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小秋后退一步,浑身都写着拒绝:“我还是去试药吧。”
“反了天了。”高林有样学样,踢出了骁王殿下同款一脚,“这活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你倒还挑拣起来,快点去!”
将苦瓜脸的少年打发走后,高林又去找了一趟梁戍,道:“医棚已经搭起来了,我去看了一眼,比图纸上要更加精致华美。”
也比当初柳二公子坐诊的那个破草房子要豪华许多。除了医棚,高林还找人做了许多套白衣蓝带的新衣,又从军中精挑细选出了一批又白又高又英武的兵士,总之上至房屋,下至人员,就没有不赏心悦目的。
梁戍预备请柳南愿亲自坐诊。
虽说世间美丑并不代表€€错,但人们€€美的追求已经形成了几乎本能,白福教塑造出的所谓“圣女”,也是利用了这种本能,而现在大琰军中恰好就有比她更为美丽的人。
柳南愿本人€€此也没有意见,她从来就不会€€自己的美丽遮遮掩掩,爱漂亮衣服,爱漂亮首饰,也爱照镜子。所以在收到程素月送来的衣物时,当场就换上了,她彼时刚刚沐浴完,一头半湿的头发还散着,房中香味四溢,红色的纱裙衬得她越发艳如桃李,细白手指点了一点口脂,往唇间轻轻一抹,程素月恍惚觉得自己看到了月光下的神灵。
生机勃勃,与白福教那死气沉沉不说话的圣女,简直是两个极端。程素月靠在门口,看着她一样一样地换首饰,看到最后,自己头上竟也被强行别了一支蝴蝶发簪,往回走时还被梁戍看见,平日里习惯不显山不露水的骁王殿下,眉头也稍稍一跳,并且极为罕见地评价:“不错,难得有一样东西,你戴着不像暗器。”
程素月:“……柳三小姐已经准备好了。”
“好,这件事就由你去办。”梁戍点头,“凡事以她的安全为先。”
白福教苦心经营出的“圣女”,绝不会允许别人也来分一杯羹,若实在控制不住局势,他们极有可能会鱼死网破。
密林中,刘恒畅解开一层一层的纱布,忐忑地问:“苦统领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吗?”
苦宥道:“是。”
“那……”刘恒畅犹豫着,不知要如何告知€€方真相。苦宥却主动道:“你就当我余生都会在黑暗中度过,我交代你的事,如何了?”
“最近各处岗哨的更换极为频繁,有时候甚至是一天一换。”刘恒畅道,“哪怕我再继续观察个十天半月,恐也无法总结出规律。”
“后山呢?”
“后山?”刘恒畅道,“后山都是瘴气,想从后山逃走,除非有凤公子帮忙,他是怎么说的?”
苦宥道:“他答应与我合作。”
刘恒畅心中一喜,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却又听到后半句,合作可以,但是得先与乌蒙云乐成亲,不要三媒六聘,甚至也不必穿新衣拜堂,更不用洞房花烛,只要一个点头就行。
刘恒畅试探:“那苦统领……怎么想?”
他觉得不管怎么想,这笔生意都实在是太划算了,点头而已,点个头,就能逃离魔窟,若换作自己,肯定不会拒绝。而且乌蒙云乐在白福教教徒的心里,是绝€€圣洁美丽的,倘若知道她竟然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岂不是不用王爷多费工夫,就又一大批人的心理防线要土崩瓦解?
苦宥却说:“你得考虑考虑,找一个地方了。”
刘恒畅不解:“什么地方?”
“一个方便躲起来,不被任何人发现的地方。”苦宥道,“准备好充足的干粮和水,不需要多,够吃十天就行。”
刘恒畅€€他言听计从,立刻就下去准备。苦宥在心里盘算着日子,他现在其实已经有了八成把握,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这鬼地方,但又转念一想,好不容易才来的,哪里能空着手走,多少总得带点值钱货吧。
所以还是有耐心得很。
柳弦安也有耐心得很。
他挽起衣袖,在一张又一张小小的纸条上写着药名,准备晾干后拿去贴在药瓶上。最近天气已经转热了,所以衣裳也穿得单薄,梁戍一进门就看到一截白白的手臂,伸出手指要去戳,结果被转身躲开:“别闹。”
“华佗乾坤丹。”梁戍拈起一张纸,“治什么的?”
“痢疾。”柳弦安道。
“神仙大力丸?”
“食欲不振。”
“二者之间有关系吗?”
