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步断断续续扎了小半时辰,孔三又持着长棍对着空气做“竖劈”的动作,让吴贵宝跟着学。
如此折腾了一天,吴贵宝根本没工夫去想别的事,到了夜里累得洗了澡挨着枕头就睡着了。
孔三撑在他身旁低头看他安静如孩童的睡颜,心里笑这小太监孱弱耐不了操练,吹了灯也睡下。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都是一样,吴贵宝学会了如何有力地挥棍,孔三又带他上山去砍草,用棍子。
到了第七天,吴贵宝在山上用长棍打昏了一只山鸡。
吴贵宝看着倒在草里羽毛鲜亮的山鸡:“!”
“不错。”孔三过来把鸡捡了,用草捆了脚提在手上,“晚上吃鸡。”
吴贵宝咽了咽口水,反复看手里的棍子,感觉这是自己这一辈子最像个爷们的时候了。
爷们觉着自己该走了。
晚上吃过香喷喷的野菇炖山鸡,吴贵宝道:“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我明日……便走了。”
孔三喝了口杯子里的土酒,平静道:“好。”
吴贵宝不解地看孔三一眼,心里奇怪他怎么突然这么轻易地愿意放自己走了?连话也不多说一句。
不过这也省事,好聚好散吧,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吴贵宝番外结局 那是一身崭新的喜服
吴贵宝来到这里就是一个人没带任何东西来的,如今要走了,也是两手空空,身上只穿着一身孔三的旧衣裳。
屋外已经天光大亮,吴贵宝吃过早饭便出门,出门的时候孔三看也不看他一眼,没有一句话对他说。
吴贵宝原以为,孔三那么好的人,又那么喜欢他,怎么着也会依依不舍地送到门口,然而孔三没有送他,只管了顿早饭,其他一概不管,仿佛丝毫不关心吴贵宝走出这个门之后回家路上会不会饿死。
吴贵宝出了门后,双腿像灌铅,一步一步都沉重。
这些天里他只有一个方向要去,那就是孔三的小屋,去河边也好,地里也好,山上也好,每天到了饭点,夜里,就要回这座小屋。
但他现在从小屋里出来了,他发现屋外对他而言毫无方向。
可他还是要走,孔三当过兵,他和那些人,是一伙的。
“吴贵宝!”离了屋子才几十步,孔三出来了,背上背着个包袱,手里拿着根长棍,扬手抛给吴贵宝。
吴贵宝接了,困惑地看着孔三。
孔三大步朝他逼近,逼得吴贵宝连连后退,他指着自己,认真道:“来,打我,就用我教你的,打我一顿。”
“你,你有病?”吴贵宝呆住了。
“我也从过军,和欺负你的人是一样的。”孔三道,“你就把我当那人,狠狠揍一顿。”
吴贵宝摇头:“我不揍你。”
孔三目露凶光地威胁:“不打断条腿废掉我一条胳膊,我不会让你走的,今天要么你把我揍一顿,不然我就把你抓回去日日关在屋里!”
吴贵宝只好拿着棍,照孔三教他的,用力挥起朝孔三劈砍下去。
孔三也是个当兵的,他就该揍,他们当兵的没有好东西。
然而棍子挥至孔三面门,却怎么也没法往下劈了。
孔三眼睛红红地盯着他:“怎么停了?”
吴贵宝眼睛也同样的红,他看着这张这几个月来朝夕相伴的脸,看着这个给了他重生的人。
“我不想打你。”吴贵宝道。
孔三:“你不打,那就别想走,我关着你,说到做到,你一个外地人,就在这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下手啊,你看着我,就没想起来欺负过你的人?就不想揍我一顿出出气?”
吴贵宝闭了闭眼,又一次挥棍,却同样没挥下去。
“下不了手?为什么?”孔三问。
“你不是他们……”吴贵宝脸颊淌泪。
孔三听见了个“们”字,心都碎了,强忍心碎问:“那我是谁?”
吴贵宝:“你是孔三……”
孔三逼近一步:“孔三又是谁?说!孔三是谁?”
吴贵宝后退,睁开眼道:“是三哥……”
孔三夺下吴贵宝手里的长棍丢在地上,冰冷道:“我给你机会,你下不了手,现在机会没了,我不会放你走了,你得做我的囚犯。”
吴贵宝整个人都是懵的,脑子里乱极了,心想孔三真的会把他关起来?
接着就见孔三把背上的包袱拿下来打开,现出里面的一身火红的衣裳,郑重地问:“这是你的囚服,你穿不穿?”
