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转了一圈内力,徐凤冕烘干了身上的衣服,手一挥,点燃了穴壁上的油灯。光溢了出来,将洞穴地面上的东西映得闪闪发光。徐凤冕蹲下身子捡起了那些发光的东西€€€€那竟然是数不清的金银首饰。
徐凤冕出生在一个商人的家庭,而且不是普通的商人,却是那个号称“一把白沙一两金”的盐商。她的父亲精于算计,极会做生意,且人脉极广,上到官府下到盐枭都有他的耳目。小的时候她过的日子可能比公主郡主还好上三分。整个州府,谁不知道她是盐商大王的女儿,时兴的货物她先挑,京城来的点心她只吃尖儿,就连她身边的丫鬟奴婢过的日子,恐怕也比一般人家的小姐要滋润。
也许是随了她父亲吧,徐凤冕虽然在武学上颇有造诣,但是要是说到赚钱,对她来讲也不是什么难题,维持一个门派是需要资本的,除了凤阳门上一辈传下来的家底,徐凤冕在凤阳镇甚至荆州府开设的那些林林总总的铺子也是功不可没。
年少有为,又身怀绝技,二十三岁的徐凤冕完全是一个大写的意气风发,虽然有时候脾气不好,说话冲了些,虽然心眼不小,但毕竟从小习武,气急了当场把人打一顿,结果第二天又腆着脸跟人说小话讨饶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然而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门派,周围的人无一不是容着她的。所有人似乎都在用行动告诉她,你是一个优秀的人,脾气差一点,没关系。
于是徐凤冕飘飘然了,开始浪了,开始造作了。她收起身上的绫罗绸缎,穿上一身青黑色的劲装,将头发扎成干练的模样,不施粉黛,拿着一把被布包裹着的剑,决定学别人浪迹天涯。那个时候他爹娘虽然还不至于完全偏心偏到她弟弟身上,但也已经自然管不了这个大女儿了,只能大手一挥,爱滚哪儿去滚哪儿去。
虽然骄傲的徐凤冕并不认为会有什么样的男人配得上自己,但是此行她却是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爱上的,居然是一个女人。
像是拨灰尘一样拨过那些亮闪闪的首饰,徐凤冕走到洞穴更深处,打开了一个个金漆木纹的大箱子,在里面翻捡起来。那匹火鬃白龙既然送不出手了,那就只能另找东西当做阿荷的生辰礼了,可是,到底应该送些什么好呢?
一块块雕工精致的玉饰被拿起来又放回去,徐凤冕捏起一个镶着玳瑁的蓝宝石茶杯,虽然的确很好看,但是么……
徐凤冕长叹了一口气,这里是她和阿荷两个人的小私库,平时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她都会藏在这里,阿荷也是。十多年过去了,这里堆积了成千上万的东西,大多是她放的,有值钱的,也有不值钱的,有些她自己都没印象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了,但肯定都是两人喜欢过的东西。
要在这里挑一样阿荷喜欢的生辰礼物并不难,但是……总觉得不够特别。
徐凤冕找累了,随手拉过一个倒扣的罐子坐在上面。没想到那个罐子似乎是时间太久了,徐凤冕一坐,罐子就“啪叽”一声,裂了,好在徐凤冕反应快没坐在碎瓷片上,但是等站起来低头看的时候,却是一愣。
那个罐子的下面,有一个小小的木头匣子。
木头并不是什么好木头,有一点点烂了,但是并没有蛀得很厉害,也许是倒扣在罐子里的原因吧。匣子没有锁,徐凤冕伸手打开,却见是一个用宣纸包住的一个小碗状的东西,打开那厚厚的一层宣纸,徐凤冕愣住了。
那是一个褐色的茶碗。
那是个三伏天,徐凤冕骑着马走咋一条几乎没有树荫的路上,热得半条魂儿都没了,随意地走进路边一个茶棚,有气无力地唤了一碗茶。
“客官,您的茶,请慢用。”
耳边传来的并不是店小二夸张的吆喝,反而是一个女声,那声音细细的,虽是不轻,但怎么也掩饰不住骨子里的那股子柔来。徐凤冕抬起头,撞上的却是那双如同秋水横波般的眼睛。
徐凤冕竟然愣了一下。
那姑娘倒是没有留意到徐凤冕的怔愣,此时正是晌午,好多人下了农,都跟饿狗似的扑进茶棚要水喝。那姑娘笑着一一答应,不久,就给那些汉子们端上了茶和食物。那些汉子们甩开了腮帮子一顿胡吃海喝,最后一抹嘴在桌子上拍下茶钱。其中有一人嚷嚷道:“清荷姑娘,明天这个点儿你也得来啊!看着你我们能多吃三碗饭!”
