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龙傲天误认成老乡后 第313章

假期时,荣浩宇回国了。

他先是回魔都的家里收拾了一下,然后便开始行程紧凑地各地跑。他所跑的目标,是全国所有出名的博物馆。他要把所有的画,网上的、网上没收录的,都看一遍。

他的行动力很强,行程安排得很紧。

他相信周逊一定留了信息给他,他总能看见几千年前周逊留给他的东西。

€€€€如果他们存在于一个世界的话。

即使找不到周逊,能看见他过得好,他也能得到一些宽慰。

而且他总有一种渺茫的希望与奇怪的预感€€€€只要他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周逊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他就能找到他。

时间是一条单行道,时空穿越不可能存在。从科学的角度、亦或是理性的角度,没有人能给它做出解释。

但不理性呢?

如果是不理性的爱……与羁绊呢?

他一定会找到他,因为他知道,他在等他。

历史上有很多昙花一现的国家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他一遍遍地找,希望能够找到。为此,他的动作还惊动了他在北京读书的表妹€€€€表妹一家怜悯他失去父母,对他很照顾。

表妹是历史系的学生,平常也是个历史爱好者,听他详细描述,眉头一皱,喃喃道:“怎么感觉有些耳熟……”

荣浩宇连忙拜托她多帮忙看看。

他第二天是去北京一家偏僻的博物院,可当他拿着门票,在门口哆嗦着准备进场时,就听见了表妹的电话。

“老哥你之前说的那个什么景朝,那个什么周逊,我想起来了!我确实见过的……”

荣浩宇的眼神顿时就亮了。

他从来没有那么害怕自己拿不稳手机,从来没有那么害怕手机在极寒中关机。他退出队伍,到了另一边,一边走一边问她:“你找到了?是什么,他到底在……”

可他听见的,却是表妹吞吞吐吐的声音。

“我确实找到了细节都对上了的,确实找到了那个‘周逊’,可是老哥……”

她难得的犹豫,让荣浩宇更加心急如焚。

“老妹,你说啊,哥请你吃火锅,到底……”

下一刻,他听见了表妹的声音:

“可那个周逊……是一篇小说里的配角啊。”

“那个景国,也是。”

荣浩宇听见了自己呼吸停滞住的声音。

天那么冷,他却感觉眼角发干,发红,发裂。

……

“《帝台春喜来》是一本情节俱佳的耽美小说,连载于XX文学网……”

荣浩宇拿着手机,坐在房间里。为了这本小说,他甚至下载了官方APP,充了三十块钱。

而现在,他坐在黑暗里,静静地看。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一直以来,都是一目十行。高中晚自习时他就能用别人三分之一的时间看完一本《看天下》又或者是《南风窗》,然后把杂志传给别人,哼着歌刷题直到班主任进来查房。

可这次他有些痛恨自己的看书速度了。

因为他看得太快,周逊出现的段落,却太少。

这本小说以一个名叫“周采”的少年为主角,讲述了他波澜壮阔、在几个男人之间周旋、最终成为皇帝的一生。年少时他肩负着家族压力与母亲的期待,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不曾活出过自我。后来,他因机缘巧合与王爷相识,被误认成王爷的白月光,从而借助他的力量,与皇帝相识。在皇帝的赏识下,他成为了状元,而他那个贪慕虚荣、从小处处给他冷脸、与他为难的弟弟,则进了王府、做了个男宠,最终竟疯了、妄图刺杀皇帝。

他的弟弟当时便被乱棍打死,扔进了乱葬岗。而他则因为这场事故,和皇帝在生出嫌隙的同时,也有了更深一步的接触。然后,他为了维持自己的“正常君子”形象,略施手段迎娶了严家的小姐严若淇。严若淇懦弱却固执,在察觉了自己被骗的事实后时时上吊,好不容易接受了事实之后,又撞见周采与皇帝之间的奸情,固执守旧的她当即就要出来维护自己的婚姻。

然后,就周采略施手段,让严若淇因难产而死。在这个过程中,原本的皇帝也有参与,五王爷却因此觉得周采心狠和他生出了嫌隙。然后,长公主向周采复仇,皇帝为了他,将长公主赶去北魏和亲。再然后,北魏兵变爆发,边境三个州府通通陷落,青州的洪水,西洲的疫病扩散至全国,昔日繁华的京城兵荒马乱。周采被严尚书以命报复,只能暂避锋芒,自请参战。然后,他在过程中遇见了北魏的康王,康王对他一见钟情,以他为停战的交换。

周采被带去北魏,在北魏、西凉的皇室中又是辗转,最终弄垮了北魏,杀林嫣,回到皇帝身边。而此刻的周逊却并没有死,他从乱葬岗里活了过来,又来杀他……

最终,是深爱周采的五王爷替他挡下了周逊的刀。周逊死亡。周采和皇帝、北魏皇帝、西凉皇帝之间形成了微妙的平衡,并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荣浩宇的手指都在抖。他在许久之后,关上了手机。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的主角蛮三观不正的,总觉得所有人都欠他似的,还特别小气,老是做一些手段,但好多人都说他那叫杀伐决断,宅斗文就要这样为自己打算。”表妹道,“还有,里面那几个妹子我都觉得挺可怜的,不过……”

不过周逊呢?荣浩宇想。

他的周逊,会教他读书,会趴在他的手臂上呼吸,抬眼看他时仿佛撒娇而不自知,笑起来时柔软得像是春天的溪流般的周逊呢?

那样的活生生的,他的恋人,他的爱人,那样柔软美好,清澈温柔,如同枝头上的新雪的人。

他与他唇齿相依,他知道他喜欢吃鲈鱼讨厌刺多的鲤鱼,他知道他喜欢穿蓝色不爱穿杏色,他知道他写字时最后一笔总爱往上飘。那个在他眼里,活生生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拥抱都无比真实的周逊。

在这本书里,居然只是短短的几段话。

几章。

他是任何人都记不清的配角,是周采波澜壮阔的情感史里的路人。可他分明是在他怀里,会笑起来,呵气中都带着甜美的柔软与香气的……

他的活生生的,爱人。

他要怎么相信他只是几行字?他要怎么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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