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最不缺的就是美人,他的相貌虽说也算拔尖,但因为本人不经常露面且身份特殊却也没多少人议论,自从出京,便遭遇了形形色色调戏与被调戏。
最危险的一次居然有个富家少爷想绑了他直接上,若不是他身手不错石三靠得住,说不得当时就真的失身了,也就是自那时起他才改了自己好干净的毛病,脸上也涂了层暗黄,俗话说一白遮百丑,这一黑也增百丑。那惑人的艳色硬生生压下七分,这才避免了更多骚扰。
“正是,兄台也是?”胤禩心思百转,面上却潇洒自如。
“正是!”那人看了看胤禩又看看石三,“在下于飞晓,江宁人士。不知足下高姓大名!”
“不敢当。在下应祀,京城人士。”
那人一愣,顿时乐了:“哟,你和咱们八阿哥名字一样啊,怎么样?在京城可见过八阿哥?八阿哥艳名远播,可是位列京城十美之二啊!不知多少男男女女把八阿哥当做良人啊!”
胤禩顿时被自己口水呛到了,不住的咳嗽,憋了一泡泪:“什么?什么十美?什么良人?”
“咦?你居然不知道?”于飞晓稀奇的看他,“你不是读书读傻了吧?”
“我离京已经三年,京城现在流传什么还真不知道。”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打听清楚是谁搞的这个京城十美,还搞了个什么第二。我去,他堂堂大清阿哥难道还需要出卖美色?让他知道是谁传得看他不把他剁吧剁吧弄花盆里做花肥。
“难怪,我跟你说……”于飞晓笑的一脸神秘,凑近他巴拉巴拉从十美说到美食在说到诗画再到各地风土人情然后突然转回问他为什么来新疆。
胤禩一愣一愣的,他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能话唠的人,就算不搭理人家自己也能呱唧呱唧说半天,“你不口渴?”
“诶?”于飞晓眨眨眼,劈手夺过胤禩挂在小四脖子上的水袋仰头咕嘟咕嘟灌了满喉,然后猛砸吧嘴,“你没说我还真没想出来。你这水不错啊,居然还有点咸。你放了盐巴?”
胤禩被他这番举动弄得一愣一愣的,在京城经常是他弄得别人说不出话来,如今算是碰到了比他更二的人,他除了发呆居然什么都不能做:“是。听说这样止渴。”
石三不乐意的撅起来嘴,若不是看主人对这人还不错,他就要赏他一棍子,居然抢人家的水:“流氓!”
于飞晓怀疑自己听错了:“你说啥?”
石三撇头装没听到,胤禩自然明白乐得哈哈大笑又给了石三一块肉干,他欢欢喜喜的接了偷偷藏在衣襟里。
于飞晓莫可奈何,沮丧了不到盏茶功夫又振作了起来:“你这人不错,我交定了!对了,你为什么要出来啊?”
“喜欢的人跟别人成了亲,我便出来散散心!”既然不认识,胤禩也不再矫情。虽说他也明白成亲是必须的,就连他自己日后也必须要成亲,可是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胤禛迎娶别人作为贝勒府的女主人,说的好听心里还是在意的。若果真不在意,他又何必故意在那几天误导胤禩?若不在意,他又何必固执的连临别时也不见他一面?若不在意,两个人也不会是现下的关系。
于飞晓看他神色就只此话不虚,因为他也是因为相同的原因,世界上最悲催的,不是我爱你你不爱我,而是我爱你你也爱我但你却不得不与别人成亲,顿时把胤禩从普通朋友上升到了知己的高度:“别不高兴了。我也是这样。唉,同是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今天我们就痛快的喝他一场!”胤禩虽说心有失落,却并不厉害,他倒是意外会是怎样的女子能对于飞晓的情意视而不见嫁作他人妇。
他二人一路嘀嘀咕咕,不知不觉中队伍就进了胡杨林,很快大家便下马架起了帐篷烧起了篝火。
一路上胤禩对人既不疏离也不亲近,因此这时便也没人来找他,他也乐得自在,再说现在有了于飞晓这个比阿布更加活泼的家伙,倒也不觉寂寞,相反,于飞晓走过很多地方见识很是广博。这种见识,不是书上得来的那种纸上谈兵,而是实实在在的真实生活。但他本身学贯古今,眼光之深远学识之广博见识之繁杂,非是一般人能比拟。顿时二人相见恨晚,连夜秉烛夜谈。
待第二天时,俩人已经互为知己暗自倾心。于飞晓把马车交给自己的奴仆自己跳上了胤禩的马车,见马车堆了很多稿纸便翻看了一番,越看越是心惊。
若不是早已知道对方家有长辈位居高堂,便要以为这人是细作来打探大清虚实了,待听明了胤禩是想编制一篇《大清风物志》,顿时心动不已。他自小跟着父亲跑商,去的地方多了解的也多,且记性颇佳,却从没想过编纂成册。
胤禩略作思考便让他把所知道的慢慢写出来。两个人比一个人总是要快很多。且于飞晓也不是浮夸之人,他的话倒是可信。
待到了库尔勒,马车中光是手稿便有一尺多厚,两人相视一笑,各有所思。
第76章 本章天雷滚滚!我就不信雷不死你们!哈哈!
