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家的夫郎只想种田 第59章

询问之下才知道,这是老四让人新学回来进献给他的。老四能处处想着他这个父皇,让他很是欣慰。

李晟眼角微微一跳,提醒道:“父皇,这是林小哥,也就是最先发现红薯的林欢小哥儿试做出来的新鲜吃食。”

“啊,对。”皇帝记起来了,老四之前说过,只不过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是那个立下大功的林小哥。”

李晟不禁腹诽,若是您知道他正是您家老十四中意的正君,应该就不会忘了吧?

“是的,这林小哥是个有大福分的,有了他,可是我们大顺朝廷的祥瑞福祉之系。”李晟补充道。

皇帝一愣,这老四从不曾见他帮人说过好话,今日怎地却如此夸奖一个人?林小哥进献红薯,救了灾祸中的百姓,的确有功的,可还不至于将他当成大顺朝的祥瑞吧?

在皇帝的疑惑中,李晟笑着让人呈上来一个托盘,“父皇,儿臣有一物呈上。待父皇看过之后就知道儿臣所言非虚了。”

皇帝心中更加好奇起来,他倒要看看呈上来的是何物,能让一向云淡风轻处变不惊的老四这般失态,如此看重。

皇帝身边的福全接过盘子,轻轻将托盘上的红布牵开。就见一个金黄色棒子,上面一粒一粒排列整齐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福全从未见过这种东西,小心的用手摸了摸,触感很硬,应该没什么危险。

看了皇帝一眼,这才在皇帝的示意下将托盘呈上。皇帝伸手拿起,沉甸甸的倒有些坠手。仔细确认了一番,是没有见过的东西,皇帝疑惑问:“这是何物?”

“回禀父皇,这个叫做玉米。”

“玉米?”不曾听说过。

李晟早就在林欢那里了解了大概,便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一遍。

皇帝抓着玉米棒子,仿佛不可置信,“你说这个东西也是跟红薯一样,是一种全新的农作物,能做百姓口粮的?”

“没错,这玉米可以作主粮与稻米同,亦可糕、饼、糜、粥等等。如今百姓种麦稻,亩产不过两石。而玉米的产量,一粒种子最少结这样的玉米棒子一到两个,经过估算,亩产最少也比麦稻多个四到五成。”

皇帝闻言差点拿捏不住手中的玉米棒子,惊讶道:“你说这是哪里来的?海外来的?那林小哥不仅第一个发现了红薯,种出红薯,而且还无意间得到了这个在海外才有的玉米种子?并且用那粒种子给种出来了?”

这说出去都不会让人相信,全新的农作物种子,一经发现就是两种。而且一开始什么习性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还真能给他种出来。红薯就不说了,山里野生之物,这个山中之物种出来也无可厚非,再怎么说能在深山里生长,那么种植也简单。

可这玉米不一样啊,这是海外之物,大顺朝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要知道很多作物南北土地不同,其中差异也很大。更遑论海外隔着他们大顺朝十万八千里,这东西也能被种出来,皇帝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林小哥真的是他们大顺朝的福星。

“上次南下之时,儿臣听到十四弟提了一句,说是无意间得到了从海外来的种子,一开始儿臣也没在意。可是十四弟却信誓旦旦的说林小哥似乎想种来试试。儿臣也不信,既然是海外之物,怎么可能轻易就种出来?就亲自去看看,没想到这玉米还真破土出苗了。儿臣还特意派了人在那里守着,用心记录下来苗子的长势,并且嘱咐了待收成时,一定快马加鞭送进京中。”

“今日信使刚到,儿臣便迫不及待送过来给父皇您看看了。儿臣以为,有红薯还有这玉米,是天佑我大顺,我大顺百姓再无粮食短缺之忧。”

玉米都已经种出来了,也不容皇帝不信。虽然就一两个,可这个东西,只要种出来,就一定会越来越多。

新的农作物能在大顺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那对大顺朝来说也是好事一桩。有足够的粮食,百姓能丰衣足食,才能添加很多的人口,一个国家,人口才是发展的动力。

看来大顺朝盛世就快到了啊,可以,他已经垂垂老矣,将来的大顺江山就只能看后辈子孙了。身为皇帝,能守住祖宗的江山基业,做一代守成之君就已经不负祖宗所托,若是有子孙能延续创造繁华盛世,他也就能瞑目了。

“好!你们做得很好,这玉米种子既然你的人学会了种植方法,那么就交给你。福全你派个得力的人,也过去老四那边,主管这玉米种植,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报给朕。等来年,朕要亲自看看一根玉米棒子能种出来多少。”

