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尧撞骗 第116章

大山心急如焚,快速走过来将三匹骆驼聚集在一起,以便可以靠着骆驼挡风。这是一个老实人,心中理所当然地认为双方会暂时休战,所以想招呼所有人靠拢。骆驼熟悉大漠里的气候,敏感地察觉到天气的变化,被大山牵到一起后,很快跪下来。这是骆驼自我保护的天性。

窦准盯着轩辕招尧的背影,暗道好机会,诡异地一笑,一跃而起,从背后偷袭。

轩辕招尧既然背对他,自然是有所防备,猛然转身,与窦准对了一掌。窦准似乎一心想杀了轩辕招尧,被击退之后,随后再次抢攻上来。

轩辕招尧眉头微蹙,原本打算留个活口探探他的来历,此时却已起了杀心。窦准存心找死,他便成全他。

“尧,快过来!”偏偏心知不妙,起身大叫。

那矮个子站在原地,一脸迟疑,不知是该继续攻击偏偏,还是该老实地躲起来。敢来大漠的人谁会不知大漠里的危险?但窦准毕竟是他的主子,主子并没有喊停,之后仍要跟着主子混,此时停手也意味着抗命。

“偏偏,用披风把头包起来。”轩辕招尧沉声说了一句,没有回头。那披风的奇特之处不止在于可以防水,而且可以防风防沙。

“小公子,快让他们停下来啊。”大山呸出口中的黄沙,焦急地叫道。

风沙越来越大,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偏偏瞧见那滚滚黄沙如同狂风激起的海浪,层层叠叠,翻滚奔腾。远远望去,几乎有四5尺高,如同噬人猛兽,急冲而来。

矮个子见势不妙,再不犹豫,趴在一匹骆驼背后,紧紧地抱住一条腿,将头埋在胸前。至于晕倒的三人,只能怪他们倒霉,没有任何人有功夫去管他们。

偏偏见他二人仍在交战,脸色煞白,起身就要冲过去,高声嘶喊:“尧,快回来!窦准,你个王八蛋,你他奶奶的有病!”

大山眼疾手快地拉住他,声音被风吹散:“不能呢……过去……”

“你……放开我……”狂风更加猛烈,迎面而来,因着风的阻力,偏偏一时竟未能挣脱大山的手,隐约之间轩辕招尧手中匕首在窦准腹部刺了一刀,随机漫天黄沙便在眼前。

偏偏立即趴下用披风裹住脑袋,感觉到身上越来越重,知晓是黄沙压在身上,心中念及向导、水和食物都在自己身边,而轩辕招尧没有任何依仗,急火攻心,失去意识。

第176章失散

四周安宁无风,那一点白忽然动了一下,原来竟是一个身着白衣的男子。男子坐起身,露出一张俊美而年轻的面容,他举起右手,这才发觉手中握着一根莹绿色的横笛,上面沾着褐色的痕迹。俊眉立即皱起,松开手轻揉脑后,目光仍落在横笛上。片刻,他才又将横笛握在手中,感觉到身上的不适,眉头皱得更紧。男子低首,见到洁白的衣服上满是沙尘,站起身掸了掸,面上这才露出几分轻松,环顾四周。

他所站的地方,有不少石头裸露在外。几步之遥的地方,一匹骆驼呆头呆脑地站在那里,愣愣地看着他。骆驼身上有些不明显的伤痕,背上捆着鼓鼓的麻袋。

男子又低头看了看,腰间挂着一个酒壶和一个白色的钱袋,除此之外,再无他物。他走到骆驼跟前,伸手按了按麻袋,触到一片柔软。随即他抬首望一眼太阳的方向,爬上骆驼,向前方走去,在沙滩上留下越来越多的脚印......

