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门夫夫种田记 第43章

对渣男要零容忍, 出了事儿爹给兜着!生了孩子爹给养!再给你找个更帅更靠谱的!宋爸爸威武雄壮的道。

……不过你们也掂量掂量啊, 在咱兴安县找对象就行,可别找什么皇亲国戚,不然爹可能兜不住……

至于宋柏, 则被耳提命面, 不准做渣男, 否则打断腿——到底是亲儿子, 比对别人要仁慈许多,只是断腿没给剁了。

“我是要和你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别再胡思乱想了。”宋柏摸摸沈慕的脑袋。“睡吧,我去给你倒洗脚水。”

沈慕坐在椅子上,看着宋柏认真的拿着干布巾包住自己的脚,像对待珍宝一般认真的擦干净,又起身端了洗脚水出去,心里又酸,又暖。

他的脚其实并不好看。每天要走很多路,脚底板生了厚厚的老茧。还要下地干活,往年被蚂蟥叮了,小腿上都是深深浅浅的疤痕。

可是宋柏一点儿也没嫌弃。

沈慕吸了吸鼻子,想,他是真的爱我啊,我早该明白。

……忽然有些美滋滋。

立秋三天镰刀响。

别人家的春玉米收完了,沈慕家的谷子也该收了。沈慕家原本就只有两亩旱地。是当年沈老大和刘氏净身出户之后开的荒。因为沈老大又镇上教书的活计,田地多了也忙不过来,就只开了两亩,在村里算是田地很少的人家了。

沈老大的忽然离世,让沈慕觉得庄稼人田地是根本这句话真的是没错。像他们家,因为沈老大忽然没了,收入来源说断就断了。

“以后还是得多开两亩荒地啊。”沈慕感叹道。看了一眼自己身边拿着镰刀不甚利落的收割着的宋柏……这个速度也不知道能不能指望上。

宋柏想了想自己屋里的两千两银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也不着急。够吃就行,以后咱们找别的营生,比种地来钱快的多。”

“可是土地才是咱们农家人的根本啊。”沈慕也是怕了。

宋柏心道,等你跟我回兴安县去,家里几百上千亩的土地都是你的。

宋柏虽然会干农活,却不是老庄稼把式。干得慢不说,一上午干下来手上磨了两个水泡,火辣辣的疼。

休息的时候就一脸委屈的跑到沈慕跟前撒娇。“你看,好疼的。”这要是开荒,这手是不能要了。

沈慕也心疼,握着他的手十分轻柔的帮他呼呼。

小夫夫两个蹲在地头,也不惧旁人的眼光。

刘氏过来送饭,看见这一幕,心中老怀安慰。自己这哥儿是真真的开窍了。

刘氏的手艺不像宋柏那样好,但她不抠,舍得放油下料,做出的饭还是很香的。就是吃起来有点儿心疼……

所以以前都是沈慕抢着下厨,也不管爹娘愿不愿意。

沈慕吃了两口泛着油光的香菇菜心,便偷眼去看宋柏。干农活儿慢就慢吧,术业有专攻,以后还是自己下地,让柏哥做饭吧。柏哥做饭,光油一月也能省下不少钱呢……

宋柏对上他的目光,心里也是深以为然的。

刘氏在地头的大青石上坐着,看着沈慕和宋柏小口小口珍惜的吃着饭菜,讨论着以后由宋柏下厨比较省油的事儿。

瞧着这一对儿抠门的小夫夫,连刘氏都哭笑不得,这可真是缘分天定,不知道自己儿子走了什么运,就捡回来个这么和他性子相投的夫君来。

其实,沈慕应该不是天生抠门的。她和沈老大都是大方的人,没意外沈慕不会如此抠门。

可偏偏就有意外。

想到沈慕为何会这么抠门,刘氏心里也是酸酸的。

沈慕会这么抠门,还不是小时候穷怕了。当初分家,他们大房真的是净身出户啊,连家里一个铜板、一粒米、一块儿布头都没拿,唯一的家产是三个人身上穿着的破衣裳,连换洗的都没给他们。

因为沈老娘在村里哭闹了一场,大骂沈老大为了他们母子要和爹娘分家,是多么的不孝。沈老大在村里学堂教书的活计也丢了,一家人真可谓是走投无路。

刘氏又是个没娘家的,连投奔都没处投奔。最后沈老大咬咬牙,把他们母子安置在山上村人歇脚的山洞里——也就是后来沈慕安顿宋柏的那个山洞,自己则找了几个兄弟帮着搭了个茅草屋出来。

也幸亏他还有几个玩的好的兄弟。

那段日子饭都没得吃,天天靠摘野果裹腹。虽说山上有野菜可摘,可他家连口锅连个碗也没,没办法煮野菜。

那时候沈慕快三岁,都记事儿了,小时候的经历总是给人很大的影响,沈慕节俭的性格那时候就养成了。

刘氏想起沈慕把村里好心的婆婆给他的饼子藏在怀里,捂了一路也舍不得咬一口,带回山洞递到她手上:“给娘吃。小慕人小肚子小,不饿。”

那天她抱着沈慕哭了好久。

到后来沈老大靠同窗相助在镇上的书院谋到了差事,家里生活慢慢好了,可沈慕的性格不但没扳正回来,还朝着抠门的方向越演越烈……

这脾气往好了想是不吃亏,可往坏了想,不太容易交朋友也是真的。当年村里的小孩子确实都不大喜欢和沈慕玩儿,毕竟沈慕是一个瓜子一个栗子都不舍得分给别人的。虽说沈慕也不贪图别人兜里的零食,可是没来没往哪儿来的朋友?

沈老大只好把沈慕带到镇上的书院,让他和同龄人能有些交流。书院里不准吃零食,沈慕也就不显得那么抠了,也就没受到什么孤立。反而因为读书好、学的快,书院里的小公子都喜欢他,愿意拿东西跟他换作业来抄。

沈慕在书院有了(给他钱的)朋友,更不想和村里那些孩子玩儿了。可是他们毕竟是扎根在村里的。

村里人家都没什么钱,万一谁家出了什么事儿可不就得亲戚朋友互相帮衬着么。不说别的,当年沈老大要不是好(第四声)交朋友,他们一家三口早饿死冻死在山洞里了,哪有人帮他们盖房子介绍差事,帮他们度过难关?

现在倒好了,有了宋柏,这两个抠货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也亏得小宋是个有本事的,倒腾些没见过的菌子就能弄钱来。

没钱的人家当然要亲友帮衬,可小宋会赚钱啊,家里有钱就不需要人帮衬了。能有什么事儿是钱解决不了的?

现在宋柏和沈慕隔个两天就要去一趟县城送红菇,刘氏心里一寻思,还是和他们说了:“沈老二跑了。”

“啊?”沈慕愣了一下,新生活很美好,大步向前走的他已经很久没回头去想沈老二了。“他跑哪儿了?”

“谁知道。”刘氏摇了摇头,“就是前些天早上,你去镇上书院找抄书活计那天。你爷奶都快把村里掀翻了。沈老二偷了他们藏在家里的钱,老婆孩子也不要了,自己一个人跑了。”刘氏顿了顿:“好像还留了封,明里暗里说是你爷把他赶出家门,逼得他这么做的。不过我也没看着,都是听你方婶子说的。”

方婶子就是沈青山的媳妇方氏,最是喜欢八卦,村里有八卦的地方就有她。因为她村长媳妇的身份,她放出来的八卦基本上都是真的。

“啧啧,狼心狗肺。”沈慕感叹了一句。“他死在外头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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