众汉子哄堂大笑,然而徐凤冕并没有在那些粗汉子的脸上看到一丝猥亵的神色,比起城里的那些男人,这些汉子的身上反而更能看得出他们对于女子的最纯粹的尊重和赞赏€€€€不是一个物品,也并不会属于自己,但只要看着,就能让自己心情愉悦。
那姑娘倒也不恼,只是笑眯眯地答应自己明天这个时候一定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甚至不逊于外面的骄阳,这让徐凤冕产生了一些好奇。这姑娘难道不是茶棚老板的女儿吗?明天这个点儿来又是什么意思?
结果徐凤冕饭还没吃完,那姑娘就接了茶棚老板给的十几个铜板,收拾了一下打算离开。她刚离开,徐凤冕就捧着碗凑了上去,暗戳戳朝茶棚老板打听这个名叫“清荷”的姑娘。
出乎徐凤冕意料,那个叫清荷的姑娘急匆匆地走不是因为出了什么事,而是因为€€€€她要赶回书斋继续她下午的课。
自南唐太宗即位以来,女人不许念书的情况已经改善了很多了,虽然考科举的依旧没有女人,但是很多哪怕极小的城镇都会有一到两个书斋,且生源男女不限。虽然很多地方是男女分开上的,但学的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都是读书识字,都是晓礼明义。有些富裕的家庭,或者有些家庭只有一个女儿的,都愿意把女儿送到书斋中读书。
“别看这小姑娘聪明伶俐,手脚也利索,实际上她只有十六岁,她爹娘只有她一个孩子,那是疼到骨子里了,家里哪怕顿顿吃菜糠都要供她读书。只可惜啊……”
“可惜什么?”徐凤冕眨了眨眼睛。
“大概几年前吧,她娘生了场大病,虽然缓过来了,但自此下不了地,只能在床上靠药吊着命。她爹是镇子里的工匠,身体倒是还算健朗,但为了他婆娘的病和闺女读书的钱,一天忙到晚连家都回不了。清荷很懂事,一开始就说了这书她不念了她要去打工补贴家里,结果被她爹一顿臭骂给骂回去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就算自己过得再不好,也希望自家闺女能有个尽量好的未来。”
“我们这几个街坊都知道她家有难处,有时候小姑娘中午下学来我们这儿端个盘子送个水,我们也不吝啬这点工钱。”
徐凤冕听罢,沉默了一会,放下手中的茶碗,往桌上拍了一锭银子,随后两三步出了茶棚,翻身上马,转眼就不见了。
叶清荷傍晚下学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一身黑衣,身材高挑,容貌艳丽的女人,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靠在书斋的门框边,眼神放空,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看到叶清荷出来,徐凤冕无聊的眼神瞬间变得炯炯有神,她抬起手对叶清荷招了招:“哟。”
叶清荷左右看了看,发现身边并没有人,于是这个女人是在对自己打招呼吗?
