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黄金膝,他受不起这么大的礼。
“张嘴。”燕暮寒没动弹,将药汁喂到他嘴边,“不喝,灌,乖一点。”
祝珩心情复杂,张嘴含住勺子。
苦涩的药汁一入口,他顿时顾不得其他的了,皱巴着一张俊俏的脸,下意识想往外吐。
燕暮寒沉声道:“咽下去。”
他的语气很重,祝珩怔了一瞬,喉结上下滚动,将药汁咽了下去。
小狼崽终于亮爪子了。
祝珩垂下眼帘:“我自己来吧,不劳烦将军了。”
“消息。”燕暮寒将药碗递给他,放软了语气,“喝完药,我去传消息,你活着,好好的,给大都。”
祝珩因为尸骨一事急火攻心,可见是不想传出死讯。
虽然燕暮寒很愿意任由谣言发展下去,南秦都以为祝珩死了,那祝珩就是他一个人的了,但比起他的小心思,还是祝珩的意愿最重要。
勺子碰在碗壁上,发出清脆的声音,祝珩语气惊喜:“真的吗?”
燕暮寒起身坐在他对面:“一言九鼎。”
这可真是打着瞌睡来了枕头,祝珩正在发愁怎么联系祝子熹,他一口气喝完了药,皱着眉头道:“不用传消息回大都,我只想给一个人写封信。”
燕暮寒的表情瞬间变了,语气阴沉:“谁?”
什么人能让祝珩如此牵挂?
二十加冠,已经是要娶妻生子的年纪了,也许在他离开的时间里,祝珩身边早就有了其他人。
燕暮寒妒火突起,摸上手臂的弯刀,他要把祝珩想联系的人杀……
“我舅舅,南秦国公祝子熹。”
燕暮寒放下手,语气轻快:“好。”
他要备一份厚礼,和信一起送给舅舅。
燕暮寒很快命人准备好了纸笔,速度快得让祝珩咋舌,好似不是他想写信,而是燕暮寒上赶着让他写信。
祝珩写信,燕暮寒就在一旁坐着,偶尔凑过头来看看。
“能看懂吗?”
燕暮寒摇摇头。
南秦话还没学明白,何况是字。
不过他也不打算学南秦的字,他能拿着刀保护好祝珩就行了,不必舞文弄墨。
祝珩原本还有些在意,闻言无奈失笑:“那你在看什么?”
“字。”燕暮寒戳了戳信纸,“好看。”
祝珩的字很好看,他从小被拘在明隐寺里,没有其他的消遣,常常画画写字,久而久之,练就了一手好丹青。
“多谢。”祝珩把信折好,递给他,“有劳燕将军,切记此信要秘密送达,不要惊动其他人。”
燕暮寒抬起眼:“为什么?”
祝珩苦笑一声:“北域来信不达王廷,如果被人发现的话,是通敌叛国的罪名。”
祝氏一族的处境本就艰难,如若这封信暴露,祝子熹性命危矣。
不能给舅舅送礼物,燕暮寒有些失落:“哦。”
他起身想去安排人送信,祝珩突然伸出手,拉住了他的手臂,银铠寒凉,祝珩蜷了蜷指尖,立马收回手:“将军帮我送信,我送你一幅画吧。”
“画?”
“丹青技艺尚可,若是不嫌弃,我€€€€”
“不嫌弃。”燕暮寒答得飞快,生怕他改变主意。
心头大患解决了,祝珩一阵轻松,笑笑:“好,待到了北域,将军别忘了问我讨画。”
燕暮寒不急着走了,又坐回去:“现在画。”
说着,他将纸笔往前推了推,一副期待的表情。
“……这种纸不适合作画,要用宣纸。”
“你会忘记,就用这个,画。”
祝珩气笑了,缓缓打出一个问号,他自问记性不差,也说话算数,是什么让燕暮寒产生他会言而无信的错觉?
小将军该不会以前被人骗过吧,对人没有一点信任。
燕暮寒坚持,祝珩怎么劝都劝不动他,只好硬着头皮在信纸上作画。
他怀疑他的丹青技术今日要砸在燕暮寒身上了。
信纸大小有限,祝珩估摸了一下尺寸,打算画个小像。
他作画不需要看着人,要画什么,动笔之前就想好了。
燕暮寒腰背挺直,局促地抿了抿唇:“这个姿势,好吗?”
