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说什么?”张牧问。
“人会死,你们,都,会死。”男孩把他们看了一串,脸上从不大悲大喜,因为他是动物,从不会惧怕死亡,“我不会死。”
张牧皱了皱眉。“你是不是……想要说找地下掩体的事?”
男孩慢慢地点头,他必须快说,宋捡和狼群还等待他回去。如果自己回去晚了,小狗会害怕。“我和狼,去找。你们,都会活着。”
所有人听得一头雾水。可樊宇却听懂了,毕竟这是自己喂了好几年的狼崽子:“你是说,你带着狼去找地下掩体?”
男孩点头。
“真的?”张牧精神一震,“什么时候出发?”他不是过分相信男孩的能力,也不是轻率,而是转移迫在眉睫,多放出去一个探路人就多一分希望。
“等等!”樊宇喊,“狼崽子精明着呢,他永远不对人类平白无故示好,除非要交换。每一次捕猎回来都换我的物资,你们先听听他要干嘛。”
张牧想了想,也对。“你的条件是什么?”
男孩把短刀收回去,长头发里裹夹着沙粒,眉梢上也有几颗。“捡,和狼,都要活着。你们带,他们,一起转移。”
“我们带着宋捡和狼?”张牧问。
“狼受伤,狼,小。”男孩一字一顿,“你们,带,他们。我,就去找。”
帐篷外一声马的嘶鸣打断了帐篷内的谈话。张牧先带人冲出去,又有一名探路人回来了。
“找到了吗?”张牧奔向那匹马。沙漠马是非常稀有的资源,他又冲后面喊了一句,让狼崽子别过来。
因为那孩子身上的狼味太浓,会吓到马。
男孩站在帐篷外面,看着这一堆人朝马跑过去。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马背上的人就滚了下来,在地上抽搐。
马开始疯狂地打响鼻,前蹄猛踏。男孩被这种现象惊到了,别人或许听不出来,但身为动物,他听出来了,这匹马很恐惧。
它不是兴奋,它在害怕。
“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张牧刚想上去扶地上的人,那人从地上弹起来,双目血红,举着一把刀,朝着张牧扑了过来。
好在张牧反应够快,拿出家伙直接轰了一枪。他用的是霰弹枪,直接把人轰出几米远。“这他妈是怎么了!大家退后!”
男孩却往前几步,不对,马的嘶鸣还在害怕,一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杀掉。
地上,已经被霰弹枪轰成筛子的尸体的后脑勺,突然膨胀,像要裂开。
第21章 捡要乖
“这他妈是什么!”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往后退。
张牧直接从腰带摘下了信号枪,对准了上方的天空,开了一枪。
一枚黄色的信号弹直冲向上,发着警示作用的耀眼光芒,照亮了流民营里每个人的脸,巨大的声响,叫每个人都听见了。
包括宋捡和那群狼。
所有人快速跑回各自的帐篷,把各自的孩子抱进去牢牢揽好,男人们拿起手头的武器站在帐篷里,不知道即将面临的危险是什么。
可领头人发出了黄色信号,这就是最大的警告。
宋捡也爬进帐篷,他看不清那颗信号弹,但是能隐约看出有个亮点飞上天了,特别亮。而且特别响,和张牧以前开枪一样吵耳朵。
小狼哥说过,要是听到这样的响声,就回帐篷里。狼会保护自己,不用怕。
可宋捡还是害怕,看不见发生的一切,这种恐惧感太大了。他抱着几只幼崽躲在母狼身后,又怕自己死,又怕狼死,又怕小狼哥不回来。
到底出了什么事?哥为什么还不回来?
男孩站在那些大人身后,透过人和人的缝隙,仔细观察发生了什么。那个人为什么要攻击张牧?他的脸为什么变成那么大?还有,他的脑袋为什么没有死?
自己必须弄明白,因为这些,会威胁到狼群和小狗的命。
张牧拿着枪步步逼近,心里正在琢磨答案。会不会是沙蚊?
