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他告诉了路德维希另外一个身世版本:“好吧,我当年骗了你,但我也只是想给你一个美好的童年啊,你已经过得那么苦了,不该有一段正常的、被爱着的回忆吗?其实你爹是个吃软饭的渣男,你娘才是阿斯蒙蒂斯家族的小姐。”
渣男不得好死,阿斯蒙蒂斯小姐看破真相后,就抛下儿子回去潘地曼尼南潇洒生活了,但最后还是死在了治疗家主这道坎儿上。
阿斯蒙蒂斯家族能想起路德维希,是因为能救活家主的,就只有他这个血脉。但路德维希跑了啊,家主也就在又撑了一段时间后痛苦地死去了。
家主争气,下一辈不争气,阿斯蒙蒂斯家族如今已成了一块人人都在垂涎的肥肉。
“你就不想夺回属于你的一切吗?昨日他们欺你,辱你,还想拿你治病,如今你高调回归,将所有人玩弄于鼓掌,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你却对他们不屑一顾!多爽的剧本啊,来吧来吧,我不需要你为我这个人生之路上最初的导师做什么,只需要你帮一个小忙,真的很小很小的忙。”
路德维希当然不可能被治疗师说动,他也看不上去风雨飘摇的阿斯蒙蒂斯家族……
不过,路德维希最后还是回去了。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大概他就是这么野心勃勃,想当魔族的统治者吧。谁能没有权利呢?有一个当选帝侯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他凭什么不抓住?治疗师满嘴跑火车,有一句话却说对了,他过去真的太苦了。
***
现实。
路德维希冷笑一声,问治疗师:“与我的身世有关的故事,你编了不下十个给我。你猜我信了哪个?”
贱贱的骷髅沉思半晌,小声道:“那小的就斗胆猜测,您老其实哪个都没信?”
“聪明。”路德维希挑眉,笑得更好看了,刀也捅得更深,他真的不关心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谁出身阿斯蒙蒂斯,如果他想,他可以创造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家族。他只是在阿斯蒙蒂斯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我查看了家族的族谱。”
那是一件魔法物品,防止血脉外流的。哪怕是私生子,在上面也会显示得清清楚楚,区别只在于阿斯蒙蒂斯家族想不想找回。
路德维希的名字自然也在上面,可连接他的血亲,却是两个阿斯蒙蒂斯家族的男性魔族。
“……好吧,看来已经瞒不住你了。”治疗师一个起手,就准备继续乱嗨瞎编,“其实他们喜欢和别人搞3P,你知道的吧,就是很变态的那种。”
黑色的火焰,直接烧在了骷髅的袍子上,路德维希笑着说:“趁着我还在笑,我劝你最好不要不识抬举。”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治疗师立刻求饶。
“他们两个都是阿斯蒙蒂斯家的失踪魔口,本该是阿斯蒙蒂斯家最合适的继承人。据老管家说,他们当年离开潘地曼尼南,其实是带着一个秘密任务。他们要前往一座古城,带回一些什么。”那古城就在卡罗尔附近,都不能用古城来形容,准确的说是古墓,“我查了当时的随队人员,你猜,我在随队医生一栏,看到了谁的名字?”
治疗师:“……”这还猜个屁啊,老子就是当时唯一的随队医生。
他也是倒了血霉,本来只是想挣个快钱,没想到差点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说,多年后还会因为这个破事而被人架刀。
“一队十三个魔,只有你活着回来。但也有人说,曾看见你怀里抱着一个长角的幼崽。”路德维希的眼神一片冰冷。
治疗师哇的一声就哭了,他好像格外的喜欢哭,但永远是光打雷不下雨,他说:“好吧好吧,我其实对男男生子也略知一二。他们是骨科啊,爱的天崩地裂的那种,我也劝过他们,这是畸形的爱,这是不伦,但他们偏是不听呢。”
刀更深了。
治疗师:“……”
路德维希:“你们一队魔进去的时候是一月一日,你出来时,不过是一月五日,你是在试图告诉我,你们四天就造了个孩子?那我现在给你四天时间,你给我造一个,我看看。”
那一刻,治疗师从没有觉得死亡离他这么近过。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我真正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路德维希一个回马枪,就掌握了整个话题的节奏,他说了,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出身,他只要知道最后的胜者是他就行,“我听说,那古城曾属于魔王,里面放着它的宝物。你们从里面带出了什么?又销赃销往了哪里?”
治疗师彻底没了脾气,玛德,明明他还特别关注过,确定路德维希回了魔域,他才敢稍稍在人族高调了一点啊。
怎么就还能出现在人族呢?
