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冬的屁.股被足足有一个胳膊粗的族棍打得皮开肉绽,他嘴上的抹布扯开了,他疼得大喊:“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是我鬼迷心窍!是我猪狗不如!是我把那群孩子引出去的,是我说我们村里有钱的,别打了......”
没到十棍,他就被打昏了,族长也没喊停。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这事儿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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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沈黎一点都不意外族长会这么做,因为有些族老甚至决定要把沈宝冬沉塘。离祖祠不远的地方,有一方深深的池子,看起来深不见底,大人们都说那里曾经死过人,都不叫孩童靠近那儿。老一辈的人真的亲眼目睹过当年的族老是如何把犯错误的族人淹死在那个池子里。
不过也没有人对那个地方有什么兴趣罢了,毕竟祖祠总给人一种很阴森的感觉。
沈大满现在正跪在祖祠里,为了不让沈宝冬送去见官或者沉塘,他必须这么做。族老们比沈大满还要大一两个辈分,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孙子辈,重孙辈的孩子在他们面前死去。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沈大满,你可明白?”
沈大满给族老们磕了头,哭得头发都散了,狼狈不堪,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惯子不孝,望你懂得,你好自为之,族里经过商议,会通知你如何处罚,你且跪着吧。”
沈宝冬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恶念,他爹娘今后再也没办法在村中抬头做人,在这样一个时代里,没有什么比失去名声更让人难受的事情了,沈大满最是看中自己的面子,如今面子没有,处罚过后里子也没了,他也对沈宝冬这个小儿子彻底失望了。什么命里带了财运,假的!都是假的!他这个儿子,废了!
沈黎看着沈宝冬被打成这个样子,也不同情他。笑话,同情他?那些可怜的孩子,如今还不知道在哪里受苦呢!一想到这里,沈黎觉得沈宝冬就算是死了,也难以赎罪。
“村长!族长!族老爷爷们!看,孩子们回来了!”
“什么!快去看看!”
沈黎惊讶了,这里办案子的效率这么快吗?三天不到,就找到了,不会是假消息吧。
沈黎被沈来秋抱着往村口跑,往村口一看,果然是村里的孩子回来了!后面还跟着县衙的主簿大人,以及一队骑马的士兵。
主簿乐呵呵地跟村长众人道喜:“你们村子走运了,这是世子殿下的亲卫,前些天刚好遇到了那群人贩子,救了你们村的孩子!赶紧谢谢人家吧!”
“多谢这位将军,多谢诸位壮士!若是不嫌弃,去我们村子略坐坐,好让我们尽些地主之谊!”
郭易摇摇头,“不了,我还有要务在身,你们各自回家去吧,要谢就谢我们家世子,要不是他要我去接应马匹,我也救不了这些孩子。”
村长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把孩子带着,回家拿出好东西送给这位将军与诸位壮士?”
然后老脸笑得跟菊花一样灿烂:“壮士们,只是一点小心意,不要放在心上。”
郭易其实懒得带,但是看着村长满脸皱纹,佝偻着的背,觉得拒绝这样一个老人家似乎不太好,于是没有反对。沈来秋虽然没有丢孩子,却也送了不少东西,大多都是沈黎指导余氏做的吃食,都是大多数人没吃过的,比如:辣条。
他尝过一些,第一次吃觉得调料放得太多了,结果越吃越上头,现在隔几天就想吃一次。但是他儿子沈黎说了,这是什么垃圾食品。他不太懂什么叫垃圾,隐约知道是不太好的东西,可是明明是面粉做的,哪里不好?
还有一个叫‘烧仙草’,也挺好吃的,放点蜂蜜拌着吃,清甜弹牙,样子也好看,难怪叫烧仙草,这不就是仙人才能吃到的东西吗?沈来秋没有忘记在上面贴着沈黎要求做的商标——沈乡记忆。
郭易满载而归,他打算搞清楚这些东西能不能吃,然后再送给世子,他记得世子对沈家村的吃食好奇得很,没准世子高兴,又要赏赐他酒喝呢?宫廷内造的酒,可不是人人都能喝到的。
郭易咂咂嘴,美滋滋地骑马飞奔疾驰。
村中丢了孩子的人家奔走相告,欢喜自家孩子找到了。
沈高氏也很高兴:“那我儿子,好歹没有酿成大错,叫老头子多花些钱,此事不就摆平了吗?”
