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越胡思乱想着,就见面前的青年垂了垂眼眸。
青年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指,轻轻解开亵衣右侧的系带。
薄薄的衣料从身上滑落,堆叠在腰上,露出雪白的肌肤与弧度分明的线条。
卫敛后背有一对极为漂亮的蝴蝶骨,沿着脊柱一扫而下,可以看到微深的腰窝。
上天一定极为厚爱他,才在雕琢他的时候如此细心,从面庞到身躯无不精致完美。
卫敛做到这一步,觉得自己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够明显了。
但凡姬越是个人,都该明白了。
姬越目光在一瞬间变得晦涩。
可下一刻,他就把衣服重新给卫敛穿上了,甚至还给他打了个死结。
卫敛:“……”
姬越严肃道:“卫敛,我们谈谈。”
卫敛:“……谈什么?”
姬越:“谈谈你骗我的事情。”
卫敛心下一动,神色未变:“我骗你什么了?”
姬越见卫敛这个反应,又有些迷茫了。
难道……是他误会了?
卫敛其实并没有发现他已经知道的事,也并不打算就此说出来。
姬越瞬间心生退怯之意。
刚到嘴边的话也不敢说了。
他们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没必要非要问出个结果。姬越有些逃避地想。
他终归还是怕一旦问出口,他们连保持这样的关系都做不到。他太怕镜花水月一场空了。
姬越改口道:“你以前没说过你喜欢玩这种花样。”
卫敛更不解:“什么花样?”
“就是……弄伤。”说到这个词,姬越变得有些恼。
他对卫敛受伤这种事特别敏感。
如果卫敛不是在指那件事,那他为何会说出“弄伤”这个词?
姬越越想越惊悚。
难道卫敛喜欢在榻上玩些刺激的?
暗卫也负责调查朝中各大臣的私事,朝野上下基本无事瞒得过姬越。因而秦王陛下知道,有些官员表面上一脸正直,私底下青楼狎妓,玩的花样多种多样。
比如绳缚、鞭打、滴蜡……应有尽有。有些玩过火了,受伤在所难免。
姬越听闻时只感叹一句人不可貌相。个人爱好,他也懒得置喙。
可他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从卫敛口中听到这个词。
那不行,卫敛不可以受伤。
再一想到卫敛之前不拿自己身体当回事的样子,姬越更生气了。
他板起脸来训斥:“想都不要想。”
卫敛:“……”
他觉得姬越可能是误会了什么。他对榻上那些花样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只是不好意思直说才换了个说法罢了。
卫敛想解释,还没开口就被姬越连珠炮似的堵了回去:“伤筋动骨一百天又忘了?老老实实睡觉,别总那么不安分。你说你,就不能对自己身子骨上点心,你简直要气死孤……孤不想理你了!孤要睡了!”
姬越十分生气地把自己裹进被子里了。
卫敛从头到尾没机会说话:“……”
不给就不给嘛。
凶什么凶。
事不过三,姬越咱们没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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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姬越就好似忘掉了昨晚的不愉快,给了卫敛一个早安吻。
被卫敛嫌弃地推开了。
当他没脾气的吗?
姬越又抱回来:“卫敛。”
卫敛不理他,缩在被子里无动于衷。
姬越不死心地继续叫:“卫小敛。”
卫敛冷漠地想,你喊我爹都没用。
卫敛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芝芝,别装睡啦,理理我。”
“孤明日带你去骑马好不好?去林子里打猎。”
姬越还记得上回他带卫敛在宫中的跑马场跑了一圈,卫敛显得很开心。
跑马场哪有在真正的山林里驰骋快活呢?
卫敛心念一动,睁开眼转头道:“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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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狩第一日是文官的主场,之后才是武将的比拼。否则让有武功的武将和文官一块儿比,那不是欺负人么?