一点也不诚实!
“是您教得好。”路德维希不能更谦虚,笑容也真诚了些,“顺便一说,我的朋友很喜欢您写的那本《欺诈的艺术》呢,如果有空,写个to签吧。”
治疗师:“……哈?”
***
他的过去实在是太苦了。
但如果这些苦,只是遇见阿诺的代价。
他心甘情愿。
第71章 金菲士:
T阿诺莱德殿下:
好的作品会唤起读者的,不是正在下雨的事实,而是被雨淋的感觉*。
您真诚的金菲士。
***
这是阿诺拿起《欺诈的艺术》这本书的扉页,看了又看的第七遍。他们已经离开了贝勒伊帝国,进入了圣司米亚旁一个盛产杜松子酒的小公国。在这里教皇只有一场演讲,因为这里的人大多都是酒神和商业之神的信众。
阿诺喜欢的书有很多,得到签也很多,毕竟他在雪罗斯塔养了不少作者,可他还是觉得如今的这本尤其特别。
因为这可是欺诈大师亲笔签的真名啊。
之前在收到路德维希送给他的《欺诈的艺术》后,阿诺就很认真的拜读了一遍。虽然读书进度缓慢,可他其实是很喜欢的。还特意去了解了一下这位幽默的原作者,知道了对方叫金菲士,是魔域有名的欺诈师,还出版过类似于《骨骼保养一千问》、《你真的应该知道的治疗术小常识》等科普类书籍。
涉及领域多样,涵盖业务广泛,唯一的共同点是,金菲士从不会签自己的真名,只会写“G€€Z”两个字母的缩写。据说他不签全名,是怕被法师用全称远程诅咒。
在这点上,同为不能对外透露全名的精灵,阿诺表示非常理解。
可路德维希却说:“事实上,他这个理由,就是从你们精灵族得来的灵感。他之所以只签缩写,只是因为这样他的全名签名才能显得很值钱,他好卖书。”
路德维希是一点面子都没给老骨头留,当下就对阿诺戳破了对方死认钱的嘴脸。
阿诺:“!!!”
“设置一个高到离谱又很难获取的参照物€€€€全名签名,再设置中高低三挡,非常低廉的没有签名的低档;再设置一个相对低廉,但有缩写签名的中档;最后是看起来多买多送很划算的特签。”
“当这三挡和参照物摆在一起的时候,低档和中档、高档的价钱其实相差不多,可中档和高档有签名。既然参照物的签名那么值钱,中档、高档的签名多少也会有些分量吧?”
路德维希给阿诺剖析着大部分消费者的心理,因为这就是治疗师当年在设置这一套的时候,想的内容。对方一边喝酒一边签名的时候,他就站在他的旁边,亲耳听到他念叨着价格标签陷阱,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搞出了如今这一天套。
说白了,治疗师其实就是在诱导大家买中档和高档,这才是他赚钱的主力军。
想一想吧,同样的一本书,他做了什么呢?不过就是多加了两个字母,或者多加了几个单词,就能比无签名的低档多卖出三到五个金币。
“没钱的人就不说了,他们根本不会买书。”在法尔瑞斯大陆,书籍一直都属于奢侈品来着,在魔域更甚,好比《欺诈的艺术》的特签版,能卖到一百九十七金币,而这些金币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到两周的伙食,“可对于有不少闲钱的人,你觉得他们会怎么选呢?”
阿诺反应了半天,也还是觉得买特签版更划算啊。
无签名版一百九十二金币,缩写签名版一百九十五金币,特签版才一百九十七金币€€。
反正都要买,与其买无签名,不如买特签啊。
路德维希耸肩:“你看,他的目的达成了。”这就是消费陷阱,诱导你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或者诱导你花过超出预算的钱买所谓的“更划算”。这老骨头无时无刻不在骗钱,却偏偏还能套上一层商业行为的外衣,让别人连骂他都没有余地。
这种事,这老骨头做的很多,好比这一次给贝勒伊国王治病,事实上,那个男爵找的研究出加强版贝勒伊病的亡灵法师就是金菲士,然后他再以治疗师的身份吹破真相,被国王奉为上宾。
哪怕事后亡灵法师也是他的真相败露,他依旧可以说,我只是不忍看国王就这样死去。
“甚至他都不叫金菲士。”路德维希又爆了一个猛料。
阿诺:“!!!”