沈来春讽刺地笑了:“钱?咱家哪里来的钱?叫沈宝冬去跟三哥认错,然后好歹学个做豆腐的手艺,他不愿意,所以一分私房钱也无。如今赔偿给各家的钱都是从大房这里出的,娘你记性不好,我来提醒你——上次族里买地,钱都花的差不多了。难道卖地救宝冬?卖了我的地,我还有妻儿要养活,总不好见着我妻儿饿死。卖了您二老的地,别人就会说我们哥仨不孝顺,怎么做都不对。依我看,还是叫老四自己扛着吧。自己做的孽债,怪谁呢?”
沈高氏被这番话气得浑身发抖,只是她躺在病榻上,浑身无力,见大儿不愿意帮她,也无可奈何,只是流眼泪。
沈来夏拍了拍大哥的肩膀:“别跟娘说这些了,族里的惩罚下来了,我们一同陪着爹受着吧。”
自古以来,宗族里一根生的,就是得这样,有难,谁也逃不掉,有福,也会一同分享。就像上次沈来秋发现葛根赚钱,早早地告知几位兄弟一样,这次老四受罚,他们也是逃不掉的。
“沈大满夫妇,纵容幼子,当罚!罚去各家磨豆子三个月。沈家四个孩子,罚在宗祠跪三天。沈宝冬,罚跪完了,今年我们村参加徭役的人,肯定有你一个。不得用钱粮赎身,否则除族,另外,如果官府招兵,你也得去。赔偿的钱,你们各家商议吧,族里不再干涉。”
其实已经赔偿过了,这些赔偿,差不多掏空了沈大满的积蓄,连大房都受到了牵连。大儿子怨愤的眼神叫沈大满心里一阵酸楚,这算什么?父子离心?兄弟成仇?
他明白了,这么些年,对于沈宝冬的放纵,终究是害了他们一家。
大昭的徭役非常苦,虽然比前朝好多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沈宝冬心术不正,去参加徭役也好,人累到极点,就没有那些花花肠子了。左右每三年一个村子必须出几个青壮去参加修城墙,修官道,他也算是为村里做点事情了。
左右孩子确实没事,相信这个处理村人都能接受。
沈黎得知自家爹也要被罚跪,目瞪口呆,对宗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是开玩笑的。他还是没有习惯这样的联系,毕竟在现代,大多数青年都觉得亲戚家里如何,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关系好还能互帮互助,关系不好嘛,两代都不用,就不再联系了。
沈黎赶紧做了个护膝,给他爹垫着,天气冷,不垫这个,恐怕膝盖要废了。
沈来秋没告诉沈黎,其实祖祠有垫子,毕竟是儿子的一片心意,他穿着就好了。
沈黎又把这些天他娘给他做的豆干,肉干拿出来,塞了两个大荷包,“爹,饿了就吃一点,组祠那边难免无聊,吃点零食消磨时间。”
沈来秋哭笑不得地收下了,在祖宗排位前偷吃,黎儿也是真敢想。
沈来秋在吃着儿子给他准备的爱心零食的时候,他心中感激着的那个世子正在吃着他儿子弄出来的辣条。
他好看的手,捻起一根辣条,尝了一口,眼睛睁得跟狸花猫一样圆乎乎的,嗯,味道还不错。
再舀一勺烧仙草,这个也不错。
郭易看着平日里挑三拣四的世子愉快地吃着这些乡野食物,顿时觉得,世子的仙气终于消失了。
变得像个凡俗中人了。
在闻柏鹤的白眼下,郭易抽了自己一巴掌,并且得到了一壶他日思夜想的桃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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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黎弄出好东西了,就是他们见面的时候啦,莫要着急。不过见到了也没有感情戏,因为他们暂时还是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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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黎儿,快看,你猜爹今天买了什么?”