李晟与福全自然领命,福全见皇帝心情愉悦,与李晟交换了一个眼色,笑眯眯的道:“十四殿下南下养病之余,还是不忘国计民生,为陛下分忧,真是纯孝的典范啊。”

皇帝被他这番话说到心坎里了,点头笑道:“以前总觉得老十四是个长不大的,总任性使小孩子脾气,说要南下便铁了心南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现在看来,他长大了啊,能有这份心为朕分忧,朕心甚慰。”

李晟汗颜,让老十四南下养病,还是他出得主意。皇帝当时不同意,劝他多想想,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要说天下良医不说全部,七八成都归拢进了太医院,又有各种珍贵药材养着,哪里需要南下养病的?然而,老十四不肯改变主意,这才让皇帝点头应下的。

皇帝只是玩笑着抱怨了一句,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其实老十四的选择算是没有错,他的病真被治好了,之前还上书,说是添了一对双胎子,等明年身体完全养好了,孩子大些就回京来。他听到这个消息时,确实是意外之喜,老十四能好起来,还有了子嗣,做父亲的当然替他高兴。

李晟趁机也玩笑道:“父皇是小看了十四弟,若是十四弟长不大不懂事,又怎么会娶亲生子?说起来,他娶林小哥,也是天赐良缘,谁能想到千里迢迢也能相遇,可不就应了那一句话,千里姻缘一线牵?”

“林小哥?”皇帝听出什么来,“你是说老十四娶的是个哥儿,还是种出红薯玉米来的那个林小哥?”

李晟佯作惊讶的样子,“父皇您竟不知吗?儿臣以为老十四已经给父皇说过的。”

皇帝黑脸,他从何而知?之前老四进献红薯之时也没说这个林小哥就是老十四纳的人啊。而老十四每次来信也没多提,他还以为老十四纳了个小家碧玉,不愿提及此人身份,却原来是个哥儿,还是林小哥。

“儿臣也是上次南下才知道的,按理说哥儿不易有孕,可偏偏林小哥竟给老十四生了一对双胎。眉眼像极了老十四,老十四真是宝贝到了骨子里。”

听到李晟提到了他从未见过面的皇孙,皇帝脸上浮起笑容来。林小哥好歹也是对朝廷有功之人,之前因为红薯之事,他就赏赐了不少东西。可他也知道,那点赏赐,对于红薯在华阳之地立下功劳那是完全不对等的。如果没有红薯的面世,华阳之地只怕会因为旱灾饿殍遍野,对大顺朝来说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这一切都是林小哥之功。

如今林小哥又种出来海外来的新农作物玉米,虽然还不知道玉米将来真正的影响。可他心中明白,红薯玉米的出现能让大顺朝少走不少的弯路,能尽快让大顺朝进入鼎盛之期。

他还在想这次又该如何奖赏,一个农家哥儿,刚刚才赏赐过,这才多久又兴师动众,似乎有些不合适。若是被有心之人利用,只怕就得不偿失。

不得不说,皇帝考虑得很周到。如今既然老十四纳了他,是自家人怎么赏赐也都没那么多顾虑了。

老十四身为皇子,将他一个农家哥儿纳为侍君,想来也是因为他的贡献,想着要补偿他吧。如此也好,一个皇子侍君的身份,也不算埋没了他。这才多久就为老十四诞下一双麟儿,果然是个有有福气的。

也罢,他的功劳都摆在众人眼前历历可见的,旁人应该是不会多说什么的。等到时候老十四娶正妃之时,大不了自己这里再给林小哥一份诰命保身,让他地位不至于太过尴尬,即便是老十四的王妃也不能欺负了他去。

皇帝想法没错,也有为林小哥考虑,只不过他却错估了李槿对于林欢的感情,差点难以收场,当然这是后话了。

第84章

李晟见皇帝脸色阴晴不定, 心中忐忑,却不知道皇帝对林小哥做何想。

福全笑眯眯的,此时插言道:“哎哟!四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奴才记得, 十四殿下小时候如同白玉瓷娃娃一般,可爱至极。如今皇孙跟十四殿下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那定然是十分可爱的。天见可怜,十四受病症折磨, 苦了这么多年, 现在可算是苦尽甘来了。陛下,您说是吧?”

皇帝看了福全一眼。这才点点头,“说的不错, 那些太医之前不是信誓旦旦说老十四子嗣艰难吗?这下子突然给朕添了两个皇孙,看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的?”

