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不做正经替身 第90章

“那我能看看吗?有没有存稿什么的。”

“你看吧。”温肃柠答应了,反正他每天只比读者早几个小时知道更新内容,牧云笙再怎么翻也只能找到他看过的部分。

牧云笙点开软件,震惊于界面上的各种功能,左侧栏会显示每天的码字字数和好友列表,他看着接连七天长达10000多字的蓝色长条,唏嘘道:

“之前追文的时候都没觉得你每天要写这么多,现在一看突然感觉好辛苦啊……诶?这个鱼鱼是你朋友吗?今天写了31000字,时速6800???”

温肃柠:“嗯,她是触手怪,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有她这个速度,做梦都能笑醒。”

温肃柠今天已经完成了任务,牧云笙注意到他的软件昵称叫[酥宁],字数10027,速度2280,差不多正好是鱼鱼的三分之一。

“好牛啊,一个小时6800字,键盘不会起火吗?手指都得磨出来茧子吧。”

温肃柠:“我也挺好奇的,她在群里发过码字的视频,基本上完全不用思考,一直在打字,而且用的双拼打字速度也会更快一些。”

牧云笙作为资深读者,终于有了近距离接触作者们生活的机会,简直就是各种好奇。

他摸索着找到温肃柠的文稿箱,慌不迭地地点开最新一章,却失望地发现是他已经看过的内容。

好吧,温肃柠每天要更新4章呢,估计也不太可能有存稿。

“我能看你写文吗?”牧云笙问道。

“你不是看过么?”温肃柠坐在床边,“在医院的时候我还码着字陪你看书呢。”

“那时候我又不知道你是枫糖云杉。”牧云笙将光标移动到文稿最后,思考了几秒钟,打出一行字。

[郑弘依靠自己超强的商业头脑,成为了宇宙无敌超级螺旋棒棒牛逼plus大富豪,收购了世界上全部的房地产,带领地球走向宇宙,人类从此开启了崭新的纪元……]

第52章

温肃柠看着他认真打字写出的内容,忍不住发笑:“行,待会儿你替我更新上去吧。”

“那我估计要被评论骂死了。”

牧云笙欣赏了半分钟自己的“大作”才全都删掉:“我上学的时候写个八百字作文都难过的要死,真不知道你们作者是怎么能一口气写这么多内容的。说起来我前阵子剧情最精彩的时候本来想写长评,结果打开文档屁都憋不出来一个。”

“小说和作文还是不一样的。”温肃柠听着厨房有动静,起身道,“你玩玩吧,注意别把我稿子删了就行。”

“嗯嗯。”

温肃柠掀开锅盖,用勺子舀了一口抿在唇中,确定醒酒汤煮好,才盛进碗里。

端着碗再度回到卧室,牧云笙已经不再鼓捣码字软件了,他挨个地拉开温肃柠的电脑桌抽屉,正伸头探索,恨不得把他绿色的脑袋钻进深处。

牧云笙从抽屉最深处摸出来一条银色的链子,上面还有细碎的星星装饰,这个长度显然不是项链,他尝试着放在自己手腕上,感觉尺寸正好。

“手链吗?有点好看。”

还没等温肃柠说话,牧云笙又道:“能送给我吗?我想要。”

“不行。”温肃柠干脆利落地道,“其它东西你都能拿,就这个不行。”

“哦。”牧云笙闷闷地将手链放回去,他被酒精深度侵蚀的脑子甚至都没想起来问温肃柠为什么,又呆呆地指着温肃柠手里问:

“这是啥?”

“醒酒汤。”温肃柠把碗塞进他手里,“喝了吧,省得明天会头疼,稍微有点烫,小心点。”

牧云笙双手端着碗,低头闻着醒酒汤酸酸甜甜的味道:“好荣幸啊。”

温肃柠趁着他喝醒酒汤的功夫,将手链重新放回去,这条手链是他曾经在秦暮家厨房垃圾桶里捡回来的,是情侣手链当中属于秦暮的那条。

当初温肃柠把它捡回来,是为了进行脱敏训练,而这段时间过去,他已经能做到内心毫无波澜了。

他倒是没料到牧云笙竟然想要,温肃柠决定等牧云笙走了就把这条手链扔掉,秦暮用过的玩意他现在没必要再留着了,晦气。

牧云笙把醒酒汤喝光,他站起身,主动把碗拿去洗掉。

等到刷完碗,他在裤子上擦着水,又想起来了手链:“那个是很重要的东西吗?”

“不是。”温肃柠顿了顿,补充道,“不送给你是因为不想给你垃圾,本来是打算扔掉的。”

牧云笙愣了愣,乖乖地哦一声。

其实他刚刚在抽屉里摸到两条手链来着,看装饰像是一对情侣手链。

在结合温肃柠如今的态度,他大概也能猜到,手链应该和秦暮有关。

牧云笙有些郁闷,这么长时间了,温肃柠还留着秦暮送给他的东西吗……

他很确定温肃柠对秦暮毫无留恋,也真的像他所说是本来打算扔掉的,可心里就是说不上来的沉闷。

“那先给我,我下楼的时候帮你扔掉吧。”牧云笙道。

牧云笙怎么突然关心起手链来了?