“没有啊,但这不是王爷的要求吗,要尽量磅礴大气,通俗易懂,令人信服,我还专程去问过大哥的小厮了,他们说百姓就喜欢这种名字,一听到华佗和扁鹊,没事也想吞两颗。”
“也€€。”梁戍将纸条放回去,“药瓶也已经运来了,也是粉粉蓝蓝,可爱得很,摆在那里就像一片晴空映着云,看一眼心情都好。”
总之肯定比白福教那些诡异古怪的东西,更像神仙用品。
第114章
西南夏季潮热, 本就容易身体不适,再加之林地间蚊虫鼠蚁肆虐,被毒虫叮上一口, 肿起的脓包往往能有半个巴掌大, 还有采药时从山上滚落的、砍柴时砍伤腿的, 总之各种大大小小的疾病,都能免费去西南驻军新搭建的医馆里去看。
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十面谷。
以及比十面谷更远的许多村落。
柳南愿穿着鲜艳的红裙, 坐在明亮干净的房间中替百姓看诊,院子两侧站着守卫也是个个容貌俊美,贵气体面。高林差不多将自己本就不多的审美, 全部挖空贡献给了这处医馆, 甚至还往房檐下挂了一串空心竹铃, 用半透明的丝带捆扎着, 微微发光,引来无数蝴蝶往上飞。
阿宁道:“没想到高副将竟还有如此细腻的一面。”
柳弦安躺在竹榻上吹着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他懒洋洋地说着, 语调困倦,眼皮子看起来又要往一起搭。阿宁眼疾手快,将他的眼睛强行撑开, 叫道:“公子不许睡了,王爷已经差人送来了衣服, 快些换好,等会咱们还要下山去给三小姐帮忙。”
柳弦安打着呵欠:“我穿这个就很舒服。”
“舒服是舒服,但实在是太旧了。”阿宁拉着他的手腕, 力大无穷地把人拽起来。
柳弦安在穿衣方面是最不讲究的, 再加上还有三千大道中的贤者们做不良示范,所以他从来不要锦衣华服, 一件灰不拉几的棉布大袍随便一套,腰间捆着布带,再穿一双破靴就能到处乱跑。对于这副神似丐帮的装扮,白鹤山庄里的人早就习惯了,梁戍也习惯了,并且还觉得甚是可爱,软绵松垮一块布,裹着细溜溜的一个懒蛋,好摸好脱。
阿宁去扯他的腰带。
柳弦安没睡醒,直直往后倒。
阿宁累得气喘吁吁,手都酸了,站在床边叉着腰:“王爷要来啦!”
结果王爷真的来了。
梁戍将阿宁打发出去,自己俯身亲了一口被子里的人:“你已经从昨晚的戌时睡到了现在。”
柳弦安坚定闭着眼睛。
梁戍笑了一声,把人抱在自己怀里,先替他宽去了寝衣,又取来刚做好的新衣,一件一件地穿好。他是从来没有伺候过人的,但可能是命中注定会拥有一个懒蛋吧,所以对于这些事,很有一些无师自通的天赋。
柳弦安动了动鼻子,没闻到新衣该有的味道,却多了几分温柔好闻的茉莉花香。梁戍将他的手指从衣袖中拉出来,解释道:“吩咐他们洗过熏好了,软一些,你穿起来更舒服。”
睡仙终于将眼睛睁开了一条小缝。
梁戍道:“站直,我替你将腰带扣好。”
柳弦安看了一眼,觉得眼熟:“这不是王爷的腰带吗?”
“一时片刻找不到好的玉扣,所以就用我的改了一条。”梁戍道,“看着倒也不差。”
差肯定是不差的,因为那可是皇上御赐之物,准备让弟弟到江南骗……娶媳妇,娶媳妇用的。梁戍仔细扣好,满意地看着身前的人:“不错,好看。”
纱衣如雪,隐隐透出银丝嵌绣,被太阳一照,流光溢彩。柳弦安摸了摸腰带,评价:“不如我的大袍子舒服。”
“晚上就准你换回来。”梁戍道,“扮神仙呢,得勤快一点。”
常小秋路过这里,见阿宁正站在院外,便上前问了他一些事,两人正聊着,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而后便见骁王殿下与另一个人并肩走了出来。
至于为什么是“另一个人”,因为常小秋稍微反应了一下,才认出那竟然是柳二公子,不过这也不怪他,因为就连阿宁,也因为这过于成功的变装而稍稍一愣。
待两人走远之后,常小秋才问:“你怎么也一脸不可思议?”
阿宁道:“因为我确实没有见过。”
毕竟自家公子在家时,可是连过年都不愿穿新衣的,顶多在灰色大袍子外头加一根红腰带吧,看起来反而更奇怪了,更过分的是,有一年他也不知是在学哪位贤者,隆冬腊月里赤脚踩了一双破草鞋去吃除夕宴,庄主差点没因此气出病。
常小秋听得甚是钦佩,不愧是王爷喜欢的人,品味够独特!