福全被皇帝那一眼看得后脊背发凉, 今日他也是不得已才为四皇子说话。只因当年曾欠了四皇子一个人情,今日四皇子请求到了他面前, 他不得不为之。皇帝最忌讳的便是身边内侍与外臣勾结,刚刚的事陛下应该没有看出什么来吧?不然又哪里会轻易放过他。

暗暗抹了一把冷汗, 福全站到皇帝身后,眼观鼻鼻观心, 决定不再开口说话。自己刚刚已经帮过四皇子了,不管成不成,他人情是已经还了,没必要再犯险。

“那也是父皇福泽绵厚,才子孙昌盛。儿臣等也是托了父皇鸿福。”

李晟奉承的话让皇帝心中舒坦。皇帝点点头, “林小哥的事便罢了, 做个侍君, 等到时候朕也少不得他的赏赐。如今十四身体已经无恙了,等老十四回京,朕就帮他指婚。老十四既然是你弟弟,你也多上上心,多打听打听哪家的大家闺秀合适般配的,到时候免得老十四不满埋怨。”

李晟神色一凛,看来父皇不会追究十四先斩后奏娶个哥儿的事,准许他纳林小哥做侧室。只不过,这与老十四所谋的大相径庭啊。以老十四的性子,此事只怕又会闹得难以收场。

皇帝的话李晟不敢不应,“是,儿臣回去后会留意的。只不过,十四是个脾气倔的,此事只怕还要问问他的意思。”李晟试探道。

这话也确实提醒了皇帝,皇帝一挥手,无奈道:“这倔脾气也不知随了谁,朕会问他,你让他合适就早点进京,别拖拖拉拉的。”

李晟躬身应是,见皇帝面上有些乏色,便恭谨告退。待走远了,才露出一抹忧色来。唉!做哥哥的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的也只能老十四自求多福了。

平溪村今日热闹非常,所有人都往村里的祠堂赶去。因为四里八乡的里正都过来了,说是今日开始估价竞拍红薯苗,就连县令周大人都出动了。

村人们不懂什么估价什么竞拍,只知道他们种出来的红薯苗子人人都争着抢着要。

“哟!许三婶,你动作倒是快,这么早就过来了?”碰到相熟的人,有人便大着嗓门招呼寒暄起来。

许三婶手里还拿了一根小木扎,听到有人跟她说话,笑阈希着道:“这不是早点来能占个好位置嘛,老娘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大场面。啧啧啧,可不得抓紧时间过来,别说我,你看你们一个个也不比我晚。”

众人也都笑了,便招呼着一起过去。“别说许三婶你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便是平溪村的祖辈们只怕也没见过哩。四里八乡的都来求着我们平溪村,这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你没看咱们里正,天天笑得嘴角都咧到耳后根去了。”

“说起来,平溪村能有今日的风光,还多亏了欢哥儿。要不是他从山里找到红薯,又把它种出来了,谁能想到这个红薯竟如此神奇。”

“是啊,上次衙门的差役下来,我可是听了一耳朵,说是北边的华阳县遇到旱情,就是欢哥儿送给朝廷的红薯起了大作用。那么大的旱灾,因为有了红薯,硬是没有一个百姓饿死的,顺顺利利度过了旱灾。”

这个消息众人还是第一次听说,都惊讶万分,“田婶子,你说真的?这么说来,红薯这个宝贝咱们可都得多种一些,万一遇上天灾人祸什么的,也有个退路不是。”

众人连连点头赞同,红薯的价值在众人心中又提升了一大截。

“我亲耳听到,官府衙门出来的消息,怎么会有错?要不然你以为像桐乡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会伏低做小?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们以前什么态度?咱们的媒人都不敢往那边去说亲,不然逮着就是一顿奚落。”

“我觉得田婶子说的是真的,想想看,去年朝廷下来的钦差,那可是专门赏赐了欢哥儿好多的东西。如果不是田婶子说的利国利民的大功劳,朝廷怎么可能这么大阵仗,还专门派钦差下来?”

在他们村人百姓眼中,只在戏文里听过钦差大臣。那是跟皇帝一样,属于可望不可及的神一样的人物。钦差居然来到平溪村,他们还都亲眼见到了,好多人当天回去后都还以为自己是做梦呢。

“嘿嘿,不管怎么说,咱们都是托了欢哥儿的福。重要的欢哥儿是个重情重义的,他现在已经出人头地了,还跟以前一样,没有半点看不起我们,还帮着大家育苗,多亏了他。”

“可不是嘛,欢哥儿是个好的,以前他离了林家却招了个病秧子书生上门,我还替他担心呢,这日子要怎么过下去。现在看来,到底是我瞎操心了,欢哥儿可不是一般人,不仅靠自己田地庄子都有了,就连孩子都跟那玉娃娃似的。”

“€€,以前都说哥儿不好生养,看看欢哥儿,一生就生俩,村里人谁不羡慕?”

