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搞科研 第278章

没想到,这小子还真跟他当年说的那样,遇到中意的会亲自下场,半点都不耽搁啊!

封大都护有点欣慰,又有点担忧。

欣慰的是自家的狗崽子知道去外面淘食了,甭管叼回来的是啥,以大郎的性子来说,后半辈子有人陪伴,肯定不落单。

不过墨宗的稀奇事不少,他们那个开宗祖师爷就神神叨叨的,也不知道对这方面有没有啥规矩。

嗨,有规矩也没啥,好歹墨宗还欠大郎一个救命之恩嘛。

倒不是他们封家人挟恩求报,这不是好歹能拉上点关系,以后也能有机会,多相处,多来往。

其实墨宗那群傻子不知道,真正的云浮令早就被用掉了,他们拿来的那枚是个赝品,封家救人是情分。

大德圣人去世以后,墨宗在云浮山举步维艰。

于是继任矩子披麻戴孝,抱着祖师爷的牌位入宫,从宫门口就放开嗓子嚎,请出云浮令要陛下为墨宗主持公道。

只要不是造反,云浮令可满足一个请求,这话是陛下亲口御言,他自然要说话算话。

于是陛下下旨,申斥义理派鸠占鹊巢。这份圣旨措辞奇葩,用句极其严厉,要求义理派收敛行止,认清身份,给云浮山地主赔罪,然后不日滚出学宫。

此道旨意一出,朝堂震荡一片。

朝中官员绝大部分都是世家出身,与草根翻身的墨宗格格不入。以前碍于大德圣人的威名不能发声,现在圣人都没了,墨宗还想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这让一众世家子弟如何能忍?!

于是墨宗瞬间成了焦点,被架在火上烤了又烤,在朝被喷得一无是处。偏偏以陆家为首的在野清流,此时上书陛下,陈言国朝新立正是用人之时,不该因为陛下的喜好而打压士林。

太祖表示无奈,还特地将墨宗二代矩子召入宫中,言辞恳切地表达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民意不可违,就算是皇帝也要考虑下面人的反应,墨宗要是想保住云浮山,那就要拿出点真本事让人服气。不过他倒是没有收回云浮令,只说让墨宗留着做个纪念,也不枉费他与大德圣人相交一场。

于是,第二年太祖开天下试录用廉才,义理派一枝独秀,彻底将红极一时的墨宗踩进泥土。

之后便是墨宗下云浮山,铁匠坊主被劫持,本来以为墨宗这群匠人就此散伙了,没想到多年以后,大都护的亲爹封老都护,竟然在机缘巧合之下见到了墨宗后人,对方还拿着云浮令向他求助。

那枚玉牌和墨宗现在拿出来的有些微的差别,玉牌上的“令”字还多了一个钩划。

传说这是太祖写字时独有的习惯,彼时封老都护还是边城颌州卫校尉,他亲自验看过玉牌,的确是御造没错。

封大都护听亲爹说起过,拿令牌的小子当时浑身是血,神情慌张,他身后还跟着一架马车。据说里面坐着的是女眷和幼童,封老都护没见到人,却亲眼看到马车顶盖上刻着薛家的徽标。

薛家?是造百炼刀的那个薛家?

拿令牌的小子不肯说自己的身份,只要求边军护送马车过五折沟,那边自有人接应,于是封老都护亲自带队,一路杀退了三波流匪,终于赶在天亮前,把人护送到五折沟。

他收走了令牌,然后就此折返。走了几步,便隐约听到远处响起了马蹄声。马是从北面奔过来的,人数还不少,这让封老都护十分紧张。

他本想回去守着马车,却看到拿令牌的小子竟然赶着马车迎了上去,而后被一队胡人接走了。

是胡人没错,看穿戴是漠北草原部落里出来的,不像军骑。

封老都护没有妄动。看着场面,那小子说的接应之人,多半就是这些胡人了。

只是不知道这是薛家的哪一房,竟然和胡人有勾连,难怪被人追杀。

封老都护自觉想明白了关窍,忍不住就有些后悔。

边军世代为胡骑所苦,封家更是与胡骑有家仇国恨,若不是有云浮令牌,他才不管这些鸟事!

是以那枚云浮令,现在还放在封家的内库里落灰。

墨宗之后拿出来的那枚,也不知道是谁造的西贝货,大都护当初只看一眼就觉得脑子痛,又联想起吹牛的常山,根本不想搭理。

最后还是大郎力排众议,亲自带兵去石沱坡,到底把人给救下了。

也是缘分,没想到竟然让他遇到了意中人,勾勾缠缠竟然还热络了起来。

宁非是个好孩子,和大郎一路结交都是真心诚意,封家和雍西关跟着借力不少。

想到这里,封大都护叹了口气。

“儿啊,你长大了爹管不了你,但这种事……”

封大都护顿了顿,说得略有几分艰难。

“还是要两家都乐意才是。”

“那天雷得勾着地火,王八要瞪着绿豆,这才能成了好事,强扭的瓜他不好啃啊。”

“我看宁小子,一时半刻……对你和对十二郎也没甚区别,你可不能逼人家……”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儿子给打断了。

封恺摇头。

“非弟对十二郎有甚情分,不过还是看在我的面上罢了。”

“此时便是跟爹打个招呼,之后要如何相处,我自然心里有数。”

听他这样说,封大都护暗骂狗崽子不给脸。

人事都没经过,还敢跟他这个老手叫嚣?他老子年轻的时候也是万花丛中过来的,不比毛头小子明白!

不想再掺和狗崽子的破烂事,封大都护挥挥手,把儿子打发去安排春耕和修坝的事情。

反正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不听老子的话,到时候有那小子哭咧咧的时候!

封恺的动作很快,几乎是在第二天,封家就派人前往九凌湖观摩水龙车,顺便还参观了一下墨宗自制的肥堆和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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