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雪 第29章

  他竟然信鬼神,举止神神叨叨如此可笑,可那发颤的嗓音和突然泛红的双眼,莫名叫江白昼心头一窒,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从心口升起,酸涩难言。

  江白昼不想在此刻现身,匆匆掠出门外。

  身后传来拐杖落地的“当啷”声,他没敢回头,几乎是有生以来第一回 落荒而逃。

  ——原来血脉联系并非全无作用。

  江白昼几乎有点“后怕”,只得下次再来。

  ……

  另一边,龙荧今日没在会武营久待。

  前几天,胡冲山在暗信中邀他回总部洛山一聚,说是大当家身亡后,荒火如今前途未卜,有要事请他相商。

  内奸还没抓出来,龙荧生性多疑,不肯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他跟胡冲山约定好,只见他和二当家,多一人都不可,胡冲山应允。

  龙荧便换了身装扮,折几枝松柏,回洛山吊唁他的老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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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啵啵,十一月快乐。

第29章 去意

  江白昼越墙而逃,匆匆离开公孙府。

  回到下城区时,晴朗的天空又阴了下来,黑雾如阴影般笼罩着大地,风中丝丝冷气有腐朽的味道,下半个埋星邑破旧、衰败、行将就木。

  江白昼面无表情地回到龙荧家。

  ——他总是面无表情的,但一个活人很难做到真正的没有表情,眼睛总能泄露些什么。

  “白昼哥哥!你回来啦!”

  姬云婵正独自坐在庭院里,左等右等不见人,无聊到揪自己的头发玩,一见江白昼进门,她蹭的跑过来,拉住江白昼的袖子:“咦,谁惹你不高兴了吗?怎么苦着脸呀?”

  江白昼心不在焉:“没有。”

  姬云婵道:“不高兴就跟我说啊,我可会安慰人了。”

  “是吗?”江白昼看她一眼。

  少女今天第一回 离开丫鬟和奶娘,自己伺候自己,衣裳穿昨天旧的,发髻梳歪了,但她双眼锃亮没有一点不开心,祈求这自由能再多偷几日。

  江白昼回到屋内,把伪装的衣帽卸下,换回自己的。姬云婵慢吞吞地跟进来,突发奇想:“我帮你梳头发吧!”

  “……”

  江白昼摇头拒绝,自己随手一拢就当梳好,他走到案前,和姬云婵坐到一起,突然问:“姬小姐,你想家吗?”

  “哎呀!不要叫我姬小姐!”一天她就自认为混熟了,活泼的本性暴露无遗,“你叫我云婵,婵儿,小婵,什么都行!”

  江白昼从善如流:“云婵,你会想家吗?”

  姬云婵道:“当然不,我才不想家呢,让我爹着急去吧!哼。”

  “你和你爹的感情不好吗?”

  “唔,挺好的呀。”姬云婵思索了片刻,忽然改口,“可能……也不算那么好?我爹事务繁忙,一年也不来看我几次,我上一回见他是去年除夕。但奶娘说,他很关心我,经常打听我的事。唉,谁知道是真的关心还是奶娘安慰我呢?我觉得他不在乎我,他对我……只比陌生人稍微好一点,因为我是他女儿嘛,唉。”

  姬云婵重重地叹了口气,一脸大人样儿:“我时常想,要是我娘还活着就好了,她一定很疼我!”

  提起早逝的娘,姬云婵笑容挂不住,忽然低落了起来。

  江白昼盯着她看,试图从她鲜明毫不遮掩的情绪里读出些自己能懂的东西。他觉得他是懂的,但似乎又不那么懂。

  按照姬云婵的标准,江烛活着的时候大概算是没疼过他。

  江烛为人克制,勤于练功,曾经也有望成为大祭司的继任者,但长老院认为她虽然天赋卓绝,却生性锋利,过刚易折,不是合适人选。她被放弃了。

  江烛一度走不出这一打击,是公孙殊解救了她。

  江烛好强,看重情爱但情爱不是她心里的唯一,她评价自己的爱情为“非分之想,命运使然”。

  感情一旦和“命运”二字有牵扯,一般人会因天意而心生浪漫,江烛却认为是陷阱。她在年幼的江白昼面前说:“不要屈从于命运。”

  她是什么意思?

  那时的江白昼听不懂,拿去问师父。

  他师父说:“一个人失败后,承担不起失败的苦果便难免要为自己找借口,说‘我本来也不爱’,你娘在自我安慰呢。”

  “……”

  小白昼还是没听懂,但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在意。

  江烛偶尔来长老院看他,大多数时候,是字面意思上的“看他”。

  小白昼读书写字,她坐在一旁盯着,雕塑似的全神贯注目不转睛,一个字也不说。如果他不慎写错了什么,江烛才会从雕塑变成活人,握住他的手,教他把这个字重新写一遍,写对为止。

  她几乎从来不笑,小白昼不喜欢。他不叫她“娘”,她不说话的时候,他就也不说话。母子二人形同陌路,但她又那么特别,和江白昼曾见过的每个陌路人都不一样,她不是路人。

  曾经有一回,江白昼发现她盯着自己很久没动,可能有一个时辰,就故意写错字,试探她是不是走神了。

  江烛没走神,立刻发现,教他重写。

  当时的小白昼只觉得沮丧,像输了一个名为比拼毅力的游戏,想不到其他方面。

  如今的江白昼再回想,忽然心生好奇:当时她长久地看着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呢?