却见徐凤冕径直向她走过来:“你好,我叫徐凤冕,今天刚来到凤阳镇。”
“……我叫叶清荷。”叶清荷愣了一下,但还是礼貌地笑了笑,“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是这样的,我听说凤阳镇风景很好,我很是心向往之,但是我,很不幸,是个路痴,你能带我逛逛这里吗?”说着,从怀中摸出了量三个铜板,“我付钱。”
如果徐凤冕一下子掏出锭银子的话,那叶清荷八成是不会答应的,但是两三个铜板反而让叶清荷心动了一下,只是逛逛而已,对方是个女人,没什么危险,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她又实在需要钱……
于是,当晚叶清荷真就带了徐凤冕“逛逛”,从小镇逛到郊区,从镇东走到镇西,徐凤冕一个习武之人走的两条腿都酸了,叶清荷却怕她“逛”得“不满意”,更是拗足了劲儿带她到处走。
当天晚上,徐凤冕的脚上多出了两个硕大的、亮晶晶的水泡。
然而叶清荷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傍晚,徐凤冕又来书斋门口等她了,两人又是镇南镇北地走了一通,有的地方她自己都觉得没劲极了,但是徐凤冕却丝毫没有不耐烦的意思。渐渐地,两人聊上了天,徐凤冕只说自己是个小门派的女弟子,此时正在外出历练。叶清荷倒是没什么需要撒谎的,除了自己家里的情况,其他也挑着跟徐凤冕说了一些。
出乎徐凤冕意料,叶清荷这个看着文文弱弱的女孩子却对所谓的武功和江湖特别感兴趣,问了徐凤冕许多问题,徐凤冕也都一一解答了。而叶清荷也没料到徐凤冕对于诗书造诣也很高,虽不至于出口成章,但是一些不算广为传颂的诗她也能很流利地吟诵出来,而且正好是叶清荷最喜欢的那几首,两人越聊越投机,一个时辰不到,就已经互为知己。
而最让徐凤冕感到惊喜的,却是叶清荷居然会弹琵琶!要知道这年头学乐器可是比读书还要烧钱。不过叶清荷很克制,她朝一个老师父学会了弹琵琶之后,除了师父给她的那把,就再也没买过新的琵琶。老琵琶坏掉之后,她就只能去琴行偶尔摸一摸琵琶,小弹几曲。
虽然叶清荷家境并不是很好,但是她在书斋中的成绩向来是顶尖的,而这个书斋有个规定,每次考试考的最好的那个人都会有一定奖励,再加上叶清荷平时给各位街坊帮工也是有一点进项的,到时候攒一攒,买个最便宜的琵琶,也不是不可能。
但还是那句话,叶清荷是一个极度自制的人,如果真让她买把琵琶,哪怕是最便宜的,估计她的心都会在滴血。
两人就这么花了七八天时间,漫无目的地绕着凤阳镇逛了好几圈,终于踩遍了凤阳镇的每一个角路。徐凤冕感觉有些乏味了,第一次没有去书斋等她,想着让她也休息一天,却没想到,晚上的时候,自己的房门被敲响了。
开门一看,却是叶清荷。小姑娘今天穿了一件藕色的长裙,外面披着一件嫩绿的小褂,背着手抬着头笑眯眯的看着她。她的皮肤并不是很白,有着庄稼人的孩子独有的土色,但是那一双眼睛映着小小的月亮,竟一时让徐凤冕移不开眼睛。
“怎么了?”过了良久,徐凤冕才开口。
“今儿十五,我带你去个地方,保证好看。对了,不收你钱~”说罢,叶清荷一把抓住徐凤冕的手,将她拉出房间。
徐凤冕感受着手腕上温热柔软的触感,一时间说不清楚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放任自己跟着叶清荷走着。大概走了一炷香的时间,随着叶清荷一声轻快的“到了!”徐凤冕这才将视线从叶清荷的手腕上移开,抬眼看向前方,这一看,她就愣住了。
叶清荷带她来的是一片湖泊旁边,这片湖之前她们也来看过,除了水面平静了点也没什么可取之处。可是当十五的满月爬上天空,铺下一束银色光辉的时候,这片湖泊,突然就变了。
柔和的月光在这片湖泊上被无限放大,直到所有的湖水上都是亮莹莹的,洒满了月亮的光。夏夜晚上无风,水面比平时更要平静上三分,此时,这盛满了月亮银灰的湖水与其说是反射了月光,更不如说,整片湖水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更大、更圆的月亮。
