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方庭听不懂,莫煜还特别耐心地解释了一下:“刚开始的时候种子还很弱小,最主要的还是吸收水分,因为水分,才会促使它们发芽。而营养剂是为了加速它们成长的,但是营养过多,它们承受不了就会死。”
莫煜这样说,方庭自然就听懂了。
叶默:“是不是不要给种子补充太多营养啊?那水呢?要不要天天浇啊?”
“营养肯定不能天天来的,各个三四天来上一次就行了。水也不用天天浇,也是隔个三四天。不过,你想天天浇也行,就稍微用手浇一遍就行了,手上的水也不用太多。”
莫煜这样解释,方庭就都听懂了。
他眼中全是感谢之情,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着:“我……我都不知道怎么谢谢你。”
“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我也不确定你能不能种出来。”
怕方庭误会,莫煜解释:“我这么说,你不要误会。有的人大概天生就不适合种植,所以真的就不要强求了。”
毕竟,莫煜教的这个方法,就是网上说的正常方式。
他的那种肯定不适合普通人。
方庭用力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叶默:“既然传业授道的事情做完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进屋聊会天。在考虑晚上吃什么呢。”
莫煜掐了叶默的脸颊一下,嗯……他现在特别喜欢掐叶默的脸颊,因为他的脸颊细腻光滑,好像是煮鸡蛋一样,真是忍不住让人连连动手呢。
“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叶默拉着莫煜坐下来,把小粉沏的玫瑰花茶递给方庭和安林,又拿了一杯放到了莫煜手上,他才好奇地问:“雄主晚上想吃什么?”
“西红柿炒鸡蛋、凉拌黄瓜、水煮肉片、蒜苗炒肉,再来一锅菠菜汤,完美。”
说着说着莫煜都有那么一点点的饿了。
叶默喝了一口暖呼呼的玫瑰花茶,嘴角挂着一丝浅笑:“雄主棒棒哒。我家雄主真是厉害。”
他夸完了自家雄主,笑眯眯地对安林道:“你多喝点这个,对你的皮肤好。”
方庭默默开口:“额……不是应该对雄虫的皮肤好吗?”
说完这话他就顿住了,看向沐浴在阳光下的叶默,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方庭总觉得叶默的皮肤白里透红,带着白皙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要上手去,去……摸一摸。
讲道理!
最开始叶默的照片出现在网络上时,方庭还以为这是一只雄虫。
历来都是雄虫长得最好看,皮肤最好。
结果,到了叶默这里,好像都跟人反过来一样。
不过,叶默之所以会长出这个样子,完全是因为他有一个惊为天人,名动一时的雄父叶黎。
那长相真是让全星际的雌虫都为之疯狂。
叶默就是叶黎的一个翻版,可以说是几乎跟叶黎长得一模一样。
当然了,叶默的雄父长得也不差,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的。
叶默也有继承了雌父的优点。
但……他雄父的基因可能太过强大,所以这一番下来,自家雄父的完美外貌和两位父亲的完美基因都被他继承了。
听说,叶默的等级也是很高的。
好像是在S级。
不过,因为这次战役的关系。他受伤严重,也因此从S级,降到了D级。
一度方庭还为叶默感到可惜来着。
身为颜控的他,满心希望叶默能够好起来。至于网上流传的关于,叶默是个十分凶残,血腥冷酷无情的人。
方庭是并不相信的。
至少这么多年下来,叶默虽然一直顶着天骄的名头,干着不靠谱的事情。
有很多任务没有完成。
可是,叶默完成的那些任务中,那些被他帮助过的民众确确实实受到了帮助,也得到过恩惠,甚至生活上品质上也有了一点提升。
这些都是方庭从各种渠道得到的消息,甚至有一些,方庭自己还亲自去过。
毕竟有一句话说的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当然了,眼见的也有可能是骗人的。
可是,它能骗一天,两天……一周,一个月,总不能长年累月的骗下去吧?
有必要花那么多的心力做一件骗人的事情吗?