在库尔勒,于飞晓便随胤禩一起住在了驿站。驿站虽说不如客栈舒服,但胜在沾了官府的名声虽说不大受欢迎,因着油水不多倒也没人来骚扰。
两人秉烛夜谈抵足而眠,真正是相见恨晚,不约而同的延长了在库尔勒的停留时间。
而随着两人停留时间增多,他们写下的手稿也更多。几乎每五天就要有将近半尺厚的文稿快马送往京城。
终于在把于飞晓肚子里的存货掏空之后也到了临别之际,虽说是依依不舍,但胤禩有自己的事要做,而于飞晓虽说很乐意去做这件几乎板上钉钉的名留青史的大事,奈何家族事业更大,他本人并非任性之人,否则又怎会任由心上人嫁给别人?在这库尔勒逗留一个月已是极限。于是俩人约好大喝一场为于飞晓践行。
他们这一个月来作息极不规律,时间紧任务重,几乎每次都是累极了才倒头睡,睡醒了继续编纂誊抄。一个月下来两个人都瘦得皮包骨。
此时金乌西沉玉兔东升,两人相互看着对方狼狈憔悴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夜色已深,俩人也懒得出去,便在驿站随意要了些小菜,酒还是夜里值夜的老兵珍藏的一坛十六年的花雕和两坛烧刀子,于飞晓非常大方的赏了张百两银票,乐得那残疾老兵乐哈哈的最都合不拢。在这驿站,油水最是稀少,也就碰着那个贵人心情好了能赏点或是丢了的小配饰,像这一赏就是百两的可从没有过,这百两白银,省着点都够他花上十来年了。
“我说应兄,待此书成册,你可真是要流芳千古了。”《大清风物志》的价值,以他伤人的眼光自然看得很准,不过想到自己也曾参与其中一部分就非常心满意足,他自得的想,哼,爷也算是要传世的人了,哼,爷比那些酸书生可是有用的多了,哼,待有了名气一定要想办法把小妹抢回来。只是转念一想又泄气了。这应祀虽说家有势力,但这编书若无官府支持,想要广泛流传那估计要千年后了,而千年后,坟包都不知道在哪里了,还怎么跟小妹双宿双飞?
“于兄也别忘了自己。再说了,这事我爹也知道,他可是很支持我的。有他帮忙,想来刊印出来不是问题。”
胤禩神秘一笑,仰头灌下一杯花雕,于飞晓也仰头一饮而尽,也是,悲春伤秋不如大醉一场。
“干!”这于飞晓是个豪爽之人,喝到后来总觉不尽兴,干脆抱起一坛烧刀子直接灌。
胤禩喝的兴起也抛开了矜持规矩,人生难得一知己,以话佐酒,更是美味,于是同样抱起一坛子。
两个酒坛相撞,发出一阵沉闷的声音,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嘴巴一抹你争我抢把那剩下的烤羊腿一手抓起啃了起来。
俩人吃喝完已是凌晨,几天劳累一旦放松下来,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到最后俩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睡着的。
第二天胤禩是头痛醒的,等他皱着眉揉着脸睁开眼,顿时被眼前的情形吓了一跳。
只见他浑身赤裸披头散发,于飞晓不仅如此还仅仅的把他圈在自己怀里双腿霸道的环着他腰。两个男人一起睡其实没什么,再说除了胤禛他也曾与阿布同塌而眠。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挤着他脸的那两坨是什么?
宿醉的痛苦让他很快呻吟了出来,而眼下的混乱更是让他脑子一片空白。
他醒来没多久于飞晓也醒了过来,于飞晓身体显然比他好多了,刚睁开眼同样吓了一跳,一把推开他猛的往后窜。
“怎么是你?”
“怎么是你?”
俩人异口同声质问对方,然后是诡异的沉默,然后俩人又同时开口:“我以为你是我四哥!”
“我以为你是我小妹!”
俩人说完又是大眼瞪小眼,然后于飞晓‘噗’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