沈黎大冬天的最爱赖床,卷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几滚,才揉揉眼睛看他爹到底买了啥。只见他爹用葫芦舀子舀了些黑乎乎的......
“黑米?不对,不太像。”
“这叫青精米!哎呀,这东西很难买,一斤这玩意儿得二十文!寻常稻米一斤不过六七文钱,这个不一样,口感上好,据说还能延年益寿。”
沈黎其实听说过这种米,前世,他一个好友去野外探险,发现一株野生南烛树,二十五公分粗的那种,据说有人想用五千元买下来,被朋友拒绝了。青精米就是用这种树叶的汁水制作而成的,味道还不错,有股子清香。
当时他随便了解一下这种树,因为这棵树的名字和当时他正在看的一本耽美文男主一个名字,咳咳。据说可以做成染料甚至防腐剂。
可惜棉花种子不够,不然多种点棉花出来,然后纺织出棉布,再用植物染料染出颜色,一定卖得好。
“爹,你怎么想起来要买这个米。”
“今天腊月二十三啊,祭灶的东西都得准备好。今年年景好,咱家又赚了钱,该给灶王爷上些好米饭了。”
为了祭灶,李福特地把养在庄子里的鸡鸭杀好了,用开水一烫,干净利落地处理掉外面的鸡毛鸭毛,甚至还有时间给沈黎做一个鸡毛毽子,公鸡的尾巴上最好看的毛做成几个好看的毽子。
沈黎:我一个男孩子,要什么毽子?给我个篮球足球多好。
但是没啥娱乐活动可做的沈黎还是踢了毽子,并且带着村里的小孩踢。村里的孩子现在都崇拜沈黎,因为沈黎最聪明(会吃会玩)。沈黎会花样踢毽子,毽子在太阳底下看着像是会发光一样,好看的羽毛在沈黎灵巧的动作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飘乎着,毽子时不时在空中翻两个滚又稳稳地被沈黎用脚或者肩膀接住。其他小孩子一脸羡慕地看着沈黎玩这么多花样,又不好意思求沈黎教他们玩,沈黎大方的把多余的毽子抛给他们。看着这些小孩安全地玩耍,沈黎真的挺高兴的。
问:男孩子真的喜欢玩女孩子常玩的玩具吗?
沈黎:谢邀。男孩子一般不太喜欢玩女孩子的玩具,但是毽子真的挺好玩的,我很喜欢,真香。
这时候祭灶不分男女,家庭内部活动,全家都得参与。有些人家喜欢中午祭灶,更多是在晚上进行。如今家里的吃食种类很多,他爹想怎么祭灶就怎么祭灶,求个心安没什么不好。
羊肉依然白蒸,沈黎他爹蒸的是羊头,沈黎没有吃过羊头,不知道这玩意儿能不能吃。兔头能吃,羊头应该也能......吧。猪肉一盘,石榴一盘,枣子一盘,云片糕一盘,青精米饭一碗,鸡鸭各一盘。这个算是族长家里都没有的祭灶规格,沈来秋却眼睛都不眨摆上去了。
沈黎踢完毽子,提溜着毽子回家,被余氏逮着洗头发,洗澡。其实他好想剪头发,长头发真的好麻烦,即使他发质好,不打结不分叉,还是短发舒服些。这要是在现代,现在这时候估计理发店生意都忙不过来吧,过年前许多人都习惯去理发店洗头,剪头发,烫头发,现在没了这项活动,沈黎心里特别想念。
这个时代没有‘正月剪头死舅舅’的说法,因为除非头发自然脱落,否则不允许剪头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剪头发是一等一不孝的行为。不过话说他真的有舅舅吗?估计是有的,但是他来古代这么长时间了,从没有见过一次。
这话他不自觉说出来了。
余氏愣了一下,“怎么问起这个了?”说实话,当初她哥哥对她说不上好,可也说不上坏。她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她哥哥也背过她,成亲的时候,也是她哥背着她出门的。可是如今,对大哥的印象居然不是特别清晰了。
