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汉子“娶”妻记 第71章

可他们并不知晓,这还是沈长岚挑挑拣拣后才有的,他对许多东西其实都不太能瞧上眼,这里毕竟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子,下聘的日子又着急,就算是通知柳城那边的人准备也来不及,下聘必需的东西倒是都齐了,就只得先这样,再说给陆白准备的这些吃穿用度和衣裳首饰,就算不是下聘的时候也能买。

而这些就算是陆小白都不知道,下聘的那天,他正在家里紧张,结果院门被扣响后,就看见很多人抬着聘礼进来,如同流水一般,进来一个又一个。

青山村的人婚嫁场面他见过不少,可哪有这样的阵势,没见过世面的陆小白人都懵了。

现在那些东西还放在他爹娘以前住的屋子里,他家没有库房之类的地方,那个屋子是空的,而且挺大,又不住人了,就放在了那里。

厨房里没有陆白的事情了,只是院子里的活儿他帮不上忙,走动起来也不方便,就坐在这里没动,和刘婶闲聊了几句。

快到晌午的时候,家里只剩下他俩,沈长岚顶着日头把院子清扫干净,已是汗流浃背了。

陆白坐在堂屋里,见他进来就把倒好的一碗凉茶递了过去,刚才让他进来,等太阳不大后再去弄,可沈长岚说剩的不多了。

幸好还没到太阳最大的时候,陆白这样想,见猎户喝完那碗茶又给他倒了些。

身上衣裳都被汗水打湿了,沈长岚在堂屋底下歇了会儿。

“我去洗洗。”

他对陆白说道,不止是汗水,衣服上还沾了不少泥。

陆白帮不上忙,就点点头让他去洗。

刚才打井的人都走光后,刘婶洗了碗,陆白给她结了工钱后就走了,在厨房里看到鞋上腿上都是泥的猎户,陆小白就一瘸一瘸地往厨房里走,洗了锅把热水都烧好了,天气热,这会儿水肯定不凉。

而之所以会这么做,是之前沈长岚帮他干活的时候太热,就在他家里洗过澡,慢慢的,甚至留宿睡过,衣服都在他这里放了一身换洗的。

陆小白自己倒了杯茶喝,大灰大黄趴在桌子下面吐舌头,两条狗最近吃得好,皮毛油光水滑的,比之前壮实多了。

半个多月都没干过活,沈长岚又给他吃得好,各种滋补汤水不断,肉和鸡蛋天天都能吃到,当然这些都不是他做的,而是让村里或者镇上的人送来。

所以陆白胖了点,他之前身板瘦巴巴的,现在长了点肉,其实刚合适,连本就白皙的皮肤看着都莹润了许多,多了个人陪着说话,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精神头也十足。

就是沈长岚有时候会亲他,这让陆小白很害羞。

太阳越大了,蝉鸣声十足的响亮。

夏天就是这点不太好,晌午想歇息的话要是附近有蝉叫就很扰人,他院子里没树还好点,要是窗前就有树的,响亮刺耳的蝉叫能把睡得正香的人给吵醒。

院子里的湿泥这会儿都干了,日头很晒,这会儿路上肯定没几个人,都在家里纳凉歇息。

从隔间出来的沈长岚走进堂屋,他挽着衣袖,露出肌肉结实的小臂。

“回屋睡觉?”

他边往进走边问,陆白平时到这会儿都会睡一会儿。

坐在堂屋里无聊,也确实有点困倦,陆白就从凳子上起身,跛着往出走。

半个月过去,脚上已经好了些,只是走路依旧不利索,动作大了重了还是觉着疼,不过倒也不用人扶着走。

比起堂屋,房间里因为放了两个冰鉴凉快了许多,放在里头的冰是前不久镇上送来的,沈长岚吩咐了那边,所以每天都会有人送冰过来。

这会儿虽然冰化了些,可凉意还是有的。

陆白坐在床边脱鞋子,床上铺了竹席,摸上去还有点冰冰凉凉的感觉。

只有他房里有冰,所以对跟着一起进来的沈长岚,就没说什么。

再说了,其实他俩都一起睡过几次了。

陆小白耳朵有点红,他低着头没说话,手撑着床往上挪。

而等到两人都躺了上去,沈长岚压着他亲吻的时候,陆小白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发生的。

从一开始的亲手到脸颊,再到唇齿交融,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两人一开始还会磕到牙齿,现在都很少发生这些了。

夏日的燥热弥漫开来,房间里的两个冰鉴似乎也挡不住从身体里散发出来的热意。

躁动不安的热意让人有些急切和烦躁,亲吻像是宣泄这些的手段,可这种宣泄很快就被更多的急躁覆盖,而这些却无法找到出口。

陆白被亲的喘气,他从未经过这些,再一次的深吻过后,他意识甚至都有些不清,只觉燥热无比,身下的竹席也是热的。

想起房间里的冰,他都想下床去拿些过来,好敷敷滚烫的脸颊。

情动不可避免,察觉到猎户的变化后,陆小白推了推他,示意下去。

沈长岚无奈,每次这样后都会被推走,他知道陆白害羞,所以一开始就极力克制,省的还没亲就被推下去。

他一下来,陆白就翻身背对着他,和平时一样。

其实陆白也有变化,沈长岚和他贴的紧,自然知道,只是没有说出来,双儿脸皮薄,经不得说。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沈长岚每日必来,就算去山里打猎回来晚了也会过来一趟。

陆白的脚伤在好转,院里的井水冰凉,打水也十足的方便,想用了就去吊一桶上来,甚至还能把买来的西瓜吊在井里,第二天吃的时候冰冰凉凉。

炎炎夏日很快过去,初秋到来,叶子刚黄的时候,天开始转凉了,陆白和沈长岚的婚期也到了。

天不亮就被好几个婆子喊起来,穿喜服画妆面,沈长岚还让人做了金冠。

双儿和男子外貌很相似,虽然和女子一样都可以戴钗簪花,可还有不少更偏向男子的。

在沈长岚看来,陆白其实更合适戴金冠,便找人做了一对儿。

往日总是盘着用布带缠住的头发披下来,乌发顺滑,梳起用金冠束好,俨然和往日的村汉模样不同。

陆白看上去清秀极了,眉间红痕被画的颜色深了些,衬得他皮肤更加细腻白皙,用金线绣着凤纹的大红喜服和金冠相映生辉,压根儿就不像干惯粗活的,更像是被娇养的小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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