轩辕偏偏不知昏迷了多久,终于醒过来,眼前一片黑暗,背上被压得很重。求生的本能促使他猛然直起身,映入眼帘的是金色耀眼的沙海。脑中想起龙卷风袭来的一幕,他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如雪,噌地站了起来。

因为用披风包住头的缘故,他的脸和头发几乎一尘不染,将额前挡住视线的发丝拨开,慌乱地喊了一声:“尧,你在哪儿?”

原地只留下几批骆驼,早已站起身,左右张望。四面八方均是平坦无痕,仿佛刻意用刷子刷过一般。

“尧!”

偏偏看见骆驼旁边还有一个小土堆,连忙走过去扒拉,同样昏迷的大山立即清醒过来,口鼻中满是沙土,连呸几口,一边看向周围。

偏偏一见是他,心中的感觉越发不妙,奔向不远处露出的一片衣角,又挖出一人,正事和他动手的矮个子。

矮个子迷迷糊糊地醒来,一见是他,顿时警惕起来,窜起来想跑。

偏偏一见他便火大,怒意和恨意在胸腔中不停翻滚。若不是他们,尧怎么会失踪?他狠狠一脚踹在矮个子心口,随即点了他的穴道,让他动弹不得。

目光再向旁边搜寻,再未看见其他人。偏偏的心顿时跌入山谷,心口仿佛被人挖了一个洞,空落无底,心中的恐惧仿佛食人猛兽,一点点将他吞噬。

尧不见了......

偏偏猛然惊醒,茫然失神的双眼忽然闪过一道寒光,面无表情地走到大山身边,言简意赅地道:“大山,你看着这个人,我去找尧。”

语毕,他抓住一匹骆驼的缰绳,便要离开。

“不行!”大山一愣之后,大惊失色,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小公子,这里是大漠,你对这里根本不熟,去找人根本是找死!”

“你放开我,我一定要去找他!”偏偏使劲将右手一甩,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语速又快又急,“说不定他就被埋在哪处的沙尘下还昏了过去,我必须去找他。他没有食物,没有向导,也没有水,他一定在等我!”

这一甩,他用了极大的力,却是没有甩开。大山虽然是个普通人,力气却不小,将他攥得紧紧的。

“不行!你冷静一点!不知道方向只会在沙漠里打转。有水倒好,如果没有水,只有死路一条!你要是死了,他回来找不到你怎么办!”

最后一句让偏偏彻底清醒。他猛然间意识到,现在不能乱,颓然地坐在地上。

大山见他冷静下来,松了一口气,从骆驼身上解下水囊递给他之后,也坐在骆驼的影子后面歇息片刻。

“谢谢......”偏偏下意思道谢,接过喝了一口,冷静许多,脑筋转得飞快。或许是自从他和尧在一起之后,尧一直将他保护得很好的缘故,他再未像以前独自在江湖中闯荡那样算计别人,戏弄别人,因此几乎忘了如何动脑筋。如今仔细想想,立即发现一个疑点:尧当初为何要冒着被风沙卷走的危险也要杀了窦准?以尧的性格,绝对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尤其是他还在尧身边,尧不会不顾他的担心而去拼命。

偏偏抬头望了望天。看天上日头的位置,离沙尘暴来临时最多过去了半个时辰。他猛然站了起来。

大山连忙也站起身:”小公子,你想出办法了?”

偏偏点了点头,问道:“大山,是不是这片沙漠里无论什么地方你都很熟悉?”

大山点了点头:“在沙漠里住惯了,可以用太阳来辨别方向。”

“那就好。”偏偏轻轻地吁出一口气,“我们先回绿城。”出发只半天多,相对于骆城,此处所在的地方离绿城更近。

“回去找人帮忙?”大山问道。

“这是一方面。”偏偏一边清点骆驼数量,一边道,“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到尧,我们必须准备足够的水和食物。另外还必须买一样东西......”