“大家别动,如果真的是……那东西会飞出来!”张牧只听说过,却没见过。沙漠生物有许多,它们随着风暴迁徙,其中有一种叫做沙蚊。
外表和小蚊子差不多,但有成年蛤蟆头大,把卵产入人体,幼虫孵化后会在血液中吃出一条血路,直奔人类的大脑。这时寄主还没完全死亡,攻击性极高,且有使用武器的意识。而杀死寄主的最好方式,就是爆头。
同时将沙蚊一起干掉。
因为沙蚊是很难捉的,翅膀又足够尖锐,当它感知到寄主死亡,会第一时间破头而出寻找下一任寄主。它们是单性繁殖,每一只都是雌性,天生带卵。
一旦让它们飞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退后,退后。”
张牧说着,自己却步步上前,刚准备开枪,只听见一声皮肉破裂的声音,那个后脑勺上的大鼓包像会呼吸一样,起起伏伏了几下从内部裂开了。撕扯开的伤口像一个巨大的豁口,带血的沙蚊飞上了天。
当它飞起来时,男孩听到了嗡一声,听得非常清楚。这也是他十四年里从没见过的生物,只有牙齿和短刀和火,都不能应付。
“开枪!”张牧喊了一声。
有枪的人都开枪了,一时间,射击的爆声响彻沙漠,贴着沙面传到了很远的地方,仿佛把昏沉的沙土都震起来。沙蚊的速度非常快,而且不按照直线飞行,完全无法估算它的落脚点,没经过太多射击训练的流民只能预估它的轨迹,可每一颗子弹,都落在了沙蚊的速度下。
男孩看着那只带有翅膀的细脚虫子朝他飞来了,它翅膀上还有血。突然有一声枪响,那只虫子在面前几米爆开了,血到处都是。
男孩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沾上血了。
张牧开完这枪已经没有子弹,他往后退了几步,一下子靠住了马的肚子。
刚才还在疯狂嘶鸣的马,终于安静下来。
这确实是沙蚊,等危机解除后,张牧带着人去检查尸体,头颅内已经被吃空了。只是他在进行尸检时,狼崽子也站在旁边,像根本不怕,眼睛一直盯着血肉呼啦的地方看。
果然是狼养大的,一般小孩儿见着这场面早吓成疯子,他不仅不怕还来凑热闹。野性太大,不知道长大能不能收住。
“他一定太接近风暴边缘,所以被寄生了。”尸检完毕,张牧站了起来。
“那他为什么还要回来?想要害死所有人?”樊宇问。
“不是他想要回来,是沙蚊让他回来。”张牧也经常游走于多个营地之间,听过不少信息,“沙蚊的任务不是进食,它们是要繁殖,没有寄主就无法产卵。今天我们得到了最有用的信息,这些东西会操纵寄主,让寄主去人多的地方。”
所有人不说话了,不仅是惊讶,也是默哀。替死去的同伴,也替他们自己。都已经跑那么远了,都没发现地下掩体,看来这次真的凶多吉少。
张牧取来铁铲,挖了个浅浅的坑,将同伴埋掉了。最后,他把铲子递给副手中最得力的一位:“如果有一天,我也发生了同样的事,希望你们也同样处理我。不要埋太深,风沙会把我的遗体吹出来,我死去的身体可以让一些食腐动物活下来。”
说完后,他转身看狼崽子,这一次,没有再犹豫了。“去找地下掩体,我以领头人的身份向你保证,你的狼,和你的宋捡,都会受到保护。”
男孩却摇摇头,见识过沙蚊,他要加码了。“找到地下掩体,我要枪,还要,马。”
“妈的,狼崽子还想要枪?”樊宇第一个不同意,让他摸了枪,指不定要死多少人。男孩虽然长大了,也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和大多数生活习惯,但是他时不时会翻出那股野性来。
他根本没变成人,他只是利用聪明,把狼性压回去,装成是个人。
张牧想了想,指着黑色的天边。“等到那里亮起来的时候,你就要出发了。等你回来,我和樊宇会教你用枪,但是不能给你。”
男孩退了几步,朝他的小帐篷奔跑。
帐篷里,宋捡还躲在狼后面,只能靠听力辨别危险是否靠近。狼一开始很烦躁,在帐篷里转圈,慢慢才安静下来,用身体压住它们的幼崽,保护着后代。
听出小狼哥的脚步声时,宋捡一下就站了起来。他的世界很单调,大部分靠听觉和触觉,这几年只听这一个人的脚步声,竟然能分辨出来。
有时,小狼哥还没走近,只是捕猎回来,宋捡偏着头往外看,像心灵感应,知道他回来了。
“哥。”宋捡不敢走出去,只敢在帐篷门口小声地叫,乖乖等一个怀抱。
男孩跑过来,抱住他一下。“回来了,捡,不用害怕。”
“我怕。”刚才还能假装,现在宋捡想哭,又不敢哭,怕哭完了眼睛疼,也怕小狼哥打他手。但是他的害怕非常强烈,在知道小狼哥会哄人之后,更是变本加厉。
“我害怕啊,我又看不见,胆子小……你别扔我。”宋捡在男孩肩上摸摸,又摸摸他的胳膊和硬邦邦的肚子,怕他受伤,“小狼哥你去哪儿了?找着张牧了不?”
