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食材是鸡肉,但鸡肉少油不符合牛婶子的审美,是以她先在锅里下了切成薄片的肥猪肉炒油。
别说,味道果然不一样。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油水就意味着美味,听着猪肉片被锅子炸得油汁喷爆,在店中等候的众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口水。
就冲这声音……肯定好吃啊!
眼见着肉片卷曲,牛婶子将切好的胡芦菔和本地产扁菜倒入锅中翻炒。
扁菜是边城常见的绿叶菜,有点像是卷心菜的口感,但叶子却是一片片的,没什么味道但价格便宜,做搭配食材十分适合。
而且牛婶子还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就这种廉价的扁菜,在高温高油炒制之后,会产生一定甜度的口感。油越多甜度便越是明显,清脆绵软,又带着油脂的荤香,是意料之外的美味!
牛婶子曾经和宁矩子讨论过这种扁菜,宁矩子觉得大概是高温改变了扁菜中的某种成分,生成了甜味物质,而这种物质大概溶于脂,所以会越炒越甜。
脂啊成分啊什么的,牛婶子是听不太懂的,但这个小秘密用在食肆经营倒是很实用。
甜味在这个时代是很珍贵的东西,谁能想到便宜的扁菜竟然也有甜蜜的味道呢?!
接着便是把胡芦菔和鸡加入锅中一并爆炒,添加牛婶子秘制的红烧专用酱油和各种作料,加上水焖煮一段时间便可出锅。
别说,这样做出的来鸡肉,不但软烂入味,还带着鲜甜醇厚的滋味。而胡萝卜入口即化,饱饱浸润了猪油和鸡肉的香,再搭配扁菜略脆爽的口感,口感丰富,层次分明。
牛婶子对口味很有自信,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喂,前面的小子,你到底买不买啊!?不买你让开行不行?后面的都还等着呢!”
有暴躁的食客忍不住催促道。
这家食肆菜色新颖美味,价格又不算太高,即便是普通的定安城居民都能承担得起,跟别说远道而来不差钱的商贾们,必然是每天要过来报到的。
赶路之前,到牛婶食肆买上几份打包,又美味又不耽误功夫,赶路也不觉得辛苦了。
是以十二郎堵在食柜前犹豫不决,着实让一群人都焦躁,恨不能把这耽误功夫的小子撵走。
等着赶路呢,不买就赶紧滚啊!
十二郎看着自己已经买好的粗馍和豆浆,又摸了摸咕噜作响的肚子,咬了咬牙,决定信牛婶子一回。
“要的要的,婶子我要一大份这个鸡,再来份小菜,在这吃。”
都是熟人,牛婶子自然不会亏待他,大份鸡肉分量十足,散发着独特的香气。
在一众羡慕的眼神中,十二郎端着食盒坐了下来,先试探着吃了一口鸡肉。
十二郎:!
绵软的鸡肉饱含着微甜咸香的汁水,瞬间侵占了他的味蕾,让他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咀嚼吞咽的动作,恨不能立刻就把这美味咽下肚子,彻底据为己有。
好吃!好香!甜咸适中啊!
十二的眼睛都亮了。
这道烧鸡肉真是太符合他的口味了!
和红烧肉一样的醇厚浓郁,口感却意外的流畅清爽,吃在口中更多的是汤水而不是油脂的鲜香,别有一番独特的味道。
嗯嗯,扁菜很有嚼劲,入口甜甜的,好吃。
还有这个红红的也不错,肉香满盈,绵软酥烂……唔……是胡芦菔!
不过要是这样的胡芦菔,那他一个人也能吃掉半框都没问题的,好吃好吃!
牛婶子真是做什么都好吃呀!
墨宗来定安城开店真是太好了!
呜呜呜,太好了!
沉醉在美食中的十二郎完全忘了去朱雀大街看热闹的事,却不知在他陶醉的这个时辰中,一场围绕着“西海新货”的南北商贾大战,正在朱雀大街上隆重上演。
第154章
今日一大早, 天还没亮的时候,朱雀大街附近巷子里的客栈里就有了动静。
灯一盏盏的亮起,隐约能听到忙碌的脚步声。像是在比赛一样, 几家商队的房门近乎同间打开,穿戴整齐伙计们训练有素地跑去后院, 将之前用苫布盖好的马车赶了出来, 列队集结超着朱雀大街走。
一路上,又有不少车队加入。马蹄声哒哒, 踏在定安城重新规划的马道上, 已经成为城中百姓逐渐习惯的节奏。
南来北往不同的样貌和衣着, 彼此间遇到熟识的还会打个招呼,但目的地却只有一个,朱雀大街尽头的那家“宁村作坊”。
“张老板, 今日来得早啊。”
一个头戴毡帽的北方行商操着略生硬地定安官话,笑呵呵地同另外一位南地商贾问好。
“不早不行啊萨里呑,上次就是来得晚了, 结果让那起子小人抢了先机,可惜我那么多的好谷子, 都就地卖了白虎街的米行。”
南地商贾一脸抱怨。他看了看几步远外的胡人行商, 目光略警惕。
“我说萨里呑你咋又来了,上次听说你搞到不少硬货, 这么快就出手了?”
“出手还不快?”
萨里呑狡黠地一笑,伸手指了指北面。
“也有女人啊, 哪个女人不喜欢衣袍?不喜欢花皂?”
“何况这西海过来的棉布又细又软, 在草原上可比丝绸实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