大山见他似乎陷入回忆之中,识趣地保持沉默。

偏偏很快回过神,示意他将骆驼聚集起来。事实上,偏偏非常清楚,最好的办法是让大山回城准备,而他和驼队留在原地,这样会节省不少时间。但是,大山毕竟是外人,若是跑掉之后,再也不回来,那就完事休矣。并非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此时关系到尧的性命,他绝对不能冒险。更何况,出门在外,自然是多些小心为好。

原本轩辕偏偏三人一共三匹骆驼,窦准一行人一共九匹骆驼,那便是一共十二匹。但如今只剩下十一匹,还有一匹,不知所踪。

偏偏在心里祈祷,最好那批骆驼与轩辕招摇在一起,他打开麻袋,发现里面装的竟然是棉花,难怪会那么轻。他越发觉得那窦准心机颇深,之所以用最轻的棉花当做“货物”,恐怕是为了减轻重量,以免误事。

偏偏让大山将货物全部扔掉,然后将其中八匹骆驼的缰绳一根接着一根串成一条长队伍,又将矮个子绑在最前面那批骆驼身上。

随即偏偏和大山爬上骆驼,带着队伍向绿城的方向疾奔而去。

紧赶慢赶,天色将黑之时,偏偏总算远远地看到绿城的轮廓,想到尧此时不知在大漠的哪一个角落,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火,眼眶莫名地一,随即从袖袋里掏出一枚信号弹,向天空中扔去。

浩淼宫的信号弹比起其他门派的信号弹,更加闪亮不说,声音也更大,方圆二十里可见,方圆三十里可闻。只愿若是尧在这个范围内,可以寻来。

“大山,晚上你能否辨别方向?”偏偏问道。

大山一惊,意外地看着他:“小公子?”

偏偏知道他在想什么。无论是在中原内地,沙漠,甚至是大海上,晚上都不是赶路的好时机。但如今的情况,多耽误一刻,轩辕招摇便多一份危险,偏偏根本就是心急如焚,半刻都不愿停留。

偏偏看着他,诚心诚意地道:“大山,你应该看得出来,他对我有多重要。我必须尽早找到他,所以,只能辛苦你了。当然,酬金方面,我绝对不会亏待你。”

大山有一瞬间的迟疑。这一路上,他与轩辕招摇和轩辕偏偏两人的交谈并不算多,但这二人给他的感觉却不错,尤其是这少年,性格活泼,很是讨喜。更何况,他是向导,两位公子是他的客人,不管怎么说,他也该对两位公子负责。

偏偏由此断定他定能走夜路,更加打定主意说服他,又平缓地道:“大山,我知道赶夜路会很辛苦。但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晚上不能休息;对我的爱人来说,却要吃一个晚上的哭,甚至可能......丢掉性命。我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好人,我相信你一定愿意帮忙,对吗?”

这几句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山摸了摸头,似乎有些害羞,看了看偏偏,又向天上望了望,叹了一口气:“那好吧。幸亏今天晚上有星星,不然的话,我也不敢赶路的。”

“好。”大山点了点头。

偏偏对他扬眉一笑,回到自己的骆驼上,抖动缰绳,骆驼跑得更快。尧,一定要等我!

矮个子一直趴在骆驼背上,苦不堪言。这一路上,偏偏拼命赶路,根本顾不上管他,如今口干舌燥也只能忍耐。他唯一确定的是,他们一行五人,如今只剩下他一个。这少年一定会通过他探听消息,所以他知晓自己并无性命危险。

第177章渺渺笛音

繁华的绿城门口,一队驼队奔腾而入,左一家客栈前停下,正是之前偏偏与轩辕招尧、大山三人住过的那家。大山将多余的骆驼安排在客栈里后,匆匆离开,去找他的三个朋友。

偏偏则在客栈等他,此时才有空处理矮个子。

矮个子见他缓步走来,表情无甚异常,一双清澈单纯的眼却充满寒光,不由得心头一跳,两眼闪烁不已。

“你,你想怎么样?”矮个子张开口,嗓音嘶哑,难听得不如鸭叫。嘴唇因为缺失水分早已裂开,泛起许多小片的白皮。偏偏只将他身,没有点他的哑穴,一开始他还咒骂几句,后来根本不敢轻易吭声。