又不是钱多烧的。
好,就算叶默钱是真多,他就是想要烧钱。
可是,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知道这种事,不能长此以往地烧钱。
所以,网上传出,叶默为了跟布莱恩比赛,最终坑杀了几万军雌的消息,方庭是不相信的。
他觉得以叶默这样骄傲的人,根本就没有必要跟布莱恩那种……嗯,徒有其表,徒有虚名的人来比。
不管是家世,还是相貌,还是能力,还是等级,还是金钱上。
布莱恩都拿不出手。
虽然这样说,方庭大概是有些粉丝滤镜,过于偏向叶默,好像是在贬低布莱恩一样。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拿最近关于伊诺尔的几次新闻就能看出来布莱恩这个人的能力到底行不行。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布莱恩故意而为之。
可是,这种说法显然是很可笑的。
他最近可是风头正盛的民族英雄,在公众的形象相当好。
不管是布莱恩的粉丝,还是因为塞斯纳州星战役胜利而不断增加的路人缘,都说明他需要靠这个来维持自己在公众心中的形象。
甚至这个形象有可能,影响或者直接决定了他在军队中的地位。
可是……
偏偏这个时候伊诺尔一直在给他惹事……而他也一直任由伊诺尔在网上乱蹦€€。
据方庭所了解的事,最近几天伊诺尔闹出的恶劣事件太多,导致很多路人缘对布莱恩是讨厌的。
当然了,他们更讨厌伊诺尔。
以前他们是同情伊诺尔和布莱恩的。
而且,以前伊诺尔和叶默结婚的时候,除了天天甜掉牙有点假的恩爱消息之外,伊诺尔并没有什么恶劣的新闻。
布莱恩嘛……
除了偶尔拉着叶默踩一脚之外,好像天天都是一些其他的消息。
例如说,他为了一只失明的老雄虫,找到了他失踪几天的忠犬。
再比如说,布莱恩上了某某某学校演讲,他的演讲成功的改变了未来雌虫。
等等……
“是我说错话了。”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它对雄虫也很好。只不过……”叶默做出了耸肩的动作,“我们雌虫要生育宝宝,这种滋补的东西,自然是多多益善了。”
方庭回过神来,看着透明的玻璃杯中,泡着几朵花瓣,鲜艳欲滴的花瓣把透明无色的水,渐渐染成了粉红色……
“这个是什么花?”
“玫瑰。”叶默眼中带着深深的温柔,“是我家雄主给我种的。”
“玫瑰花啊。”方庭似有所感。
安林有些不确定地问:“是不是那个象征着爱情的花朵。”
“是的。”
叶默很肯定的回答。
一张精致绝伦的小脸儿上,有人让人轻易察觉到的骄傲和得意。
“我去!竟然,竟然……”安林的唇瓣都有些哆嗦了,看向拿在手中的杯子,他都有些小心翼翼了,“竟然是那么珍贵的花吗?”
听说那一朵好像要卖几万!
就那么小小的一朵,几片花瓣!
不顶吃,不顶喝的!
买来有什么用?
安林曾经对此十分嫌弃。
可是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他,他,竟然要把那么精贵的东西喝进肚子里去?
我的天啊!
夭寿呦!
他,他会不会折寿啊?
不过……还真是让人羡慕呢。
能得到自家雄主种出来的花,想必很幸福吧?
不,看叶默的样子就知道,他这是相当幸福的,不管是眼中快要溢出来的柔情蜜意,还是嘴角时不时扬起的温柔笑意,都可以十分确定,叶默是真的觉得幸福。
是发自内心的!
安林下意识地看向了身边的方庭,感受到他视线的方庭抖了抖,他下意识捂住了胸口,语气有点艰难:“……我,我尽量种出来吧。”
买是真的不舍得啊!
好贵的啊!
莫煜看到他们两个这艰难的样子,挠了挠脸颊,提示道:“其实超市有那种虚拟的玫瑰花纽扣,那个很便宜的,也就一两百星币。”
“真的?”安林双眼发亮地询问。
不能怪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