阿宁:“……算了,我不想同你讨论这个问题。”
梁戍带着白衣飘飘的睡仙,在军营里走了一圈,引得兵士们纷纷暗自嘀咕,怎么柳家看起来净出神仙。柳弦安被腰带勒得不舒服,但既然换都换了,他还是跑去药房里,让大哥看了看自己的漂亮新衣。
柳弦澈面无表情地说:“嗯。”
但其实转头就提笔作画,将弟弟的全新模样绘于纸上,并且写了一封奇长无比的家书,从各个方面进行夸奖,与画一起发回白鹤山庄,好让爹娘也高兴高兴。
从药房出来之后,梁戍本想带着柳弦安去找柳南愿,结果却有人传信,说是当日跟着邪教妖女进山的弯刀银月族族人,已经回来了,但没回来全。
“没回来全是什么意思?”梁戍问,“差几个,被抓了?”
“差一个。”
去了四个,回来了三个,没回来的男子名叫蜡月,听起来像是时时都能过个年。如此喜庆的一个名字,实在不该倒霉,梁戍与柳弦安一起去了前厅,一问,果然没倒霉。
“蜡月哥没被抓,是他自己不愿回来。”少年解释。
这一行人跟着红衣女一路找到白福教的老巢后,其实已经算是完成了任务,但蜡月却想再找一找苦宥,所以剩下的人就先回来报信。
少年继续道:“我们只需要五天,就能绘好地形图,那条进山的路其实不算狭窄,而且周围有许多掩体,依照王爷的本事,想要神兵天降,理应不难。”
他说着正事,一旁的妇人却在充满疑惑地看柳二公子,不懂自己只是出了一趟门,怎么对方的穿衣风格就由逃荒客变成了富贵仙人,再将这副打扮往柳大公子身上一套……这不更得留给自己的妹妹?
于是心满意足地手一拍,就回去写信报喜了。
下人替柳弦安牵来那匹枣红小马,经过军营马官的精心饲养,它如今看起来越发胖而敦实,四条腿往地上一杵,稳当可靠极了。柳弦安抚了两把它油光水滑的鬃毛,道:“下回我们把它带到西北吧。”
“好,我找二十匹最好的战马,陪着它一起跑。”梁戍将人抱上马背,“北方的戈壁滩一眼望不到头,它定然喜欢得很。”
一旁的马夫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吭气,只在心里对这匹又懒又不爱动,还很能吃,并且命中注定要迎来一场西北远行的小胖红马寄予了无限同情。
医馆门前已经排了长长两列队伍,柳弦安看向最远处,觉得甚至都要与天接到一起了,如此多数量的百姓,肯定不全是病人,多得是凑热闹来看大琰第一美人的。这种事若是放在平时,官府肯定不会允许,但现在情况特殊,所以高林只是派人沿途去将需要急诊的病患全部提前接过来,余下的,就由他们慢慢排。
白鹤山庄的其余弟子也换上新衣,只要有空的就全部坐诊,空气中花香阵阵,还有个人在远处抚琴,叮叮咚咚,似高山流水。
一个老婆婆看着柳南愿,高兴道:“都不必看,我的腿脚就好了。”
“看还是要看的。”柳南愿笑,“婆婆躺着吧。”
老婆婆依言躺下,眼睛还要盯着柳南愿看,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开口道:“我们家阿勇€€€€”
一旁站着的孙子眼疾手快,迅速将她的嘴给捂了。柳南愿直乐,检查完后站起来道:“婆婆身体好得很,平时多吃些肉与新鲜菜蔬,能活一百岁呢。”
“是,是,多谢柳三小姐。”孙子二话不说,扛起自家老婆婆就跑,引得院子里也一片哄笑,纷纷道:“阿勇,阿婆又替你说媒了?”
人人都高兴得很。
柳南愿也挺高兴的,因为这种看诊方式,与在家中时可太不相同了,绝大多数百姓都没什么重疾,大家更像是来凑热闹聊天的,到了傍晚时分,郊外还会燃起篝火,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欢乐的声音一直传到云的最高处。
百姓的生活就该是这样。
柳南愿整理好桌面,正准备叫下一个病患进来,没曾想却是自己的二哥,而且是穿着新衣服的二哥。她的反应肯定是要比不苟言笑的大哥更加真实的,立刻就站了起来,满脸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柳弦安道:“一套衣服而已。”
是一套衣服而已,但问题是,你之前连这一套衣服也不肯穿的嘛。柳南愿围着他看了一圈,稀罕极了,她道:“我先前还以为,二哥就算是成亲,也要穿着那一身破烂衣服,没想到还是愿意换下来的,这样很好,以后都这么穿!”
“不行,太累。”柳弦安拒绝,而且就算成亲,我也可以穿红的大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