“这就是凤阳镇的名景点€€€€大月亮!”叶清荷回过头来,脸上满是自豪,大声对徐凤冕说道,“如果李白来这里肯定会乐疯掉!如果我生在那个时候,能够带太白来看着片大月亮,说不定李白除了《赠汪伦》,还有一篇《赠叶清荷》……”
“不用李白来写了。”徐凤冕突然一把抓住叶清荷的手,语气有些急促,甚至声调都有些抖,“要是想要《赠叶清荷》,你想要多少我都能写给你,你也不用带我去看什么大月亮,我就能乐疯掉。”
“你就是我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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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下篇,明天看看能不能写完。
谨以此文,纪念一个努力想走出农村却被生活压垮,最终被埋在故乡地底的小姑娘,也纪念一段永远无法弥补过失的,两个女孩之间戛然而止的爱情。
第179章 叶清荷番外下
爱情这种东西,不一定就是要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在某一个特定的地点,遇上了某一个特别的人,或者也不必非得是初遇,但是在那时,似乎突然见到了一个全新的不一样的人,却又格外的对自己胃口,哪儿哪儿都好得让人心悸。于是就自此念上了,总想着,忘不掉,看不穿。
徐凤冕之前没有爱过什么人,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的心意之后简直放飞自我,哪怕是初次告白都一点儿都不脸红的。叶清荷当晚直接被吓跑了,徐凤冕却依旧不灰心不气馁,围追堵截,花式撩妹,软磨硬泡了半个月,小姑娘终于红着脸答应了,握着她的手认真地对她说:“那我们以后就是同性情人了。”
不过就算是有了名分,她们之间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变化,小姑娘雷打不动地去上学,中午去帮工,傍晚下学之后就由在书斋门口打呵欠的徐凤冕领走。跟之前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小姑娘再也不收徐凤冕的钱了,两个人一起去吃顿饭,叶清荷都会仔细算好每一份菜的钱,然后两个人对半分,绝不多占徐凤冕一丝便宜,这让徐凤冕又好笑又无奈,也多次戏言以后她来养着她,但都被叶清荷义正辞严的拒绝了。
她说:“每个人的钱都是自己的辛苦赚的,不要随便挥霍,我也不会随便乱花钱的,治好我娘的病之后,我还想继续学琵琶,以后争取进宫廷乐团当首席。”
因为太宗李灼的缘故,南唐乐师的地位非常高,大到祭祀典礼小到婚丧嫁娶,如果要请乐队,那是要花很大一笔价钱的。京中还有专门的一个部门,里面集合了全国各地的乐师、伶人、戏子,所有学乐器的,都以进京城宫廷乐团为毕生追求目标。
其他人听到叶清荷的话可能还会嘲笑她的不自量力,但是当时徐凤冕却握着她的双手,认真地跟她说,她想做什么,就去做,她一定会一直在她身边支持她。她记得,那天她笑得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美上三分。
在徐凤冕心里,叶清荷就是夜空中那一抹孤高的月亮,不为俗物所惑,不为五斗米折腰,只是用她那纯净的笑容去照亮所有人心目中的阴霾。她甚至产生了一丝沾沾自喜的情绪,这个月亮现在是她的,是她一个人的,任何人都不能让她蒙上阴云。
然而,让徐凤冕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只是过了几天,她的月亮就打破了她的幻想。
那天趁着叶清荷上学的时候,徐凤冕在镇中无意间发现了一个赌坊,便手痒进去赌了几把。她本也不好赌,奈何遇上一个贼气人的赌客,便赌了几把大的,有输有赢,但最后好算是没亏本,还赚了百十两银子,一时间镇中都在传,来了个外地的女赌客,赢了老多钱了!