……

一行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祠堂,此时时辰还早,很多人却早早就来了。许三婶见状拍了一下大腿,“哎哟!看看,还有比我们更早的。早知道我就该再早点过来,这好位置都被占了。”

也没办法了,只能尽量往里挤挤。都是一个村子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见他们这样,有人笑骂两句,也有人往旁让位置的。

巳时时分,本该在地里忙活的村人们几乎全都过来了。所有人都盯着路口,盼着今日的热闹开场。

没多一会儿,就有人从路口跑了过来报信,“来了来了!”

人群骚动起来,不少人都伸头往路口看去,果然就见到一行人走了过来。领头的正是身着官服的周大人。而他们里正紧紧跟在周大人身边,其他各个乡里的里正也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乌泱泱几十上百人。

一行人直直朝着祠堂而去,整个平溪村里,也只有祠堂的场地最大。村子里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大多数都是在这里商讨决议。

此时的祠堂里面已经布置了一番,原本空空荡荡的大屋里多出了一排排的条凳。中间上首位置却摆了一张长桌,几张太师椅。

县令周大人在里正许顾的引领下坐在中间的位置,而下面的人也纷纷找位置坐下来。不一会儿,宽敞的祠堂里就坐的满满当当的。

许顾安排完,看了看时辰,心中不由有些急,欢哥儿和李郎君怎么还没来?昨儿个不是已经通知过他们这个时辰的吗?

想了想,抬手招来一个人,想让他去看看欢哥儿他们到哪里了。那人正要出去,门口看热闹的人便喧声道:“欢哥儿来了。”

“李郎君和欢哥儿当真的是天作地和的一对璧人啊!”见到两人身影的人都不由感慨。

两人今日都作常服打扮,宽袍长袖,一路联袂行来衣袂飘然,仿若神仙人物一般。好多村里人都看呆了,自惭形秽。

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以前怎么就没发觉欢哥儿竟是如此尔雅温文,俊逸翩然的人物呢?

许顾见到两人的身影,松了一口气,总算来了,他们的竞价拍卖也可以开始了。周大人和许顾都迎了过去。

“周大人,里正大伯,让你们久等了,还望二位海涵。”林欢朝着两人行礼。

他本来也打算早些出门来着,只不过临出门之际,两个小家伙死活不依,缠着他吵闹个不休。他使尽了浑身解数,这才将两个团子给哄好,等再出门之际,时间已经晚了。

周大人是个聪明人,李槿气度不凡,加上上次朝廷派遣钦差过来之事,他也在场,亲耳听到这位叫钦差四哥。不用多说,也知道李槿的家世身份地位非同一般,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县令可以撼动的。官场浸淫多年的周大人自然知道该如何抉择,总之一句话,这人得罪不起,可不能在这人面前拿大。

“唉呀!林小哥言重了,我等也是刚到。你们却是来得正好,刚好一起主持此事。”

林欢看一眼身边的李槿,笑着推脱道:“周大人说笑了,此事自有周大人和里正主持,我二人只不过恰逢其会,过来旁观而已。”

周大人却不依,“今日之事还是林小哥发起的,虽然商定了大方向,可是细节问题还是需要再斟酌。万一有什么分歧,也要立时商量着来,你们怎么能旁观?许里正,你说是吧?”

许顾连连点头,在一旁帮腔,“是啊,欢哥儿,都是自家人,哪里需要客套?来来来,李郎君,欢哥儿,快入座。”

林欢无奈,今日之事,他是真没想参与。只不过里正昨日亲自过来说让他们务必到场,以防有什么不当之处,大家也能商议着改。

毕竟今日这种情况,平溪村从未发生过,更不清楚事情会如何发展。而这竞拍之事是由欢哥儿提出来的,中间大多数也是欢哥儿的建议,所以里正也理所当然的认为林欢当然有权参与进来。

林欢也是担心怕里正确实有处理不好的地方,才想着过来看看,这样有什么也能及时应对处理。

有周大人里正在,他一个哥儿,凑什么热闹?

只是,在周大人和里正的热情招呼下,林欢看向李槿的眼中就带了询问之色。

李槿倒是无所谓,笑着道:“既是如此,那我们便过去吧。”

周大人还要将中间的位置让出来给李槿,在李槿极力推脱之下,这才罢了。于是周大人坐中间位置,许顾坐左侧,林欢与李槿则坐在右侧。

底下坐着的人也算是乡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是十里八乡村民都尊崇的人。周大人与许里正坐上首也就罢了,怎么还有两人也坐那里?其中一个还是个哥儿。

虽然这两人穿着打扮不像他们这些乡民。但是哥儿,难道不应该跟女子一样,在家中相夫教子吗?出来抛头露面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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