那是一身崭新的喜服。
吴贵宝几乎崩溃,哑声道:“三哥……”
“三哥不想你走。”孔三一把将吴贵宝拥进了怀里,“你若是也喜欢三哥,疼疼三哥成吗?三哥不欺负你,你告诉我那些人的名字,三哥有些武艺,替你去杀了他们……”
吴贵宝也伸出手抱住孔三,卸了力气在他怀里,埋头在他胸前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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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只有两人的婚事,也须好好筹备。
孔三问了吴贵宝的意思,将日子定在半月后的一个黄道吉日。
那几个成田兵,吴贵宝骗孔三说已经死了。
不想一日进城去买红绸布时,两人逛进一个瓦子里,听见个说书的在说当今天子和他的贴身内侍的故事,正说到成田秋猎,孙鸿光手底下的几个成田兵,冒犯了那贴身内侍,在猎场里被天子当成猎物一一射杀,其中有两个还是孙鸿光的族侄。
吴贵宝热泪盈眶,心想这故事多半是真的,一定是二宝哥在替他报仇。
半月后的这天,孔三的小屋窗上贴了吴贵宝剪的€€字,廊下挂的是红色灯笼,草棚里的牛和旁边屋里的兔子身上都系了红绸。
屋里收拾得很整洁,墙上布置了红绸,桌上燃着红烛,照亮一桌丰盛的饭菜,也照亮床上换了新缎面的褥子和穿着喜服盖着红盖头的吴贵宝。
孔三心里竟有些紧张,喝了杯酒,才向床边走过去,拿起秤杆缓缓挑起了红色的盖头。
盖头底下不是美娇娘,是个清秀内敛的男子,墨发一半束着整齐的男子发髻,簪一支绕金的玉簪,另一半垂在脑后,绕过脖颈垂在胸前,显得乖顺而柔美。
他成亲了。
孔三被这一刻的心情震撼得久久说不出话,只知道盯着吴贵宝看。
吴贵宝被他看得脸上都起烧了:“三哥?”
孔三这才回神,道:“得改口了,叫什么?”
吴贵宝费劲地想了一会儿,磕巴道:“相、相公……”
孔三浑身舒坦,活了二十几年,数这会儿最浑身得劲儿,低头吻了吴贵宝的软唇一下,拉着他起身:“先吃饭,吃完饭咱再干正事。”
吴贵宝自然知道今天晚上要干的正事是什么事,两人今天穿喜服之前是沐浴过的,吃完饭后澡也不必洗,可以直接去床上了。
上了床,两人拥吻在一起,孔三心里盘算着今晚或许可以不用太急,若吴贵宝怕疼,洞房的事改日再做也行。
然而等他揉乱了吴贵宝的衣裳,听见吴贵宝娇娇的喘息,感觉掌下身体异常的烫,却察觉不对,问:“贵宝?你不舒服?怎么身上这么热?”
吴贵宝脸上红得像吃了酒,声音蚊子一样小:“我,我给自己下了药……”
孔三:“???!”
吴贵宝着急解释道:“我怕自己会害怕,前几日进城的时候,就,就买了点儿药,想着给自己助助兴……我,我有点儿难受……三哥,三哥救我……”
孔三心里的野兽在咆哮,二话不说便扑倒了吴贵宝。
红烛摇晃,鸳鸯被里翻红浪。
现代番外三 妈妈我想吃鸡爪和牙签牛肉
烟雾缭绕,我和赵煜风并肩躺在床上,被带着淡淡香气的烟熏得昏昏沉沉。
“如果咱们俩过去了不在一个地方,”我说,“去江华市大学城别墅区找我,我家是A区18栋,记不住门牌号,就问谢广益谢老师家在哪儿。”
赵煜风:“江华市大学城别墅区,记住了,我会找得到你的。”
我:“我们那儿的马路上有很多车子,你过马路要小心。”
赵煜风:“你老公的轻功可以比马车快。”
我:“……”
我:“如果你找不到我,就找警察叔叔帮忙,知道吗?”
赵煜风皱起眉头,一脸不解:“警察叔叔?”
这时邋遢道人的声音从窗外传来:“谢施主你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人,想回到原来的世界继续生活是不可能了,只能短暂地停留三个月,这三个月中,你这身体原来的主人也会回到这里,三个月一到,你们将各归各位……”
道人还在说着话,我蓦地坠入黑暗之中,想去抓赵煜风的手,也抓不到了,周围一片虚无,紧接着连声音也听不见了。
我像掉进了一条静默的大河里,一切感官都被吞噬了,也说不了话动不了身体,像是变成了一缕空气,感觉不到自己。
时间过去了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久,久得我怀疑自己不是要穿越回去,而是已经死掉要升天了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我重新感觉到了身体的存在,接着又感觉到了被子的存在和床垫的存在€€€€是柔软的乳胶床垫。
我睁开眼,看见刷成天蓝色的天花板,猛然一下从床上坐起,发现自己就在自己的卧室里,窗边是我的书桌,上面的布置不是我熟悉的样子,一旁有个落地书架,摆满了我大学的专业书和小说,还添许多新书。
我掀开被子下了床,走到穿衣镜前,看见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年轻人,帅还是一样帅,只是€€€€
“头发怎么染成蓝色的了?!”我抓着头发崩溃道。
【谁?谁在说话?】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男生说话的声音,【我,我怎么控制不了自己的手脚了?】
“谢二宝?”我试探地问道。
脑海里的声音静了好一会儿,难以置信地问:【谢洲?】
我和他友好交流了一会儿,向他解释我是怎么过来的,知道现在我已经读大四,快毕业了,和父母谎称失忆,爱好从唱歌变成了玩cosplay。
也告诉他,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太监。
【司礼监掌印?!】他声音发抖,【这,这也太厉害了……我当初进净身房,只想着能在宫里混口饭吃,最多混到管事太监就谢天谢地了,你是怎么办到短短三四年就做了司礼监掌印的?】
我:“因为我给皇上当了男宠……”
谢二宝:【……】
【那,那你把我的身体……你们,你们……】
我不得不残忍地说出真相:“对不起,我们夜夜苟合,甚至有时候……白天也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