他只知道小狼哥去找领头人,却不知道为什么去找。
男孩把宋捡拉回帐篷里,关上了门帘,取来水喝,再喂给宋捡。“找了。”
“找他说什么啊?”宋捡摸着人了才放心,“是不是,咱们又要迁移了?”
男孩等了一会儿,才说:“我,去找地下掩体。捡,和狼,等着我。”
宋捡还笑着,等着和小狼哥一起烤肉吃晚饭呢,听了这话笑容凝固。
周围的狼群刚刚安静下来,因为刚才那一枚闪光信号弹吓得四处奔跑,狼怕火,也怕亮的东西,归根结底它们是野生动物,不熟悉人类使用的照明设备。
可是还没卧好姿势,所有荒漠狼的耳朵都支了起来,听到了小帐篷里尖尖的哭声。
宋捡从没这样哭过,就连他以前和自己专门过不去,都不会把嗓子喊成这么疼。他喊着不去不去,想往外跑,跑去找张牧说清楚,凭什么你们找不到地下掩体了,就要让我小狼哥冒险?
你们大,我们小,凭什么让小狼哥去啊?宋捡一直这么哭,闹腾,踹土,可能还把小狼哥给踹了。男孩只是死死压住他,直到宋捡开始用指甲抠脸和胳膊,才动手打了宋捡的手背。
“你打吧。”可这次宋捡没犹豫,“打死我,我也不让你去。你去了就要扔我,咱俩就见不着了啊,你去了出事了怎么办?不去好不?我们跟着狼走,我们自己走。”
“不能,不去。”男孩又打了一下,宋捡又差点把眼皮抓破,“捡不乖!不乖了!”
“我……我不让你去。”宋捡抓着男孩的裤腰,“就咱俩,咱俩这辈子最最好,不要他们了行不?”
男孩抓着宋捡的手,组织不好语言。他也想带着宋捡走,可沙漠里有那么多能杀死他们的东西,不能再像狼群一样,只用嘴去打架,只用爪子去奔跑。要想活得更久,就要和人类在一起,用人类的武器,用人类的马。
“不会,有事,捡不哭。”男孩又打了几下,打到宋捡不敢动小手,他才停住。宋捡不动了,可是眼泪无声往下流,流得那么多也冲不开眼前那层模糊,什么都看不清。
“我怕。”宋捡抓住他不放,“小狼哥你别有事,你好好的行不?我以后会乖,我不哭。”说着说着,哭得越来越厉害。
“捡不怕,我会,马上回来。”男孩舔了舔他的眼泪,好咸,和粗盐一样。
“那你会扔我不?”宋捡摸摸自己的眼睛,要是能看见就好了,不管小狼哥去哪里,自己都跟着。
男孩啃啃宋捡的脸,自己的脸上还有刚才溅上的一滴血。“不扔,捡和狼,都重要。”
“那我乖。”宋捡强忍眼泪,“那你还喜欢我不?我乖。”
喜欢?男孩歪了歪脑袋:“喜欢,喜欢捡乖。”
第22章 等待
张牧在天亮前,带着副手们来找狼崽子。
天逐渐变亮,天地交界线像被橘色的风吹得上下翻滚。
这条橘色的线给地表镶了一条边,直到完全清澈。不断有砂石被吹起来,预示一场狂风暴正在靠近,一周后就会到达营地的位置。
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在这片微光里,他们看到狼崽子正在石头上磨短刀,在他身后是宋捡,虽然看不清眼前的一切,还用小手给男孩编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