“他就没有名字,是个失去记忆的巫妖。”亡灵法师走巫妖这条路是有很大风险的,除了很难成功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失忆概率很大。好比空堡《古典乐赏析》这门课的克拉拉教授,他是被至尊巫妖召唤出来的不死生物,他就没有生前的记忆。巫妖也差不多。
治疗师更是和大多数巫妖没什么区别,除了他格外喜欢骨头这点比较审美异常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关心自己是谁,他只想赚钱。
如果一定要说,“治疗师”才是他使用最长时间的名字。
可这种一听就是代号的名字,并不适合治疗师搞他那一套买书计划,他就现场给自己起了一个,他说这是他的笔名。路德维希提醒阿诺:“金菲士,觉得耳熟吗?一种鸡尾酒的名字。他当时一边签字一边喝酒,手边喝的就是这个。”还是路德维希给兑的呢。
阿诺看上去在点头,实则根本没搞懂,一直到晚上才反应过来问路德:“那€€你€€为€€什€€么€€还€€给€€我€€要€€t€€签?”
“因为它现在是真的值钱。”这就是那老骨头厉害的地方了,哪怕这一套只是他搞出来的概念股,当年哄抬出来的值钱,时过境迁的现在,也是真的值钱了。
“所€€以,你€€问€€出€€你€€想€€问€€的€€了€€吗?”
路德维希点点头,又摇摇头。
治疗师跑了。
如果是路德维希的真身在这里,对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可惜,如今的路德维希只是一个人族外表的傀儡人偶。而路德维希的傀儡术,是和治疗师学的。虽然他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治疗师也有自己的后手。
不过……路德维希本还想说,这没什么大不了,他去找他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这老东西会跑的准备。
他能跑过人族、海族、巫妖族等族那么多年的追杀,自然也不是个没本事的。
路德维希去见对方,就是为了打草惊蛇,这样才好知道他跑路的底牌,等下次再相见对方就彻底没招了。而路德维希很肯定,他们一定会再见面,且时间不会太远。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以治疗师无利不起早的性格,他大费周章,又是演亡灵法师,又是演治疗师,两头忙活只为在贝勒伊国王面前混一个红人,实在是有些没有必要。以他的能耐,只要他想,他可以找到更好的发展。毕竟千年过去了,人族早已没了他的传说,而他和巫妖族的恩怨也已经一笔勾销。
换言之,治疗师别有目的。
而他非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搅风搅雨,能是为了什么?
这个时间点有什么大事发生吗?
一个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教皇卢卡斯十四世退休。人族的各个国王都会受邀前往光辉帝国的首都卢格敦观礼,国王出行排场极大,总要带上各式各样的得用之人。
虽然路德维希还暂时不知道治疗师的目的,但至少确定了他肯定要去卢格敦。而卢格敦可以称得上是光明教会的出场,有阿诺这个神眷者在,治疗师插翅也别想飞走。所以,路德维希一点也不着急,还挺享受吓唬他前老板的感觉。
也该轮到他享受一回心惊肉跳的刺激了。
但是,不等路德维希把话说出来,阿诺已经上前拥抱住了对方,这是他能够想到的最有用的安慰方式。
倒不是阿诺是一个多么喜欢随便抱人的人,作为一个含蓄的东方人,阿诺其实是很不习惯和别人进行这种有些没有边界感的肢体接触行为的。只是阿诺发现,路德好像很喜欢他的拥抱,在他不怎么会安慰人,又说话慢吞吞的当下,他思来想去,还是抱上去更有用。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当软乎乎的银发精灵,带着舒心的气息,主动抱住自己之后,路德维希的脑子已经不会转了。满心只剩下了,他好香,他好软,我……
不想放手。
路德维希紧紧搂住了阿诺的腰,将他整个人都嵌在了自己的怀里,他们是那样的契合,不多不少,好像天生就适合拥抱彼此。路德维希微微低头,在阿诺颈肩深吸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只做到这一步,不要吓到阿诺。
反倒是阿诺觉得这个拥抱,和他想的一点也不一样,非要挣扎着反抱回去,一抬头……
唇瓣正擦过路德的下颚。
路德维希:“!”他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那感觉很难形容,是如此炙热,就好像阿诺用唇在他的身上点燃了一把火。
而阿诺却慢吞吞的想着,好凉哦,路德不会生病了吧?
第72章 奶油小包:
教皇的车队终于要进入光辉帝国了,赶在大地月的主显节之前,不多不少刚刚好。
至今还没有人发现路德维希在中间换了人,从人偶换回了魔族统帅,阿诺也是在那天拥抱路德的时候才发现的。人偶和魔族的触感终究不同,不管制作的再怎么惊喜、相似,一旦实实在在的触碰上,还是会感觉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