弱,力气却还挺大的。”那人摸了摸后脑勺,笑着夸道。
那包袱瞧着老大一个,看起来得有个二十来斤。更别提手里还提着那么大一坛子酒。
沈若笑笑不说话,他可是能将称粮税的青铜鼎都给扛起来的小哥儿。说出来不得吓别人一大跳?
身上这些东西就是拿着多,占位置麻烦,对沈若来说重确实算不上重。
顾允是领教过沈若的力气的,之前他受伤还是沈若将他背去的医馆,那时候他就诧异过了。
他开始回想以前的沈若,是不是也如此有劲?
可是在他的印象里,曾经的沈若似乎……细胳膊细腿的,风一吹都能倒了。因为是幺儿,所以爹娘偏宠些,听村里人说他连家里的活也不用干,农活也不会做。
而现在的沈若却力能扛鼎,之前还在孕期时候都下田里做农活。
村里人都说沈若是得了失魂症,但是顾允知道,沈若之前“失魂”是因为招炎草香灰的作用。
可是他身上发生的那些变化应该作何解释?
两人一道往牛车过去,原先沈若摆摊的位置已经被其他的人占走了。
他绕到后头,跟周边麻烦他们帮忙看牛的小贩们道谢,一人分了一个他后来买的橘子。
“沈若。”顾允喊他。
“嗯?”突然又改回全名了,沈若还有些不习惯。
因为顾允喊他若哥儿的时候和其他人的语气都不相同。而且他声音好听,从他嘴里喊出来,沈若听在耳里感觉还挺舒服的。
顾允内心失笑,自己一定是疯了吧?竟然觉得沈若的躯壳里住着别人,那人才是自己喜欢的“沈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