祝珩刚想说不用,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勾起唇角:“很好,非常好,保持住,千万不要动。”
小像画起来很快,祝珩两刻钟就能画完一幅,为了多“折磨”一下不信任他,还说他记性不好的狼崽子,祝珩硬是拖到一个时辰。
放下笔的时候,祝珩除了累就是佩服,这么长时间,燕暮寒愣是没有动过。
狠还是狼崽子狠。
“喏,看看怎么样。”
燕暮寒立马回道:“非常好。”
祝珩一噎,将画推到他面前:“你看都没看,就知道好?”
“你画的,好。”
祝珩挑了挑眉,看不出来,小将军还挺会夸人的。
画像上,身着南秦服饰的男子微微低着头,卷曲的头发编成了小辫子,露出一只耳朵,他腰间带刀,修身玉立,正是风华无双的少年郎。
燕暮寒皱起眉头:“你画错了。”
祝珩以为他是要追究姿势的事,连忙讨饶:“没画错,这是去看烟火那天的你,小将军大人有大量,就别计较了。”
燕暮寒抿了抿唇,指着画像上的耳朵,委屈巴巴道:“错了,不是我,耳坠,我没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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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小燕子:又被骗了QAQ
长安:骗人×2
第15章 醉酒
画上的男人戴着一个小巧的银环耳坠,严丝合缝地扣在耳垂上,丝毫不显得女气,反而有股独特的风流。
南秦风雅气正,不论男女都喜欢戴耳饰,北域则没有这样的风俗,绝大部分戴耳饰的人都是女子,原野上的儿郎们嫌弃耳饰娘们唧唧的,不屑于戴。
燕暮寒也不例外。
祝珩的画技很好,抓住了神韵,很容易就能看出画中人的身份。
燕暮寒清楚的记着,那天的装扮都是他精心挑选的,为了陪祝珩融入南秦,也曾考虑过耳饰,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放弃了。
“不是我。”
无论这人和他多么相像,但有不同的地方,那就不是他。
祝珩哭笑不得,本不欲解释,但见他一副被打击到的委屈模样,又不忍心:“画的是你,这耳饰是我加上的,将军的耳朵生的好看,戴耳饰一定很合适。”
燕暮寒是一眼就能记住的长相,但祝珩对他的第一个印象点来自耳朵,红透的耳朵。
南秦崇尚翩翩君子,落落大方,祝珩未曾见过如同含羞草一般的人,戳一下笑一声就会惹得对方惊慌失措。
那样容易受惊的耳朵,只有套得牢牢的才能有安全感。
“你觉得,好看?”燕暮寒捏了捏耳垂,不知是他的手劲儿太大,还是因为夸奖,耳尖滴落朱砂,浮上一层红色。
祝珩真心实意道:“好看。”
好看到他想捏一捏。
长安夸他的耳朵好看。
燕暮寒心里放起了烟花,他眨了眨眼,迫不及待地追问:“那你喜欢吗?”
祝珩惊诧,第一反应是他这句话说的很流利,没有稀奇古怪的口音,就像是练习了很久:“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燕暮寒对他的态度特殊,祝珩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不会动不动就对着另一个男人脸红,还悉心照顾,跪地喂药。
他曾听闻过断袖分桃,也见过大都里的小倌,燕暮寒待他……或有此意。
但他与燕暮寒在四水城初见,祝珩自问相貌平平,燕暮寒也不像是会因为一张脸而喜欢上别人的人,谈一见钟情太过荒唐。
“重要。”
祝珩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这两个字入了他的耳,便与“喜欢”无异。
这太荒唐了。
“你喜欢吗?”燕暮寒目光殷切。
祝珩硬着头皮道:“喜欢。”
车门被敲响,穆尔坎询问何时启程,燕暮寒打了个手势,下了马车,他仰头看着祝珩,身后是大漠长河,落日融金:“你是第一个人,夸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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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走了半月有余,到达北域时已经入冬了,大雪纷飞,高耸的山巅直入云间,山色与天色是如出一辙的明净。
去王廷复命之前,燕暮寒亲自架着马车入了京部,将祝珩带回了他的府邸。
祝珩头脑昏沉,自从天冷下来开始,他就整日都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咳疾发作,眉眼间浸透了恹恹的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