是以第一日的活动不算繁重,多是在外围猎些兔子、山鸡、梅花鹿之类的小动物,以作热身。
君王也不会在今日就上场打猎。
之后几日才算大头,武将们各显神通,深入丛林,猎的都是棕熊、狼、虎这些危险食肉动物。去年谢忱就猎得一头老虎,虎皮做了毯子,就是昨日盖在卫敛身上的那一张。
今年谢忱没来,倒让不少年轻武将们松了口气。毕竟有谢将军珠玉在前,他们就都要被衬得黯淡无光了。
卫敛是全场任务最轻松的。他不是仆从也不是大臣,既不需要干活也不需要打猎,全程待在姬越身边当个安静的花瓶即可。
有姬越的庇佑,纵使多少人暗地里看他不顺眼,也不敢拿他怎样。
君不见上一个对卫敛不敬的呼延可牧,现在都还在吃牢饭呢。
文官们驭马打猎回来,将狩得的猎物往地上一丢,宦官们在一旁记录报数。
“刘长史,狩得白毛狐狸一只,山鸡四只。”
“薛司寇,狩得野兔五只,红鹿一头。”
“李御史,狩得野兔一只,山鸡两只,灰狼一匹。”
这一声直接引起文官们满堂瞩目。一名史官竟能猎得灰狼,那可是相当了不起。
当即便有不少同僚恭贺夸奖,李御史左右拱手,口里直道“谬赞”。
最后统计结果出来,果然是李御史拔得头筹。
姬越高居首位,道了声赏:“李大人,往日是孤小瞧了你。”
李御史连说不敢,但被陛下夸和被同僚夸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李御史激动得胡子都在颤抖。
身为史官,李御史事无巨细,忠实记录了姬越这些年的丰功伟绩与大小琐事,并且是秦王头号脑残粉,携众史官成立了秦王全国粉丝后援会。
此刻被夸一句,真是快乐无边。
史记上终于可以提起自己的名字了€€€€秦昶王十三年三月初四,春狩,李御史猎野兔一只,山鸡两只,灰狼一匹,得王称赏。
须知在此之前,他已经记录了不少秦王与公子敛的互动。从一开始的“秦昶王十二年冬,楚国献公子敛入秦为质”,到“某年某月某日,秦王封公子敛为侍君,幸其三日”,再到“某年某月某日,王赐公子敛某某珍宝”,后又“某年某月某日,王册公子敛为贵君”,“某年某月某日,陈国献红鬃烈马,公子敛驯之”……
由于公子敛名字出现概率太高,他差点要把一部史记写成风月话本。
身为史官,李御史白日里都是近身跟在姬越身边,记录其言行的,与李福全并称“二李”。至于榻上之事,则交给彤史女官换班。
不过彤史女官早就被姬越下令无需工作,只要提供一些话本画册就够了,日子过得十分清闲。而他,兢兢业业,却始终不能拥有姓名,存在感为零。
好不容易青史留名,怎能不喜极而泣?
李御史内心的汹涌澎湃,姬越并不能理解。
姬越想的是,这么多山鸡野兔,晚上可以让卫敛吃个够了。
昨日一整日都在车上,吃的都是干粮,今天不一样了。夜里燃起篝火,众人围坐,吃着烤肉,饮着烈酒,君臣同乐,好不快哉。
烈酒还是算了。卫敛沾不得。
姬越摇摇头把这个念头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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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一暗,侍从生起火堆,将狩来的猎物串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里里外外翻个遍,直至炸至两面金黄,油光四溢,外焦里嫩,浓香扑鼻。
山野里的东西,要自己烤才有滋味。若是像宫里一样做好了端到面前,那还有什么意思。
姬越自己烤了两串烧鸡,不断翻着面。卫敛坐在火堆旁看他烤,明明灭灭的火光映在他的脸庞上,将姬越的五官照得清晰分明。
那实在是个很好看的年轻人。
这么好看的人,是天下百姓的王,是他一个人的夫君。
姬越烤完一转头,就见卫敛双手托腮静静注视着他,不知这样看了多久。他脸一红,幸而火光太盛,看不出来。
姬越烤好的烧鸡递给他:“给。”
卫敛瞥了眼黑漆漆的树枝,不想脏了手,微抬下巴,张开嘴:“啊€€€€”
“娇气。”姬越含笑,伸长了手,把烧鸡递到他嘴边,卫敛顺势咬了口,撕下一片肉来。
姬越收回手,就着卫敛刚咬过的缺口继续吃了下去,倒也不嫌弃卫敛的唾沫。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将一只烧鸡很快分外,鸡骨头扔进火堆里,眨眼被火光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