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就是十岁的小林啦,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还有小孟是看到长大后的小林才突然友情变质(一见钟情)的,不是变态!
第50章 干炸蘑菇
雨点滴答滴答打着窗沿。
过了夏至的雨, 再下起来就属于“一场秋雨一场寒”的范畴,仔细一体会,还真是比初夏的雨冷了许多。
林稚站在窗前, 仰头看外面的雨景。
想到当初“有钱了一定要找个专门采蘑菇的小工”的戏言, 小工好找,蘑菇却是不好采€€€€雨哪是天天下的?
就算天天下, 还要人挤人地和其他采蘑菇的人抢,去得晚了, 可能只能采个蘑菇屁股,和上辈子挤公交挤地铁又是一番不同的感受。
原先还没这么多人采蘑菇, 喜好这一口的大部分也只集中在挑野菜、摘槐花的阶段,不知什么时候, 采蘑菇的活动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真不怪林稚自恋, 这和他酒楼的小鸡炖蘑菇有一定关系吧?
掐着雨刚停的时间点,林稚背着小竹筐子, 去南湖边采蘑菇。
要说临安城确实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春日野钓、夏日挑菜、秋日采蘑, 光是靠这些大自然的馈赠几乎就能吃饱了。
因刚下过雨,出来的人并不很多,林稚足足采了一上午,总算备好了今年的最后一批榛蘑。
他听起身来,很意外地, 腰居然不是很酸。
可能食店开得久了, 身体得到了锻炼?
虽然和沈小七、阿青他们天生强健的身体比不了,但能达到这种程度, 林稚已经挺满意了。
许是和蘑菇有缘, 回去的路上, 又遇着一份卖平菇的。
那小贩见他也背着个蘑菇筐子,还以为遇到了同行,很是警惕地打量他好几眼。
听林稚说要买蘑菇,还是包圆买,这才放下心来。
林稚倒觉得没什么€€€€如果其他酒楼食店的店主小厮来他店里吃饭,他也会很警惕。
那小贩嘿嘿一笑,把捆好的平菇递给他:“想来也是,郎君气质出众,哪里和我们一样?”
回到酒楼,把榛蘑洗干、剪去硬柄,铺在竹篾上,正准备放在得风的地方晾晒,谁知天公不作美,又开始下起雨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照这个势头,今天就得穿上五分之一棉袄了吧?
说起棉袄,很有必要去成衣铺子提前买着,免得日后涨价。
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收起来,正要鼓捣平菇的时候,有人打着罗伞来了。
孟琼舟进门就收了伞,依旧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孟郎君怎么下着雨就来了?路多不好走。”
孟琼舟道:“屋子闷,出来透透气。”
下雨天客人不多,酒楼里也就没准备什么吃食,只剩下朝食的清粥小菜。
林稚有点不好意思,告诉对方若是要吃炙鸭等菜,可能要等上一会儿。
“林小郎君随意做些便可。”
随意做些……想起刚买来的平菇,林稚问:“孟郎君吃不吃炸蘑菇?”
撕成小块的平菇裹上蛋液面糊,下锅油炸,撒上芝麻椒盐,比肉还好吃。
这时候平菇的烹制方法有炖、炒、做馅等,可以与肉类搭配,还可以生食,炸制却是不多。
孟琼舟想了一会儿,“吃。”
于是林稚开始给他搭配起午食食谱,“炸平菇、葱爆肉、清炒鸡毛菜,再来一碗鸡子羹如何?”
“小郎君搭配得很得宜。”
林稚得意一笑,那是,这可都是在幼儿园练出来的!
“孟郎君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孟琼舟伸出蜷起来的手指,“你看看。”
那伤口已经结痂了。
林稚仔细瞧了瞧,若有所思道:“还是再涂些药膏吧?要不容易留疤。”
“手上的疤而已,不妨事。”
“别。”林稚去取了三黄膏,“孟郎君这双射箭的手这么好看,还是不要留疤的好。”
孟琼舟很轻很轻地抿了一下嘴角,原以为他会接着留疤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不知怎么却转到了林稚身上。
“小郎君的手也好看。”
林稚愣了愣。
说来奇怪,自己这双手每日洗菜切肉颠勺无数次,却依旧修长白皙,不像是厨师,倒像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手,很不符合规律常识。
不过穿越这种事就已经很不符合常识了,其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他冲孟琼舟笑了笑,“孟郎君今日是不是吃了乳糖真雪?”嘴这么甜。
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林稚连忙溜去了厨房。
见他进来,沈小七问道:“发生什么了,阿郎怎么笑得这么高兴?”
林稚把翘起的嘴角压下去,“不告诉你。”
沈小七:“?”