温肃柠感觉他不太像已经知晓了自己和秦暮的那档子破事,大概是神志不清的醉鬼行为吧。

他点了点头,把两条手链都交给牧云笙,道:“好,帮我扔掉吧。”

温肃柠的干脆态度让牧云笙又重新高兴起来,他将其抄进口袋,随口道:“你怎么还会煮醒酒汤啊,酸酸甜甜的好好喝。”

等到说完,牧云笙才发觉到自己问了个相当愚蠢的问题。

温肃柠身体不好,很少喝酒,那么这个醒酒汤是专门为了谁学的,不言而喻。

“我什么都会。”温肃柠开玩笑般地回答他。

牧云笙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乖乖把醒酒汤全都喝完,他撑着桌边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拿到厨房把碗刷了。

现在才八点多,温肃柠想着要不要送牧云笙回家,但显然对方还不太想走。

牧云笙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对他之前来过无数次的出租房表露出了强烈的好心和热情,温肃柠见状,干脆就随他便吧。

“你自己玩,我码会儿字?”温肃柠问道。

牧云笙:“嗯嗯。”

温肃柠打开群聊。

[酥宁]:回家了。

[鱼鱼]:我都看到你上线了,今天还打算写吗?

[酥宁]:写。

[小黑]:不愧是你,竟然还有心思写得下去,恐怖如此。

[酥宁]:不然闲着也是闲着,来吧,我稍微写一点。

温肃柠敲起键盘,牧云笙去客厅阳台转了一圈,又东倒西歪地回来卧室。

他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温肃柠身后,努力看向屏幕。

温肃柠:“……”

温肃柠打字的手蹲了两秒,他回过头,牧云笙跟他对视,神情无辜。

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人被盯着屏幕还能写得出来文吗?

温肃柠深吸口气,强忍住用胶带把牧云笙眼睛糊住的冲动,他催眠自己身后的青年不过是一团空气,继续码字。

只不过速度慢下来些许。

温肃柠写到郑弘带着文物归国,妻子在机场等待,曾经体弱多病的妻子如今摆脱了浑身病气,风姿卓越,也跟着郑弘学习了很多管理上的技巧,因为生性柔和善于共情,被公司里的更多员工喜欢,郑弘不在的时候,有她全权负责国内的事务。

她给了风尘仆仆的郑弘一个拥抱,询问他在外面的这些日子里过得如何,两人走出机场,准备先去接马上要放学的女儿。

牧云笙:“哇!好温馨。”

温肃柠额角猛地一跳:“闭嘴。”

和大多数男作者一样,温肃柠也非常不擅长写感情戏。

好在他的感情线还没凄惨到让读者疯狂吐槽的地步,和剧情融合得还算可以。

他本来写得还算顺畅,被牧云笙一搅和,怎么都觉得不对劲了。

温肃柠硬着头皮向下推进,牧云笙现场看着他最喜欢的作者码字,忍不住摸出手机,在公司群里大肆炫耀。

[牧云笙]:照片.jpg

[牧云笙]:哈哈,就问你们我牛不牛,牛!不!牛!

照片中青年背对镜头,坐在黑色人体工学椅上,双手敲击着键盘,而他面前的屏幕因为失焦不是特别清楚,只能看到一行行的字,难以辨认具体内容。

[颜橙珂]:??

[祁东]:我靠?

[王晨刚]:什么鬼,你到人家作者家里去了,还让人家当着你的面写文?

[牧云笙]:是啊!全都已经谈好了,而且你们知道最神奇的是什么吗?

[祁东]:我平等仇恨每一个谜语人。

[颜橙珂]:哎呦喂你直接说啊。

[牧云笙]:枫糖云杉是我现实中认识的朋友!

[齐志远]:?

[顾飞仰]:??

[卢倚君]:???

这下几乎群里的所有人都被这一惊人的消息炸出来了。

牧云笙为他们详细讲述了这场神奇的见面,听到枫糖云杉就是牧云笙每天晚上都要一起学习拉片的那位朋友,聊天界面里冒出的问号变得更多。

[颜橙珂]:不是,这也太凑巧了吧,怎么可能巧成这样?

[祁东]:世界真小。

[王晨刚]:世界真小+10086

[牧云笙]:我早就知道他在写东西,但是一直都没往这方面想,谁能想到竟然会这么巧呢?这样的桥段要是放在剧本里绝对算狗血吧,前天我们一起拉片的时候还说呢,特意制造偶然和巧合算是很迅的剧情安排手法了。

[颜橙珂]:可是你没觉得吗?有些事情虽然狗血,但真遇见了才知道,真得爽啊!我最喜欢的作者其实是我一直以来相处的朋友,明明跟我没什么关系我都也很激动。

[牧云笙]:对啊,爽爆了好吗!看来所谓的艺术手法使用起来还是得看特定条件。

群里讨论的热火朝天,大家都想要从牧云笙嘴里得到更多细节信息。

这时颜橙珂的私聊信息在顶部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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