沈来秋当初为了娶余氏,给了不少彩礼,都是沈来秋靠着把力气,加上多年攒钱的习惯才攒到那么多的——五两银子,他都没敢让他娘知道。
五两彩礼钱,是余氏他爹的意思,那个男人,身体不好,没本事赚钱。为了叫儿子娶上媳妇,才非得要这么多彩礼钱。这个地方的人,许多人家虽然不会对女儿很好,可是也是讲良心的。他们不会将女儿嫁给特别穷的人家,因为害怕女儿会被那户人家卖掉,而且嫁妆一般也会尽量给。余老头这样的做法,只有一半符合当地习俗,那就是把女儿往好地方嫁,往比自己家富裕的人家嫁。嫁妆是不给的,彩礼更是不会给余氏带走。
为了这个,沈来秋真的非常生气,余氏对自己娘家的感情也淡了许多。沈来秋赚的血汗钱,他既然给了,自然不会去打它的主意,就是送给余氏的。但是余氏最后居然一分钱没有,衣服,被子,梳妆台,什么都没有。余氏像是他买来的一样,可见余老头也不配做父亲。他年轻气盛,也心疼余氏,只是为了成亲,他家底掏光了,所以刚成家那些年,他们过的很苦。
“你舅舅,除了你满月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唉,都是穷闹的,你爹恐怕也不愿意去见你舅舅吧。”
沈来秋听到了这话,笑了起来:“余娘,你要是想回去看看,我又不拦着你,说起来,沈黎那个长命锁,还是他舅舅送的,当年的事,我又不太在意,你也别在意了。”
当年的什么事?难道舅舅借钱没还吗?沈黎胡乱猜测。
余氏拍了沈来秋一下:“去你的,我在意什么了?你再胡说,今晚去新宅睡吧。”
沈来秋笑嘻嘻地,小声在余氏耳边道:“那不行,黎儿还想要个弟弟呢......”
沈黎淡定走开,他爹又开始了,他还是躲到一边吃蜜桔吧,拒绝狗粮,从我做起。他还小,耳朵又灵光,真的不想听到这些话。
“李伯伯,我们去做鱼丸子吧,今天中午我想吃这个。”
“好好好,少爷,庄子那儿刚钓上来许多鲜鱼,我来绞刺,您揉面团吧。”知道沈黎有把子力气,李福也不拦着,老爷少爷都不是那种一旦发财,巴不得走路都叫人抬着走的人,相反,老爷至今仍然是自己喂驴子,劈柴火的。少爷时常泡在厨房里,琢磨好吃的,还帮着打扫卫生。总之这家人,老爷不像老爷,少爷不像少爷。
余氏和沈来秋去做年糕了,过年送人也行,自家吃也好。沈黎不喜欢在粥里加年糕,但是对炒年糕,炸年糕没什么偏见,只可惜家里没有白糖红糖,不然沾点白糖红糖吃也挺好的。
家里米糕做得也多,不加糖也有点甜,小孩子喜欢吃,听沈黎瞎指挥,余氏还真的做了蜜枣米糕,葡萄干米糕,味道似乎更好了。他还想吃鸡蛋糕,但是余氏不会做,他只好自己操作了。
叫他爹买了柘浆,愣是让他熬出了红糖。柘浆水不贵,因为柘其实就是甘蔗,这里也有人家种。可能是没有经过特地的培育,甘蔗一点都不高大,汁水也不多,一碗柘浆水不过一文钱,许多人家买了哄孩子的。
“爹,市面上有红糖吗?”
沈来去用筷子沾了红糖吃,“这个味道真好啊!比柘浆好喝些,一点都不齁。市面上?我没见过啊,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个,儿啊,你最近又做梦啦?”
沈黎无奈扶额:“是啊,整个工艺我都参与了。”闻了好几晚上的红糖糕,鸡蛋糕的香味,但是醒来却没有,好馋哦。
红糖做出来以后,他做了一屉红糖糕,一屉鸡蛋糕。又香又软,香甜可口,让人吃着就非常满足。
“儿啊,是不是咱家又要做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