偏偏与轩辕招尧有一点非常像,别人不惹还好,一旦有人招惹他们,那,必定要记仇的,更莫说这矮个子一伙害得他和轩旅招尧失散,轩辕招尧此时生死未卜。因此,赶路一下午,偏偏根本没有给他水喝。

偏偏勾唇一笑,连唇角扬起的弧度几乎都与轩辕招尧一模一祥,轻声细话地道:“我知道,你们是专门来对付我和尧的……”

矮个子的眼神几不可察地一凝。

偏偏毫不在意,继续说道:“那么,你们来之前,应该已经将我和尧调查得很请楚,该知道我们是什么性格。我不会杀你,但是……”

偏偏阴冷地一笑,从袖袋里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药丸塞入他口中。

矮个子的脸上立即爬满惊恐:“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当然是毒药,我浩淼宫什么样的毒药都有。”偏偏轻描淡写地道,“我会放了你,但你最好是老实地呆在这家客栈。不然的话,六天之内若是没有解药,你就等死吧。”

随即,他冷哼一声,解开矮个子的穴道,转身离去。

矮个子一脸惊惧,虽是得了自由,却站在原地久久未动,五脏六腑如同火烧,他知道,这少年刚才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

偏偏离开之后,疾步向城镇中心走去,双眼急切地在两边店铺搜索,随后窜入一家店铺,不过片刻就又出现,快速返回客栈。

矮个子已不在原处,偏偏讽刺地笑了笑,没有在意,快步走进客栈,让老板准备五人份的水、食物和干柴,可以在炎热的沙漠里维持六天。

“就这些吗,小公子?”老板问道。

偏偏想了想,道:“还有御寒的衣物,和一些基本的药……”

老板帮忙将东西分别绑在五匹骆驼身上,暗自好奇这少年短短一天怎么又去而复返。这客栈虽在沙漠之中,每天入住的客人也不少,老板哪儿能记住那么多人?但这少年他却记得很清楚,只因这少年和当时与他在一起的男子都长得极为俊美,所以才印象深刻。

但他人的隐私,他也不敢过问,暗暗打量几眼。此时已过掌灯时分,老板看见少年沉默地站在门前,望着城外,客栈内的光亮投射在他半边脸上,总觉得似乎透出几分思念与悲伤。

偏偏淡淡地扫他一眼,老板一惊,善意地一笑。

偏偏对他招了招手,右手腰间随意地一抚,手心已多了一锭十两的银子,手背向上递过去:“老板,可还记得上次和我在一起的白衣男子?”

行走江湖久了,偏偏知道,给人打赏也是有讲究的。比如说,施舍银钱给乞丐,就不能给大钱,若是给个一两二两五两的,是好心不错,但俗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若是被其他贪财的人见到,说不定还会给这乞丐带来灾祸;但这老板就不同了,十两不算多,但也绝对不算少了,一个普通的六口人家十两银子吃饱穿暖地可以过一年了。更何况,偏偏还有后话。

“记得,当然记得。”老极高兴地接过,“两位公子气质不凡,想不叫人记住就难。”他能看出可能出了什么事,但见得多了也是人精,客人不说的,便不去问。尤其是这位小公子腰上可绑着剑,不是一般人。

“你若是见到他,让他在这里等我六天。”偏偏点头一笑,右手又在钱袋上一抚,手中又多了一张银票,刻意将正面对老板展示一下才收起,“到时,这张银票就是你的了。”

老板清楚地看见那张银票上“一千两”三个字,双眼发亮,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

高山是几人中最利索的一个,上前一步,摸了摸骆驼身上绑着的布包:“小公子,东西都备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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