当天晚上,徐凤冕却没有接到叶清荷,听书斋的同窗说,叶清荷下午的时候突然提前走了,徐凤冕便想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虽然有心去找她,但是她们之前就约好的,这件事情不能让叶清荷爹娘发现,所以只能按捺住自己,回了客栈。
然而之后一连过了几天,徐凤冕都没有见到叶清荷,她不禁有些疑惑和担忧,于是中午的时候在最开始茶棚蹲守,然而奇怪的是,她等了三天,茶棚虽然依旧人来人往,但第一天见到的那些庄稼汉子一直没来,茶棚老板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徐凤冕只能作罢。
终于,在第七天的时候,徐凤冕终于见到了叶清荷。
那时是在中午,徐凤冕正打算睡个午觉,就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却见是叶清荷。
叶清荷整个瘦了一圈,尽管是在正午,她的身上也围绕着一圈散不去的阴郁气息,还没开口,肚子就先叫了起来。徐凤冕皱眉,不容置疑地拉着手带她下去吃饭。
叶清荷的吃相向来是矜持的,但是这天不知道为什么,她吃的格外的狂野,而且对饭菜意外的挑剔,明明只叫了两个菜,其中一份鱼香肉丝却剩了大半。徐凤冕皱了皱眉,将她剩下的肉丝吃掉。付钱的时候第一次,叶清荷没有跟她算钱。
吃晚饭,两个人依旧出去闲逛,叶清荷却比之前沉默了很多,而且出乎徐凤冕意料的是,她居然主动提起之前赌坊的那件事情,并且一个劲儿的追问徐凤冕是不是真的。徐凤冕只觉得怪异,但还是一一回答了。直到最后叶清荷问无可问了,这才深吸一口气,颤抖着开口:“你……能不能借我十两银子(约两万人民币)?”
徐凤冕眉头越皱越深:“出什么事情了?”
“没事……”叶清荷摇了摇头,“我……我……”却是半天说不出话来。
徐凤冕叹了口气,她知道她的小姑娘虽然外表看上去软绵绵的,但实际上骨子里极硬气,生活贫困潦倒,却依旧保持着尊严,以及高雅的小爱好,她是一个能把日子过得很好的人,却也是一个不容许任何人知道她过得不好的人。
终究还是把十两银子给了她,叶清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欠条,徐凤冕看都不看一眼,内力一转,墨迹还没干的欠条就直接碎成了齑粉。叶清荷抬眼看她,一双清凌凌的眼睛最终让她服软了,决定暂且不过问她的私事。只是在临走之前,她深深地看了一眼这个小姑娘:“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小姑娘沉默,徐凤冕看了她良久,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然而没想到,只过了五天,叶清荷又敲响了她的门,先带她出去逛了逛几条她已经烂熟的街道,然后又欲言又止地问她借钱。
徐凤冕心底突然生出一股子怨气来,之前小钱算的斤斤计较,结果在听说她赢钱了之后就来问她借钱,尽管徐凤冕自然给得起,但这种感觉终究还是成了心里的一根刺。
行,她给,为了小姑娘,她就是当一回免费钱庄又如何?可是叶清荷的态度却是完全没有把她当自己人,出了什么事情也不愿意和她说,她究竟把她当成什么了?
按捺住内心的不快,徐凤冕尽量冷静地开口:“你要多少?”
叶清荷从怀中掏了掏,掏出了跟上次一模一样的欠条,声音低得已经快要听不见了:“十两银子。”
徐凤冕深吸一口气,将一张十两的银票塞在她手里,也没看那欠条,站起身拿起脚来就走,态度冷漠得吓人,衣摆无意间擦过叶清荷的脸颊,似乎带走了一些莹亮的东西。
徐凤冕一直在等叶清荷来问她借第三次钱,然后好好盘问盘问她,不把事情问出来就不让她走了!但是她等了将近半个月,却什么都没有等来。她疑心自己上次的态度是不是吓到了叶清荷,不过是二十两银子,说不定小姑娘家里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呢?