阿郎有小秘密了!
菜端上去时,孟琼舟正看着那三黄膏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久等了。”林稚把菜端上去,“这鸡子羹里额外放了奶液,吃起来口感更嫩滑,孟郎君且尝一尝。”
“哦,还有那葱爆肉用的也是甜葱,不辣的。”
孟琼舟抿抿唇,“林小郎君有心了。”
舀一勺鸡子羹,果然香滑可口,葱爆肉也是鲜中带甜,吃到那有些新奇的干炸蘑菇……
“外酥里嫩。”孟琼舟评价道。
林稚笑笑,“孟郎君喜欢就好。”
吃完饭,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依旧没有止歇的意思,孟琼舟把药膏揣进怀里,打着伞往回走。
林稚出去送他,“孟郎君当心路滑。”
听到声音,孟琼舟回头嘱咐他:“雨汽潮寒,小郎君别往外走了。”
林稚很听话地没有再出来,就站在门口送他。
细雨绵绵,那人就像从画中走出一般,诗情画意的。
孟琼舟离开后,又零星来了几个用午食的客人,做完他们点的吃食,林稚单手托腮,坐在帐台旁听食客们聊天。
“听说七皇子回临安城了,你知道吗?”
“不是前些天刚去了扬州,据说就是为了一道扬州炒饭?”
“这有什么新奇的。”那食客道,“七皇子素来爱吃爱玩,为了一道扬州炒饭亲下扬州,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有道理。也不知道那扬州炒饭好不好吃。”
“我吃过,不及林氏的什锦炒饭。”
“……”
什锦炒饭是前世的菜谱,林稚第一次在饭店吃它的时候,那名字叫“黯然销魂腊肠炒饭”,里面有菜有肉又有饭,确实很香气扑鼻、很黯然销魂。
考虑到这时候的人民对于“黯然销魂”可能没那么接受,最终还是起了个大众版本的名字。
扬州炒饭,林稚也吃过,只不过是在上辈子。至于这辈子真正在扬州城的扬州炒饭……没吃过,就不评价了。
许是被勾起了馋虫,那几个食客提完什锦炒饭,还真让林稚又上了两份。
此情此景,林稚自然喜闻乐见,今天的绩效指标就靠二位了!
然而没过多久,真正来完成绩效指标的大客户就出现了€€€€刚刚还存在于八卦轶事当中的七皇子,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酒楼。
其实林稚一开始也没认出这位就是七皇子,毕竟按照“素来爱吃爱玩”的标准,这位怎么也得跟程砚清一样吧?没想到却是个文弱纤弱的少年郎。
文弱纤弱的少年郎刚一进门,阵仗就很大,刷刷刷先进来一队侍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酒楼的老板小厮犯什么事了。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的故事真切发生在了自己头上,两个刚八卦完的食客都有些惴惴,同时也有些遗憾€€€€若早知说什么来什么,当初怎么没说些出门就捡到银钱之类的话?
等到各个侍卫站定不动,林稚才拿着食单上前,“殿下要吃些什么?”说完,顺便看了对方一眼。
今上子嗣稀薄,公主皇子加起来不过七人,七皇子最为年幼,又为梁皇后所出,很得官家宠爱€€€€不然的话,也不能为了一道扬州炒饭就亲自去了扬州。
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原以为按照传闻,七皇子的性子必定娇纵任性,却没想到竟意外的……害羞。
对方红着脸接过食单,点了一道铁板鱿鱼。
林稚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侍卫,还是没忍住问他:“殿下是如何得知这里的?”
七皇子怯怯道出三个字:“饕先生。”
林稚懂了,广告的力量,诚不欺他!
上了鱿鱼和铁板,他终于知道传闻不虚,七皇子果真是个会吃的,那串签子的动作、烤鱿鱼的姿势、毫不拖泥带水的手法,简直浑然天成。
吃到心心念念的铁板鱿鱼,七皇子看上去也没那么害羞了,认真点评起来:“肉质紧韧,很鲜美,酱汁也香得很,是不是放了安息茴香?”
宫里面管孜然叫安息茴香,林稚笑道,“殿下慧眼如炬。”
七皇子点点头,“我喜欢安息茴香。”说完,自去小口小口咬鱿鱼了。
吃完了,似是觉得没吃够,七皇子又问:“你这里还有什么新鲜菜吗?”
想来七皇子走南闯北,吃的就是“新奇”二字。林稚没好意思告诉他今日下雨没弄太多菜,把那道干炸蘑菇端上来了。
“这是什么?”七皇子看着盘中似是酥肉的东西问道。
林稚如实回答:“炸平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