  她也会想“疼”他吗?和普天之下每个平凡母亲一样?

  可能是没有的,也可能有。

  总之,她从未做过。

  公孙殊倒是做过。

  江白昼和父亲见面的机会很少,但他知道,公孙殊经常站在远处看他。相比妻子的冷漠,儿子要可爱多了,自从两人一起看过夕阳,公孙殊就单方面地和小白昼熟了起来。

  第三次见面,公孙殊亲手做了几个精致的玩具送给小白昼,他说:“你别整日背书,年纪这么小容易累着。”

  小白昼觉得他莫名其妙,自己背书轻松得很,才不会累呢,他净说些没用处的啰嗦话。

  公孙殊不觉得自己啰嗦,事无巨细地关心他,捡贝壳逗他玩,买小食物哄他,寄希望于他喜欢这些东西,从而能来多见自己几回。

  可惜江白昼不贪玩不贪吃,还反过来嫌他爹幼稚:“难怪会想家,小孩子才想家呢。”

  他们最后一回见面,谁都没意识到这是离别。

  依然是海边。无尽海广袤无际,在它面前人难免感怀于自身的渺小。公孙殊盯着大海发呆,小白昼坐在岸边巨石上,用贝壳吹曲子,光着的脚丫翘来翘去,无忧无虑不知天地为何物。

  公孙殊说:“白昼,若是有一件事只要你做成便能救很多人,但成功的可能性极低,你倾尽所有搭上自己的命也不过是蚍蜉撼树,难改结局。那么,你觉得自己还应该去做吗?”

  小白昼茫然地抬头:“什么事?”

  公孙殊说:“你只说应不应该。”

  小白昼想了想:“应该。既然有救人的机会,怎能袖手旁观?”

  公孙殊微微一愣,继而大笑:“不愧是我的儿子!”

  他突然抱起小白昼,亲了亲他的脸:“叫我声爹爹吧。”

  小白昼没叫。

  为何没叫,江白昼已经不记得了。可能纯粹是因为不想叫,也可能是因为当时脸皮薄心里别扭,不愿听话,要像大人一样“我偏不”“不许把我当小孩”,或者“下回再叫”“等我们再熟一点”。

  可惜没有下回了。

  他欠公孙殊一声“爹爹”。

  以前这些往事俱是浮尘,每每随风飘起,江白昼便拂开它们,不入眼也不入心。

  去公孙府一趟,亲眼见过公孙博的失魂落魄,江白昼忍不住想,他爹当年也这样思念他吗?当时他们一年最多只见几面,一只手数得过来。

  这么深地思念一个人,多少有点可怜。

  把希望寄托于别人身上的人都可怜,而被思念的人很难不感到亏欠,至少江白昼此时忽然感觉到了。

  他有点想逃,本能告诉他,这不是他该承受的,正如龙荧对他的爱,他一番心理斗争后坦然接受了,不愿再多想,心情就平静许多。也如公孙殊、公孙博的爱,江白昼已察觉到,靠近就会被绊住,他们都是被俗世羁绊锁住手脚的人,而他不愿成为其一。

  江白昼性如浮云,身若飞絮,永远不想落地。

  他独爱山川大海,与天地往来,不愿将自己牵挂在某个人身上,人脆弱易朽,叫他紧张不自由。

  既然如此……

  既然如此。

  他想,他应该尽快处理完公孙殊的骨灰,早日离开,不必拖满三个月。

  ……

  龙荧从暗道进入洛山。

  洛山不是山,是一座地下之城,建在洛都的郊外。

  洛山虽有城名,但远无城市的规模,占地充其量只有三分之二个公孙府大小,深则有十余丈,其中建有栈道、云梯及房屋数栋,另有仓库用来储粮。

  这里的建筑样貌颇为原始,注重实用性而无视美观,将节俭发挥到了极致。

  地下黑暗,火把常年燃着。

  人不少,行走其中肆意交谈,气氛十分不错。但要将其视为军队,这些人就不够多了,远远比不了会武营,况且飞光殿在下城区的兵力也不止一个会武营。

  龙荧从暗道出来,出口就是大当家的房间,外人没机会看见他。

  房内已有两人在等待,一个是胡冲山,荒火的三当家,他满面胡须剃了一半,伤势渐愈精神多了。另一个叫宋天庆,是荒火的二当家,年龄比胡冲山长上许多,但比已故的大当家唐春开小,约莫不到五十岁。

  这个年龄在下城区也算是长者了。

  不同于胡冲山的憨厚呆傻,宋天庆生了一张聪明的苦相,像旧时候的读书人,年年科举而不中,郁郁寡欢之余撑着一口不甘的心气,非要得到点什么不可似的,在无力中聚起一股有力,看着更苦了。

  龙荧曾经见过他。

  那时唐春开做“藏针”计划,龙荧是被挑中的人之一,随后秘密培养一年,便是在洛山中。

  但龙荧身份机密,他单方面见过宋天庆,宋天庆没见过他。

  此时由胡冲山引见,龙荧上前去,叫了声“二当家”,开门见山道:“我时间不多,先去祭拜唐老吧。”

  宋天庆道:“也好,我们去大哥的墓前,我先将他遇害的经过与你说上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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