越想越烦躁,徐凤冕在客栈待不下去,干脆出去走走,在集市上逛逛。那天的集市上似乎多了几个异域的客商,带来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那天的人特别的多。就在那人来人往中,徐凤冕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她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手被什么东西攥着,等前面的人走过去,她才看到是一个大腹便便满脸油腻的男人,正用他的那只猪手抓着叶清荷,一脸猥琐地说着什么。
尽管周围人声嘈杂,徐凤冕极佳的耳力还是能听到那男人说的话:“我看你天天给人帮工真是辛苦的紧,又赚不到几个钱,叔叔我可心疼你了,只要你乖乖听我话,我保证你能赚到大钱,成不?”
男人话语中的暗示已经近乎赤&&&&裸,徐凤冕从叶清荷一脸的怒容中明白她绝不是不明白男人话语中的含义。就在她打算出手痛揍一顿那个油腻猥琐男的时候,她却看到,叶清荷听到男人的话,竟然犹豫了一下,就连步伐都被朝男人那里拖动了一点。
徐凤冕一下子整个人都炸了,她一把上前扯开了那个男人,随后毕生武学都使出来了,别人都还没反应过来,那油腻男就被徐凤冕揍得鲜血四溅,奄奄一息,如果不是叶清荷一把抱住她,估计街上就会出现一具被活活打死的尸体。
然而盛怒之下的徐凤冕似乎并没有消气,她一把扯开叶清荷在她腰上的手,朝她怒吼起来,具体说了些什么,她已经完全记不清了,但是她还是能记得,她盛怒之下,将自己曾经发过誓绝不用在女人身上的“贱”字,硬生生、血淋淋地砸在了叶清荷的身上。
随后她回到客栈,牵出马厩中的红枣马,一双缰绳,就径直离开了这个小镇。在马背上,她的脑海中还在反复播放刚刚叶清荷被拉动的那一幕,她只觉得自己瞎了眼了,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女人,居然就为了那一点钱……她的一腔真心简直是喂了狗!
徐凤冕向来是敢作敢当的性子,说一不二,她在邻镇足足待了一个月,愣是没有想到要回去看一眼……她希望自己真的是这么想的。
半夜第十二次从床上坐起来,徐凤冕懊恼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翻身下床,梳妆更衣后,她再次把正在美美地吃夜草的红枣马拉了出来,踏上了去凤阳镇的路途。
一个月不见,凤阳镇似乎并没有多少改变,只是听说一个月前下了场大雨,凤阳镇北边的那座山滑了小半个山坡,据说那会儿正好有群石匠运着石材从那边过,遇上了山体滑坡,死伤惨重。
徐凤冕只是在心里感叹了一声,便专心地找寻叶清荷的踪迹€€€€到时候跟她道个歉吧……不过她肯定要先道歉的!这本来就是她的错!
功夫不负有心人,徐凤冕终于在茶棚那里蹲到了之前跟叶清荷关系不错的庄稼汉子。听到徐凤冕问叶清荷的事情,那些庄稼汉都面面相觑,最终一个年轻男人站了起来,徐凤冕记得他,他就是最初起哄叶清荷的那个男人。男人长了一双浓眉大眼,皮肤黑漆漆的,胳膊上全是晒痕,还有明显的肌肉,非常典型的农人长相。
年轻男人对着那些庄稼汉子摆了摆手,示意他来应对,那些庄稼汉子便都散了。年轻男人把徐凤冕引到茶棚外的官道旁,正视着这个快跟她一样高的女人:“你就是徐凤冕?”
“对,我就是。”徐凤冕毫无畏惧地回看他,她能感受得到这个年轻男人身上有一点内力,只不过很少,骨架子倒是非常开阔。如果年轻十岁肯定是个习武的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